首頁 古文典籍 管子

巨乘馬第六十八

   桓公問管子曰:“請問乘馬。”管子對曰:“國無儲在令。”桓公曰:“何謂國無儲在令?”管子對曰:“一農之量壤百畝也,春事二十五日之內。”桓公曰:“何謂春事二十五日之內?”管子對曰:“日至六十日而陽凍釋,七十【五】日而陰凍釋。陰凍釋而秇稷,百日不秇稷,故春事二十五日之內耳也。今君立扶台、五衢之眾皆作。君過春而不止,民失其二十五日,則五衢之內阻棄之地也。起一人之繇,百畝不舉;起十人之繇,千畝不舉;起百人之繇,萬畝不舉;起千人之繇,十萬畝不舉。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無止,此之謂谷地數亡。谷失于時,君之衡藉而無止,民食什伍之谷,則君已籍九矣,有衡求幣焉,此盜暴之所以起,刑罰之所以眾也。隨之以暴,謂之內戰。”桓公曰:“善哉!”

【譯文】
桓公問管仲說:“請問經濟的籌算計畫。”管仲回答說:“國家沒有財物積蓄,原因出在政令上。”桓公說:“為什麽說國無積蓄的原因在于政令呢?”管仲回答說:“一個農民隻能種百畝土地,而春耕春種隻能在二十五天內完成。”桓公說:“為什麽說春耕春種隻能在二十五天以內呢?”管仲回答說:“冬至後六十天地面解凍,到七十五天地下解凍。地下解凍才可以種谷,過冬至一百天就不能再種,所以春耕春種必須在二十五天內完成。現在君上修建扶台,國內五方的民眾都來服役。一直過了春天您還不下令停止,百姓就失去了春耕二十五天的時機,全國五方之地就成為廢棄之地了。征發一人的謠役,百畝地不得耕種;征發十人,千畝不得耕種;征發百人,萬畝不得耕種;征發幹人,十萬畝不得耕種。春季已失去了那個‘二十五天’,夏天又再來征發徭役,這就是春天誤了種地,夏天誤了耘苗,秋天再無休止地征發,這就叫做糧食、土地不斷地喪失。種谷既已延誤了農時,君上的官吏又在不停地征稅,農民吃用糧食通常隻是收成的一半,現今則被君主拿去了九成。此外,官吏收稅還要求交納現錢。這些便是暴亂之所由起和刑罪增加的原因。如隨之以暴力鎮壓,就要發生所謂‘內戰’了。”桓公說:“講得好啊!”


管子曰:“策乘馬之數求盡也,彼王者不奪民時,故五谷興豐。五谷興豐,則士輕祿,民簡賞。彼善為國者,使農夫寒耕暑耘,力歸于上,女勤于纖微而織歸于府者,非怨民心傷民意,高下之策,不得不然之理也。”

【譯文】
管仲接著說:“這就是因為沒有充分利用計算籌劃的理財方法。那些成王業的君主,從不侵奪百姓的農時,所以能五谷豐收。但是五谷豐收後,戰士就往往輕視爵祿,百姓也難免輕視國家獎賞。那種善于治理國家的人,就能使農民努力耕作而成果歸于君上,婦女勤于紡織而成果歸于官府。這並不是想要傷害民心民意,而是實行了利用物價高低的理財政策,就不能不是這樣的結果。”


桓公曰:“為之奈何?”管子曰:“虞國得策乘馬之數矣。”桓公曰:“何謂策乘馬之數?”管子曰:“百畝之夫,予之策:‘率二十七日為子之春事,資子之幣。’春秋,子谷大登,國谷之重去分。謂農夫曰:‘幣之在子者以為谷而廩之州裏。’國谷之分在上,國谷之重再十倍。謂遠近之縣,裏、邑百官,皆當奉器械備,曰:‘國無幣,以谷準幣。’國谷之櫎,一切什九。還谷而應谷,國器皆資,無籍于民。此有虞之策乘馬也。”

【譯文】
    桓公說:“具體做法如何?”管仲說:“古代虞國是真正懂得運用計算籌劃的理財方法的。”桓公說:“到底什麽是運用計算籌劃的理財方法?”管仲說:“對于種百畝田的農民們,下達一個通令說:‘這個大約二十五天的時間,歸你們自己進行春耕,國家並發給你們貸款。’到了大秋,五谷大熟,國內糧價下降了一半。這時又通告農民們說:‘你們的貸款,都要折成糧食償還,而且要送交州、裏的官府收藏。’等到國內市場的糧食有一半控製在國家手裏時,就可使糧價提高二十倍。于是又通告遠近各縣、各裏、各邑的官吏們,要求他們都必須交納兵器和各種用具備用。同時通告說:‘國家沒有現錢,用糧食折成現錢購買。’這便在國內糧食價格上,一律取得十分之九的大利。經過償還糧食來支付器械的貸款,國家的器物都得到供應,而用不著向百姓直接征收。這就是虞國運用計算籌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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