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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原文]

持而盈之①,不如其已②;揣而銳之③,不可長保④。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⑤。功成身退⑥,天之道也⑦。

[譯文]

執持盈滿,不如適時停止;顯露鋒芒,銳勢難以保持長久。金玉滿堂,無法守藏;如果富貴到了驕橫的程度,那是自己留下了禍根。一件事情做的圓滿了,就要含藏收斂,這是符合自然規律的道理。


[注解]

①持而盈之:持,手執、手棒。此句意為持執盈滿,自滿自驕。

②不如其已:已,止。不如適可而止。

③揣而銳之:把鐵器磨得又尖又利。揣,捶擊的意思。

④長保:不能長久儲存。

⑤咎:過失、災禍。

⑥功成身退:功成名就之後,不再身居其位,而應適時退下。"身退"並不是退隱山林,而是不居功貪位。

⑦天之道:指自然規律。


[引語]

這一章正面講一般人的為人之道,主旨是要留有餘地,不要把事情做得太過,不要被勝利沖昏頭腦。老子認為,不論做什麽事都不可過度,而應該適可即止,鋒芒畢露,富貴而驕,居功貪位,都是過度的表現,難免招致災禍。一般人遇到名利當頭的時候,沒有不心醉神往的,沒有不趨之若鶩的。老子在這裏說出了知進而不知退、善爭而不善讓的禍害,希望人們把握好度,適可而止。本章的主旨在于寫“盈”。“盈”即是滿溢、過度的意思。自滿自驕都是“盈”的表現。持“盈”的結果,將不免于傾覆的禍患。所以老子諄諄告誡人們不可“盈”,一個人在成就了功名之後,就應當身退不盈,才是長保之道。


[評析]

本章論述的重點是“盈”和“功成身退”。貪慕權位利祿的人,往往得寸進尺;恃才傲物的人,總是鋒芒畢露,耀人眼目,這些是應該引以為戒的。否則,富貴而驕,便會招來禍患。就普通人而言,建立功名是相當困難的,但功成名就之後如何去對待它,那就更不容易了。老子勸人功成而不居,急流勇退,結果可以保全天年。然而有些人則貪心不足,居功自傲,忘乎所以,結果身敗名裂。比如秦國丞相李斯即是如此。李斯在秦國為官,已經做到丞相之職,可謂富貴功史于一身,權大勢重不可一世。然而最終卻做了階下囚。臨刑時,他對兒子說,“吾欲與若復牽黃犬,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不僅丞相做不成了,連做一個布衣百姓與兒子外出狩獵的機會也沒有了,這是多麽典型的一個事例啊!然而,對普通人而言,如果他沒有身敗名裂之時,是不大可能領會“功成身退”的真諦的。

作為普通人要做到淡泊名利與地位,才有可能“功成身退”。事物的發展本來就是向著自己的反面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的,否泰相參、禍福相位,古今中外的歷史上常盛不衰能有幾人?“功成名就”固然是好事,但其中卻也含有引發禍水的因素。老子已經悟出辯證法的道理,正確指出了進退、榮辱、正反等互相轉化的關系,否則便會招致災禍。因而他奉勸人們急須趁早罷手,見好即收。在事情做好之後,不要貪婪權位名利,不要屍位其間,而要收斂意欲,含藏動力。宋代著名文學家歐陽修有這樣的詩句:“定冊功成身退勇,辭榮辱,歸來白首笙歌擁”(《漁家傲》),這正體現了“功成身退”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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