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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原文]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蟲①不螫②,猛獸不據③,攫鳥④不搏⑤。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⑥,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⑦,和之至也。知和曰"常"⑧,知常曰"明",益生⑨曰祥⑩,心使氣曰強⑾。物壯⑿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譯文]

道德涵養渾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嬰孩。毒蟲不螫他,猛獸不傷害他,凶惡的鳥不搏擊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頭卻握得很牢固。他雖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卻勃然舉起,這是因為精氣充沛的緣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卻不會沙啞,這是因為和氣純厚的緣故。認識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貪生縱欲就會遭殃,欲念主使精氣就叫做逞強。事物過于壯盛了就會變衰老,這就叫不合于“道”,不遵守常道就會很快地死亡。


[注解]

1、毒蟲:指蛇、蠍、蜂之類的有毒蟲子。

2、螫:毒蟲子用毒刺咬人。

3、據:獸類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鳥:用腳爪抓取食物的鳥,例如鷹隼一類的鳥。

5、搏:鷹隼用爪擊物。

6、朘作:嬰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啞。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運作的規律。和,指陰陽二氣合和的狀態。

9、益生:縱欲貪生。

10、祥:這裏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強:逞強、強暴。

12、壯:強壯。


[引語]

本章講處世哲學,即“德”在人身上的具體體現。前半部分用的是形象的比喻,後半部分講的是抽象的道理,老子用赤子來比喻具有深厚修養境界的人,能返回到嬰兒般的純真柔和。“精之至”是形容精神充實飽滿的狀態,“和之至”是形容心靈凝聚和諧的狀態,老子主張用這樣的辦法就能防止外界的各種傷害和免遭不幸。如果縱欲貪生,使氣逞強,就會遭殃,危害自己,也危害別人。


[評析]

在本章裏,老子用誇張的手法這樣寫道:把“德”蘊含在自己的身心裏,而且積蓄得十分深厚,就像無知無欲的赤子,毒蟲、猛獸、惡禽都不會去傷害他,同時他也不會去傷害禽獸蟲豸,所以不會招引獸禽的傷害。他形象地說嬰兒的生殖器勃起和大聲哭喊,這是他精力旺盛和保持平和之氣的緣故。他講赤子的特點是柔弱不爭和精力未散,其核心還是“和”。車載說,老子書談到“和”字,有三處應予重視,一為“和其光”,一為“沖氣以為和”,一為“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它以“和光”與“沖氣”與“嬰兒”來說明“和”,都是在談統一,都是在談“混成”的狀態。“和光”就“復歸其明”說,當光射到了物件的時候,有射到的一面與射不到的另一面,“和其光”是把兩者統一起來,回復到“明”的“混成”的狀態。“沖氣”是萬物的開端,萬物含有負陰、抱陽的兩方面,兩者經常是統一的,表現出用之不盈無所不入的作用。嬰兒是人的開端,少年、壯年、老年都以之為起點,但嬰兒渾沌無知,與天地之和合而為一。“和”所表示的統一,包含著對立在內,是有永恆性的,所以說“知和曰常”。(《論老子》,第69頁)老子承認“萬物並作”的世界的多樣性和普遍存在的矛盾,對社會上存在的佔有、掠奪、欺詐、征戰的狀況極為悲憤,把統一看成他所要追求、所要恢復的事物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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