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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庄公及宋人戰于乘丘

魯庄公及宋人戰于乘丘(1)
——引咎自責的敬業精神


【原文】

魯庄公及宋人戰于乘丘(2),縣賁父御③,卜國為右(4)。馬驚,敗績(5)。公隊(6),佐車授綏(7)。公曰:“末之(8),卜也!”縣賁父曰:“他日不敗績,而今敗績,是無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馬(9),有流矢在白肉(10)。公曰:“非其罪也。”遂誄之(11)。士之有誄(12),自此始也。


【注解】


  ①本節選自《檀弓》上。②魯庄公:春秋戰國時的諸侯國魯國國君, 姓姬,名庄公。宋:春秋戰國時諸侯國國名,子姓。乘丘:魯國地名。 (3)縣(xuan)賁(ben)父:人物姓名,縣是姓,賁父是名。御:駕馭車馬。 (4)卜國:人名。右:戰車的右邊。⑤敗績:失敗。這裏指翻車。 (6)隊(zhui):同“墜”,墜落。(7)佐車:副車。綏(sUi):挽住手上車的繩子。(8)末:這裏的意思是軟弱無力。(9)圉(yu)人;養馬的人。 (10)流矢。飛箭。白肉;大腿內側的肉。(11)誄(lei):追述死者功德的悼念文章。(12)士:古代處在人大和庶民之間的階層。


【譯文】

魯庄公和宋國人在乘丘交戰,縣賁父為魯庄公駕車,卜國在車右邊護駕。拉車的馬受驚,將車翻倒。庄公摔下車來。副車上的人遞下繩子,拉庄公上了副車。庄公說:“卜國啊,沒有勇力呀!” 縣賁父說:“以前沒有翻過車,今天卻車翻人墜,這是我們沒有勇氣!”于是兩人殉職而死。事後馬夫洗馬時,發現馬大腿內側中了 飛箭。庄公說:“原來翻車不是他們的罪過。”于是庄公作文追述他們的功德。為士作文悼念的風習,就是從這開始的。


【讀解】


有句古話說,“士為知己者死。”我們不知道魯庄公是否是縣賁父和卜國的“知己者”,但他們是隨從,負有保護國君的責任。 由于失職(事後才知道並非他們的過失),二人引咎赴死,戰死在 沙場之上。


無論縣賁父和卜國同魯庄公的私人關系如何,他們忠于職守的一個“忠”,卻是感人至深的。出了事故,不是左推右塞,竭力尋找客觀原因,而是挺身而出,大膽承擔責任,並以生命為代價來表白自己的忠誠和獻身精神。能夠這樣做的人,古今往來大概並不多,如今尤其罕見。


認真想起來,不管社會如何變化,不管事現代、後現代,還是超現代、超超現代,隻要人性還在,恐怕不能不講一個“忠”字。最起碼的,要忠于自己,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然後要對得起自己的職責、父母、家庭、社會等等。如果現代化連這點做人的最起碼的準則都化掉了,那還不如不要這樣的現代化。 活著不容易,做人更難,做忠誠的人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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