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禮記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1)
——音樂可以察知世事人心


【原文】

凡人者,生人心者也。情動于中,故形于聲。聲成文(2),謂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3),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4);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

 

【注解]


(1)本節選自《樂記.樂本》。(2)文:這裏指條理。(3)治世:太平盛世。(4)乖:違背。


【譯文】


一切音樂都產生于人的內心。情感在心中激蕩,便通過聲音表現出來。聲音組合成條理,就叫做音樂。所以太平盛世的音樂安詳而快樂,這是政治寬和的表現;亂離時代的音樂哀怨而憤怒,這是人民困苦的表現。音樂的的道理,與政治是相同的。


【讀解】


音樂的確可以表現世事人心的變化,這一點肯定無疑的。反過來,從聽音樂當中,可以覺察出世事人心的變化。但是我們必須明白的是,先秦儒家是站在特定的角度來討論音樂的,即政治的角度,實用功利的角度。如果不考慮到這種特殊的歷史的狀況,不把這些觀點放到它所產生的“語境”中去考察,隻是把他它們從語境中抽出來,當作關于音樂的普遍原理的概括,那麽對它們的評價就將走如誤區。


實際上音樂作為一種藝術,並不隻能用于官方的廟堂之中。它作為人類表達情感的獨特方式,可以用于任何場合。在更多的時候,它是非常個人化的,它的表達方式和感受方式都是非常個人化的,非常具有個性特點的。再進一步說,真正有生命力的,並非充滿政治意味、被公式化了的廟堂音樂,而是表達心靈對存在的獨特感受的音樂。

如果這樣來看問題,儒家文藝觀的局限性,便一目了然的了。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