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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碏大義滅親(隱公三年、四年)

-----讓自然本能服從于道義

【原文】

衛庄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①,曰庄姜②,美而無子,衛人所 為賦《碩人》也③。又娶于陳①,曰厲媯(5)。生孝伯,早死。其娣戴 媯,生桓公,庄姜以為己子。 公于州吁,嬖人之于也①,有寵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惡之。 石碏諫曰③;“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于邪。驕、奢、淫、 泆(10),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 猶未也,階之為禍(11)”。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12),降而不憾”,憾而 能昣者(14),鮮矣。且夫*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 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 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15)。君人者(16),將禍是務去,而 速之,無乃不可乎即”弗聽。其子厚與州吁遊,禁之,不可。桓 公立,乃老(18)。(以上隱公三年)

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覲為可(21)。”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于王。陳、衛方睦,若朝陳 使請(22),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石蠟使告于陳曰:‘衛國褊小 (24),老夫耄矣(25)“,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 陳人執之,而請涖于衛(26).九月,衛人使右宰醜涖殺州吁于濮、石 臘使其宰孺羊肩涖殺石厚于陳(27).

君子曰:“石臘,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28).‘大義滅親’,其 是之謂乎!”

【注解】

①衛:諸侯國名,姬姓,在今河南淇縣、滑縣一帶。齊:諸侯國名,姜 姓,在今山東臨淄一帶。東宮:指太子。得臣:齊庄公的太子。②庄姜: 衛庄公的妻子、庄是丈夫謚號,姜是娘家的姓。③《碩人》:《詩·衛 風》中贊美庄妻的詩。④陳:諸侯國名,媯姓,在今河南開封以東,安 徽毫縣以北。⑤厲媯(gui):衛庄公夫人。(6)娣:妹妹。戴媯:隨歷 媯出嫁的妹妹。(7)嬖(bi)人:低*而受寵的人。這裏指寵妾。(8) 石碏(que):衛國大夫。(9)納:人。邪:邪道。(10)泆(yi):放縱 (11)階:階梯。這裏的意思是引誘。(12)降:指地位下降。(13)憾:恨。 (14)眕(zhen):克製。 (15)速禍:使災禍很快到來。(16)君人者:為 人之君者。(17)無乃:恐怕,大概。(18)老:告老退休。(19)和其民: 使其民眾安定和睦。(20)定君;安定君位。石子:指石碏。(21)覲:諸 侯朝見天子。(22)朝陳:朝見陳桓公。使請:求陳鎮公向周王請求。 (23)如:往,去到。(24)褊(biao)小:狹小。(25)耄(mao):年老。 八、九十歲叫耄。(26)涖(li):前來。(27)右宰:官名。醜:人名。濮: 陳國地名。(28)宰:家臣。孺(niu)羊肩:人名。(29)與:參與,一起。

【譯文】

衛庄公娶了齊國太子得臣的妹妹為妻,名叫庄姜。庄姜長得 很美,但沒有生孩子,衛國人給她作了一首詩叫《碩人》。後來衛 庄公又娶了一個陳國女子,名叫厲媯。厲媯生下孝伯,孝伯早死。 厲仍隨嫁的妹妹戴媯生了衛桓公。庄姜把櫃公當作自己的兒子對待。

公子州吁是庄公寵妾的兒子,受到庄公寵愛,喜好武事,庄 公子加禁止。庄姜則討厭州吁。大夫石碏勸庄公說:“我聽說疼愛 孩子應當用正道去教導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驕橫、奢侈、淫 亂、放縱是導致邪惡的原因。這四種惡習的產生,是給他的寵愛 和俸祿過了頭。如果想立州吁為太子,就確定下來;如果定不下 來,就會釀成禍亂。受寵而不驕橫,驕橫而能安于下位,地位在 下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製的人,是很少的。況且低*妨害高貴, 年輕欺凌年長,疏遠離間親近,新人離間舊人,弱小壓迫強大,淫 亂破壞道義,這是六件背離道理的事。國君仁義,臣下恭行,為 父慈愛,為子孝順,為兄愛護,為弟恭敬,這是六件順理的事。背 離順理的事而效法違理的事,這就是很快會招致禍害的原因。作 為統治民眾的君主,應當盡力除掉禍害,而現在卻加速禍害的到 來,這大概是不行的吧?”衛庄公不聽勸告。石碏的兒子石厚與州 吁交往,石碏禁止,但禁止不住。到衛桓公當國君時,石碏就告 老退休了。

魯隱公四年的春天,衛國的州吁殺了衛桓公,自己當上了國君。

州吁無法安定衛國的民心,于是石厚便向石碏請教安定君位 的方法。石碏說“能朝見周天子,君位就能安定了。”石厚問; “怎麽才能朝見周天子呢?”石能答道“陳桓公現在正受周天子寵 信,陳國和衛國的關系又和睦,如果去朝見陳桓公,求他向周天 子請命,就一定能辦到。”石厚跟隨州吁去到陳國。石碏派人告訴 陳國說;“衛國地方狹小,我年紀老邁,沒有什麽作為了。來的那 兩個人正是殺害我們國君的凶手,敢請趁機設法處置他們。”陳國 人將州吁和石厚抓住,並到衛國請人來處置。這年九月,衛國派 遣右宰醜前去,在濮地殺了州吁。石碏又派自己的家臣懦羊肩前 去,在陳國殺了石厚。

君子說;“石碏真是一位純粹正直的巨子。他痛恨州吁,把石厚也一起殺了。‘大義滅親’,大概就是說的這種事情吧!”

【讀解】

有句俗話說;“虎毒不食子。”這意思是說,猛虎性情雖然凶 殘,但依然要恪守親情的界限;凶殘是對外。而對自己的親生骨 肉,卻以慈愛之心相待,絕不可能將其化為腹中餐。 愛 老虎這樣做,是動物的天性,沒什麽可說的。對人而言,人 做事也要按天性,親情是人之天性所不能免的,父母兒女之間的 親情,是自然的法則。世上哪有不疼愛自己親生骨肉的父母呢?如 果說人性這東西也存在的話,父母兒女間的親情就應當屬于人性 之列;如果說人性是永恆的話,這種親情也是永恆的,否則,便 是喪失了人性,喪失了天良,就不應當再冠之以“人”這個稱呼了。
在另一方面,人作為超越了動物本能的有思想、有理性的存 在,又不能完全憑本性、天性、本能行事;還得要服從社會的法 則。道德倫理的法則,理性的法則。自然的法則還得要服從社會 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則。如果沒有這一個方面,人也就與其他 動物沒有什麽區別了。
這樣一來,天性和自然法則往往要同社會的、道德的、理性 的法則發生沖突,並且經常是不可避免的;必須面對的、必須作 出選擇。所謂“大義滅親”,正是這種沖突的體現,是選擇讓天性 服從社會、道德、理性法則的結果。
要做到這一點,要有很高的革命覺悟和革命自覺性;要有很 高的道德修養和很強的理性力量。大多數人都難以做到,否則,大 義滅親就不是值得稱贊的一種高尚美德了。人們大多難以割舍親 情,難以脫出天性這條強大的紐帶,常常寧可讓社會、道德、理 性法則屈從于天性和自然法則。這樣,像石碏那樣的人,就顯出 了與眾不同,顯出了偉大和高尚,讓人景仰。
不過,能夠大義滅親是一回事,固然可敬,而對那個“義”還得講究。就是說,“義”所代表的東西,要值得人們為之付出滅親 的代價。在古時,臣軾君、子殺父、妻害夫,都是大逆不道的 “大不義”。國君是上天之子,體現了上天和神明的意志,是小民 百姓最初的父母,怎麽可以隨隨便便冒犯甚至殺害呢?這罪過比 殺害自己的親生父母還要大,真稱得上是“彌天大罪”。在這種情 況下的滅親是理所當然的正義之舉,可歌可頌。
“義”本身的內容是隨著時代、觀念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過 去的為合乎“義”的東西,今天未必合乎“義”。我們總是站在今 天的立場上來決定對“義”的取舍,從而在行動上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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