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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國驪姬之亂(僖公四、五,六年)

-----最能適應者為強者

【原文】

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1),卜之(2),不吉;筮之(3),吉。公 曰:“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4),不如從長。且其繇曰(5):“專 之渝(6),攘公之羭(7)。一薰一蕕(8),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弗聽, 立之。生奚齊,其娣生卓子。

及將立奚齊,既與中大夫成謀(9)。姬謂大子曰(10):“君夢齊姜(11), 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12),歸胙于公(13)。公田,姬置諸宮六日。 公至,毒而獻之(14)。公祭之地,地墳(15);與犬,犬斃;與小臣(16),小 臣亦斃。姬泣曰:“賊由大子(17)。”大子奔新城(18)。公殺其傅杜原款。

或謂大子:“子辭(19),君必辯焉(20)。”大子日:“君非姬氏,居不 安,食不飽。我辭,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樂。”曰:“子其 行乎?”大子曰:“君實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21),人準納我(22)?” 十二月戊申,縊于新城(23)。

姬遂譖二公于曰(24):“皆知之。”重耳奔蒲(25),夷吾奔屈(26).
(以上僖公四年)
初,晉侯使土為二公子築蒲與屈(27),不慎,置薪焉。夷吾訴 之。公使讓之。士為稽首而對曰:“臣聞之,無喪而戚(28),憂必仇 焉(29)。無戎而城,仇必保焉(30)。寇仇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廢命(31), 不敬;固仇之保,不忠。失敬與忠,何以事君?《詩》雲:‘懷德 惟寧,宗子惟城(32)。’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將尋師 焉(33),焉用慎?”退而賦日:“狐裘尨茸(34),一國三公,吾誰適從(35)?”

及難(36),公使寺人披伐蒲(37)。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38)。”乃徇 曰(39):“校者,吾仇也。”逾垣而走。披斬其祛(40),遂出奔翟(41)。
(以上僖公五年)
六年春,晉侯使賈華伐屈(42)。夷吾不能守,盟而行。將奔狄, 卻芮曰(43):“後出同走,罪也,不如之梁(44)。粱近秦而幸焉(45)。”乃之粱。
(以上僖公六年)

【注解】

①驪姬:晉獻公的寵妃。②卜:用龜甲佔卜。③筮:用蓍草佔 卜。④短:指不靈驗。長:指靈驗。(5) 繇(zhou):記錄佔卜結果的 兆辭。(6)專之:指專寵驪姬。渝:變。(7)攘:奪去。羭(yu):公羊。 這裏暗指太子申生。(8)薰:香草。蕕(you):臭草。(9)中大夫:晉 國官名,指裏克。成謀:定好計,有預謀。(10)大子:太子,指申生。 (11)齊姜:申生的亡母。(12)曲沃:晉國的舊都,在山西聞喜縣東。 (13)胙(zuo):祭祀時用的酒肉。(14)毒:投毒,放毒葯。(15)祭之地: 用酒祭地。墳:土堆。(16)小臣:在宮中服役的小官。(17)賊:謀害。 (18)新城:指曲沃。(19)辭:申辯,辯解。(20)辯:辯白,追究是非。 (21)被:蒙受,帶著。此名:指殺父的罪名。(22)人誰:誰人。納:收容, (23)縊:吊死,(24)譖(zen):誣陷,中傷。二公子:指重耳和夷吾。 (25)重耳:晉獻公的次子,申生的異母弟,後為晉文公。蒲:重耳的採邑,在 今山西限縣西北。(26)夷吾:晉獻公之子,申生的異母弟,後為晉惠公。屈: 夷吾的採邑,在今山西吉縣。(27)士為:晉國大夫。(28)戚:憂 愁,悲傷。(29)仇:怨。 (30)仇:仇敵。保:守,(31)守官:在職的 官員。廢命:不接受君命。(32)這兩句詩出自“詩·大雅·板》。懷德:心 存德行,不忘修德。宗子:周姓子弟。(33)尋師:用兵。(34)狐裘:大 夫的服飾,尨茸(meng rong):蓬松雜亂的樣子。(35)適:跟從。(36) 及難:等到災禍發生。(37)寺人:閹人。披:人名。(38)校:違抗。 (39)徇:遍告,布告。(40)祛(qu):袖口。(41)翟:同“狄”,古時中 國北方的少數民族。(42)賈華:晉國大夫。(43)卻芮(xi rui):晉國大夫。 (44)之:去,往。梁:諸侯國名,嬴姓,在今陝西韓城縣南。 (45)秦:諸侯國名,嬴姓,在今陝西鳳翔縣。幸:寵信。

【譯文】

當初,晉獻公想把驪姬立為夫人,便用龜甲來佔卜,結果不 言利;然後用蓍草佔卜,結果吉利。晉獻公說:“照佔筮的結果辦。” 卜人說:“佔筮不靈驗,龜卜很靈,不如照靈驗的辦。再說卜筮的 兆辭說:‘專寵過分會生變亂,會奪去您的所愛。香草和臭草放在 一起,過了十年還會有臭味。’一定不能這麽做。”晉獻公不聽卜 人的話,把驪姬立為夫人。驪姬生了奚齊,她隨嫁的妹妹生了卓子。

到了快要把奚齊立為太子時,驪姬早已和中大夫有了預謀。驪 姬對太子申生說:“國君夢見了你母親齊姜,你一定要趕快去祭祀 她。”太子到了曲沃去祭祝,把祭祝的酒肉帶回來獻給晉獻公。晉 獻公在外打獵,驪姬把祭祀的酒肉在宮中放了六天。晉獻公打獵 回來,驪姬在酒肉中下了毒葯獻給獻公。晉獻公灑酒祭地,地上 的土凸起成堆;拿肉給狗吃,狗被毒死;給官中小臣吃,小臣也 死了。驪姬哭著說:“是太子想謀害您。”太子逃到了新城,晉獻 公殺了太子的師傅杜原款。

有人對太子說:“您要申辯。國君一定會辯明是非。”太子說: “君王如果沒有了驪姬,會睡不安,吃不飽。我一申辯,驪姬必定 會有罪。君王老了,我又不能使他快樂。”那人說:“您想出走嗎?” 太子說:“君土還沒有明察驪姬的罪過,我帶著殺父的罪名出走, 誰會接納我呢?”十二月二十七日,太子申生在新城上吊自盡。

驪姬接著又誣陷重耳和夷吾兩個公于說:“他們都知道申生的 陰謀。”于是,重耳逃到了蒲城,夷吾逃到了屈城。
......

  當初,晉獻公派大夫士為為重耳和夷吾修築蒲城和屈城,不 小心,在城牆裏放進了柴草。夷吾把這件事告訴了獻公。晉獻公反人責備了士芬。士芬叩頭回答說:“臣下聽說,沒有喪事而悲傷, 憂愁必定變為仇怨。沒有戰事而築城,仇敵必定來佔領。既然仇 敵會來佔領,又何必那麽謹慎呢?在官位而不接受君命,這是不 敬,加固仇敵的城池,這是不忠。失去了恭敬和忠誠,拿什麽來 事奉國君呢?《詩》說:‘心懷德行就是安寧,同宗子弟就是堅城。’ 國君如果能修德行並鞏國宗子的地位,有什麽城池比得上呢?三 年之後就要用兵,哪裏用得著那麽謹慎?”士芬退下來後作了首詩 說:“狐皮袍于毛蓬松,一個國家有三公,我該跟從哪一個?”

到災禍發生時,晉獻公派寺人披去攻打蒲城。重耳說:“君父 的命令不能違抗。”于是他通告眾人說:“違抗君命的人就是我的 仇敵。”重耳翻牆逃走,寺人披砍掉了他的袖口。重耳于是逃亡到 了狄國。
......

魯僖公六年的春天,晉獻公派賈華去攻打屈城。夷吾堅守不 住,與屈人訂立盟約後出走。夷吾準備逃往狄國,卻芮說:“你在 重耳之後逃到狄國去,這證明了你有罪,不如去梁國。梁國*近 秦國,而且得到秦國的信任。”于是夷吾去了粱國。

【讀 解】

太子申生是個悲劇性的人物,是驪姬陰謀詭計的犧牲品,同 時也是他所信奉的觀念的犧牲品:既已知道罪魁禍手是誰,卻 為父親的“幸福”而不願揭露;出逃本可以成為一條出路,卻以 自盡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這種悲劇性的人物多半隻能在古代註重孝慈、仁義的氛圍中 才能找到,他們把自己所信奉的道德準則看得比生命還重要,寧 可自己含冤而亡,也不讓自己的所作所為有損于應當忠孝的對象。 站在他們的立場之上,絕對不可能想到以牙還牙、以惡報惡,剩 下的就隻有以犧牲自己來成全他人。

這樣的行為雖然在今日不足以仿效,但其精神恐怕不應當過時;危難時刻想著他人,甘願為他人作出犧牲。當然,這其中有 一個價值取向的問題,所付出的犧牲,應當是有價值的,像中生 為之犧牲的對象,在我們看來肯定是不值得的。實際上,他還可 以有更好的選擇,完全可以既避過陷害,使搞陰謀者得到應有的 懲罰,又以此來表明對父王的忠誠。

申生的悲劇使我們再次領悟到,心地過分善良純潔,在一個 充滿邪惡的世界之中,往往會成為邪惡的祭品。惡的力量無害,這 尚可以理解;而當我們清醒地意識到了惡在向我們進攻時,是不 應當向它讓步和妥協的。有時候,可以正面地、理直氣壯地、大 膽地反抗惡,有時候則可以憑智慧設法躲開惡,申生的兩個兄弟 ——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正是這樣做的。

他們兩人比申生聰明的地方,在于明知自己沒有過錯,就完 全沒有必要代人受過,沒有必要去做替罪羊,更沒有必要自動成 為陰謀詭計的犧牲品。既然父王的命令不能違抗,逃跑總是可以 的。再說,他們倆固執己見,也未執迷不悟,聽從了別人善意 的勸告,在災禍臨頭時註意保護自己。

公子重耳日後成為“春秋五霸”之一的晉文公,自然同他善 于隨機應變,不固守陳腐之見有很大關系。這使我們想到一條最 實際的生存法則:適者生存。

為理想、真理、道義獻身,固然可敬、高尚,值得贊頌。在 沒有理想、真理、道義可以獻身之時,儲存自己,認清身處的環 境,從中得到自己應當得到的東西,的確是一種切實可行的選擇。 在人們為了現實利益而互相傾軋、勾心鬥角的春秋時代,很難說 有什麽值得為之奮鬥的崇高目標,在混亂紛爭之中如何保護自己, 是人們首要關心的問題。“霸王”們之所以能夠成功,大概正是認 清了時勢,並能積極主動地適應時勢,從而成為強者。

強者不僅僅是善于適應環境,善于儲存自己,同時也善于競爭,善于把握進取和退守的時機,該進則進,該退則退,不放過 任何一次可能獲得成功的機會。這個法則,不僅在春秋諸霸的紛 爭中得到了證明,恐怕也應當說是由社會本身的發展所決定了的,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社會中的人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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