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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樹說

〔明〕李東陽
予城西舊塋久勿樹。比闢地東鄰,有檜百餘株,大者盈拱,高可二三丈,予惜其生不得所。有種樹者曰:“我能為公移之。”予曰:“有是哉?”請試,許之。
予嘗往觀焉。乃移其三之一,規其根圍數尺,中留宿土。坎及四周,及底而止。以繩繞其根,若碇然,然其重雖千人莫能舉也,則陊其坎之稜,絙樹腰而臥之,根之罅實以虛壤。復臥而北,樹為壤所墊,漸高以起,臥而南亦如之。三臥三起,其高出于坎。棚木為床橫載之,曳以兩牛,翼以十夫。其大者倍其數。行數百步,植于墓後為三重。閱歲而視之,成者十九。則又移其餘,左右翼以及于門。再閱歲而視之,其成者又十而九也。于是幹條交接,行列分布,鬱然改觀,與古墓無異焉。夫規大而坎疏,故根不離;宿土厚,故元氣足;乘虛而起漸,故出而無所傷。取必于旦夕之近,而巧奪于二十餘年之遠,蓋其治之也有道,而行之也有序爾。
予因嘆夫世之培植人材,變化氣習者,使皆得其道而治之,幾何不為君子之歸也哉?族子嘉敬舉鄉貢而來,予愛其質近于義,留居京師,與之考業論道,示之向方,俾從賢士大夫遊,有所觀法而磨礪,知新而聚博。越三年,志業並進,再詘有司,將歸省其親。予冀其復來,以成其學,且見之用也,作《移樹說》以貽之。
——選自岳麓書社排印本《李東陽集》
我家的城西舊墳無高木已久。近來拓地于東鄰,有檜柏百餘株,大的合圍,高約二三丈。我為它們長在不相稱的地方而可惜。有一個種樹人對我說:“我能夠替大人移植。”我說:“你真能夠做得到麽?”他請求試試看,我答應了他。
我曾經去觀察過。他先移其三分之一,環繞樹根周圍幾尺,中留原土。四周都挖了坑,挖至根腳而止。用繩繞著樹根,就像系碇那樣,但它的重量雖千人也拿不動,便敲掉樹坑的邊角,將繩子縛住樹腰而平放下來,樹根的縫道裏放著松泥。再朝北平放,樹身之下用泥土充墊,逐漸高升,朝南放時也是這樣。三放三起,樹便高出于坑。又以木頭搭成床棚橫載其上,用兩頭牛來拖,十個壯漢相幫。更粗重的樹便使用雙倍的力量。走了幾百步,在墓後種成三行。過了一年去看,成活的有十分之九,于是又移運餘樹,種在左右兩邊以及墓門。再過一年去看,成活的又是十分之九了。從此枝幹相接,行列分布,氣象庄嚴與前大異,和古墓完全一樣。由于周圍大而坑疏朗,所以根不離樹;原土厚,所以元氣足;徐徐乘虛而起,所以出土後無所損傷。取之非在旦夕之間不可,而巧妙卻能超越于二十餘年之前,看來因為平日已積累了移樹的經驗,而在實踐時又很有條理的緣故罷。
我因此深感世上一些培植人材,化融氣質的人,如果都能得其道而治理,那麽,不是很快就能夠得到良好的名聲麽?族孫嘉敬因應鄉貢考試而至京城,我愛其氣質近于道義,便留他住下,和他探學論道,並指導努力之方,好讓他隨從有德才的文士們就教,有所效法而琢磨,知新而聚博。過了三年,他的志向學業都有進步,還是不被主考的試官錄取,于是打算回鄉省親。我期望他能再來京師,成就學業,並且能夠被錄用,因此寫這篇論說贈別。
(金性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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