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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魚論戰

《左傳》
【題 解】公元前638年,宋、楚兩國為爭奪中原霸權,在泓水邊發生戰爭。當時鄭國親近楚國,宋襄公為了削弱楚國,出兵攻打鄭國。楚國出兵攻宋救鄭,就爆發了這次戰爭。當時的情勢是楚強宋弱。戰爭開始時,情勢對宋軍有利,可宋襄公死抱住所謂君子“不乘人之危”的迂腐教條不放,拒絕接受子魚的正確意見,以致貽誤戰機,慘遭失敗。子魚的觀點和宋襄公的迂執形成鮮明對比。子魚,宋襄公同父異母兄目夷的字。他主張抓住戰機,攻其不備,先發製人,徹底消滅敵人的有生力量,這樣才能奪取戰爭的勝利。
文章前半部分敘述戰爭經過及宋襄公慘敗的結局,後半部分寫子魚駁斥宋襄公的迂腐論調:總的先說“君未知戰”,後分駁“不以阻隘”、“不鼓不成列”,再駁“不禽二毛”、“不重傷”,最後指出正確的做法。寥寥數語,正面反面的議論都說得十分透闢。

【原文】 
宋公及楚人戰于泓(1)。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2)。司馬曰(3):“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4),宋師敗績。公傷股(5),門官殲焉(6)。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7),不禽二毛(8)。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9),不鼓不成列(10)。”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11),隘而不列(12),天贊我也(13)。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敵也。雖及胡耇(14),獲則取之,何有于二毛(15)!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16)。三軍以利用也(17),金鼓以聲氣也(18)。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19)。”
── 選自《十三經註疏》本《左傳》 

【譯文】
宋襄公與楚軍在泓水作戰。宋軍已擺好了陣勢,楚軍還沒有全部渡過泓水。擔任司馬的子魚對宋襄公說:“對方人多而我們人少,趁著他們還沒有全部渡過泓水,請您下令進攻他們。”宋襄公說:“不行。”楚國的軍隊已經全部渡過泓水還沒有擺好陣勢,子魚又建議宋襄公下令進攻。宋襄公還是回答說:“不行。”等楚軍擺好了陣勢以後,宋軍才去進攻楚軍,結果宋軍大敗。宋襄公大腿受了傷,他的護衛官也被殺死了。
宋國人都責備宋襄公。宋襄公說:“有道德的人在戰鬥中,隻要敵人已經負傷就不再去殺傷他,也不俘虜頭發斑白的敵人。古時候指揮戰鬥,是不憑借地勢險要的。我雖然是已經亡了國的商朝的後代,卻不去進攻沒有擺好陣勢的敵人。”
子魚說:“您不懂得作戰的道理。強大的敵人因地形不利而沒有擺好陣勢,那是老天父幫助我們。敵人在地形上受困而向他們發動進攻,不也可以嗎?還怕不能取勝!當前的具有很強戰鬥力的人,都是我們的敵人。即使是年紀很老的,能抓得到就該俘虜他,對于頭發花白的人又有什麽值得憐惜的呢?使士兵明什麽是恥辱來鼓舞鬥志,奮勇作戰,為的是消滅敵人。敵人受了傷,還沒有死,為什麽不能再去殺傷他們呢?不忍心再去殺傷他們,就等于沒有殺傷他們;憐憫年紀老的敵人,就等于屈服于敵人。軍隊憑著有利的戰機來進行戰鬥,鳴金擊鼓是用來助長聲勢、鼓舞士氣的。既然軍隊作戰要抓住有利的戰機,那末敵人處于困境時,正好可以利用。既然聲勢壯大,充分鼓舞起士兵鬥志,那麽,攻擊未成列的敵人,當然是可以的。”
(陳必祥) 
【註 釋】
(1)宋公:宋襄公,名茲父。泓:泓水,在今河南省柘(zhè這)城縣西。 (2)既:盡。濟:渡過。 (3)司馬:統帥軍隊的高級長官,此指子魚。 (4)陳:同“陣”,這裏作動詞,即擺好陣勢。 (5)股:大腿。 (6)門官:國君的衛士。 (7)重(chóng從)再次。 (8)禽:通“擒”。二毛:頭發斑白的人。 (9)寡人:國君自稱。亡國之餘:亡國者的後代。宋襄公是商朝的後代,商亡于周。 (10)鼓:擊鼓(進軍)。 (11)勍(qíng情)敵:強敵。勍:強而有力。 (12)隘:這裏作動詞,處在險隘之地。 (13)贊:助。 (14)胡耈(gǒu苟):很老的人。 (15)何有于二毛:即“于二毛有何(愛)。” (16)服:向敵人屈服。 (17)三軍崐:春秋時,諸侯大國有三軍,即上軍,中軍,下軍。這裏泛指軍隊。用:施用 ,這裏指作戰。 (18)金鼓:古時作戰,擊鼓進兵,鳴金收兵。金:金屬響器。聲氣:振作士氣。 (19)儳(chán讒):不整齊,此指不成陣勢的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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