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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翱秉公

原文
王翱①一女,嫁于畿輔②某官為妻。公③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④而語妻曰:“而翁⑤長銓⑥,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⑦我如振落葉耳,而何吝者?”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⑧公。公大怒,取案⑨上器擊傷夫人,出駕⑩而宿于朝房⑾,旬乃還第⑿。婿竟不調。

譯文

王翱的一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的一個官員為妻。王翱的夫人非常疼愛女兒,每次要女兒回家,女婿堅持不放走。他憤怒的對妻子說:“你的父親是選拔官吏的長官,把我調到京城做官,那麽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親。況且調動我輕易的就像振落樹葉,有什麽可吝嗇的呢?”于是女兒將想法告訴了母親,夫人在當天準備了酒菜,跪著稟告王翱,王翱非常生氣,拿起幾案上的器具打傷了夫人,出門去,坐馬車住到朝房裏,十天後才回家,女婿最終沒有被調職。

注解

①王翱:唐朝人。

②畿輔:京城附近地區。

③公:指王朝。

④恚:憤怒。

⑤而翁:你的父親。

⑥長銓:選拔官吏的長官。

⑦遷:調動。

⑧白:稟報。

⑨案:幾案。

⑩駕:坐馬車。

⑾朝房:朝廷中供值班的房間。

⑿旬乃還第:十天後才回家。

啓示

做人應像王翱一般,公正廉明,即便是家中親人求情,也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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