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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佐治遇蛙

原文
金華郡守張佐治至一處,見蛙無數,夾道鳴噪,皆昂首若有訴。佐治異之,下車步視,而蛙皆蹦跳為前導。至田間,三屍疊焉。公有力,手挈二屍起,其下一屍微動,以湯灌之,未幾復甦。曰:“我商也,道見二人肩兩筐適市,皆蛙也,購以放生。二人復曰:‘此皆淺水,雖放,後必為人所獲;前有清淵,乃放生池也。’吾從之至此,不意揮斤,遂被害。二僕隨後不遠,腰纏百金,必為二人誘至此,並殺而奪金也。”張佐治至郡,急令捕之,不日人金俱獲。一訊即吐實,罪死,所奪之金歸商。

譯文

金華縣的長官張佐治到一個地方,看見有許多青蛙在道路旁鳴叫,而且一隻隻都昂著頭,像有冤要說似的。張佐治覺得很奇怪,便下車步行,邊走邊察看,青蛙見他下了車,于是又蹦跳到他的面前為他引路。一直走到了一田邊,隻看見三具屍體疊在一起。張佐治用手提起上面兩具屍體,發現最下面那具屍體還在顫動,于是喂給那人熱水喝。不一會兒那人醒了,便講起了經過:“我是名商人,在向集市路上遇見兩個人的肩上背著籮筐,筐中有青蛙,都在哀鳴著。于是我便買下了青蛙把它們全放生了。那兩個賣蛙的人說:‘這裏水很淺,即使你把青蛙放生了,也會被別人捉住。前面有一潭水很深,是個放生池。’我于是便跟那兩人前往放生池。可誰能料想,那兩個人揮動斧頭,于是,我就被他們傷害了。我的僕人在我後面不遠,他們身上都帶著很多銀子,一定是那害我的人把僕人們引誘到這裏來,把他們殺死了,搶走了所有銀兩。”張佐治聽後立刻回縣裏,逮捕那殺人的兩人。不久,便人贓俱獲。經過審訊,那兩人都交代了犯罪的事實,判他們死罪,並將他們搶奪的錢財歸還給商人。

注解

1金華:古地名,今浙江金華市。 2郡守:郡的長官。 3挈:提。 4從:跟隨。 5斤:斧頭。 6導:引路 7並:同時。 8清淵:深水。  9市:到市場上去。 10湯:熱水。 11適:去到 12前導:在前面開路 13焉:在那裏 14未幾:不久 15從之:跟隨 16哀之:感到哀傷 17異之:感到奇怪

啓示

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

文言知識

現代漢語中在數詞之後一般總跟著量詞,如“三個人”、“五輛車”、“八匹馬”、“十朵花”等等,而在文言文中隻說“三人”、“五車”、“八馬”、“十花”。這主要是因為古代量詞極少,因此在翻譯文言文時要把確當的量詞加進去。如上文“三屍”、“二人”“二僕”、“一訊”,要譯為“三具屍體”、“兩個人”、“兩個僕人”、“一次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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