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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弱小者創造幸福

給弱小者創造幸福

幸福是什麽?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見解。有人認為“幸福就是人的根本的整體的需要得到滿足所產生的愉快狀態。”馬卡連柯曾說過,“我確信我們的教育目的不僅僅在于培養能最有效地參加國家建設的那種具有創造性的公民,我們還要把受教育的人一定變成幸福的人。”每個班裏都有一些看著不是很幸福的孩子,由于性格內向,有很膽小。所以總是被教師和幼兒遠離,這些孩子從來不能獲得幸福的感碩受。教師應當把握好兒童幸福教育的含義,在科學的兒童觀教育的指導下,使兒童獲得幸福的感受。使他們形成正確的幸福觀和自信心及自主追求幸福的能力,從而使沒有自信、內向、膽小的兒童逐步發展成為擁有幸福能力的生命的主體。

蘇霍姆林斯基認為“要使孩子成為有教養的人,第一要有歡樂幸福及對世界的樂觀感受。”教育學方面的真正的人道主義精神就在于珍惜孩子有權享受快樂和幸福。教育的最終目的不是傳授知識,而是以知識為工具理解生活、創造生活、並不斷的追求生活得意義。使弱小者在這個過程中獲得物質和精神的滿足感,產生豐富的幸福體驗。這就要給兒童自我體驗,自我實現的機會,給予兒童尊重和指導,給兒童交往與對話的權利和機會,讓兒童在多元系統中學會做事、學會生活、學會做人。

兒童應該在豐富多彩的世界中,那裏有甜草莓;也有毒蘑菇;有善良的白雪公主,也可能藏著邪惡的皇後 我們要孩子知道什麽是甜草莓,什麽是毒蘑菇,什麽是有益的,什麽是有害的,什麽是對的,什麽是錯的,什麽是可以接受的,什麽是必須拒絕的 隻有讓兒童生活在現實的社會生態環境中,我們才能使孩子把這一切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未來社會需要的是具有創造性、個性化的人以及能承受風險和挫折並能對多樣性和復雜性的變化進行敏銳的選擇和大膽嘗試的人。

我們要讓兒童在豐富多彩的世界中學會做事、學會生活、學會做人,讓弱小者在這個過程中體驗到幸福。讓他們能像快樂的小鳥在天空裏飛翔,能像小魚暢遊在無邊無際的大海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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