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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法律法規演講稿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在新的情勢下,法製宣傳教育是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貭素的有效途徑,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鑒于此,我準備了一篇關于農村法律法規的演講稿。農村的法律法規涉及方方面面,內容繁雜,在這裏我結合本村實際,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和大家探討相關知識。

一、農村土地法律製度

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三農"問題關系到國民貭素、經濟發展,關系到社會穩定、國家富強、民族復興。而要解決好"三農"問題,合理的利用農村土地也是一個關鍵的要素,關于農村土地的法律法規,我不想單純的去搬那些生硬的條文,我想結合實際的事例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和大家一起學習。

(一)農村土地承包法

1、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承包方式的規定是:"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2、農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為30至70年。

3、土地承包的原則:一是按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二是民主協商,公平合理;三是承包方案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是承包程式合法。

4、農村土地承包的合法程式是:(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開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4)的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5)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承包方案。

5、下面結合相關事例談談土地承包契約問題。

(1)例:土地承包人去世後,農村戶口家屬可以繼承他的承包權嗎?村委會有權收回土地嗎?答案:承包人過世的,應判斷他所在的承包契約內其他人員是否在世,如果都不在世了,屬于全戶消亡,發包方有權收回承包地。如果承包契約內還有其他成員,那麽這份契約依然有效,發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如果該家屬和土地承包人是同一戶口的,則不發生繼承,可以繼續承包;如果不是同一戶口,則不能繼承承包地,隻能繼承承包收益,村委會有權收回土地)

(2)例:女兒出嫁後,在婆家村沒有分到地,她原來的地村委會有權收回嗎?

答案:婦女出嫁,在新居住地沒有獲得承包土地時,原有承包地不得抽回。

(3)例:大學畢業後,戶口遷移到工作單位,農村老家的土地承包權該不該保留?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隻有全家都遷移到了設區的城市,納入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村集體才有權收回你們家(家庭承包而不是個人承包)的承包地,村集體在承包期內也無權調整你們家(家庭承包而不是個人承包)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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