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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己解決的事情,不要去找熟人

能自己解決的事情,不要去找熟人

文/巫小詩

我讀國小的時候,家裏因為換置住房而需要一筆錢。

父母為了省下銀行借款的利息,硬著頭皮去找好幾個熟人借了錢,其中就有一位熟人,他的兒子是我的同班同學。

這位男同學,隔三差五在班上大肆宣揚“她家欠了我家的錢”。

雖然我成績比他好,個子比他高,可在他面前,我總感覺低人一等。

回家跟父母傾訴這件事,他們隻是安慰道,男生調皮,心眼是不壞的,你當沒聽見就好了。

母親在醫院工作,偶爾有人托她幫忙,對方都會客客氣氣地。

唯獨這一位我們欠他錢的熟人,他家人在我媽工作的醫院住院時,各種麻煩我媽,並且沒有什麽抱歉之意,似乎認為這是理所應當的,誰讓我們家欠他錢呢。

後來我問老媽,銀行的利息到底有多貴?貴到要這般心懷虧欠?

她說,其實沒有很貴,當初不應該省這點錢的,人情,比利息貴多了。

畢業季的時候,我一位大學同學參加某國企的校園招聘。

其實他個人非常優秀,拿offer的難度並不大,可是在快放榜的時候,他的父母不放心,怕他考不上。

父母想方設法地幫他找熟人,最終找到該單位一位人事部門的工作人員,大包小包加紅包地去他家送了禮。

其實這場招聘非常公平透明,分數已經出來了,隻是還沒公布而已,同學分數很高,錄用是穩穩的。

最終同學順利錄用,完全靠的自己,卻被周圍人私下詬病了許久,說“他呀,是個關系戶”。

學妹暑假去北京實習,住房還沒著落,本來打算通過租房中介找,學妹的母親非說北京有個熟人,不用花中介那個冤枉錢。

這個熟人,隻是母親高中時的一位老同學,跟租房行業也搭不上關系,可是在母親的“聯絡感情”下,學妹的租房大事就拜托在這位熟人阿姨身上了。

學妹去北京時,自己行李很多,還給阿姨捎了大堆特產。

阿姨幫她相中的房子,是阿姨朋友的閒置房,“本來都快租出去了,我特意讓他留給你的”。

這個小房子,離單位不太近,環境不太好,價格也不太便宜,是一個如果跟著中介去看房,會被一口否決的房子。

學妹有些尷尬,私下問母親意思,母親說“特意麻煩人家找的,還特意給咱們留的,就租下吧”。

學妹隻好租下這個不怎麽喜歡的房子,連討價還價都沒有了餘地。

那些本可自己解決的事情,因為“找熟人”,原本平等的關系變得低人一等,原本顧客至上的買賣交易變得遷就和隱忍。

即便沒幫上忙,隻要開了口,就虧欠了這個人情,甚至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遭人詬病。

原則也好,價錢也罷,在熟人面前,都不適合再談起。

為了省錢、省事、省時間,我們找了太多次熟人,我們總是忘了,省下的,是一點小利小惠,虧欠的,是漫無邊際的人情。

能自己解決的事情,不要去找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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