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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集體契約範本

集體契約又稱為團體契約、集體協定等,它是經全體員工或者員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後,由工會或者員工委托的其他代表與用人單位為規範勞動關系訂立的,以全體勞動者勞動條件和生活條件為主要內容的書面協定。

集體契約範本一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契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契約。

第二條 本契約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契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契約或者工資集體協定的規定。

第四條 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製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製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後,可適當延長時間,並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準。

第六條 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準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集體協定。工資協定作為集體契約的附屬檔案,與集體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製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定。職業安全衛生協定可作為集體契約的附屬檔案,與集體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定。女職工權益保護協定可作為集體契約的附屬檔案,與集體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製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製度,有計畫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 本契約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契約,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契約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本契約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六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契約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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