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範文 契約範文

培訓中心勞務契約範本

勞務契約是民事契約,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定,勞務契約不屬于勞動契約,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契約適用于契約法以及民法通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契約適用于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勞動契約範本示例:

一、_________ 培訓學校聘請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為_________ 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契約並保證認真履行契約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契約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附屬檔案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時計,全部以人民幣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險。(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滿的教師提供一張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來回機票(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 元整)或教師憑機票報銷_________ 元人民幣。

六、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製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七、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幹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製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遵守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遵守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八、契約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契約,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和終止契約。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契約。在未達成共識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契約。

3.聘放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契約:

a 、受聘方不履行契約或者履行契約義務不符契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b 、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放在病假連續30天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契約:

a 、聘方未經契約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

b 、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九、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契約期滿後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以方要求簽訂新契約,必須在本契約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契約。受聘方契約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案局申請仲裁。

本契約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 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 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同時有效。

聘方(簽章):_________ 受聘方(簽章):_________

勞務契約的特征: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務契約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一般不作為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同時,雙方完全遵循市場規則,地位平等。雙方簽訂契約時應依據《契約法》的公平原則進行。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