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員工協商代表) (用人單位協商代表)
市裝飾行業工會工作委員會 深圳市裝飾行協會
代表員工總數:______________ 代表用人單位總數: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
職務:裝飾行業工委會主席 職務:裝飾行業協會會長
協商代表人數:10名 協商代表人數:10名
產生方式:民主推選 產生方式:民主推選
委托授權 委托授權
深圳市裝飾行業工資協商協定書
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用人單位的正當經營利益,合理配置、開發、利用人力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就本行業工資分配事宜達成如下協定。
基本原則及方式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涉及工資協商問題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平等對話;
(二)公平、公正、公開
(三)權利與義務相統一;
(四)合法、合度、合理。
第二條 根據行業特徵,本行業工資協商過程得採用自下而上、逐層推舉、漸次授權的方式進行。
第三條 本行業工資協商協定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及終止事宜,依集體契約有關規定辦理。
工資分配及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