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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新勞動契約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經濟類型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電話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文化程度民族政治面貌婚否工種(職務)戶籍技術等級(職稱)出生時間年 月 日參加工作時間年 月 日身份證號現 住 址市(縣) 街、巷(鄉) 號(村)

主要工作

簡歷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何地何單位職務(工種)備註

家庭主要成員姓名關系年齡

工作單位職業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契約。

一、契約期限

1、本契約為有固定期限契約,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本契約為無固定期限契約,自 年月日起至本契約約定的終止契約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註:上述兩種契約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 工作製。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製,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製,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或不定時工作製,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周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畫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製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準,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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