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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拼不過迷戀

認真拼不過迷戀

一個被視為不會念書的小孩,為什麽能夠變成英國一流大學的教授?

我小時候聽過一句話,“認真是拼不過迷戀的。”意思是說,做一件事能否成功,“喜歡”和“熱情”是遠比“認真”“努力”更重要許多的。

舉例來說:假如有同樣兩個運動員,一位是和邁克爾·喬丹同樣身高198cm,在體力、彈性、反應力種種條件上都一樣的球員,另一位和馬拉多納一樣身高165cm,其他條件也都一樣。

如果有兩項運動—就說是籃球和足球好了,沒有其他特殊理由,他們對兩種球類的興趣也差不多的話,依照不同條件,我們應該鼓勵198cm那位去參加籃球隊,165cm那位去參加足球隊。但我們現在教育的主流邏輯並不是這樣的,它的思維是:哪樣運動熱門,就統統讓他們去參加哪樣運動。

就說統統參加籃球隊好了,198cm那位由于先天條件,當然很容易就比165cm那位有比較好的表現,也比較容易獲得成就感,因此進入一種“熱情”“喜歡”的正向迴圈。

165cm那位的努力結果當然不如198cm那位,但教練卻告訴他:“你不夠努力,你不夠用功,你不夠認真。”

165cm那位更認真、更努力的結果,雖然有進步,但得到的往往是更大的挫折。搞得這個本來可以在足球場上成為明星的運動員,卻在籃球場上失意、挫折、自我懷疑……

我有一個朋友,因為數理不好,隻能念錄取分數不高的專科學校,被家長認為是不會念書的小孩。後來父母親把他送到美國社區大學去念書,到了美國之後,他發現在美國的教育製度下,考試分數並不是唯一的評估。他充分發揮了自己過去受教育時被認為“不務正業”的搞社團的本事,組織同學、分配工作、討論議題……

他特殊的組織、分析能力以及領袖魅力到了不同的環境很快就突顯出來。他在大三時轉到斯坦福大學,繼續完成了大學以及碩士、博士學位。目前他在英國的一所一流大學擔任教授。

一個被視為不會念書的小孩,為什麽能夠變成英國一流大學的教授?重點不在這個小孩聰明不聰明、認真不認真、努力不努力,重點是他如何以及在什麽樣的評估標準之下,發展出他自己的生命。

那些做起來特別容易做好、容易有成就感,並且讓我們迷戀的能力和特質就是每一個人的天賦。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給自己的天賦一個機會,然後想辦法發展那個能力。讓它成為我們生命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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