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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不會成為,沒有故鄉的人?

我們會不會成為,沒有故鄉的人?

作者:王寧

(一)

“你是哪兒的人?”每當聽到這個問題,從我們的嘴邊都會輕巧地流出一個地名,然後,是句號。離開得越遠,你和這個地名之間的溫度就越低,最後,它隻能存在于一個簡短的回答裏。孟德斯鳩說,真實是一面被打碎的鏡子,每一個人都相信他看到的每一個碎末就是全部的真相。故鄉也是這樣的鏡子。隻是,和真相不同的是,沒有人有興趣知道,鏡子打碎前的樣子。

PAGEONE書店盡頭,奶白色封面的《紀伯倫全集》,我為一行字停住腳步:阿拉伯原文足本全譯。這個生于黎巴嫩客居美國的阿拉伯詩人,在經歷了80年由英語轉譯的各種誤解之後,終于完整地回歸到自己的母語了。“我寧願在充滿渴望中死去,不想在萎靡無聊中而生。花的生命是渴望與交往,是淚亦是笑。”一個真正的紀伯倫,隨著母語起舞,故鄉的詩篇,一望無際。

世界上,沒有什麽比歸屬感更結實,當然,也沒有什麽比歸屬感更平常。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去處,可是每個人都清楚自己的來處,一個把你和這個世界聯系在一起的地方。或者山花爛漫,或者雜草叢生,或者戰亂紛飛,或者平淡無奇,無論怎樣,在你眼裏都是獨一無二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你成了這個地方的陌生人。你需要看《舌尖上的中國》找回童年的味蕾,聽同學的八卦印證當年的熟悉。你不再用“北漂”來形容自己,雖然你還不確定怎麽做這個城市的主人,卻可以流利地說出每個新樓盤的名字。就像從人類第一次離開非洲到現在,似乎隻有一眨眼的功夫,你就成了世界公民。除了填表時“籍貫”一欄的提醒,你很少會想起,在那遙遠的地方……

(二)

“老房子借給李阿姨住了,她婆婆病了,樓上樓下住著,才好照顧。”一回老家,媽媽就對我說。

“李阿姨?”我的記憶被迅速扯回到童年,反復掃描,卻已然模糊。

“你忘了?就是那個大嗓門,你小時候一哭她就嚷著跑上來那個!”我媽學了兩句,聲音瞬間抬高了八度。

這一嗓子,讓我的記憶終于找到了wifi信號,聯網成功。眼前走出一個穿著大花衣服的阿姨,略胖,微黑,走路呼呼生風,肥襟大袖的衣服跟著忽閃忽閃的,一笑,全世界都過節似的。

上國小以前,爸爸讀書回來的寒暑假,會在家裏教我背背唐詩。每逢遇到像“白雲千載空悠悠”這種,學齡前兒童背上一萬遍也理解不了意思的句子,我就會陀螺一樣在這句話裏拼命打轉,然後在“罰背一百遍”的命令中,躲進陽台,哭得滿樓道響。隻要這樣的動靜一出,李阿姨保準飛也似的上樓敲門,“她爸,孩子再哭我就告她媽了啊!”“啊”字一落,我便跑去開門,一百遍瞬間清零。

那個時候,還沒有“女漢子”這樣的名詞兒,否則我一準把她的“仗義”寫成長微博,再點無數贊。此時的她,已過六旬了吧,真希望她的大嗓門依然如故,花襯衫仍不落俗。

這一嗓子,也喊醒了我的故鄉。它很小,就是這棟五層的矮樓,和樓裏的人們。

它小得很暖和,裏面住的每一個人我都認識,連他們的外地親戚我也能叫出名字,因為他們是我兒時地理知識的啓蒙。我吃過三分之二戶人家的晚飯,吃的什麽不記得了,就是總覺得每一戶都比自家的好吃。那時候,“串門”是我唯一的娛樂,一抬腳就進到對門家的感覺,讓我從小就覺得,世界,不過是一個懷抱。我們懷抱世界的時候,生活就張開了雙臂。

我願意寫下這樣的故鄉:對門的阿姨原來在動物園裏喂孔雀,我喜歡她的笑,總覺得這樣的笑聲能讓孔雀開屏。她先生是個江南畫家,個子不高,語調很軟,“溫文爾雅”這個成語就是我聯想著他,才記住的。他們的兒子,我童年的“剋星”,總是掠走我的郵票和貼畫,而且還不帶我玩兒。有一年歲末,他竟然公然搶走了我的一本印有周潤發的掛歷,讓我一個年都沒過好。可是,我記事以來第一個生日禮物,是他畫的米老鼠,背後是孫悟空,這麽設計估計是為了省紙,可我卻珍藏至今。此時的他,是報社的美術編輯。

是的,這樣的故鄉是我的烙印。它造就著我的審美,以至于讓我在而立之年,看見蠟染的裙擺就挪不動腳步。它禁止著醜陋和是非,讓我從不擔心長大的世界,原來還需要抵擋。

可是,當我嘗試真正為故鄉寫點兒什麽的時候,我卻突然間找不到任何一個人,可以完整的記述。太多的碎片,拼接出的不過是我無所憂慮的童年,用天真打敗無邪的童年。就算我一廂情願的希望每一刻的故鄉,都隻停留在童年最美麗的時刻,我也無法讓故鄉在我6歲之前就終結。那我6歲之後的故鄉呢?我可曾細看?

(三)

故鄉,不忍細看。細看之後,就有了張愛玲樓閣下的市儈和壓抑,薩岡屋外原野中的背叛和憂傷。再細看,莫言的高密東北鄉多了愚昧和計較,略薩的阿辛哈加村庄成了死裏逃生的中轉。于是,帶著故鄉的傷痛,人們紛紛選擇逃離。離開故鄉,成了我們尋找到人生的起點。可就是這個我們曾經被剪斷了臍帶的地方,卻固執地保留著我們的基因。無論我們已經走了多遠,還是一轉身,就能看見。

奈保爾轉身的時候,他的故鄉特立尼達,早已不再是殖民地。可是那條叫做米格爾的大街上,還是有人招呼他坐下,喝杯朗姆酒,再編織一個自欺欺人的幻想。于是,他選擇跳車逃走,可是卻始終沒辦法把他故鄉的朋友們,都甩在泥坑裏。

1955年6月,在朗翰酒店自由撰稿人房間,奈保爾撕下一張BBC播音室信紙,塞進一台標準打字機,並把打字機調成單倍行距。而後,他雙肩後縮,雙膝抬高,把鞋子靠著椅子的兩邊支架,就像一隻“蹲著的猴子”。他寫下了一個開頭:“每天早上起床,帽子都會坐在他後面陽台的欄桿上向對面叫道:‘有啥事兒嗎?博加特?’”他頓了一下,很滿意這個開頭,沒有再改動。《米格爾大街》的人們就這樣開始生活了,在40年代的西班牙港,在一個很少有人有機會擺脫貧窮,卻熱衷做夢的地方。他們不知道,在46年之後,他們會成為諾貝爾文學獎上,生動的名字。

曼曼,一心想當選公職,可每次隻得三票。一票是自己,另外兩票始終不詳。于是他安排讓自己受難,除了每天穿著白袍子到處討飯之外,還宣稱自己是新的救世主,決定把自己綁在十字架上,並接客群人扔來的石塊。可當街上的女人和孩子真的把石塊扔向他的胸口和臉,他卻不停地大聲叫喚:“停下來,別做蠢事了,你們聽見沒有,我告訴你們,這個狗屁玩笑該結束了。”于是,警察把他監禁起來,然後永遠如此。

米格爾大街的人們都管曼曼叫瘋子,離他遠遠的,可奈保爾卻說,在這條大街上,他還能想出不少比曼曼瘋得多的人。

波普永遠在做沒有名字的東西。他總是不停地錘呀鋸呀刨呀,從不閒著,鋸末如粉落在他卷曲的頭發上,混雜著喬木和蟾蜍樹的香味。孩子們沉醉在對他的崇拜裏,“你在做什麽呀?波普先生?”“孩子,這個問題提的好,我在做一個沒有名字的東西。”他這樣回答的時候,空氣都是快樂的。在眾人心中,他用這樣的詩人氣質,贏回了出軌的老婆,然後繼續在沒有名字的東西裏快樂著,直到報紙上登出他入獄的訊息。原來,他是作惡多端的梁上君子,他偷來別人的東西然後重新組裝。可是米格爾大街的人們都說他是個真正的男子漢。當一年牢獄之後,他成了當地的英雄。于是,他開始幹活,為別人做莫裏斯式的椅子和衣櫥,再也不做沒有名字的東西。為此,奈保爾卻傷心了很久。

沃茲沃思在寫世界上最偉大的詩篇。他以流浪漢的身份,來到米格爾街。他身材瘦小,戴著一頂帽子,穿著一件白襯衫,一條黑褲子,沒有什麽詩人的樣子,隻是會為任何一件事而流淚。他的院子裏種著一個愛情故事:少年詩人和姑娘詩人戀愛了,在小詩人即將出生的時候,姑娘詩人死了,少年詩人決定留下來,還有一園子再也沒有人修剪的花草樹木。于是,少年開始寫詩。用二十五年的時間,寫了一句:往昔深遠而奧妙。米格爾大街上,隻有奈保爾去過他的院子,可每次都會被媽媽打一頓耳光。直到有一天,沃茲沃思虛弱地躺在他的小床上,把奈保爾摟在他瘦削的胸前,說:“以前我給你講過的少年詩人和姑娘詩人的故事,還記得嗎?那不是真事,是我編的。還有哪些什麽世界上最偉大的詩,也是假的。你說這是不是你聽到過的最好笑的事?”一年後,園子被人扒掉了,蓋起了二層小樓,樹木被人砍倒,鋪上了水泥。一切都像是沃茲沃思從來沒有來過這個世界。

這是我所聽過的,最傷感的故事。我突然為奈保爾的故鄉,流淚了,像被詩人傳染了似的。它讓我想到他本人的父親,在一個被奴役的種植園裏,倔強的非想成為一個詩人,一個記者,豁了命的拋家舍業,卻沒留下任何,除了奈保爾。

故鄉的芒果樹成長出奈保爾的樂趣,他的筆像沾了芒果汁一般,醲鬱。這棵樹隻長了30年。在奈保爾30歲時,他選擇,做一個沒有故鄉的人。

“你生在特立尼達?” Bernard Levin在一次訪談中向奈保爾提問。“我生在那兒,對。”奈保爾答道。“我認為這是一個大錯。” 這個回答,震驚了世界。

“如果你拋棄塑造你的國度,你就會被這個拋棄所界定。”奈保爾在這個界定裏,走上作家之路。為此,他不得不反復地掩飾自己,清除過去,隻為了成為表面上沒有國度、具有高度洞察力的全球觀察者。

在《世事如斯》這本奈保爾的傳記裏,弗倫奇用近乎刻薄的真實,尋找著其中的原因:“他躲避故鄉,這個先發製人的拋棄行為,其實都來自于焦慮與害怕。因為他的抱負與恐懼相連。他害怕不能寫作,害怕過氣,害怕消失。”

“為了成為他想成為的人,他得讓自己成為另外的人。”弗倫奇的刻薄,怎麽聽,都像是對今天的我們說的。

可是,命運偏偏和奈保爾開了個玩笑。就是這個令他一再切割的故鄉,卻在他離開51年之後,用根部飽滿的基因,成就了近百年的諾貝爾文學獎的歷史上,泰戈爾之外,唯一的,印度作家。

(四)

如果你可以自由選擇,你會選擇哪個地方成為自己的故鄉呢?我想,我們當中的很多年輕人,手指的方向多半會是大洋彼岸吧。或者是腳下,這個把所有奮鬥都獻給一處住所的地方。這樣的選擇,不是因為害怕過去,而是惶恐未來,惶恐于,沒有未來。

于是,我們離開帶著泥土味兒的故鄉,在我們還沒有看清楚它模樣的時候,在它的基因還沒有完全被復製下來的時候,在姥姥的方言還沒有教會我們的時候,我們就懵懵懂懂的成了,沒有故鄉的人。

很多年以後,我們這些憂傷的異鄉人,多半會踏上尋根的路。因為故鄉太近,我們總是在成功或失敗的路上看到它的影子。因為未來太遠,我們總是需要不斷地,重新出發。

很多年以後,在我們血液裏奔騰的驕傲和滿足,仍然會是童年清脆的啼哭,和一吸氣,滿院子的炊煙裊裊……

很多年以後,米格爾大街上的那些人已經不再整日喝著朗姆酒,也許,小曼曼是一名牧師,小波普成了藝術家,小沃茲沃思也登上了諾貝爾的領獎台,他們會一起感謝大街上的芒果樹……

很多年以後,故鄉的概念真的變得很模糊,生爹娘的地方,我們長大的地方,孩子們出生的地方,都將會在不同的緯度。可是我們還是會耐心的做一個家譜,標註上這些地方的親人們,和他們經歷的悲歡離合……

很多年以後,我們開始在故鄉的記憶裏,回憶人生,在未來再一次變得遙不可及的時候,可以欣慰地對自己說,“別擔心,總有它們能證明,我曾經來過……”

你信嗎?反正,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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