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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保證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全院學生的管理,保證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在新的學期學院對全體同學特作如下重申,要求全院學生認真落實責任製,增強安全防範能力。如違反學院以下規定,出現人身事故,責任完全由責任人承擔:

1、 嚴禁在寢室、教室私接私用電線、電源、電器,2、 嚴禁使用電爐、酒精爐;

3、 嚴禁在校外集會、聚餐、酗酒及打仗鬥毆;

4、 嚴禁到校外的公共娛樂場所遊玩;

5、 嚴禁到私自江邊野浴、遊泳;

6、 嚴禁與校外不7、 明身份的人員約會交往;

8、 嚴禁到校外從事與學生身份不9、 符的工作;10、 嚴禁夜間單獨出行,11、 離開校園;12、 不13、 要在寢室存放大額現金及貴重物品;

14、 遵守交通規則,15、 嚴禁在馬路上逆行騎車,16、 搶行跑跳;17、 不18、 要在夜間到僻靜、陰暗的地方遊玩、聊天、閒逛;

19、 不20、 參與黃賭毒及邪教有關的活動;21、 不22、 在網路等媒體上從事製作、流覽、傳播危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等違法活動;

23、 出現問題、矛盾、事故要及時與保衛部門及學院取得聯系,24、 匯報情況,25、 不26、 得隱瞞不27、 報;

28、 遵守國家法製,29、 倡導社會公德,30、 交友得體,31、 禮貌謙遜,32、 涉外活動,33、 不34、 卑不35、 亢;

保證人簽署意見:

本人同意學院的以上要求,認真遵守,如若違反以上規定出現事故,事故責任由本人全部承擔。

保證人:系 班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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