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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考語文148分!北京市語文聯考狀元談語文學習

A.開篇

聯考語文考了148分的訊息傳開後,發現了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在所有學弟學妹、親戚朋友的問話中,被問得最多的問題不是“你是不是很愛讀書”,也不是“你是不是很愛寫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題”。

聽了這樣的問題,我很詫異,因為在我心中,語文從來是一個有關素養、無關應試的學科。

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們的教育中,任何學科隻要和考試扯上關系,那麽它往往就會走向應試;而對于這個學科的佼佼者,人們普遍的第一反應也不是他有天賦或者他有素養,而是他一定做了異常多的題目、接受了異常多的訓練。

拿語文來說,在應試觀念的影響下,很少有人會去註意語文這個學科本身的宏大、它內在的韻律與美感。大家在註意什麽呢?分數——或者說,能拿到分數的方法。

對這種觀念,我感到難過且可惜,因為我熱愛語言、熱愛文學,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註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與多姿多彩,而不是戴著功利眼鏡去審視它。

“花同樣的時間去練習的話,語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幾分,但數學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題”,這樣功利的想法扼殺了多少發現語文之美的機會,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潛在的國學、語言、文學大師,我不願、不敢去想。

當然,對于語文這個學科,分數與素養是有關系的,但是這種關系是一種單方向的關系。分數高的人,他的素養不一定好,他隻是掌握了特定某種類型的試卷需要的東西,而那類試卷之外,或許他是空白的;而有著相當語文素養的學生,他的試卷分數一定不會差,因為他有著足夠的積累,那些積累足夠他揮灑任意一張試卷了。

說了很多話,還沒有說到我理解中的素養。在現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實一個學生有沒有語文素養是很難看出來的。試卷有著固定的標準答案,一個憑死記硬背做出題的學生和憑自己發揮做出題的學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來的,結果隻是大家都拿了滿分而已。那麽,什麽樣的學生我會覺得他是有語文素養呢?

這就要回到開篇的兩個問題:讀書和寫作。我認為一個有素養的學生,應該是會讀書、會寫作的學生。

B.關于讀書

閱讀,應當是人最早的本能動作之一。閱讀始于識字之初,甚至是識字之前,每個人在孩提時期都有指著街上的廣告、商鋪招牌一字字認讀的經歷,這就是閱讀的雛形。而隨著人漸漸長大,他認字的水準越來越高,已經開始不滿足于正確地讀出一個字時的成就感,而開始對閱讀的內容產生好奇時,他就要開始讀書。

所有學生都是讀書的,而語文素養的區分,在于讀什麽、怎麽讀、能不能堅持。

一個有素養的學生能夠區分出一本書的時效。一本言情小說、一本參考書、一本名著,都是人類智力與體力的凝結,去讀他們也都可以稱為讀書。

一個有素養的學生應該能夠區分出三者的區別:言情小說或許能夠給人一時的愉悅,看過以後卻什麽都不會留在記憶裏;參考書對升學固然有用,然而聯考後也會迅速地被忘諸腦後;經典名著給人的教育則是永恆的、無法磨滅的,通過閱讀名著得來的思考與精神洗禮,很可能將會伴隨人的一生。如果能夠清楚地分辨這些書籍的時效,那麽我相信,每個人都能夠做出選擇。

在選擇了正確的書後,閱讀方法就成為了素養的又一標志。再好的書如果隻是利用擠公交的時間嘩啦啦翻過去,那麽從這本書中汲取的養分必然將會微少得近乎無。

至少就我的閱讀體驗來看,一本好書至少值得閱讀兩到三遍:第一遍略讀以滿足自己的閱讀興趣並了解書的內容與結構,第二遍精讀以摘抄、把握整本書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鋪墊與伏筆,如果還能再讀一遍,我就會抽時間寫一些類似專題研究的心得,比如對整本書思想的一個探討,或者對書中某種表達的質疑。我認為,隻有當你抱著學習的心態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質疑書本時,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義。

除了閱讀方法外,讀書應當是一件精細而持續的事情。與填鴨般在假日裏一天讀十本書相比,培養細水長流的讀書習慣無疑更為重要。讀書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從書中汲取營養,在于通過整個閱讀過程修養一顆寧靜而富有感知力的心靈。我從在國小學會選擇正確的書開始,閱讀的動作在十年裏從來沒有一天間斷過,我讀名著、讀國學經典、讀詩歌、讀歷史、讀哲學文學的理論、讀時事。

如果沒有紙質書就用電腦、手機,每天短則二十分鍾,長則十餘個小時。在聯考前的那個學期,為了保持語文學科的感覺,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個小時來讀書,教室後面的窗台堆滿了我帶到學校的各類書籍,有時候抽出一本會造成大規模的坍塌,尼採壓在泉鏡花上,紫式部淹沒在赫胥黎、劉勰和紀伯倫裏。

閱讀實在是一個太有益的習慣,即使是抱著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潛下心去讀書,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讀書多了,就會培養出語感。語感一種玄之又玄的東西,你叫一個有語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許並不能清楚地告訴你那些字詞的正確讀音與寫法,也沒法給你講出來閱讀題的答案為什麽該是這個,因為他做題目憑借的不是系統的訓練與大量題目的積累,他沒有那種足以歸納成經驗的東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確的答案。

這就是語感。

為什麽說讀書能夠培養語感呢?這是因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經典都是時間沉淀下來的精華,它之中的字詞語句都是最為準確、最為質量上乘的。當一個人見多了經典、熟悉了經典中語言的運用方式,他再回過頭去做題時,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試卷上找到正確的東西,因為他一直以來都在閱讀著那種語言的“正確”。學英文我們講究讀原著,是同樣的道理。沒有什麽比讀書更能培養語感,沒有什麽比語感更能保證分數,這就是閱讀最為顯性的益處。

C.關于寫作

說完閱讀,接下來必然是寫作。閱讀與寫作簡直是玻璃的兩面,無論你看著哪一面,都意味著你也正在凝視另一面。我喜歡寫作也擅長寫作,所以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講,這個版塊我都很有得寫。

對于高中寫作,也就是以應試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議隻有六個字:多讀、多仿、多寫。

從閱讀與寫作的關系上來看,讀書多的人絕大部分是會寫作的人,而一個能寫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愛讀書。這隻因在看了足夠數量的文化精品後,哪怕隻是東家模仿一點、西家拼湊一點、再加上一點點自己的領悟與潤色,最後拿出來的成品,也足以令許多人拍案叫好。

我寫作的一個特點是引用多。高三下學期語文老師的女兒為我們班的期中作文寫點評,她數了我54分的作文裏引例的數量,有接近二十個,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這些引例都是平時我從閱讀中積累下的東西,也就是說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寫五六十個字就會用到我的閱讀成果。

這裏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一篇作文裏同樣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會被評價為“豐富”,有的人則是“雜亂”、“堆砌”。為什麽?我覺得這是對作文中所引用的內容理解程度的差異造成的。同樣的東西,有的人是在閱讀中看來、研究並思考過的,有的人是從類似《高中生議論文論點論據大全》中看來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後者則隻得了個皮毛。

比方說,同樣引用尼採,有的人寫“尼採,這個偉大的哲學家教會我一種高貴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蘇魯支語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寫道:“‘太陽!若無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輝為何?’,由是開始了蘇魯支的墮落,亦開始了尼採在這世間無止境的追求。他像蘇魯支一樣為世界奉獻著他的熱愛與智慧,也像蘇魯支一樣不斷經受著世俗的冷笑與中傷。尼採,這個‘瘋子’、這個智者,從來沒有放棄,也沒有停止過他的追尋。”

孰優孰劣,不言而喻。

閱讀對于寫作而言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條件。

我最早開始寫東西,正是始于閱讀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種作家,隻要我覺得好,我就會按他的風格仿寫。國小時我就開始有意識地在我的作文中學習一些冰心兒童文學獎獲獎者的風格,後來讀的書更多也更雜,我能記起來自己模仿過的作家有魯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樹、錢鍾書、杜拉斯、三毛……還有一些恐怕是忘記了。我還自己寫古典詩詞,甚至模仿司馬遷為自己寫了一篇文言文小傳,可惜沒能保留下來。

在模仿這些個性鮮明的作家的過程中,我慢慢開始有了自己的風格。我是怎麽發現這一點的呢?這得歸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寫了點什麽就想給人看。以前看過我寫的東西,大家看完後會說“這次是模仿XX的吧”,後來,他們的評價逐漸轉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驚覺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有人對我說過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後,一本文集裏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會說“一看就是孫婧妍寫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裝訂起來,老師會知道那是我;我在網上發些文章,評論裏會有很多說我寫的東西有風格。

到這時我就知道,這是我寫作的第二個階段了,我在從模仿走向創作。

寫東西寫得好,與其說是天賦,倒不如說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飯、洗衣服、開車一樣。我現在寫文章很少構思或查證,筆到文來,半小時之內在電腦上完成千來字的短文對今天的我來說根本不叫事。但這背後呢,是我從國中起每天不間斷的練筆。初一是每天當作業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後來越來越喜歡,課間也寫、午休也寫、回宿舍也寫、上課都趁老師不註意偷偷寫,每天能寫一兩千字,假期還能翻好幾倍。這些練筆大多沒有特定內容,寫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進了垃圾桶,就是為了保持一個手感。越來越多的人找我寫東西,給網站啊、給學生辦的雜志啊、給校刊啊,我很少拒絕,因為反正寫什麽我都喜歡。

春蕾杯一等獎?聯考滿分作文?登報登刊?都是這麽一點點練出來的。

最後要說的是,對于作文而言,要學會自我分析。我不會寫那種標準的議論文,但聯考作文寫議論文會比較穩妥,怎麽辦?我分析自己寫東西的習慣,我不擅長說理,結構不夠簡明,但我的文筆好,同時有著豐富的閱讀積累。最後我找到一條適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議論文或者議論性散文。文體裏沒有這兩個分類,我是自己創造了這兩個詞。這兩類文章都有一個特點,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語文功底去掩蓋我理性思維的不足。

作文是很靈活的東西,當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錯地寫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語言像詩歌和散文一樣漂亮時,他對議論本身的標準就會有所放松。作文考的歸根結底是文學水準而不是議論水準,換言之隻要你能體現出你的水準高,實在不必太拘泥于文體與所謂的標準。聯考前我拿著自己高三下學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師打過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滿分,還有不少55分、58分。這就是我說的一切最好的證明。

D.結尾

寫到最後,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對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必須感謝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義因素的父母。他們對我在語文上的啓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幾歲時能認得幾個字、標出幾個拼音、讀出幾個詞語,他們從來沒有要求過我這些,我因此感激他們。

我的父母,他們是最早讓我明白中文的核心是什麽的人。我的父母通過一個個童話、一篇篇傳奇、一段段故事,通過他們戲劇性的朗讀聲和投入的富有張力的表情告訴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塊字背後,在那些繁復的文法規則背後,在那些千變萬化的讀音背後,那些文字傳達出的精神,那些講述的聲音蘊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所在。正如《海的女兒》的核心是愛與犧牲,《誇父逐日》的核心是執著,《秘密花園》的核心是自然與成長,中文的核心,是它所包含的精神,是它所蘊藏的感動。

兒時的學習過程,對我來說已經太過模糊,在幼稚園和國小學習的拼音規則、筆畫順序等等等等,我幾乎全都不記得了。然而,我仍然有著絕不會褪色的記憶——我永遠會記得我和母親一起為《賣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寫了一個幸福的結局,永遠會記得父親為我完成了國小所有抄寫詞語的作業、讓我在他抄寫時去讀我想讀的書,永遠會記得我第一次為書中的悲慘淚流滿面、第一次為書中的歡樂欣喜若狂……我絕不會忘了這些。

語言對于任何人來說,都應該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我們學習語言是為了什麽?為了在考試中拿好看的分數?為了考各種各樣的語言能力認定證書?為了自豪地告訴別人這個字我認得?

如果對于上面的問題一個人的答案是“是”,那麽,他已經忘記了語言這種東西產生的初衷。

語言,是為了表達,是為了表達精神,是為了為這個世界表達愛、表達美、表達動力、表達希望。讀那些經典的文學作品,我們會發現無論國家、無論時代,那些作品所擁有的打動人的力量絕不是因為它的文字有多麽華麗、布局有多麽復雜、詞語有多麽精準,而是由于它其中蘊含著人類最為高貴的、永不過時的某種精神。

有很多成功的作家,他們出道時接受文化教育的水準絕不比現在的中學生要高,讓他們去做我們的考卷,他們不會有比大部分普通聯考生更能看的分數。但為什麽他們可以成為語言大師、文學巨匠?是因為他們能夠抓住語言的核心,他們知道該如何運用語言去表達,也知道應當用語言表達些什麽。

隻要能運用語言去傳遞你想要送給這個世界的東西,那麽,你在這門語言上的學習就是成功的。

誠然,我有個很不錯的語文分數,然而這確實是有很大運氣成分在裏面的。我的語基很薄弱,高中時我是班裏有名的白字先生。如果換一套題,我可能會連著錯前三道選擇,就像我在之前的考試中有過的那樣。

但是,我從未因為我在任何一次考試中的分數而懷疑自己在語文這門學科、在中文這門語言上的能力,我最自豪的絕不是我是2013年北京市的語文狀元,而是我能夠如我所願地運用文字——這才是學習語文真正帶給我的、令我感激的禮物。

這才是我為什麽熱愛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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