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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八十一章

第八十一章

[原文]

信言①不美,美言不信。善者②不辯③,辯者不善。知者不博④,博者不知。聖人不積⑤,既以為人己愈有⑥,既以與人己愈多⑦。天之道,利而不害⑧。聖人之道⑨,為而不爭。

[譯文]

真實可信的話不漂亮,漂亮的話不真實。善良的人不巧說,巧說的人不善良。真正有知識的人不賣弄,賣弄自己懂得多的人不是真有知識。聖人是不存佔有之心的,而是盡力照顧別人,他自己也更為充足;他盡力給予別人,自己反而更豐富。自然的規律是讓萬事萬物都得到好處,而不傷害它們。聖人的行為準則是,做什麽事都不跟別人爭奪。

[注解]

1、信言:真實可信的話。

2、善者:言語行為善良的人。

3、辯:巧辯、能說會道。

4、博:廣博、淵博。

5、聖人不積:有道的人不自私,沒有佔有的欲望。

6、既以為人已愈有:已經把自己的一切用來幫助別人,自己反而更充實。

7、多:與“少”相對,此處意為“豐富”。

8、利而不害:使在萬物得到好處而不傷害萬物。

9、聖人之道:聖人的行為準則。

[引語]

本章是《道德經》的最後一章,應該是全書正式的結束語。本章採用了與九章、十章、十五章、二十章、三十三章、四十五章、六十四章、七十六章相類似的格言警句的形式,前三句講人生的主旨,後兩句講治世的要義。本章的格言,可以作為人類行為的最高準則,例如信實、訥言、專精、利民而不爭。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真、善、美的結合,而以真為核心。本章含有樸素的辯證法思想,是評判人類行為的道德標準。

[評析]

本章一開頭提出了三對範疇:信與美;善與辯;知與博,這實際上是真假、美醜、善惡的問題。老子嘗試說明某些事物的表面現象和其實質往往並不一致。這之中包含有豐富的辯證法思想,是評判人類行為的道德標準。按照這三條原則,以“信言”、“善行”、“真知”來要求自己,作到真、善、美在自身的和諧。按照老子的思想,就是重歸于“樸”,回到沒有受到偽詐、智巧、爭鬥等世俗的污染之本性。張松如說:“世界上的事物多種多樣,社會現象更是十分復雜,如果單單認定‘信言’都是不美的,‘美言’都是不信的;‘知者’都是不博的,‘博者’都是不知的,這就片面了。不能說世界上真、善、美的事物永遠不能統一,而隻能互相排斥。隻知其一,不知其二,那就不免始于辯證法而終于形而上學。”對此,我們倒認為,沒有必要從字面上苛求老子,否則就會偏離或曲解老子的原意。其實,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也往往這麽說:“忠言逆耳”、“良葯苦口”。聽到這些話後,大概很少有人去鑽牛角尖,反問:難道忠言都是逆耳的嗎?難道良葯都是苦口的嗎?所以,老子的這些警句並不存在絕對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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