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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六十二章

第六十二章

[原文]

道者,萬物之奧①,善人之寶,不善人之所保②。美言可以市尊③,美行可以加人④。人之不善,何棄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⑤,雖有拱璧以先駟馬⑥,不如坐進此道⑦。古之所以貴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⑧,有罪以免邪⑨?故為天下貴。

[譯文]

“道”是蔭庇萬物之所,善良之人珍貴它,不善的人也要保持它。需要的時候還要求它庇護。美好的言辭可以換來別人對你的尊重;良好的行為可以見重于人。不善的人怎能舍棄它呢?所以在天子即位、設定三公的時候,雖然有拱壁在先駟馬在後的獻禮儀式,還不如把這個“道”進獻給他們。自古以來,人們所以把“道”看得這樣寶貴,不正是由于求它庇護一定可以得到滿足;犯了罪過,也可得到它的寬恕嗎?就因為這個,天下人才如此珍視“道”。

[注解]

1、奧:一說為深的意思,不被人看見的地方;另一說是藏,含有庇蔭之意。其實兩說比較接近,不必僅執其一。

2、不善人之所保:不善之人也要保持它。

3、美言可以市尊:美好的言辭,可以換來別人對你的敬仰。

4、美行可以加人:良好的行為,可以見重于人。

5、三公:太師、太傅、太保。

6、拱壁以先駟馬:拱壁,指雙手捧著貴重的玉;駟馬,四匹馬駕的車。古代的獻禮,輕物在先,重物在後。

7、坐進此道:獻上清靜無為的道。

8、求以得:有求就得到。

9、有罪以免邪:有罪的人得到“道”,可以免去罪過。

[引語]

本章再一次宣揚“道”的好處和作用。老子認為,清靜無為的“道”,不但是善良之人的法寶,就是不善的人也必須保有它。所以有人認為,這一章的新意就在于指出世人在“道”面前應該一律平等。“道”保護善人,但也不拋棄不善人,它有求必應,有過必除。這是“道”的可貴之處。如果說在上一章,老子強調統一即“和”的思想在國與國之間關系上的運用,這一章則是在人際關系上的運用。本章的目的,在于曉諭人君行“無為”之政。

[評析]

“道”是天地間最可寶貴的。所以可貴就在于“求以得,有罪以免邪?”這就是說,善人化于道,則求善得善,有罪者化于道,則免惡入善。“道”並不僅僅是為善良之人所領悟,不善人並不被道所拋棄,隻要他們一心向道,深切體會“道”的精髓要義,即使有罪過也是可以免除的。老子在這裏給人們包括有罪之人提供了新的出路,還是很有意義的。這種想法與孔子所言“君子過而能改”的說法是有相近意義的。君子不怕犯錯誤,隻要能認真改正,就不算錯誤,而且,這隻是君子才可以做到的。老子則從主客觀兩個方面為有錯者提供了出路,“道”不嫌棄犯罪之人,肯定會給他改錯的機會;而犯罪者本人也必須體道、悟道,領會道的真諦,主客觀這兩方面的條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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