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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五十二章

第五十二章

[原文]

天下有始①,以為天下母②。既得其母,以知其子③;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沒身不殆。塞其兌,閉其門④,終身不勤⑤。開其兌,濟其事⑥,終身不救。見小曰明⑦,守柔曰強⑧。用其光,復歸其明⑨,無遺身殃⑩;是為襲常⑾。

[譯文]

天地萬物本身都有起始,這個始作為天地萬物的根源。如果知道根源,就能認識萬物,如果認識了萬事萬物,又把握著萬物的根本,那麽終身都不會有危險。塞住欲念的孔穴,閉起欲念的門徑,終身都不會有煩擾之事。如果開啟欲念的孔穴,就會增添紛雜的事件,終身都不可救治。能夠察見到細微的,叫做“明”;能夠持守柔弱的,叫做“強”。運用其光芒,返照內在的明,不會給自己帶來災難,這就叫做萬世不絕的“常道”。

[注解]

1、始:本始,此處指“道”。

2、母:根源,此處指“道”。

3、子:派生物,指由“母”所產生的萬物。

4、塞其兌,閉其門:兌,指口,引伸為孔穴;門,指門徑。此句意為:塞住嗜欲的孔穴,閉上欲念的門徑。

5、勤:勞作。

6、開其兌,濟其事:開啟嗜欲的孔穴,增加紛雜的事件。

7、見小曰明:小,細微。能察見細微,才叫做“明”

8、強:強健,自強不息。

9、用其光,復歸其明:光向外照射,明向內透亮。發光體本身為“明”,照向外物為光。

10、無遺身殃:不給自己帶來麻煩和災禍。

11、襲常:襲承常道。

[引語]

本章是繼四十七章後再次論述哲學上的認識論問題。老子認為,天下自然萬物的生長和發展有一個總的根源,人應該從萬物中去追索這個總根源,把握原則。人們認識天下萬物但不能離開總根源,不要向外奔逐,否則將會離失自我。在認識活動中,要除去私欲與妄見的蔽障,以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質及規律。

[評析]

在本章中,老子又一次使用了“母”、“子”這對概念。在這裏,“母”就是“道”,“子”就是天下萬物,因而母和子的關系,就是道和萬物;理論和實際;抽象思維和感性認識;本和末等關系的代名詞。張松如認為“所謂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正是把概念形成的理論證明,當作對具體事物認識的方法了。西周以來,中國已經產生了例如五行說那樣原始、自發的唯物論。當老子第一次嘗試把那種元素化的‘物理性形式’推進到更高階段的理論性的形式時,他的理論形式的唯物主義思想,也因受到了歷史與科學條件的限製而表現出某種不成熟性,這種不成熟性,反映到更為復雜的認識論領域中來,就很容易帶上一種以‘道’觀物的特點。這是老子在認識上失足落水的一個重要原因。”(《老子校讀》第301頁)我們基本上同意這種觀點,但又認為老子的確是強調抽象思維,對抽象思維和感性認識的關系講得不夠清楚,這是我們從本章內容中所得知的,不過不能把這一點加以誇大,相反,我們感到,老子對這個問題的論述引用了辯證的方法,他的“知母”、“知子”的觀點是老子哲學思想的精華之一,不僅在春秋末年甚至在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其思想水準是許多哲學家所不及的。本章的言外之意在于,世人都好逞聰明,不知收斂內省,這是很危險的事情,他懇切地希望人們不可一味外露,而要內蓄、收斂,就不會給自身帶來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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