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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離婚那些事

說說離婚那些事離婚律師說離婚

不知是這個社會太浮躁,還是大家被生活逼得太緊迫,離婚的人群並不在少數,也經常辦理離婚案件,接到很多婚姻家庭的法律咨詢,雖說是誰都不願訴說的痛,那也是新的幸福的起點,不幸婚姻的終點,聊聊離婚的那事,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就是離婚的條件,具體表現為:

1、從現實生活的角度來看,最多的一種是性格不合,雙方無法共同生活,這種情況,如果雙方不能協商離婚,一般鞏怕要一次不行,六個月二次法院判決離婚了,通說的強製離婚。

2、雙方夫妻分居,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的,調解不能和好,法院一次判決離婚。這種情況請儲存好分居的證據,還有是因感情不合,而不是因工作原因不能在一起。

3、有第三者,重婚也就是通說的小三的情況,這個通常法院判斷有難度,故有充分的證據的情況下,法院判決離婚,這種情況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以及多分夫妻共同財產。

4、賭博、暴力、虐待情況的離婚,暴力的傷害程度,一般情況下如果構成輕傷,法院調解不能和好,就會判決離婚,但一般性的輕微傷,就要考慮受傷的頻率了。在這種情境下,註意儲存好每一次受傷的病歷,述說是因夫妻吵架被打傷,也可以選擇報警處理,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5、精神病人,吸毒的情況,精神病一般要求久治不愈,這些情況處理起來比較簡單。

6、被判比較長的刑期的,這種情況一般隻要起訴,法院都會支持。現將有關離婚的法律規定附後。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幹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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