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漢書

武帝紀第六

【說明】本卷記述漢武帝劉徹在位五十四年的大事。漢武帝,在位期間加強皇權,頒行推恩令,製定左官法,重附益之法;不拘一格選用人才;裁抑丞相職權,以近侍臣參與決策,形成內朝與外朝之製;征伐匈奴,通使,西域,力事“四夷”。廣置郡縣;改革幣製,官營鹽鐵,實行均輸、平準製度;重視水利,治理黃河;尊崇儒家,罷黜百家;迷信封禪,巡遊各地;晚年下詔罪己,不事征伐而力事本農。他是中國歷史上傑出的人物,其文治武功,彪炳史冊,永不磨滅。司馬遷所寫《今上本紀》已佚,後人取《封禪書》文字以補之,名《孝武本紀》,不倫不類,毫無價值。班固以強烈的歷史責任感,書寫本篇,內容全面,文字簡約,是反映漢武帝及其時代面貌的重要篇章。他盛稱武帝“雄才大略”及其文武功業。刺其稍欠“恭儉”而美中不足,都較妥當而得體;肯定武帝“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不隻是反映出論者的儒家立場,更重要的是說明歷史家有責任點明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事件。

孝武皇帝(1),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2),年四歲立為膠東王。七歲為皇太子,母為皇後,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竇氏曰太皇太後(3),皇後曰皇太後。三月。封皇太後同母弟田蚡、勝皆為列侯(4)。

(1)孝武皇帝:劉徹,景帝之中子,王氏所生,前140年至前87年在位。(2)王美人:漢武帝劉徹之母。王氏之母臧兒,初為王鍾妻,生男信及兩女(王氏及其姊),後改嫁田氏,生男蚡、勝。(3)竇氏;漢武帝劉徹的祖母,好黃老之言。(4)田蚡:本書卷五十二有其傳。

建元元年冬十月,詔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丞相綰秦(2):“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秦可(3)。

(1)建元元年:即前140年。古代帝王自此始有年號。(2)綰:衛綰。(3)秦可:同意衛綰之秦。漢武帝獨尊儒術。罷黜百家,始此。

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復二算(1),九十復甲卒(2)。行三銖錢(3)。

(1)復二算:免除二口的算賦。(2)復甲卒:免除一子服役。(3)三銖錢:重如其文,參本書卷二十四《食貨志》。

夏四月己巳,詔曰:“古之立教,鄉裏以齒(1),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于德。然則于鄉裏先耆艾(2),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內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3),為復子若孫(4),令得身師(率)妻妾遂其供養之事。”

(1)齒:指年齒,年令。(2)耆艾:年六十稱耆,五十稱艾。(3)受鬻法:官府給米粟以為粥之法。(4)復:免除徭役。若:猶“或”。(5)遂:順。

五月,詔曰:“:河海潤千裏,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1),曲加禮。”

(1)為歲事:歲以為常事。(2)曲加禮:祭禮有所加益。

赦吳楚七國帑(孥)輸在官者(1)。

(1)孥輸在官者:妻子沒入為官奴婢者。

秋七月,詔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1),其省萬人(2)。罷苑馬,以賜貧民。”

(1)轉置送迎:去故置新。(2)省:減省。

議立明堂。遣使者安車蒲輪(1),束帛加璧,征魯申公(2)。

(1)安車蒲輪:以蒲裹車輪,減輕顛簸,以取其安。(2)申公:儒生。詳見本書卷八十八《儒林傳》。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趙綰坐請毋秦事太皇太後,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丞相嬰、太尉蚡免(1)。

(1)嬰:竇嬰。蚡:田蚡。

春二月丙戍朔,日有蝕之。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1)。

(1)茂陵:武帝之陵。在今陝鹹陽市西。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1),大飢,人相食。

(1)平原:縣名,在今山東平原縣南。

賜徒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初作便門橋(1)。

(1)便門橋:在長安西北渭水上,以便赴往茂陵。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濟川王明坐殺太傅、中傅廢遷防陵(1)。

(1)中傅:官名。主輔導。出入宮門,在王左右,防陵:“房陵”之誤。

房陵,縣名。在今湖北房縣。

閩越圍東甌(1),東甌告急。遣中大夫嚴助持節發會稽兵(2),浮海救之。未至,閩越走,兵還。

(1)閩越:王國名,在今福建地區。東甌:王國名,在今浙東地區。(2)中大夫:官名。掌議論,屬郎中令(後改名光祿勛)。嚴助:本書卷六十四上有其傳。會稽:郡名。治吳縣(今江蘇蘇州市)。

九月丙子晦,日有蝕之。

四年夏,有風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東北。

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

置《五經。博士(1)

(1)《五經》:指《詩》、《書》、《易》、《禮》、《春秋》。

夏四月,平原君薨(1)。

(1)平原君:臧兒,王太後之母,武帝的外祖母。

五月,大蝗(1)。

(1)大蝗;嚴重的蝗災。

秋八月,廣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1)。上素服五日。

(1)便殿:即陵園之正殿。因宮廟均有正殿,乃貶陵園之殿曰便殿。

五月丁亥,太皇太後崩(1)。

(1)太皇太後:指竇太後。

秋八月,有星孛于東方,長竟天。

閩越王郢攻南越(1)。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2)。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3),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

(1)南越:王國名,在今兩廣及越南等部分地區。(2)大行:官名。後改名大鴻臚。掌接待賓客。豫章:郡名。治南昌(今江西南昌市)。(3)大司農:官名。掌租稅錢谷鹽鐵及國家財政收支。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1),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2)。

(1)元光元年:即前134年。(2)孝廉: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

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1),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雁門(2),六月罷(3)。

(1)衛尉:官名。掌管宮門警衛,主南軍。李廣:漢名將。本書卷五十四有其傳。雲中:郡名。治雲中(在今內蒙呼和浩特市南)。(2)中尉:官名。掌京師治安,兼主北軍。雁門:郡名。治善無(在今山西右玉南)。(3)罷:這裏指撤去屯軍。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復七國宗室前絕屬者(1)。

(1)屬:指宗室屬籍。

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1),畫象而民不犯(2),日月所燭(3),莫不率俾(4)。周之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5),北發渠搜(6),氐羌徠(來)服(7)。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鳴呼,何施而臻此與(歟)!今聯獲奉宗廟,夙興以求(8),夜寐以思(9),若涉淵水,未知所濟。猗與偉與(歟)(10)!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11),上參堯舜,下配三王(12)!聯之不敏,不能遠德(13),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14)。賢良明于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著之于篇,朕親覽焉。”于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15)。

(1)唐虞:唐堯、虞舜。(2)畫象:畫衣服象刑,並不真正施刑罰。(3)燭:照。(4)率俾:猶“率從”。(5)肅慎:古代族名。在我國東北地區。(6)渠搜:古代國名。在我國西北地區。(7)氐、羌:皆古代族名。在我國西北地區。(8)夙興:起早。(9)夜寐:睡晚。(10)猗:美。偉:大。(11)章:明。休德:美德。(12)三王:夏禹、商湯、周文王、武王。(13)遠德:德及遠方。(14)子:對人之尊稱。大夫:舉官稱。(15)董仲舒:漢代著名的思想家。本書卷五十六有其傳。公孫弘:儒者,曾為丞相。本書卷五十八有其傳。

秋七月癸未,日有蝕之。

二年冬十日,行幸雍(1),祠五畤(2)。

(1)雍:縣名。在今陝西鳳翔南。(2)五畤:五帝廟的處所。

春,詔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于,金幣文綉賂之甚厚,單于待命加嫚(慢),侵盜亡(無)已。邊境被害,朕甚閔(憫)之。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復議宜擊。夏六月,御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將軍,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大僕公孫賀為輕車將軍,大行王恢行將屯將軍,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將宮,將三十萬眾屯馬邑谷中(1),誘致單于,欲襲擊之。單于入塞,覺之,走出。六月,軍罷。將軍王恢坐首謀不進(2),下獄死。

(1)馬邑:縣名。今山西朔縣。(2)首謀不進:首先劃謀,而臨陣反懼不進擊。

秋九月,令民不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1),從屯丘東南流入勃海(2)。

(1)河水處:黃河改道。(2)頓丘:縣名。在今河南清豐縣西。勃海:即渤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為列侯。

河水決濮陽(1),汜(泛)郡十六,發卒十萬救決河。起龍淵宮(2)。

(1)河水決:黃可決口,濮陽:縣名。在今河南濮陽西南。河水決于濮陽境內之瓠子。(2)龍淵宮:宮在長安西。

四年冬,魏其侯竇嬰有罪,棄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

夏四月,隕霜殺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又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1)。

(1)發:征發,征調。南夷:指西南各族。治:修築。

秋七月,大風拔木。

乙巳,皇後陳氏廢。捕為巫蠱者(1),皆梟首。

(1)巫蠱(wūgǔ):古代巫師使用邪術加害于人的迷信把戲。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當時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1),令與計偕(2)。

(1)續:據宋祁、王念孫等考證,當作“給”。縣次給食:每到之縣均供給飲食。(2)令與計偕:令應征之人與上計薄使(郡國每年向朝廷報告財政情況的使者)俱來。

六年冬,初算商車(1)。

(1)初算商車:開始對商賈的車輛征稅。

春,穿漕渠通渭(1)。

(1)漕渠:運河。渭:渭河。

匈奴入上谷,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谷(1),騎將軍公孫敖出代(2),輕車將軍公孫賀出雲中(3),驍騎將軍李廣出雁門(4)。青至龍城(5),獲首虜七百級。廣、敖失師而還。詔曰:“夷狄無義,所從來久。間者匈奴數寇邊境,故遣將扶師。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方入,將吏新會,上下未輯(6),代郡將軍敖、雁門將軍廣所任不肖(7),校尉又背義妄行(8),棄軍而北(9),少吏犯禁(10)。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將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罪也。將軍已下廷尉(11),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並行,非仁聖之心。朕閔(憫)眾庶陷害,欲刷恥改行,復奉正義,厥路亡(無)繇(由)。其赦雁門、代郡軍士不循法者。”

(1)衛青:漢代名將,本書卷五十五有其傳。上谷:郡名。治沮陽(在今河北懷來縣東南)。(2)代:郡名。治代縣(在今河北蔚縣東南)。(3)雲中:郡名。治雲中(在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南)。(4)雁門:郡名。治善無(在今山西右玉縣東南)。(5)龍城:匈奴單于祭天與大會各部之處。(6)輯:和睦,和協。(7)不肖:不賢之人。(8)校尉:武官名,位低于將軍。(9)北:敗逃。(10)少吏:小吏。(11)廷尉:官名。掌刑獄。理:法辦。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盜邊。遣將軍韓安國屯漁陽(1)。

(1)漁陽:郡名。治漁陽(在今北京市密雲縣西)。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1),詔曰:“公卿大夫,所使總方略。一統類,廣教化,美風俗也。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繇(由)昌也(2)。朕夙興夜寐,嘉與宇內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3),復孝敬,選豪俊,講文學,稽參政事,祈進民心,深詔執事,興廉舉孝,庶幾成風,紹休聖緒(4),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雍(壅)于上聞也。二千石官長紀綱人倫,將何以佐聯燭幽隱,勸元元(5),厲蒸庶,崇鄉黨之訓哉?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與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一適謂之好德(6),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7);不貢士,一則黜爵,再則黜地,三而黜爵地畢矣(8)。夫附下罔上者死(9),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于民者斥(10),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此所以勸善黜惡也。今詔書昭先帝聖緒,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1)元朔元年:即前128年。(2)五帝:優羲、神農、黃帝、堯、舜。(3)旅耆老:厚待耆老,如同賓旅。(4)紹休聖緒:繼承先聖之美業。(5)元元:平民。(6)適:言適得其人。(7)九錫:賜給物品,一曰車馬,二曰衣服,三曰樂器,四曰朱戶,五曰納陛,六曰虎賁百人,七曰鐵鉞,八曰弓矢,九曰秬鬯。(8)黜爵地畢:削爵地至盡。(9)罔(wǎng):蒙蔽。(10)斥:斥逐。

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春三月甲子,立皇後衛氏(1)。詔曰:“朕聞天地不變,不成施化,陰陽不變,物不暢茂。《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2)。《詩》雲‘九變復貫,知言之選’(3)。朕嘉唐虞而樂殷周,據舊以鑒新。其赦天下,與民更始,諸逋貸及辭訟在孝景後三年以前(4),皆勿聽治。”

(1)衛氏:衛子夫,衛青之姊,武帝之後。(2)《易》曰等句:引文見《易·系辭上》。(3)《詩》雲等句:引詩乃逸《詩》。(4)逋(bū):逃亡。

秋,匈奴入遼西(1),殺太守;入漁陽、雁門,敗都尉,殺略三千餘人。遣將軍衛青出雁門,將軍李息出代,獲首虜數千級。

(1)遼西:郡名,治陽樂(在今遼寧義縣西)。

東夷穢君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1)。為蒼海郡(2)。

(1)東夷:指東方各族。穢君:穢貊族之君。穢貊在今朝鮮半島。南閭:穢君之名。(2)蒼海郡:在今朝鮮北部。自前128年至前126年。

魯王餘、長沙王發皆薨。

二年冬,賜淮南王、菑川王幾杖(1),毋朝(2)。

(1)菑川王:三字疑衍或誤。因菑川王建正新嗣位,不可能有幾杖之賜。或是“衡山王”之誤,因衡山王賜是武帝諸父之列。(2)毋朝:不必至京朝見。

春正月,詔曰:“梁王、城陽王親慈同生(1),願以邑分弟,其許之。諸侯王請與子弟邑者,朕將親覽,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2)。

(1)梁王、城陽王:指梁平王襄、城陽頃王延。(2)藩國始分:這是所謂實行推恩令,以削弱諸侯國。

匈奴入上谷、漁陽,殺略吏民千餘人。遣將軍衛青、李息出雲中,至高闕(1),遂西至符離(2),獲首虜數千級。收河南地(3),置朔方、五原郡(4)。

(1)高闕:塞名。在今內蒙古杭錦後旗北。(2)符離:塞名。地點不明。(3)河南地:河套以南地區,在今內蒙古伊克昭盟。(4)朔方:郡名。治朔方(在今內蒙古烏拉特前旗東南)。五原:郡名。治九原(在今內蒙古達拉特旗西北)。

三月乙亥晦,日有蝕之。

夏,募民徙朔方十萬口。又徙郡國豪傑及訾(貲)三百萬以上于茂陵。

秋,燕王定國有罪(1),自殺。

(1)有罪:從禽獸行。

三年春,罷蒼海郡。三月,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奸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1);以百姓之未洽于教化,朕嘉與士大夫日新厥業,祗而不解(懈)。其赦天下。”

(1)內:可能系“而”字形近致訛。長文:猶言“尚文”。

夏,匈奴入代,殺太守(1);入雁門,殺略千餘人。

(1)太守:名共友。

六月庚午,皇太後崩(1)。

(1)皇太後:即王太後。

秋,罷西南夷,城朔方城。令民大酺五日。(1)

四年冬,行幸甘泉(1)。

(1)甘泉:宮名。在今陝西淳化西北。

夏,匈奴入代、定襄、上郡(1),殺略數千人。

(1)定襄:郡名。治成樂(在今內蒙古和林格爾西北)。

五年春,大旱。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兵十餘萬人出朔方、高闕,獲首虜萬五千級。

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1),今禮壞樂崩,朕甚閔(憫)焉。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2),鹹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治聞,舉遺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3),崇鄉黨之化,以厲(勵)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4),學者益廣。

(1)風:教化。(2)方聞之士:方正博聞之士。(3)予博士弟子:為博士置弟子。(4)弘:公孫弘。

秋,匈奴入代,殺都尉。

六年春二月,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兵十餘萬騎出定襄,斬首三千餘級。還,休士馬于定襄、雲中、雁門。赦天下。

夏四月,衛青復將六將軍絕幕(漠)(1),大克獲。前將軍趙信軍敗,降匈奴。右將軍蘇建亡軍(2),獨身脫還,贖為庶人。

(1)絕幕:穿過沙漠。(2)蘇建:本書卷五十四有其傳。

六月,詔曰:“朕聞五帝不相復禮,三代不同法,所繇(由)殊路而建德一也。蓋孔子對定公以徠(來)遠(1),哀公以論臣(2),景公以節用(3),非期不同,所急異務也。今中國一統而北邊未安,聯甚悼之。日者大將軍巡朔方,征匈奴,斬首虜萬八千級,諸禁錮及有過者,鹹蒙厚賞,得免減罪。今大將軍仍復克獲(4),斬首虜萬九千級,受爵賞而欲移賣者,無所流(5)。其議為令。”有司奏請置武功賞官,以寵戰士。

(1)徠遠:悅近來遠。(2)論臣:論選賢臣。(3)節用:節約費用。(4)仍:頻。(5)流(yì):流轉,轉移。

元狩元年冬十月(1),行幸雍,祠五畤。獲白麟(2),作《白麟之歌》。

(1)元狩元年:即前122年。(2)麟:顏師古說,麟,麋身,牛尾,馬足,黃色,圜蹄,一角,角端有肉。

十一月,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誅。黨與死者數萬人(1)。

(1)黨與:黨羽。

十二月,大雨雪,民凍死。

夏四月,赦天下。

丁卯,立皇太子(1)。賜中二千石爵石庶長(2),民為父後者一級。詔曰:“朕聞咎繇對禹(3),曰在知人,知人則哲,惟帝難之。蓋君者心也,民猶支(肢)體,支(肢)體傷則心憯怛(4)。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學,流貨賂,兩國接壤,怵于邪說(5),而造篡弒,此聯之不德。《詩》雲:‘憂心慘慘,念國之為虐(6)。’已赦天下,滌除與之更始。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鰥獨或匱于衣食(7),甚憐愍焉。其遣謁者巡行天下,存問致賜。曰‘皇帝使謁者賜縣三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悌)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經以上及鰥寡孤獨獨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有冤失職(8),使者以聞。縣鄉即賜(9),毋贅聚(10)。’”

(1)皇太子:劉據,衛子夫所生,死于巫蠱事件。史稱“戾太子”。(2)右庶長:爵名,第十一級。(3)咎繇:即皋陶。傳說中東夷族的首領。(4)憯(cǎn):悲痛。怛(dá):悲哀。(5)怵(chù):被誘惑。邪說:逆謀。(6)《詩》雲等句:引詩見《詩經·小雅·正月》。慘慘:憂傷貌。(7)眊(mào):眼睛失神。(8)失職:失業。(9)即賜:就其所居而賜之。(10)贅聚:會聚。

五月乙巳晦,日有蝕之。

匈奴入上谷,殺數百人。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三月戊寅,丞相弘薨。

遣驃騎將軍霍去病隴西(1),至皋蘭(2),斬首八千餘級。

(1)霍去病:漢代名將。本書卷五十五有其傳。隴西:郡名。治狄道(今甘肅臨洮)。(2)皋蘭:山名。一說在今甘肅蘭州市。

夏,馬生餘吾水中(1)。南越獻馴象、能言鳥(2)。

(1)餘吾水:河名。流經今蒙古烏蘭巴托市。(2)馴象:經過訓練而能表演的象。能言鳥:即鸚鵡。

將軍去病、公孫敖出北地二千餘裏,過居延(1),斬首虜三萬餘級。

(1)居延:縣名。在今內蒙古額濟納旗東南。

匈奴入雁門,殺略數百人。遣衛尉張騫、郎中令李廣皆出右北平(1),廣殺匈奴三千餘人,盡亡其軍四千人,獨身脫還,及公孫敖、張騫皆後期,當斬,贖為庶人。

(1)張騫:西漢人,曾兩次出使西域。本書卷六十一有其傳。右北平:郡名。治平剛(在今遼寧凌源縣南)。

江都王建有罪(1),自殺。膠東王寄薨。

(1)有罪:謀反罪。

秋,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1),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置五屬國以處之(2)。以其地為武威、酒泉郡(3)。

(1)昆邪王、休屠王:皆是匈奴族部落首領及王號。(2)屬國:存其國號或族名而隸屬于漢朝,故名。當時安定、上郡、天水、五原、西河五郡有屬國。(3)武威:郡名。治武威(在今甘肅民勤縣東北)。武威郡的設定年代,《地理志》、《西域傳》、《張騫傳》、《食貨志》等記述不一,故近人有疑其後置者。灑泉郡:郡治祿福(在今甘肅酒泉)。

三年春,有星孛于東方。夏五月,赦天下。立膠東康王少子慶為六安王。封故相國蕭何曾孫慶為列侯。

秋,匈奴入右北平、定襄、殺略千餘人。

遣謁者勸有水災郡種宿麥(1)。舉吏民能假貸貧民者以名聞(2)。

(1)宿麥:隔年才熟的麥。(2)以名聞:以其名報告朝廷。

減隴西、北地、上郡戍卒半。

發謫吏穿昆明池(1)。

(1)謫吏:有罪而被罰服役的官吏。昆明池:在今陝西西安市西南。

四年冬,有司言關東貧民徙隴西、北地、西河、上郡、會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1)縣官衣食振興,用度不足,請收銀錫造白金及皮幣以足用(2),初算緡錢。(3)

(1)西河:郡名。治平定(在今內蒙古準格爾旗西南)。(2)白金:其成份主要是銀和錫。皮幣:以白唐皮為幣,朝覲以薦壁。(3)算緡線:漢時對商人,手工業者、高利貨者和車船所有者征的稅。每二千錢或四千錢征一算(一百二十文)。隱匿不報或自報不實,除沒收緡錢外,並戍邊一年。舉發隱匿者以其半數作為獎賞。

春,有星孛于東北。

夏,有長星出于西北。

大將軍衛青將四將軍出定襄,將軍去病出代,各將五萬騎。步兵踵軍後數十萬人。青至幕(漠)北圍單于,斬首萬九千級,至闐顏山乃還(1)。去病與左賢王戰(2),斬獲首虜七萬餘級,封狼居胥山乃還(3)。兩軍士死者數萬人。前將軍廣、後將軍食其皆後期(4)。廣自殺,食其贖死。

(1)闐(tián)顏山:杭愛山脈(在今蒙古中西部)南面之一支,趙信城在此山間。(2)左賢王:匈奴族中部落首領及王號。(3)封:登山祭天,築土為封,並刻石紀事。狼居胥山:在今蒙古烏蘭巴托市東。(4)廣:李廣。後將軍:“右”將軍之誤。食其:趙食其。

五年春三月甲午,丞相李蔡有罪(1),自殺。

(1)李蔡:李廣之從弟。有罪:坐侵陵堧地。

天下馬少,平牡馬匹二十萬(1)。

(1)平牡馬:當時競乘牡馬(公馬),故平其價格。

罷半兩錢,行五銖錢(1)。

(1)罷半兩錢:建元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這年又罷半兩錢,行五銖錢。敘次不誤。

徙天下奸猾吏民于邊。

六年冬十月,賜丞相以下至吏二千石金,千石以下至乘從者帛(1),蠻夷錦各有差(2)。

(1)乘從者:乘騎的侍從人員。(2)蠻夷:指各族大小首領。差(cī):等級,次第。

雨水亡(無)冰。

夏四月乙巳,廟立皇子閎為齊王(1),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初作誥(2)。

(1)廟立:于宗廟中策命。(2)誥:指敕封諸侯王的策文。

六月,詔曰:“日者有司以幣輕多奸(1),農傷而末眾(2),又禁兼並之途,故改幣以約之(3)。稽諸往古,製宜于今。廢期有月(4),而山澤之民未諭。夫仁行而從善,義立則俗易,意奉憲者所以導之未明與(歟)?將百姓所安殊路,而撟(矯)虔吏因乘勢以侵蒸庶邪(5)?何紛然其擾也!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6),存問鰥寡廢疾,無以自振業者貸與之。諭三老孝弟(悌)以為民師,舉獨行之君子,征詣行在所(7)。朕嘉賢者,樂知其人。廣宣厥道,士有特招(8),使者之任也。詳問隱處亡(無)位,及冤失職,奸猾為害,野荒治苛者(9),舉奏。郡國有所以為便者,上丞相、御史以聞。”

(1)幣:錢。(2)末:指工商。(3)約:製約。(4)廢期有月:指自去年三月改幣以至于今,已一年有餘。(5)矯:欺詐。虔:頑固。蒸庶:百姓。(6)大:褚大,一作褚秦。六人:除褚大外,還有徐偃。其餘四人無考。(7)行在所:天子行幸停留之處。(8)特召:有特殊才行而應當特召之士。(9)野荒:田畝荒蕪。治苛:為政苛細。

秋九月,大司馬驃騎將軍去病薨。

元鼎元年夏五月(1),赦天下,大酺五日。

(1)元鼎元年:即前116年。

得鼎汾水上(1)。

(1)汾水:即今山西省境之汾水。

濟東王彭離有罪(1),廢徙上庸(2)。

(1)有罪:坐殺人。(2)上庸:縣名。在今湖北竹山縣西南。

二年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張湯有罪(1),自殺。十二月,丞相青翟下獄死(2)。

(1)有罪:坐懷詐面欺。(2)青翟:庄青翟。

春,起柏梁台(1)。

(1)柏梁台:以香柏為梁的台。

三月,大雨雪。夏,大水,關東餓死者以千數。

秋九月,詔曰:“仁不異遠(1),義不辭難(2)。今京師雖未為豐年,山林池澤之饒與民共之。今水潦移于江南,迫隆冬至,朕懼其飢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3),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4),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諭告所抵(5),無令重困。吏民有振救飢民免其厄者,具舉以聞(6)。”

(1)仁不異遠:遠近如一。(2)義不辭難:不怕艱難。(3)火耕水耨(nòu):古時的一種耕種法。燒草,下水種稻,草與稻並生,都割去,復下水灌之,草死,稻獨長。(4)江陵:縣名。今湖北江陵。(5)所抵:所到之處。(6)具舉:將具體情況舉報。

三年冬,徙函谷關于新安(1)。以故關為弘農縣(2)。

(1)函谷關:原在今河南靈寶東北,今東徙于新安(今河南新安)東。(2)弘農縣:治所在今河南靈寶北。

十一月,令民告緡者以其半與之(1)。

(1)半與之:對于算緡線,隱匿不報或自報不實者,令民揭發之,以被告之財半數獎賞。

正月戊之,陽陵園火。夏四月,雨雹,關東郡國十餘飢(1),人相食。

(1)郡國十餘:十幾個郡、國。

常山王舜薨。子嗣立,有罪(1),廢徒房陵(2)。

(1)有罪:坐喪服奸。(2)房陵:縣名。今湖北房山縣。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行自夏陽(1),東幸汾陰(2)。十一月甲子,立後土祠于汾陰脽上(3)。禮畢,行幸滎陽。還至洛陽,詔曰:“祭地冀州(4),瞻望河洛,巡省豫州(5),觀于周室(6),邈而無祀(7)。詢問耆老,乃得孽子嘉。其封嘉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

(1)夏陽:縣名。在今陝西韓城南。(2)汾陰:縣名。在今山西萬榮縣西南。(3)脽(shuí):土丘。(4)冀州:轄境約當今河北省地區。(5)豫州:轄境在今河南省東部及安徽省西北部等地區。(6)周室:指洛陽。(7)邈:遠絕之意。

春二月,中山王勝薨。

夏,封方士欒大為樂通侯,位上將軍。

六月,得寶鼎後土祠旁。秋,馬生渥窪之中(1)。作《寶鼎》、《天馬之歌》。

(1)渥窪水:傳說在敦煌地區。

立常山憲王子商為泗水王。

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遂逾隴(1),登空同(2),西臨祖厲河而還(3)。

(1)隴:隴山。在今陝西與甘肅交界地區。(2)空同:一作崆峒,山名。在今甘肅平涼西北。(3)祖厲(juelài)河:流經今甘肅會寧、靖遠等縣,北入黃河。

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于甘泉。天子親郊見,朝日夕月(1)。詔曰:“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德未能綏民,民或飢寒,故巡祭後土以祈豐年。冀州脽壤乃顯文鼎,獲薦于廟。渥窪水出馬,朕其御焉。戰戰兢兢,懼不克任,思昭天地,內惟自新。《詩》雲:‘四牡翼翼,以征不服(2)。’親省邊垂(陲),用事所極。望見泰一,修天文禪。辛卯夜,若景光十有二明。《易》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3)。’朕甚念年歲未鹹登,飭躬齋戒(4),丁酉,拜況于郊(5)。”

(1)朝日夕月:早晨揖日,黃昏揖月。(2)《詩》雲等句:這是逸《詩》。四牡:四匹公馬。翼翼:整飭貌。(3)《易》曰等句:見《易·蠱卦》。先甲三日:指辛,寓意齋戒自新。後甲三日,指丁,寓意臨事丁寧。(4)飭(chì)躬:正己。(5)況:賜。

夏四月,南越王相呂嘉反,殺漢使者及其王、王太後。赦天下。

丁醜晦,日有蝕之。

秋,蛙、蝦蟆鬥(1)。

(1)蝦蟆:即蛤蟆。

遣伏波將軍路博德出桂陽(1),下湟水(2);樓船將軍楊僕出豫章(3),下湞水(4);歸義越侯嚴為戈船將軍(5),出零陵(6),下離水(7);甲為下瀨將軍(8),下蒼梧(9)。皆將罪人,江淮以南樓船十萬人。越馳義侯遺別將巴蜀罪人(10),發夜郎兵(11),下牂柯江(12),鹹會番禺(13)。

(1)桂陽:郡名。治彬縣(今湖南彬縣)。(2)湟水:今廣東北部之洭水。(3)豫章:郡名。治南昌(今江西南昌市)。(4)湞水:今廣東北部之滃江。(5)嚴:人名,原為越人,降漢,封為歸義侯。(6)零陵:郡名。治泉陵(今湖南零陵)。(7)離水:即今廣西境內之漓江和桂江。(8)甲:人名,故越人,降漢為將。(9)蒼梧:郡名。治廣信(今廣西梧州市)。(10)遺:越人,歸漢,封為池義侯。(11)夜郎:古小國名,後為地名,在今貴州西部。(12)牂(zāng)柯江:今廣西西南部之北盤江。(13)番(pān)禺:縣名。今廣東廣州市。

九月,列侯坐獻黃金酎祭宗廟不如法奪爵者百六人(1),丞相趙周下獄死(2)。樂通侯欒大坐誣罔要(腰)斬。

(1)不如法奪爵:漢朝于八月獻酎祭宗廟時,令諸侯獻金助祭(以人口數率千口奉金四兩),皇帝臨受。獻金若斤兩不足,或質量不好,受削邑、奪爵的處分。(2)趙周下獄死:趙周坐為丞相知列侯酎金輕,下獄,自殺。

西羌眾十萬人反(1),與匈奴通使,攻故安(2),圍枹罕(3)。匈奴入五原,殺太守。

(1)羌:古族名。漢時活動于今青海,甘肅部分地區,以遊牧為主。(2)故安,當作“安故”,縣名。在今甘肅臨洮縣南。(3)枹罕:縣名,在今甘肅臨夏縣東。

六年冬十月,發隴西、天水、安定騎士及中尉(1),河南、河內卒十萬人(2),遣將軍李息、郎中令徐自為征西羌,平之。

(1)天水、郡名。治平襄(在今甘肅通渭西)。安定:郡名。治高平(今寧夏固原)。(2)河南:郡名。治洛陽(在今河南洛陽市東北)。河內:郡名。治懷縣(在今河南武陟縣西南)。

行東(1),將幸緱氏(2),至左邑桐鄉(3),聞南越破,以為聞喜縣(4)。春,至汲新中鄉(5),得呂嘉首,以為獲嘉縣(6)。馳義侯遺兵未及下。上便令征西南夷(7),平之。遂定越地,以為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阯、九真、日南、珠崖、儋耳郡(8)。定西南夷,以為武都、牂柯、越嶲、沈黎、文山郡(9)。

(1)行東:指武帝東行。(2)緱氏:縣名,在今河南偃師縣東南。(3)左邑:縣名。今山西聞喜縣。桐鄉:鄉名。原在左邑縣中。(4)聞喜縣:洽所在今山西聞喜縣東北。(5)汲:縣名。在今河南汲縣西。新中鄉:鄉名。原在汲縣中。(6)獲嘉縣:在今河南新鄉市西。(7)西南夷:指我國西南地區各族。(8)南海:郡名。治番禺(今廣東廣州市)。蒼梧:郡名。治廣信(今廣西梧州市)。鬱林:郡名。治布山(在今廣西桂平縣西)。合浦:郡名。治合浦(在今廣西合浦縣東北)。交趾:郡名。治羸(今越南河內市)。九真:郡名。治胥浦(在今越南清化西北)。日南:郡名。治西捲(在今越南廣治西北)。珠崖:郡名(前110—前46)。治嶂都縣(在今海南省海口市南)。儋耳:郡名(前110—前82)。治儋耳縣(在今海南島儋縣西北)。(9)武都:郡名。治武都(在今甘肅武都縣北)。牂柯:郡名。治故且蘭(在今貴州貴定縣東北)。越嶲:郡名。治邛都(在今四川西昌縣東)。沈黎:郡名(前111—前97)。治笮都(在今四川漢源縣東北)。文山:郡名(前111—前67)。治汶江(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縣)。

秋,東越王餘善反,攻殺漢將吏,遣橫海將軍韓說、中尉王溫舒出會稽,樓船將軍楊僕出豫章,擊之。又遣浮沮將軍公孫賀出九原(1),匈河將軍趙破奴出令居(2),皆二千餘裏,不見虜而還。乃分武威、酒泉地置張掖、敦煌郡(3),徙民以實之。

(1)浮沮:井名。在匈奴遊牧區。(2)匈河:水名。在匈奴遊牧區。令居:縣名。在今甘肅永登縣西北。(3)張掖:郡名。治得(在今甘肅張掖縣西北)。敦煌:郡名。治敦煌(在今甘肅敦煌縣西)。

元封元年冬十月(1),詔曰:“南越、東甌鹹伏其辜,西蠻北夷頗未輯睦(2),朕將巡邊垂(陲),擇(釋)兵振旅,躬秉武節,置十二部將軍,親帥師焉。”行自雲陽(3),北歷上郡、西河、五原,出長城,北登單于台(4),至朔方,臨北河(5)。勒兵十八萬騎,旌旗徑千餘裏,威震匈奴。遣使者告單于曰:“南越王頭已縣(懸)于漢北闕矣。單于能戰,天子自將待邊,不能,亟來臣服(6)。何但亡匿幕(漠)北寒苦之地為!”匈奴詟焉(7)。還,祠黃帝于橋山(8),乃歸甘泉。

(1)元封元年:前110年。(2)輯睦:和睦。(3)雲陽:縣名。在今陝西淳化縣西北。(4)單于台:在長城外,具體地點不明。(5)北河:黃河自寧夏流向河套,在陰山南麓,分為南北二河,北邊的稱北河。(6)亟:急。(7)詟(zhé):失氣,懼怕。(8)橋山:在漢陽周縣。在今陝西黃陵縣。相傳黃帝冢在橋山。

東越殺王餘善降。詔曰:“東越險阻反覆,為後世患,遷其民于江淮間。”遂虛其地。

春正月,行幸緱氏。詔曰:“朕用事華山(1),至于中岳(2),獲麃(3),見夏後啓母石(4)。翌日新登嵩高,御史乘屬(5),在廟旁吏卒鹹聞呼萬歲者三。登禮罔不答(6)。其令祠官加增太室祠(7),禁無伐其草木。以山下戶三百為之奉(俸)邑,名曰崇高,獨給祠,復亡(無)所與。”行,遂東巡海上。

(1)華山:山名。在今陝西華陰南。(2)中岳:即嵩高山。今稱嵩山,在今河南登封縣。(3)麃(páo):獸名。大鹿。(4)夏後啓母石傳說禹治洪水,通轅山,化為熊。塗山氏女往見之,慚而去,至嵩高山下化為石,石破而生啓。詳見《淮南子》。(5)乘屬:同乘的官屬。(6)登禮罔不答:禮敬于神,無不答應。(7)太室祠:嵩高山之太室山上有石室,故名。

夏四月癸卯,上還,登封泰山(1),降坐明堂(2)。詔曰:“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惟德菲薄,不明于禮樂,故用事八神(3)。遭天地況施(4),著見景象,屑(僁)然如有聞(5)。震于怪物,欲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于梁父(6),然後升禪肅然(7)。自新,嘉與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為元封元年。行所巡至,博、奉高、蛇丘、歷城、梁父(8),民田租逋賦貸(9),已除。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四縣無出今年算(10)。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1)泰山:在今山東泰安市。封:古時帝王到泰山築壇祭天,曰“封”。(2)明堂:古時天子宣明政教之處,凡朝會、祭祀、慶賞等大典,均于此舉行。(3)八神:八方之神。(4)況施:賜與瑞應。(5)僁(xiè):象聲辭。(6)梁父:縣名。在今山東泰安市東南,縣中有梁父山。(7)禪:古時帝王在梁父山上闢基祭地,曰“禪”。肅然:山名。在梁父縣境。(8)博:博縣。在今山東泰安市東南。奉高:縣名。在今山東泰安市東。蛇丘:縣名。在今山東泰安市西南。歷城:縣名。在今山東歷城西。(9)逋(bū)賦:欠賦,未出賦。逋貸:欠貸款(或物),未還官府貸給之款(物)。(10)四縣:指博、蛇丘、歷城、梁父四縣。算:算賦。

行自泰山,復東巡海上,至碣石(1)。自遼西歷北邊九原(2),歸于甘泉。

(1)碣石:山名。在今河北昌黎縣北。(2)遼西:郡名。治陽樂(在今遼寧義縣西)。

秋,有星孛于東井(1),又孛于三台(2)。

(1)東井:星名。即井宿。(2)三台:星名。上台、中台、下台共六星,兩兩相比,起文昌,抵太微。

齊王閎薨。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春,幸緱氏,遂至東萊(1)。夏四月,還祠泰山。至瓠子(2),臨決河,命從臣將軍以下皆負薪塞河堤,作《瓠子之歌》。赦所過徒,賜孤獨高年米,人四石。還,作甘泉通天台、長安飛廉館。

(1)東萊:郡名。治掖縣(今山東掖縣)。(2)瓠子:地名。在今河南濮陽西。

朝鮮王攻殺遼東都尉(1),乃募天下死罪擊朝鮮。

(1)朝鮮:古族名,又古國名。主要分布在今朝鮮半島。遼東:郡名。治襄平(今遼寧遼陽市)。

六月,詔曰:“甘泉宮內中產芝(1),九莖連葉。上帝博臨,不異下房,賜朕弘休(2)。其赦天下,賜雲陽都百戶牛酒(3)。作《芝房之歌》。

(1)內中:房中。芝:芝草。(2)弘:大。休:美。(3)雲陽都:西漢宮室規模宏大者,除未央宮、長樂宮外,則數甘泉宮。甘泉宮所在地雲陽,自然顯得重要,故稱雲陽都。

秋,作明堂于泰山下。

遣樓船將軍楊僕、左將軍荀彘將應募罪人擊朝鮮。又遣將軍郭昌、中郎將衛廣發巴蜀兵平西南夷未服者,以為益州郡(1)。

(1)益州郡:郡治滇池(在今雲南晉寧縣東)。

三年春,作角抵戲(1),三百裏內皆觀(2)。

(1)角抵戲:古代的一種技藝表演,猶今之摔跤。(2)觀:參觀,觀看。

夏,朝鮮斬其王右渠降(1),以其地為樂浪、臨屯、玄菟、真番郡(2)。

(1)右渠:朝鮮王之名。(2)樂浪:郡名。治朝鮮(今朝鮮北部平壤市南)。臨屯:郡名(前108—前82)。在朝鮮半島中部。玄菟:郡名(前108—前82)。治夫租(在今朝鮮北部鹹興)。真番:郡名(前108—前82)。在朝鮮半島中部。

樓船將軍楊僕坐失亡多免為庶民,左將軍荀彘坐爭功棄市。秋七月,膠西王端薨。

武都氐人反(1),分徙酒郡(2)。

(1)武都:郡名。治武都(今甘肅武都縣北)。氐:古族名。西漢時活動于武都一帶。(2)分徙:遷徒一部分。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通回中道(1),遂北出蕭關(2),歷獨鹿、鳴澤(3),自代而還,幸河東(4)。春三月,祠後土。詔曰:“朕躬祭後土地祇,見光集于靈壇,一夜三燭。幸中都宮(5),殿上見光。其赦汾陰、夏陽、中都死罪以下(6),賜三縣及楊氏皆無出今年租賦(7)。”

(1)回中道:道路名。在今陝西隴縣至甘肅華亭之間。(2)蕭關:在今寧夏固原縣東南。(3)獨鹿:山名。鳴澤:澤名。傳說在西漢涿郡,在今河北省中部涿縣一帶。(4)河東:郡名。治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5)中都宮:在太原郡。漢文帝為代王時之宮。(6)汾陰:縣名。在今山西萬榮縣西。夏陽:縣名。在今陝西韓城西。中都:縣名。在今山西平遙西南。(7)楊氏:疑即楊縣。在今山西洪洞縣東南。

夏,大旱,民多暍死(1)。

(1)暍(yē)死:中暑而死。

秋,以匈奴弱,可遂臣服,乃遺使說之,單于使來,死京師(1)。匈奴寇邊,遣拔胡將軍郭昌屯朔方。

(1)死京師:單于使死京師事,詳見本書卷九十四《匈奴傳》。

五年冬,行南巡狩,至于盛唐(1),望祀虞舜于九嶷(2)。登潛天柱山(3),,自尋陽浮江(4),親射蛟江中,獲之。舳艫千裏,薄樅陽而出(5),作《盛唐樅陽之歌》。遂北至琅邪(6),並(傍)海,所過禮祠其名山大川。春三月,還至泰山,增封。甲子,祠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朝諸侯王列侯,受郡國計(7)。夏四月,詔曰:“朕巡荊揚(8),輯江淮物(9),會大海氣,以合泰山。上天見(現)象,增修封禪。其赦天下。所幸縣毋出今年租賦,賜鰥寡孤獨帛,貧窮者粟。”還幸甘泉,效泰畤。

(1)盛唐:山名。在今安徽懷寧縣城內。(2)九嶷:山名。在今湖南南部。(3)潛(qián):縣名。在今安徽霍山縣東北。天柱山:在今安徽霍山縣南。(4)尋陽:縣名。在今湖北廣濟縣東北。江:長江。(5)樅陽:縣名。今安徽樅陽縣。(6)琅邪:縣名。縣中有琅邪台,臨海。在今山東膠南縣南。(7)計:郡國所呈的計薄。(8)荊、揚:指荊州、揚州地區。(9)江、淮:指長江、淮河流域。

大司馬大將軍青薨。

初置剌史部十三州(1)。名臣文武欲盡,詔曰:“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裏(2),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駕之馬(3),跅馳之士(4),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才)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5)。”

(1)十三州:冀州、幽州、並州、朔方、涼州、益州、交趾、荊州、揚州、豫州、兗州、徐州、青州。至征和四年又置司隸校尉。《漢舊儀》雲:初分十三州,假剌史印綬,有常治州,常以秋分行部。御史為駕四封乘傳。到所部,郡國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條。(2)踶(dì):踢。指馬之短處,與下句“負俗之累”相應。(3)泛:覆也。泛駕:指馬不循軌轍。(4)跅(taò)馳:放縱下羈。(5)茂才:即秀才。異等:超等不凡。絕國:絕遠之國。

六年冬,行幸回中。春,作首山宮(1)。

(1)首山宮:在河東蒲坂界(今山西永濟西)。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1)。詔曰:”朕禮首山,昆田出珍物(2),化或為黃金。祭後土,神光三燭。其赦汾陰殊死以下,賜天下貧民布帛,人一匹。”

(1)後土:古時指稱地神或土神。汾陰後土祠遺址,在今山西萬榮縣柏林廟下西林村岩子圪塔。(2)昆田:首山之下田。

益州、昆明反(1),赦京師亡命令從軍,遣拔胡將軍郭昌將以擊之。

(1)益州:指益州刺史部。昆明:古地名。今雲南下關市。

夏,京師民觀角抵于上林平樂館(1)。

(1)角抵:古氏的一種技藝表演,猶今這摔跤。上林:上林苑。在今陝西西安市西南。

秋,大旱,蝗。

太初元年冬十月(1),行幸泰山。

(1)太初元年,即前104年。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于明堂。

乙酉,柏梁台災。

十二月,禪高裏(1),祠後土。東臨勃海,望祠蓬萊。春還,受計于甘泉(2)。

(1)高裏:高裏山。在今山東泰安市西南。(2)受計:接受郡國呈送的計籍及財經報告。

二月,起建章宮(1)。

(1)建章宮:宮名。在未央宮西。

夏五月,正歷(1),以正月為歲首。色上(尚)黃,數用五(2),定官名,協音律。

(1)正歷:指改正歷法,以建寅之月(一月)為正,在此之前以建亥之月(十月)為正。(2)數用五:自太初以後,漢三公、將軍、九卿、太守、王國相、郡都尉的印章,皆用五字。將軍屬官之校尉司馬、九卿屬官之令長丞、郡以下的縣令長之印章,皆用四字。

遣因杅將軍公孫敖築塞外受降城(1)。

(1)受降城:在長城外。在今內蒙古烏拉特中後聯合旗東。

秋八月,行幸安定(1)。遣貳師將軍李廣利發天下謫民西征大宛(2)。

(1)安定:縣名。在今河北深縣西。(2)大宛:古國名。在今新疆以西是亞卡散賽一帶。

蝗從東方飛至敦煌。

二年春正月戊申,丞相慶薨(1)。

(1)慶:石慶。本書卷四十六有其傳。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令天下大酺五日,媵五日(1),祠門戶,比臘(2)。

(1)媵(lóu):祭名。古時酒食燕飲之期。(2)臘:祭名。冬至後臘祭祖先,臘祭百神。

夏四月,詔曰:“朕用事介山(1),祭後土,皆有光應。其赦汾陰、安邑殊死以下。”

(1)介山:山名。在今山西萬榮縣南。

五月,籍吏民馬(1),補車騎馬。

(1)籍:登記入簿冊而征發之。

秋,蝗。遣浚稽將軍趙破奴二萬騎出朔方擊匈奴,不還(1)。

(1)擊匈奴不還:趙破奴擊匈奴不還事,詳見本書卷九十四《匈奴傳》。

冬十二月,御史大夫兒寬卒。

三年春正月,行東巡海上。夏四月,還,修封泰山,禪石閭(1)。

(1)石閭:即石閭山,在今山東泰安市南。

遣光祿勛徐自為築五原塞外列城,西北至盧朐(1),遊擊將軍韓說將兵屯之。強弩都尉路博德築居延。

(1)盧朐:有說是河名,即今蒙古境內之克魯倫河。

秋,匈奴入定襄、雲中,殺略數千人,行壞光祿諸亭障(1),又入張掖、酒泉,殺都尉。

(1)行壞:並且毀壞。光祿諸亭障:指光祿勛徐自為于五原塞外所築列城。

四年春,貳師將軍廣利斬大宛王首,獲汗血馬來(1)。作《西極天馬之歌》。

(1)汗血馬:古代西域的一種駿馬。

秋,起明光宮(1)。

(1)明光宮:在漢長安,靠近長樂宮。

冬,行幸回中(1)。

(1)回中:地名。在今陝西隴縣西北。

徙弘農都尉治武關,稅出入者以給關吏卒食。

天漢元年春正月(1),行幸甘泉,郊泰疇。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1)天漢元年:即前100年。

匈奴歸漢使者,使使來獻(1)。

(1)使使:派遣使者。

夏五月,赦天下。

秋,閉城門大搜(1)。發謫戍屯五原。

(1)大搜:有說是搜查逾法度而奢侈者。

二年春,行幸東海(1)。還幸回中。

(1)東海:古指今黃河及東海一部分。

夏五月,貳師將軍三萬騎出酒泉,與右賢王戰于天山(1),斬首虜萬餘級。又遣因杅將軍出西,騎都尉李陵將軍兵五千人出居延北,與單于戰,斬首虜萬餘級。陵兵敗,降匈奴。

(1)右賢王:匈奴之部落首領及王號。天山:即今祁連山。

秋,止禁巫祠道中者(1)。大搜(2)。

(1)禁巫祠:禁止巫覡于山陵間祠祭。(2)大搜:指搜尋奸人。

渠黎六國使使來獻(1)。

(1)渠黎:一作渠犁,古國名,在今新疆庫爾勒、尉犁一帶。使使:派遣使者。

泰山、琅邪群盜徐等阻山攻城(1),道路不通。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綉衣杖斧分部逐捕(2)。刺史郡守以下皆伏誅。

(1)泰山:郡名。治奉高(在今山東泰安市東)。琅邪:郡名。治東武(今山東諸城)。(2)直指使者:即直指綉衣使者。漢朝派出的特使。

冬十一月,詔關都尉曰:“今豪傑多遠交,依東方群盜。其謹察出入者。”

三年春二月,御史大夫王卿有罪,自殺。

初榷酒酤(1)。

(1)榷(què)酒酤:官府專利賣酒。也稱“榷酤”、“榷酒”、“酒榷”。

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計。還幸北地,祠常山(1),瘞玄玉(2)。夏四月,赦天下。行所過毋出田租。

(1)常山:即北岳恆山。主峰在今河北曲陽縣西北。(2)瘞(yì):埋。

秋,匈奴入雁門,太守坐畏愞棄市(1)。

(1)愞(nuò):怯懦。

四年春正月,朝諸侯王于甘泉宮。發天下七科謫及勇敢士(1),遣貳師將軍李廣利將六萬騎、步兵七萬人出朔方,因杅將軍公孫敖萬騎、步兵三萬人出雁門,遊擊將軍韓說步兵三萬人出五原,強弩都尉路博德步兵萬餘人與貮師會。廣利與單于戰餘吾水上連日(2),敖與左賢王戰不利,皆引還。

(1)七科:一吏有罪,二亡命,三贅婿,四賈人,五故有市籍,六父母有市籍,七大父母有市籍。(2)餘吾水:在今蒙古烏蘭巴托附近。

夏四月,立皇子髆為昌邑王。

秋九月,令死罪入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

太始元年春正月(1),因杅將軍敖有罪,要(腰)斬。

(1)太始元年:即前96年。

徙郡國吏民豪桀(傑)于茂陵、雲陵(1)。

茂陵:武帝陵,後置縣。在今陝西鹹陽市西。雲陵:當是“雲陽”之訛。

夏六月,赦天下。

二年春正月,行幸回中。

三月,詔曰:“有司議曰,往者朕郊見上帝,西登隴首(1),獲白麟以饋宗廟,渥窪水出天馬,泰山見黃金,宜改故名。今更黃金為麟趾蹄以協瑞焉(2)。”因以班賜諸侯王。

(1)隴首:即隴山。在今陝、甘之間。(2)麟趾:麟趾(中空)形的黃金。(niǎo)蹄:馬蹄形(圓餅)的鑄金。

秋,旱。九月,募死罪入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

御史大夫杜周卒。

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宮,饗外國客(1)。

(1)饗:設宴招待,宴諸。

二月,令天下大酺五日。行幸東海,獲赤雁,作《朱雁之歌。幸琅邪,禮日成山(1)。登不罘(2),浮大海,山稱萬歲。冬,賜行所過戶五千錢,鰥寡孤獨帛人一匹。

(1)成山:山名。在今山東膠州半島成山角。(2)之罘(fú):山名。在今山東煙台市北之罘島上。

四年春三月,行幸泰山。壬午,祀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受計。癸未,祀孝景皇帝于明堂。甲申,修封。丙戌,禪石閭。夏四月,幸不其(1),祠神人于交門宮(2),若有鄉(向)坐拜者。作《交門之歌》。夏五月,還幸建章宮,大置酒,赦天下。

(1)不其:縣名。在今山東即墨縣西南。(2)交門宮:宮名。在琅邪縣,漢武帝所造。

秋七月,趙有蛇從郭外入邑(1),與邑中蛇群鬥孝文廟下,邑中蛇死(2)。

(1)趙:王國名。都于邯鄲(今河北邯鄲市)。(2)邑中蛇死:本書卷二十七《五行志》以為此是趙人江充陷害衛太子之應。

冬十月甲寅晦,日有蝕之。

十二月,行幸雍,祠五畤,西至安定、北地。

征和元年春正月(1),還,行幸建章宮。

(1)征和元年:即前92年。征和,當為“延和”,形近而誤。

三月,趙王彭祖薨。

冬十一月,發三輔騎士大搜上林(1),閉長安城門索(2),十一日乃解(3)。巫蠱起(4)。

(1)三輔:指三輔(西漢之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所轄地區。(2)索:搜尋。(3)解:解禁。(4)巫蠱起:巫蠱事件興起。

二年春正月,丞相賀下獄死(1)。

(1)賀:公孫賀。死于巫蠱事件。本書卷六十六有其傳。

夏四月,大風發屋折木。

閏月,諸邑公主、陽石公主皆坐巫蠱死(1)。

(1)諸邑公主、陽石公主:二公主皆衛皇後之女。

夏,行幸甘泉。

秋七月,按道侯韓說、使者江充等掘蠱太子宮。壬午,太子與皇後謀斬充,以節發兵與丞相劉屈氂大戰長安,死者數萬人。庚寅,太子亡(1),皇後自殺。初置城門屯兵。更節加黃旄(2)。御史大夫暴勝之、司直田仁坐失縱,勝之自殺,仁要(腰)斬。八月辛亥,太子自殺于湖(3)。

(1)亡:逃亡,逃匿。(2)加黃旄:因太子劉據也發赤節作戰,故換了加黃旄的節加以區別。(3)湖:縣名。在今河南靈寶西。

癸亥,地震。

九月,立越敬肅王子偃為平幹王。

匈奴入上谷、五原,殺略吏民。

三年春正月,行幸雍,至安定、北地。匈奴入五原、酒泉,殺兩都尉。三月,遣貳師將軍廣利將七萬人出五原,御史大夫商丘成二萬人出西河,重合侯馬通四萬騎出酒泉。成至浚稽山與虜戰(1),多斬首。通至天山(2),虜引去,因降車師(3)。皆引兵還。廣利敗,降匈奴。

(1)浚稽山:在居延以北,在蒙古境內杭愛山脈南。(2)天山:即今新疆境內之天山山脈。(3)車師:古國名。在今新疆吐魯番、奇台一帶。

夏五月,赦天下。

六月,丞相屈氂下獄要(腰)斬,妻梟首。

秋,蝗。

九月,反者公孫勇、胡倩發覺(1),皆伏辜。

(1)公孫勇:公孫勇等反事,詳見本書卷九十《酷吏田廣明傳》。

四年春正月,行幸東萊(1),臨大海。

(1)東萊:郡名。治掖縣(今山東掖縣)。

二月丁酉,隕石于雍,二,聲聞四百裏。

三月,上耕于巨定(1)。還幸泰山,修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已,禪石閭。夏六月,還幸甘泉。

(1)巨定:縣名。在今山東饒縣北。

秋八月辛酉晦,日有蝕之。

後元元年正月(1),行幸甘泉,效泰畤,遂幸安定。

(1)後元元年:即前88年。

昌邑王髆薨。

二月,詔曰:“朕郊見(現)上帝,巡于北邊,見群鶴留止,以不羅罔(網),靡所獲獻。薦于泰畤,光景並見(現)。其赦天下。”

夏六月,御史大夫商丘成有罪自殺(1)。侍中僕射莽何羅與弟重合侯通謀反(2),侍中駙馬都尉金日、奉車都尉霍光、騎都尉上官桀討之(3)。

(1)商丘成:復姓商丘,名成。有罪:坐于廟中醉而歌。(2)侍中僕射:侍中是秦漢時自列侯以下至郎中的加官。侍從皇帝,出入宮廷。侍中僕射是侍中的首長。莽何羅:原姓馬,東漢明德皇帝後惡其先人謀反,改其姓莽。(3)霍光、金日:本書卷六十八有其傳。

秋七月,地震,往往涌泉出。

二年春正月,朝諸侯王于甘泉宮,賜宗室。

二月,行幸盩厔五柞宮(1)。乙醜,立皇子弗陵為皇太子(2)。丁卯,帝崩于五柞宮(3),入殯于未央宮前殿。三月甲申,葬茂陵。

(1)盩厔(zhōuzhì):縣名。在今陵西周至縣東。五柞宮:漢離宮名。作盩厔縣東南。(2)弗陵:即昭帝劉弗陵,武帝之子。(3)丁卯:陰歷二十四日。(4)帝崩:武帝死時年七十一歲。

贊曰:漢承百王之弊,高祖撥亂反正,文景務在養民,至于稽古禮文之事,猶多闕焉。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1),表章《六經》(2)。遂疇咨海內(3),舉其俊茂(4),與之立功。興太學,修郊祀,改正朔,定歷數,協音律,作詩樂,建封禪,禮百神,紹周後,號令文章,煥焉可述。後嗣得遵洪業,而有三代之風(5)。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儉以濟斯民,雖《詩》《書》所稱何有加焉(6)!

(1)百家:指諸子百家及違背《六經》之言。(2)《六經》:《詩》、《書》、《易》、《禮》、《樂》、《春秋》。(3)疇(chóu)通“誰”。咨:訪問,訪求。疇咨海內;訪求海內之意。(4)俊茂:俊秀。(5)三代:夏、殷、周。(6)何有加焉:此句稱美武帝之雄材大略,而暗譏其稍欠恭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