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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聿修傳

——《北齊書》卷四二

[說明]袁聿修(511—582),字叔德,陳郡陽夏(今河南太康)人。袁氏是北
朝士族高門之一。他九歲時被州裏闢署為主簿,十八歲時領本州中正。在北齊歷任
清要之職,最後官至吏部尚書。在官廉潔奉公。在東魏、北齊賄賂成風的環境中,
他在尚書省十年,沒有接受過別人一升酒的饋贈,被稱為“清郎”。以後,任大常
少卿外出巡察時,又拒絕老友送的白糹由,被稱為“清卿”。曾任信州刺史,在離
職時,百姓爭相來送,擠滿道路,並立碑以記述他的德政。北齊滅亡後,又歷仕北
周、隋朝,于隋文帝開皇二年(582)死在熊州刺史任上。

袁聿修,字叔德,陳郡陽夏人。他是北魏中書令袁翻的兒子,但過繼給叔父袁
躍為子。七歲時父親去世,他守喪時的起居禮度,與成人相仿。九歲時,州裏闢署
他為主簿。性格深沉而有見識,清凈寡欲,與物無爭,深受尚書崔休的賞識。魏孝
武帝大昌中,他初次任官為太保開府西閣祭酒。十八歲時,領本州中正。不久,兼
尚書度支郎,還歷任五兵郎中、左民郎中。東魏孝靜帝武定末,任太子中舍人。北
齊文宣帝天保初,任太子庶子,以本官行博陵太守。他任職數年,大有政績,聲譽
頗佳,得到遠近百姓的稱贊。天保八年,兼太府少卿,不久,轉任大司農少卿,又
改任太常少卿。北齊孝昭帝皇建二年,他因母親去世而離職,不久,朝廷下詔命令
恢復前職,先後加冠軍將軍、輔國將軍,調任吏部郎中。時間不長,遷任司徒左長
史,加驃騎大將軍,領兼御史中丞。司徒錄事參軍盧恩道私自借貸庫錢四十萬,用
來聘太原人王乂的女兒為妻,而王氏已先收下陸孔文的聘禮作為定婚禮物,袁聿修
由于是司徒府的首要僚佐,又是國家負責司法的官員,知道此事而不加彈劾,受到
免去御史中丞的處分。不久,遷任秘書監。
齊後主天統中,朝廷下詔命令袁聿修與趙郡王高睿等商議製定五禮。後出任信
州刺史,就是他的本鄉,當時人都認為是榮耀。他為政清靜,不言而治,自從長吏
以下,直到鰥寡孤幼,袁聿修都能得到他們的歡心。後主武平中,御史都出來巡視
諸州,梁、鄭、變、豫等州與信州疆域相接,在信州的周圍,御史都檢舉揭發出官
員的不法行為,而御史竟然不到信州來,足見袁聿修所受到的信任。到他任滿解職
還京時,包括僧人在內的全州百姓,追來送別的填滿道路,有人帶來美酒與肉脯,
哭泣著留連不舍,都想要運送。當時正是盛暑,袁聿修恐怕百姓們過于勞累,往往
為送行的人停下馬,隨手喝一杯酒,表示已領受他們的好意,感謝他們的情義,並
讓他們回家。袁聿修回京後,信州百姓鄭播宗等七百餘人請求為他立碑,收斂嫌布
數百匹,托中書侍郎李德林來撰寫碑文以記述他的功德,有關部門為此上奏,後主
下詔同意。不久,他被任為都官尚書,仍領本州中正。轉任兼吏部尚書、儀同三司,
不久,被正式任命為吏部尚書。
袁聿修自小平和溫潤,在土族高門子弟中,最有規矩法度。他以名門之子歷任
清要官職,當時名士多很賞識他,稱許他的風採與見識。他在郎署的時候,正好趙
彥深為水部郎中,同在一院,就結為朋友。趙彥深以後遭到淘汰,被遣放回家,由
于無人拜訪,大門口都長上雜草,而袁聿修還以舊情,到趙彥深家探問往來。趙彥
深得到重用後,仍感念甚深,因此,袁聿修歷任要職,雖然是由于自己的才幹聲望,
但也與趙彥深的援引有關。袁聿修任吏部尚書後,自認為是由于自己的聲望而得任
此職的。起初,馮子瓊以尚書僕射掌管官員選任的事務,他子女的婚嫁之事,接連
不斷,袁聿修曾加以嘲諷,說:“馮公經營婚事,日不暇給。”等到袁聿修自己在
吏部,也不能免于此,當時認為是由于所處的地勢而決定的。他在官廉潔謹慎,當
時少有。東魏、北齊時期,尚書台郎多不免于相互送禮,袁聿修在尚書十年,沒有
接受過別人一升酒的饋贈。尚書邢邵與袁聿修有舊交,每次在尚書省開玩笑時,常
稱袁聿修為清郎。武成帝大寧初,袁聿修以大常少卿出使巡察,並受命考核官員的
得失。他經過兗州時,邢邵正擔任兗州刺史,兩人分別後,邢邵派人送去白納為信。
袁聿修退還白糹由不受,與邢邵寫信說:“今日經過您處,與平日出行不同,瓜田
李下,必須避嫌,古人對此是十分慎重的。人言可畏,應象防御水患一樣,不忽視
細微末節,願您體會此心,不至于重責。”邢邵也欣然領會,回信說:“先前的贈
送,過于輕率,未加考慮,老夫匆忙之間,沒有想到這個問題。敬承來信之意,我
並無不快。弟昔日為清郎,今日復作清卿了。”到袁聿修在吏部,正趕上國政衰敗,
道德淪喪,如果違背權要之臣,恐怕立刻就會引來殺身之禍,袁聿修雖然自己仍嚴
守清白,但還是不能擺脫請謁的煩勞。
北齊滅亡後,他入仕北周,任儀同大將軍、吏部下大夫。周靜帝大象末,為東
京司宗中大夫。隋文帝開皇初,加上儀同,遷任東京都官尚書。東京廢,又入朝任
都官尚書。開皇二年,出任熊州刺史,不久即去世,時年七十二歲。
他兒子袁知禮,北齊後主武平末官至儀同開府參軍事。隋文帝開皇中,袁知禮
為侍御史,歷任尚書民部、考功侍郎。隋楊帝大業初,他死于太子中舍人任上。
(洪兆敏 譯)

[原文]

袁聿修,字叔德,陳郡陽夏人。魏中書令翻之子也。出後叔父躍,七歲遭喪,
居處禮度有若成人。九歲,州闢主簿。性深沉有鑒識,清凈寡欲,與物無競,深為
尚書崔休所賞識。魏太昌中,釋褐太保開府西閣祭酒。年十八,領本州中正。尋兼
尚書度支郎,仍歷五兵、左民郎中。武定末,太子中舍人。天保初,除太子庶子,
以本官行博陵太守。數年,大有聲績,遠近稱之。八年,兼太府少卿,尋轉大司農
少卿,又除大常少卿。皇建二年,遭母憂去職,尋復前官小冠軍、輔國將軍,除交
部郎中。未幾,遷司徒左長史,加膘騎大將軍,領兼御史中丞。司徒錄事參軍盧思
道私貸庫錢四十萬,娉太原王乂女為妻而王氏已先納陸孔文禮聘為定,聿修坐為首
僚,又是國之司憲,知而不劾,被責免中丞。尋遷秘書監。
天統中,詔與趙郡王睿等議定五禮。除信州刺史,即其本鄉也,時人榮之。為
政清靖,不言而治,長吏以下,爰逮鰥寡孤獨,皆得其歡心。武平初,御史普出過
詣諸州,梁、鄭、兗、豫疆境連線,州之四面,悉有舉劾,御史竟不到信州,其見
知如此。及解代還京,民庶道俗,追別滿道,或將酒脯,涕泣留連,競欲運送。既
盛暑,恐其勞弊,往往為之駐馬,隨舉一酌,示領其意,辭謝令還。還京後,州民
鄭播宗等七百餘人請為立碑,斂縑布數百足,托中書侍郎李德林為文以紀功德。府
省為奏,敕報件之。尋除都官尚書,仍領本州中正,轉兼吏部尚書、儀同三司,尚
書尋即真。
聿修少平和溫潤,素流之中,最有規檢。以名家子歷任清華,時望多相器待,
許其風鑒。在郎署之日,值趙彥深為水部郎中,同在一院,因成交友,彥深後被沙
汰停私,門生藜藿,聿修獨以故情,存問來往。彥深任用,銘戢甚深,雖人才無愧,
蓋亦由其接引。為吏部尚書以後,自以物望得之。初馮子琮以僕射攝選,婚嫁相尋,
聿修常非笑之,語人雲:“馮公營婚,日不暇給。”及自居選曹,亦不能免,時人
以為地勢然也。在官廉謹,當時少匹。魏、齊世,台郎多不免交通餉遣,聿修在尚
書十年,未受升酒之饋。尚書邢邵與聿修舊款,每于省中語戲,常呼聿修為清郎。
大寧初,聿修以太常少卿出使巡省,仍命考校官人得失。經歷兗州,時邢邵為兗州
刺史,別後,遣送白細為信。聿修退糹由不受,與邢書雲:“今日仰過,有異常行,
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多言可畏,譬之防川,願得此心,不貽厚責。”邢亦忻然領
解,報書雲:“一日之贈,卒而不思,老夫忽忽意不及此,敬承來旨,吾無間然。
弟昔為清郎,今日復作清卿矣。”及在吏部,屬政塞道喪,若違忤要勢,即恐禍不
旋踵,雖以清白自守,猶不能免請謁之累。
齊亡入周,授儀同大將軍、吏部下大夫。大象末,除東京司宗中大夫。隋開皇
初,加上儀同,遷東京都官尚書。東京廢,入朝,又除都官尚書。二年,出為熊州
刺史。尋卒,年七十二。
子知禮,武平末儀同開府參軍事。隋開皇中,侍御史,歷尚書民部、考功侍郎。
大業初,卒于太子中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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