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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稟篇

【題解】

本篇王充強調“命,謂初所稟得而生”,故篇名叫“初稟”。

漢儒認為:當帝王的,是善行上達于天之後,上天才授給他當皇帝的。

“修己行善,善行聞天,天乃授以帝王之命。”還說帝王生下來就具備上天安排給他做王的命,到正式即位之前,又像君主任命臣子一樣,再次用吉祥物授命他當皇帝。“王者生稟天命,及其將王,天復命之,猶公卿以下,詔書封拜,乃敢即位。”王充指出,這些說法都不對。他強調,決定人貴賤貧富的命,是人在娘胎中稟受自然之氣獲得生命時一起形成的,就象“鳥之別雄雌于卵殼之中”,草木“長短巨細”“生于實核”一樣,“王者稟氣而生”也毫無例外。天施氣,人稟氣,是自然無意識的。所謂帝王看見吉祥物,隻不過是一種。自然巧合,並不是什麽上天有意安排。

【原文】

12·1人生性命當富貴者,初稟自然之氣,養育長大,富貴之命效矣。

文王得赤雀(1),武王得白魚、赤烏(2),儒者論之,以為雀則文王受命,魚、烏則武王受命。文、武受命于天,天用雀與魚、烏命授之也。天用赤雀命文王,文王不受(3);天復用魚、烏命武王也。若此者謂本無命于天,修己行善,善行聞天,天乃授以帝王之命也。故雀與魚、烏,天使為王之命也,王所奉以行誅者也。如實論之,非命也。命,謂初所稟得而生也。人生受性,則受命矣。性命俱稟,同時並得,非先稟性,後乃受命也。何之明之?棄事堯為司馬,居稷官(4),故為後稷。曾孫公劉居邰(5),後徙居邠(6)。後孫古公亶甫三子太伯、仲雍、季歷(7)。季歷生文王昌。昌在襁褓之中(8),聖瑞見矣。故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于是太伯知之,乃辭之吳(9),文身斷發(10),以讓王季(11)。文王受命,謂此時也,天命在人本矣(12),太王古公見之早也(13)。此猶為未,文王在母身之中已受命也。王者一受命,內以為性,外以為體。體者,面輔骨法(14),生而稟之。

【注解】

(1)文王得赤雀:《太平御覽》卷二四引《尚書·中侯》記載,傳說周文王還是諸侯的時候,有一隻赤雀銜著朱砂寫的天書飛到他的門口,書的內容是周當興,殷將亡。

(2)武王得白魚、赤烏:《史記·周本紀》記載,傳說周武王準備伐殷紂,帶兵去盟津。渡黃河時,一條白魚跳到他船中。過了河,一團火落在他房頂上,變成了一隻紅色的烏鴉。漢儒認為這是天顯吉兆,預示武王將滅殷統一天下。

(3)文王不受:指周文王未伐殷而亡。

(4)稷官:古代主管農業的官。

(5)公劉:傳說是後稷的曾孫,周族的領袖。夏代末年曾率周族遷到豳(今陝西省彬縣東北),觀察地形,興水利,開荒地,使周族得以安居。邰(t2i台):古地名,在今陝西省武功縣西。

(6)邠(b9n賓):即豳(b9n賓),古地名,在今陝西省彬縣東北。

(7)古公亶(d3n膽)甫:即周大王古公亶父,古代周族領袖。傳為後稷第十二代孫,周文王的祖父。因戎狄的威逼,周族由豳遷到岐山下的周(今陝西省岐山縣北),建築城郭家室,設立官吏,改革風俗,開墾荒地,發展農業,使周逐漸強盛。太伯:古公亶甫的長子,季歷的大哥。為讓位給季歷,躲避到吳越。

仲雍:古公直甫的次子。他與太伯為讓位給季歷,避到東南方的吳越地區。季歷:古公亶甫的小兒子,周文王的父親。其兄太伯、虞仲讓位給季歷,得立為君。周武王即位追尊為“王季”。

(8)襁褓(qi3ngb3o搶保):背嬰兒的布兜和包裹嬰兒的被子。

(9)吳:古吳地,在今江蘇省南部。

(10)文身:在身體上刺花紋。斷發:剪斷頭發。文身斷發:太伯按吳地風俗文身斷發,是表示他在吳地住下之後,再也不回周地。

(11)以上事參見《史記·周本紀》。

(12)本:原始,本原。這裏指初生的時候。

(13)太王:周武王即位後,追尊古公亶甫為“太王”。

(14)面輔:面頰。這裏指容貌。骨法:骨骼的形狀。

【譯文】

人生下來性與命該富貴的,在最初稟受自然之氣時就決定了,經撫養培育長大之後,富貴的命才得到證實。周文王得到赤雀,周武王得到白魚、赤烏鴉,儒者判定,認為赤雀就是文王受天命的象征,白魚、赤烏鴉就是武王得天命的象征。周文王、周武王受命于上天,上天就用赤雀與白魚、赤烏鴉把命授給他們。上天用赤雀授命給文王,文王不接受;上天才又用白魚、赤烏鴉授命給武王。照這樣說來,原本就不從上天受命,是靠修養自己德行做好事,做好事使上天知道,上天才授給帝王的命。所以赤雀、白魚、赤烏鴉的出現,是上天讓他們成為帝王的象征,是武王奉命進行討伐的根據。按照實情分析,這不是天命。天命,是說最初承受自然之氣而產生的。人生下來得到性時,也就得到了命。性與命一起稟受,同時得到,不是先稟受性,然後才授予命。用什麽來證明呢?棄侍奉堯做了司馬,當了稷官,所以稱為後稷。後稷的曾孫公劉住在邰,後來遷居到邠。其後孫古公亶甫有三個兒子太伯、仲雍和季歷。季歷生得周文王姬昌。姬昌還是嬰兒時,他要成為聖人的吉兆就已經呈現了。所以古公亶甫說:“當今應該有興盛發達的人,大概就在姬昌身上吧!”當時太伯知道了,于是離家到吳,紋身剪發,以便讓季歷稱王。周文王稟受天命,說就是這個時候,其實稟受天命是在人剛生下來的時候,所以周太王古公亶甫早就知曉了。這樣說還不夠,應該說文王是在他母親的身體之中就已經稟受天命了。當王的人一旦稟受天命,在內成為性,在外成為形體。形體,是指面部容貌與骨胳的形狀,人生下來的時候就已經稟氣形成了。

【原文】

12·2吏秩百石以上(1),王侯以下,郎將大夫以至元士(2),外及刺史太守(3),居祿秩之吏(4),稟富貴之命,生而有表見于面,故許負、姑布子卿輒見其驗。仕者隨秩遷轉,遷轉之人,或至公卿,命祿尊貴,位望高大。王者尊貴之率,高大之最也。生有高大之命,其時身有尊貴之奇。古公知之,見四乳之怪也。夫四乳,聖人證也。在母身中,稟天聖命,豈長大之後修行道德,四乳乃生?以四乳論望羊(5),亦知為胎之時,已受之矣。劉媼息于大澤,夢與神遇,遂生高祖,此時已受命也。光武生于濟陽宮,夜半無火,內中光明(6)。軍下卒蘇永謂公曹史充蘭曰(7):“此吉事也,毋多言(8)。”此時已受命(9)。獨謂文王、武王得赤雀、魚、烏乃受命,非也。

【注解】

(1)吏秩:官吏俸祿的等級。百石:年俸一百石谷。這裏泛指小官。

(2)郎:帝王侍從官的通稱。將:領兵作戰的高級武官。大夫:指在朝廷中央任有要職,如御史大夫、諫大夫等。元士:指三公(漢時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的屬吏。

(3)外:京都以外。這裏指地方。

(4)居:處于。

(5)望羊:同“望陽”。

(6)內:指皇宮。

(7)公:本書《吉驗篇》作“功”,可從。

(8)此事與本書《吉驗篇》有出入。

(9)根據上文“此時已受命也”,故疑“命”下奪一“也”字。

【譯文】

官吏俸祿在一年百石以上,王侯以下,郎,將、大夫直到元士,地方到刺史、太守,隻要是吃俸祿的官吏,都稟受了富貴的命,生下來在面部就會有征兆呈現,所以姓許的婦女,姑布子卿常常看出他們的應驗之處。當官的按次升遷,升遷的人,有的做到三公九卿,命尊祿貴,官高名大。王是命尊貴之首,官最高名望最大。人天生有官高名大的命,那初生時身體就會有尊貴的奇異之處。古公知道姬昌有尊貴的命,是見他有四個乳頭奇怪現象。文王長有四個乳頭,是聖人的征兆。他原在母親身體中,就稟受了上天作聖人的命,哪裏是長大之後修道行德,四個乳頭才長出來的?以文王有四個乳頭談到武王眼高能看見頭頂太陽,也就知道在懷胎的時候,他們已經稟受天命形成了。劉媼在大澤邊休息,夢見與神仙交媾,于是生下漢高祖,可見交媾的時候就已經稟受天命了。漢光武帝在濟陽宮出生,半夜裏沒有燈火,宮中卻大放光明。軍下卒對功曹史充蘭說:“這是吉利的事情,不要多說。”這時漢光武帝已稟受天命了。隻說文王、武王分別得到赤雀、白魚、赤鳥鴉之後才稟受天命,是不對的。

【原文】

12·3上天壹命,王者乃興,不復更命也。得富貴大命,自起王矣。何以驗之?富家之翁,資累千金,生有富骨,治生積貨(1),至于年老,成為富翁矣。夫王者,天下之翁也,稟命定于身中(2),猶鳥之別雄雌于卵殼之中也(3)。卵殼孕而雌雄生,日月至而骨節強,強則雄自率將雌。雄非生長之後或教使為雄,然後乃敢將雌,此氣性剛強自為之矣。夫王者,天下之雄也,其命當王。王命定于懷妊,猶富貴骨生有,鳥雄卵成也。非唯人、鳥也,萬物皆然。草木生于實核(4),出土為栽櫱(5),稍生莖葉,成為長短巨細,皆由實核。王者(6),長巨之最也。朱草之莖如針(7),紫芝之栽如豆,成為瑞矣。王者稟氣而生,亦猶此也。

【注解】

(1)生:後一個“生”字疑作“產”。本書《命祿篇》有“治產貧富”、“治產不富”,可證。

(2)身:這裏指母身,娘胎。

(3)別:區分,決定。

(4)實核:果實的核,種子。

(5)栽:幼苗。櫱:新芽。

(6)根據上文有“夫王者”,故疑“王”前奪一“夫”字。

(7)朱草:一種莖葉都是紅色的草,可作染料,古人認為它是吉祥物。

(8)紫芝:靈芝草,古人認為它是吉祥物。

【譯文】

上天授一次命,帝王就興起,于是不再另外授命。得到大富大貴的命,自然就會興起做王。用什麽來證明呢?富家的老翁,財物聚累得很富裕,生來就有富貴之骨,一生治理生計積累貨物,直到年老,成為富翁。帝王,是天下之父,他稟承的命在娘胎裏就決定了,好像鳥在蛋殼中已經決定了雄雌。鳥在蛋殼裏孕育而雌雄產生,陽光照耀使骨節剛強,雄的剛強就自然要率領雌的。雄的並不是出生長大之後有什麽東西指點使它們成為雄性,然後才敢于率領雌性,這是氣形成的性剛強自然造成的。帝王,天下傑出的雄性,他的命該當帝王。帝王的命在懷孕時已決定了,就像人的富貴之骨生來就有,雄鳥在蛋中已形成一樣。不僅人、鳥是這樣,萬物也都是這樣。草木從種子裏長出,出土後成為幼苗、嫩芽,逐漸長出莖與葉,長得長短粗細各不相同,這都是由種子決定的。帝王,好比草木中的最高最粗的。朱草的莖像針一樣細,紫芝的幼苗像豆一樣小的時候,就已經成為吉祥物了。帝王稟受自然之氣出生的時候,也就像它們一樣了。

【原文】

12·4或曰:“王者生稟天命,及其將王,天復命之,猶公卿以下,詔書封拜,乃敢即位。赤雀、魚、烏,上天封拜之命也。天道人事,有相命使之義(1)。自然無為,天之道也。命文以赤雀、武以白魚,是有為也。管仲與鮑叔分財取多(2),鮑叔不與,管仲不求。內有以相知視彼猶我,取之不疑。聖人起王,猶管之取財也(3)。朋友彼我,無有授與之義(4),上天自然,有命使之驗,是則天道有為,朋友自然也。當漢祖斬大蛇之時(5),誰使斬者?豈有天道先至,而乃敢斬之哉!勇氣奮發,性自然也。夫斬大蛇,誅秦、殺項,同一實也。周之文、武受命伐殷,亦一義也。高祖不受命使之將(6),獨謂文、武受雀魚之命,誤矣。”

【注解】

(1)使:使用,任用。

(2)管仲與鮑叔分財取多:據《史記·管晏列傳》記載,管仲與鮑叔是好朋友,他們一起做生意,分利時,管仲因為家裏窮常常多拿了一些,鮑叔並不介意,不認為他貪心。

(3)根據上文,疑“管”後有“仲”字。

(4)有:疑是衍文。“無授與之義”與下文“有命使之驗”,相對為文,可證。(5)據《史記·高祖本紀》載,疑“漢”後脫一“高”字。

(6)將:率領。這裏是率兵打仗的意思。

【譯文】

有人說:“帝王,稟承天命生下來,等他要稱王的時候,上天又授命他,像三公九卿以下官員,有皇帝詔書封爵拜官一樣,才能就位。赤雀、白魚、赤烏鴉,是上天封爵拜官的命令。天道與人事一樣,都存在有意授命和任用的道理。自然而然無意識的活動,是天道。如果用赤雀授命文王,用白魚授命武王,這是有意識的活動。管仲與鮑叔平分財物多拿了,鮑叔沒有要多給,管仲也沒有要求要多拿。因為他們內心有相互了解,熟悉對方就像熟悉自己一樣,所以管仲多拿,鮑叔也不在意。聖人興起為王,同管仲多拿財物的道理一樣。朋友本有你我之分,卻不存在有意給予對方東西的道理,上天是自然無為的,反倒出現有意授命和任用的效驗,這就天道成了有意識的,朋友之道成了自然而然的了。當漢高祖斬殺蟒蛇的時候,是誰叫他斬殺的?難道有天道先去授命,然後才敢于斬殺!是他勇氣奮發,天生自然活動的結果。斬殺蟒蛇,滅掉秦朝,逼死項羽,同樣一回事。周代的文王、武王接受天命討伐商殷,也是同一個道理。漢高祖並沒有接受天命讓他常率兵打仗,而隻說文王、武王是接受了赤雀、白魚的天命,這是不對的。”

【原文】

12·5難曰:“《康王之誥》曰(1):‘冒聞于上帝(2),帝休,天乃大命文王。’如無命史(3),經何為言‘天乃大命文王’(4)?”所謂“大命”者,非天乃命文王也,聖人動作,天命之意也,與天契約,若天使之矣。《書》方激勸康叔(5),勉使為善,故言文王行道,上聞于天,天乃大命之也。《詩》曰(6)“乃眷西顧(7),此惟予度(8)”,與此同義(9)。天無頭面,眷顧如何?人有顧睨(10),以人效天,事易見,故曰“眷顧”。“天乃大命文王”,眷顧之義,實天不命也。何以驗之?“夫大人與天地合其德(11),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12)。”如必須天有命(13),乃以從事(14),安得先天而後天乎?以其不待天命,直以心發,故有“先天“後天”之勤(15);言合天時,故有“不違”“奉天”之文。《論語》曰:“大哉,堯之為君!唯天為大,唯堯則之(16)。”王者則天,不違奉天之義也。推自然之性,與天契約。是則所謂“大命文王”也。自文王意(17),文王自為,非天驅赤雀使告文王,雲當為王,乃敢起也。然則文王赤雀及武王白魚,非天之命,昌熾祐也(18)。

【注解】

(1)王:據《尚書·康誥》註作“叔”,可從。《康叔之誥》:即《尚書·康誥》。

(2)冒(x)序):通“勖”,勉。

(3)史:據文意,疑“使”之誤,上文有“有相命使之義”、“有命使之驗”,可證。

(4)經:指《尚書》。

(5)《書》:《尚書》。這裏指《尚書·康誥》。

(6)《詩》:《詩經》。這裏指《詩經·大雅·皇矣》。

(7)眷:不斷地回頭看。

(8)度(h2i宅):通“宅”,地方。今傳本《詩經·大雅·皇矣》作“此惟與宅”。

(9)此:指《尚書·康誥》上的話。

(10)睨(n@逆):斜視,顧睨:環視。

(11)大人:這裏指“聖王”。

(12)引文參見《周易·乾卦·文言》。

(13)須:等待。

(14)從:參與。事:做,行動。

(15)勤:疑“動(動)”形近而誤。

(16)引文參見《論語·泰伯》。

(17)自:疑在“意”前。“文王自意”與下文“文王自為”文例一致,可證。(18)熾(ch@斥):強盛。祐:福祐。這裏指吉祥的兆頭。

【譯文】

有人責難說:“《康誥》上說:‘文王大量的努力被天帝知道了,天帝很高興,天帝就降大命給文王。’如果沒有天的授命和任用,經典上為什麽說‘天帝就降大命給文王’?”經典上說的“大命”,並不是上天就有意授命給文王,而是聖人的一舉一動,都是天命的內容。因為與天意一致,所以就像是天指使他的一樣。《尚書·康誥》正是激勵康叔,勉勵使他治理好國家,所以說文王施行道義,上達于天,天就降大命給他。《詩經·大雅·皇矣》上說:“天帝于是不斷回頭向西方看,認為這才是我該授命的地方”,這與《尚書·康誥》上說的是同一個意思。天沒有頭,沒有臉,怎麽能不斷地回頭看呢?這是根據人能環視周圍,用人來說明天,事情的道理容易清楚明白,所以說“天不斷地回頭看”。“天帝就降大命給文王”,是不斷回頭看的意思,實際上天是不能有意授命的。拿什麽來證明呢?“聖王的德行與天意吻合,光明與日月配合,政令順序與春、夏、秋、冬交替相合,賞罰吉凶與鬼神的出現相一致,他先于天意行動上天不會背棄他,他後于天意行動是遵循天時行事。”如果一定要等天來授命,才有所行動,哪能說上“先天”與“後天”呢?因為他不等待天來授命,直接由內心發出,所以才有“先于天意”與“後于天意”的行動;說他一舉一動完全符合天時,所以才有“天不違背”“遵循天時”的文字記載。《論語》上說:“真偉大啊,堯這樣的君主!隻有天最為偉大,隻有堯能效法它。”帝王效法天,不會違背遵循天意。這是他推行自己自然的特徵,正好與天道相合。這就是所說的“降大命給文王”。其實,是文王自己的意思,是文王自己在行動,並不是天驅使赤雀讓它告訴文王,說你該做王了,他才敢興起當王。像這樣說來,文王得赤雀和武王得白魚,並非是天有意授命,而是昌盛發達的吉祥兆頭。

【原文】

12·6吉人舉事,無不利者。人徒不召而至(1),瑞物不招而來,黯然諧合,若或使之。出門聞告(2),顧睨見善,自然道也。文王當興,赤雀適來;魚躍鳥飛,武王偶見。非天使雀至白魚來也,吉物動飛而聖遇也(3)。白魚入于王舟,王陽曰(4):“偶適也。”光祿大夫劉琨前為弘農太守(5),虎渡河,光武皇帝曰:“偶適自然,非或使之也。”故夫王陽之言“適”,光武之曰“偶”,可謂合于自然也。

【注解】

(1)人徒:眾人。

(2)告:疑“吉”形近而誤。本書《卜筮篇》:“吉人行道逢吉事,顧睨見祥物”,與此意同,可一證。又“聞吉”與下文“見善”對文,可二證。

(3)根據文意,疑“聖”後奪一“人”字。本書《指瑞篇》:“有聖人聖物,生于盛衰,聖王遭出,聖物遭見,猶吉命之人,逢吉祥之類也,其實相遇,非相為出也。”與此意同,可證。

(4)王陽:名吉,字子陽,漢皋虞(今山東省即墨縣東北)人。西漢宣帝時任博士、諫大夫。後與宣帝政見不同,謝病歸故裏。

(5)光祿大夫:官名。漢時在朝中掌管顧問應對,議論朝政。劉琨:《後漢書·儒林列傳》作“劉昆”。字桓公,東漢東昏(今河南省蘭封縣東北)人。王莽時授學生五百餘人。中舉孝廉不行。後任江陵縣令。傳說該縣連年火災,昆向火叩頭,能降雨止風。之後為弘農郡(今河南省西部及陝西省東南部)太守。據《後漢書·儒林列傳》記載,傳說殽黽驛道多虎,行旅不通,昆為政三年,施行仁政,虎被感動,背著虎子渡河,離開弘農郡。光武皇帝感到驚異,召問其事,回答說:“偶然耳”。

【譯文】

吉祥的人辦事情,沒有不吉利的。眾人不召喚就會到,吉祥物不招致就會來,暗中和諧一致,如同有人指使一樣。他們出門就能聽見吉利的訊息,環視周圍就能看到好的事物,這是自然的道理。周文王該當興起,赤雀恰好飛來;白魚跳上船,赤烏鴉飛上房,周武王正好碰見。這並不是天使赤雀到白魚來,而是這些吉祥物自己走動飛行聖人正好遇上。白魚跳到武王的船上,王陽說:“碰巧。”光祿大夫劉昆以前做弘農郡太守時,有老虎背著小虎渡過河,漢光武皇帝說:“碰巧自然這樣,並非有人指使它們。”所以王陽說:“恰巧”,漢光武皇帝說:“偶然”,這可以說與自然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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