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論衡

書虛篇

【題解】

本篇批判了“傳書”(解釋儒家經書的著作)中一些沒有事實根據的說法,故篇名曰“書虛”。

文中王充明確指出“傳書之言,多失其實”,並舉出十二個失實的例子。如漢儒說孔子葬在泗水邊,泗水為之回流,是因為“孔子之德”感動了上天,天神保佑,所以泗水才不沖刷他的墳墓,並以此證明其後代該封爵。王充對此則質問:“孔子生時,天神不使人尊敬”,“生時無祐,死反有報乎”?“天不封其身,乃欲封其後乎”?漢儒又說舜、禹死後,“天使鳥獸報祐之”。王充則尖銳地指出:“天欲報舜、禹,宜使蒼梧、會稽常祭祀之。使鳥獸耕田,不能使人祭”,“天之報祐聖人,何其拙也,且無益哉”!對傳書上伍子胥死後,為發泄自己的憤恨“驅水為濤”的說法,王充則駁斥說,河流之所以有波濤,是因為河床淺、河道狹窄;靠海的河流之所以有波濤,是因為受潮汐的影響。接著便質問道,伍子胥活著不能“營衛其身”,死後被煮成肉湯,“骨肉糜爛”,“筋力消絕”,“安能為濤”?王充還駁斥了傳書對政治家齊桓公的人身攻擊,贊揚他能任人唯賢,終于“九會諸侯,一匡天下”,是位“千世一出之主”。

在本篇中,王充還進一步指出,一些漢儒為標榜和突出自己名聲,編造出來嚇唬“世俗之人”的“譎詭之書”,之所以有人信,有市場,是因為“世俗之人不能定”,錯誤地認為“賢聖所傳,無不然之事”,于是就“信而是之,諷而讀之”所造成的。

【原文】

16·1世信虛妄之書,以為載于竹帛上者(1),皆賢聖所傳,無不然之事,故信而是之,諷而讀之。睹真是之傳與虛妄之書相違,則並謂短書,不可額度。夫幽冥之實尚可知(2),沉隱之情尚可定,顯文露書,是非易見,籠總並傳非實事,用精不專,無思于事也。

【注解】

(1)竹帛:古代把要記載的東西,寫在竹簡和絲織品上。

(2)幽冥:隱密。

【譯文】

社會上一般人相信無根據胡說八道的書,認為竹簡和絲織品上記載的,都是賢聖傳下來的,沒有不對的事,所以相信它,認為它是對的,並且讀它、背誦它。看見真實正確的一般書與他們所相信的那些毫無根據胡說八道的書不一致,就一起說前面的書是價值不大的短書,不能相信。其實,背地裏的事情尚且能知道,深沉隱晦的實情尚且可以判定,何況明明白白的文字,清清楚楚的記載,是非對錯顯而易見,卻要籠統地一致傳說它們不符合事實,這是因為用心不專一,對事情沒有認真思考的緣故。

【原文】

16·2夫世間傳書諸子之語(1),多欲立奇造異,作驚目之論,以駭世俗之人,為譎詭之書(2)。以著殊異之名。

【注解】

(1)諸子:指先秦到漢代各派學者及其著作。

(2)譎(ju6決陽)詭:怪異。

【譯文】

社會上載書解釋先秦到漢諸子的話,大多想標新立異,作驚人之論,用來嚇唬社會上一般人,作為希奇古怪的書,以標榜特殊奇異而聞名。

【原文】

16·3傳書言:延陵季子出遊(1),見路有遺金。當夏五月,有披裘而薪者。季子呼薪者曰:“取彼地金來!”薪者投鐮于地,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2),視之下(3),儀貌之壯,語言之野也?吾當夏五月披裘而薪,豈取金者哉!”季子謝之,請問姓字。薪者曰:“子皮相之士也(4),何足語姓名(5)!”遂去不顧。世以為然,殆虛言也。

【注解】

(1)延陵:春秋時吳地,在今江蘇省常州市。季子:季札,吳王壽夢的小兒子。壽夢見季札很賢能,想立他為吳王,他始終不肯。後來受封延陵,所以號延陵季子。

(2)子:你。

(3)下:近,淺。

(4)皮:表面。相:觀察。

(5)以上事參見《韓詩外傳》、《吳越春秋》。

【譯文】

傳書上說:延陵季子出去遊玩,看見路上有丟失的金子。正當夏天五月,有個穿皮衣砍柴的人。季子喊砍柴的:“把地上的金子拿過來!”砍柴的把鐮刀往地上一扔,瞪著眼睛將手一甩,說:“為什麽你處在高位,眼光短淺,儀表相貌堂堂,說話卻如此粗野?我正當夏天五月穿著皮衣來砍柴,難道是為你來揀丟失的金子!”季子向他道了歉,請問他姓名。砍柴的說:“你是個以貌取人的人,怎麽值得我把姓名告訴你!”于是走開不理睬季子。社會上的一般人認為果真是如此,依我看恐怕這是句假話。

【原文】

16·4夫季子恥吳之亂(1),吳欲共立以為主,終不肯受,去之延陵,終身不還,廉讓之行終始若一。許由讓天下,不嫌貪封侯。伯夷委國飢死(2),不嫌貪刀鉤(3)。廉讓之行,大可以況小,小難以況大。季子能讓吳位,何嫌貪地遺金?季子使于上國(4),道過徐(5)。徐君好其寶劍,未之即予(6)。還而徐君死,解劍帶冢樹而去(7)。廉讓之心,恥負其前志也。季子不負死者,棄其寶劍,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季子未去吳乎,公子也(8);已去吳乎,延陵君也。公子與君,出有前後,車有附從,不能空行于塗(9),明矣。既不恥取金,何難使左右,而煩披裘者?世稱柳下惠之行(10),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潔也。賢者同操,故千歲交志(11)。置季子于冥昧之處,尚不取金,況以白日,前後備具。取金于路,非季子之操也。或時季子實見遺金,憐披裘薪者,欲以益之;或時言取彼地金,欲以予薪者,不自取也。世俗傳言,則言季子取遺金也。

【注解】

(1)吳之亂:據《公羊傳·襄公二十九年》記載,吳王壽夢有四個兒子,小兒子季札最賢能。他的三位兄長都願意讓位給他,約定死後王位傳弟不傳子。老三夷昧死後,其子僚不遵遺囑自立為王,老大諸樊的兒子公子光不服,派人殺了吳王僚,準備擁戴季札當吳王,季札不受,于是公子光自立為王。“吳之亂”指的就是公子光派人殺吳王僚這件事。

(2)委:丟棄,放棄。

(3)刀鉤:古代兩種普通的兵器。這裏是便宜的意思。

(4)上國:春秋時南方各國稱北方中原各國為上國。

(5)徐:春秋時南方國家,地處今江蘇泗洪一帶。周初曾強盛過一時,後被楚國打敗,周敬王八年(公元前512年),被吳國吞並。

(6)未之即予:《史記·吳太伯世家》記載,季札因要去出使中原各國,不帶寶劍不符合外交禮節,所以沒有當時把寶劍送給徐國君主,但心中已許願回來時送給他。

(7)帶:掛。冢(ch%ng腫):高墳。以上事參見《史記·吳太伯世家》。

(8)公子:古稱諸侯之子。

(9)塗:通“途”,道路。

(10)柳下惠:參見8·3註(8)。

(11)交:互相交流。

【譯文】

因為季子以吳國君王爭權奪利的“吳之亂”為可恥,所以吳公子們想立他作為君主,他始終不肯接受,便離開京都去延陵,終身不回,廉潔謙讓的操行始終如一。許由謙讓君位,因此不被嫌疑貪圖封侯。伯夷放棄君位飢餓而死,因此不被嫌疑貪圖小便宜。廉潔謙讓的操行,大事可能說明小事,小事卻難得比喻大事。季子能謙讓吳國的君位,怎麽能懷疑他貪圖地上丟失的金子呢?季子出使中原各國,路過徐國。徐國君主喜歡他的寶劍,他沒有立即送給徐君。等回來的時候,這位徐國的君主已經死了,他解下寶劍掛在其墓旁的樹上才離去。那高尚廉潔謙讓的心,使他認為背棄自己以前許下的心願是可恥的。季子不背棄死者,能舍棄自己的寶劍,怎麽要被懷疑呵叱一個陌生人為他在地上去揀丟失的金子呢?季子沒有離開吳國時,是個公子;已經離開吳國,也是延陵的統治者。公子與地方統治者,外出時前後都有護衛,車的前後還有隨從的車,不會僅僅一輛車在路上走,這是明擺著的。既然不以得到別人丟失的金子為恥辱,派左右隨從去揀有什麽困難,而偏要煩勞那個穿皮衣的人呢,世人都稱頌柳下惠的操行,說他能夠在暗地裏自己修身保持清白。賢良的人都具有相同的操行,所以雖隔千年其心意是相通的。即使把季子放在暗處,尚且不會揀取丟失的金子,何況是在大白天,前前後後都具備隨從的人。揀取路上丟失的金子,這不是季子的操行。關于這件事,或許是季子果真見到丟失的金子,可憐芽皮衣的砍柴人,想使他從中得到好處;或許是說要揀取那地上丟失的金子,想給砍柴的,又不願意親自去拾取。這樣社會上載言,就說季子要拾取別人丟失在地上的金子。

【原文】

16·5傳書或言:顏淵與孔子俱上魯太山。孔子東南望,吳閶門外有系白馬(1),引顏淵指以示之,曰:“若見吳昌門乎?”顏淵曰:“見之。”孔子曰:“門外何有?”曰:“有如系練之狀。”孔子撫其目而正之,因與俱下。下而顏淵發白齒落,遂以病死。蓋以精神不能若孔子,強力自極,精華竭盡。故早夭死。世俗聞之,皆以為然。如實論之,殆虛言也。

【注解】

(1)吳:指春秋時吳國的都城,在今江蘇省蘇州市。閶(ch1ng昌)門:即昌門,吳都的西門。

【譯文】

傳書上有人說:顏淵和孔子一起上魯國的泰山。孔子向東南方遠望,看見吳都昌門外栓著一匹白馬,于是就指給顏淵看,說:“你看見吳都的昌門了嗎?”顏淵回答:“看見了。”孔子又問:“門外有什麽?”顏淵接著回答:“好像栓著一條白綢子樣的東西。”孔子揉了揉他的眼睛,糾正了他的說法。于是就與他一同下山。下山之後顏淵頭發白了,牙齒落了,終于因病死去。大概精神不如孔子,勉強使眼力到了自己的極限,精華用盡,所以早早死去。社會上一般人聽到這事,都以為真是如此。要是真實評論起來,大概是假話。

【原文】

16·6案《論語》之文(1),不見此言。考六經之傳(2),亦無此語。夫顏淵能見千裏之外,與聖人同,孔子、諸子,何諱不言?蓋人目之所見,不過十裏,過此不見,非所明察,遠也。傳曰:“太山之高巍然,去之百裏,不見■螺(3),遠也。”案魯去吳,千有餘裏,使離朱望之(4),終不能見,況使顏淵,何能審之?如才庶幾者,明目異于人(5),則世宜稱亞聖(6),不宜言離朱。人目之視也,物大者易察,小者難審。使顏淵處昌門之外,望太山之形,終不能見。況從太山之上,察白馬之色,色不能見,明矣。非顏淵不能見,孔子亦不能見也。何以驗之?耳目之用均也。目不能見百裏,則耳亦不能聞也(7)。陸賈曰:“離婁之明,不能察帷薄之內(8);師曠之聰(9),不能聞百裏之外。”昌門之與太山,非直帷薄之內、百裏之外也。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10),絕脈而死(11)。舉鼎用力,力由筋脈,筋脈不堪,絕傷而死,道理宜也。今顏淵用目望遠,望遠目睛不任,宜盲眇(12),發白齒落,非其致也。發白齒落,用精于學,勤力不休,氣力竭盡,故至于死。伯奇放流(13),首發早白。《詩》雲:“惟憂用老(14)”。伯奇用憂,而顏淵用睛,暫望倉卒,安能致此?

【注解】

(1)《論語》:儒家經典之一。是孔子弟子及再傳弟子關于孔子言行的記錄。內容有孔子談話、答弟子問及弟子之間相互的談話。

(2)六經:指儒家經典書籍《周易》、《詩經》、《禮記》、《尚書》、《樂經》、《春秋》。六經之傳:解釋六經的書籍。

(3)“■螺”:本書《說日篇》作“埵塊”,可從。埵(du%朵)塊:堅硬的土塊

(4)離朱:又稱離婁。傳說是皇帝時人,能百步之外看清秋天鳥身上長的細毛。

(5)明目:根據文意,疑“目明”之誤倒。

(6)亞聖:僅次于孔子的聖人。

(7)上下文都在說眼見的事情,故疑此二句似作“耳不能聞百裏,則目亦不能見也。”

(8)帷(w6i維):圍帳。薄:通“箔”,簾子。

(9)師曠:字子野,春秋時晉國樂師。眼瞎,善彈琴,辨音能力很強。聰:聽力好。

(10)秦武王:名蕩,戰國時秦國君主。公元前310~前307年在位。力大,好角力。與大力士孟說比舉鼎,因膝蓋破裂而死。孟說(yu8月):秦武王時著名的大力士。

(11)絕:斷。以上事參見《史記·秦本紀》。

(12)盲眇(mi3o秒):瞎眼。

(13)參見《漢書·景十三王傳·中山靖王劉勝》。

(14)用:以,因。

【譯文】

考察《論語》上的文章,不見這段話。考察六經上的解釋,也沒有這段話。顏淵能看見千裏之外,與聖人一樣,孔子和諸子為什麽回避不說呢?大概人的眼睛能看見的範圍,不過十裏。超過這個範圍就看不見。不是人的視力所能看清楚,因為太遠了。傳書上說:“泰山很高大,但離開它一百裏,就看不見土塊大小的東西,因為太遠了。”考察魯國離吳國,有一千多裏,假使讓離朱來看,最終還是不能看見,何況是叫顏淵,他怎麽能看清楚呢?如果才能和孔子差不多的人,眼力與眾不同,那麽世人就應該稱他為亞聖,而不應該說是離朱。人的眼睛看東西,東西大的容易看清楚,東西小的就很難看清楚。即使顏淵在昌門外,看泰山的形狀,始終不能看見。何況從泰山上,觀察白馬的顏色,顏色肯定是看不見,這很清楚。不隻顏淵不能看見,就連孔子也不能看見。用什麽來證明呢?人耳朵和眼睛的本領是相同的。耳朵不能聽清百裏外的聲音,那眼晴也不能看見百裏外的東西。陸賈說:“離婁的視力好,不能看清帳子和簾子後邊的東西;師曠的聽覺靈敏,不能聽到百裏以外的聲音。”昌門與泰山,不隻是帳子和簾子後面,或百裏以外的東西。秦武王跟孟說比舉鼎,不能勝任,筋脈崩斷而死。舉鼎用力,力由筋脈產生,筋脈承受不住,斷絕受傷而死,道理是合適的。如今顏淵用眼睛看遠處,看很遠的地方眼睛不能勝任,應該變成瞎子,可見他頭發變白,牙齒脫落,不是由于“望遠”導致的。頭發白牙齒落,是對學習過分用心,勤奮努力沒有好好休息,氣力用盡,所以到最後死去。伯奇被放逐,頭發早早地白了。《詩經·小雅·小弁(p2n盤)》中說:“憂傷因而使人衰老。”伯奇是因為憂傷,而顏淵是用眼睛,短暫遠望時間倉促,怎麽會導致這樣的後果呢?

【原文】

16·7儒書言:“舜葬于蒼梧,禹葬于會稽者,巡狩年老(1),道死邊土。聖人以天下為家,不別遠近,不殊內外,故遂止葬(2)。夫言舜、禹,實也;言其巡狩,虛也。

【注解】

(1)巡狩(sh^u受):天子視察諸侯所守的地方。

(2)止:留下。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舜葬在蒼梧,禹葬在會稽,由于他們視察諸侯防地年紀老了,中途死在邊遠的地方。聖人以天下為家,不管遠近,不分內外,所以死了就留在當地埋葬。說舜葬在蒼梧、禹葬在會稽是事實;至于說他們因為視察諸侯防地而死,是沒有根據的。

【原文】

16·8舜之與堯俱帝者也,共五千裏之境,同四海之內(1)。二帝之道,相因不殊(2)。《堯典》之篇(3),舜巡狩東至岱宗(4),南至霍山(5),西至太華(6),此至恆山(7)。以為四岳者(8),四方之中,諸侯之來,並會岳下,幽深遠近,無不見者。聖人舉事求其宜適也。禹王如舜,事無所改,巡狩所至,以復如舜(9)。舜至蒼梧,禹到會稽,非其實也。實舜、禹之時(10),鴻水未治(11)。堯傳于舜。舜受為帝,與禹分部,行治鴻水(12)。堯崩之後,舜老,亦以傳于禹。舜南治水,死于蒼梧;禹東治水,死于會稽。賢聖家天下,故因葬焉(13)。

【注解】

(1)四海之內:古人認為中國四周是被大海環繞,所以把全國稱作四海之內。

(2)因:沿襲。

(3)《堯典》:《尚書》中的一篇。

(4)岱宗:即泰山,古稱東岳。

(5)霍山:在今安徽省西部。主峰白馬尖在安徽霍山縣南。古稱南岳。

(6)太華:即華(hu4話)山,在今陝西省東部。主峰太華山在今陝西省華陰縣南。古稱西岳。

(7)恆山:地處今河北省曲陽縣西北與山西接壤處。古稱北岳。

(8)四岳:指東岳泰山、南岳霍山、西岳華山、北岳恆山。以上參見《尚書·舜典》。

(9)以:根據文意,疑是“亦”字草體形近而誤。

(10)疑“實”後脫一“者”字。“實者”,本書常用語。下文有“實者,蒼梧多象之地”,可證。

(11)鴻:通“洪”。

(12)行:走。這裏是到各處去的意思。以上參見《史記·夏本紀》、《孟子·滕文公上》。唯“分部行治”未聞。

(13)焉:于此。

【譯文】

舜和堯同是帝王,一道治理著方圓五千裏的地方,一樣管理著全國。二個帝王治理國家的方法,共同承襲沒有差異。《尚書·堯典》記載,舜巡視東到泰山,南到霍山,西到華山,北到恆山。認為四岳各自在東、南、西、北四方的中心,諸侯們來,就會按各自情況聚會在不同的岳下,這樣不論是偏僻地區的,離得遠的,離得近的,都沒有不便來朝見的。因為聖人辦事總是力求恰到好處。禹王像舜一樣,辦事的方法沒有什麽改動,巡視所到的地方,也應該和舜一樣。說舜巡視到蒼梧,禹巡視到會稽,不是事實。真實的情況是舜、禹的時候,洪水還沒有治理好。堯傳位給舜,舜接受禪讓作了帝王,于是與禹劃分區域,分頭到各處去治理洪水。堯死了之後,舜已經老了,也就把帝位傳給了禹。這樣舜去南方治水,死在蒼梧;禹去東方治水,死在會稽。賢人聖人以天下為家,因此被埋葬在那裏。

【原文】

16·9吳君高說(1):“會稽本山名,夏禹巡守(2),會計于此山(3),因以名郡,故曰會稽(4)。”夫言因山名郡,可也,言禹巡狩會計于此山,虛也。巡狩本不至會稽,安得會計于此山?宜聽君高之說(5),誠會稽為會計,禹到南方,何所會計?如禹始東死于會稽,舜跡巡狩至于蒼梧,安所會計?百王治定則出巡,巡則輒會計,是則四方之山皆會計也。百王太平,升封太山(6)。太山之上,封可見者七十有二。紛綸湮滅者(7),不可勝數(8)。如審帝王巡狩則輒會計,會計之地如太山封者,四方宜多。夫郡國成名,猶萬物之名,不可說也,獨為會稽立歟?周時舊名吳越也,為吳越立名,從何往哉?六國立名(9),狀當如何?天下郡國且百餘,縣邑出萬,鄉亭聚裏(10),皆有號名,賢聖之才莫能說。君高能說會稽,不能辨定方名,會計之說,未可從也。巡狩考正法度,禹時,吳為裸國,斷發文身,考之無用,會計如何?

【注解】

(1)吳君高:吳平,字君高,東漢會稽人,王充的同鄉。與袁康合著《越紐錄》,即今《越絕書》。

(2)巡守:同“巡狩”。

(3)會:舉行盟會。計:考核官吏。

(4)參見《越絕書·外傳紀·越地傳》。

(5)宜:疑是“且”形近而誤。

(6)升:登。封:登泰山築壇祭天,以上參見《五經通義》。

(7)紛綸:雜亂。

(8)以上參見《韓詩外傳》。

(9)六國:指戰國時齊、楚、燕、韓、趙、魏六國。

(10)聚:這裏指村落。

【譯文】

吳君高說:“會稽本來是山的名稱,由于夏禹巡視諸侯,在這座山大會諸侯,計功行賞,于是就用它作為郡的名稱,所以叫會稽。”說用山名作郡名,是可以的,但說禹巡視諸侯在此山大會諸侯,計功行賞,則沒有根據。禹巡視諸侯本來不會到會稽,怎麽會在會稽山會諸侯計功行賞呢?姑且聽君高說的,的確會稽是他會諸侯計功行賞的地方,那麽禹去南方巡視,又在什麽地方大會諸侯,計功行賞呢?再假設禹開始就往東巡視死在會稽,沒有去南方巡視,那麽舜也曾經巡視過南方,到過蒼梧,又在什麽地方會諸侯計功行賞呢?歷代帝王治定了社會就要出去巡視,出巡就總要會諸侯計功行賞,那麽四方到處的大山都成了會諸侯計功行賞的地方了。歷代帝王當社會太平,就要登上泰山頂築壇祭天。光泰山頂上,祭天的遺跡可以看清楚的就有七十二處,至于亂七八糟被湮沒的那就數不清了。假使考察一下帝王們巡視總要會諸侯計功行賞的地點,那麽像泰山頂祭天遺址一樣會諸侯計功行賞的地方,全國各處大概多得很。郡和諸侯國有名稱,就像萬物的名稱一樣,是無法解釋的,怎麽會單獨為會稽郡取名稱呢?會稽郡周代原來的名稱叫吳越,為吳越取名稱,以前又根據什麽呢?為齊、楚、燕、韓、趙、魏六國取名稱,情況又該怎麽樣呢?全國的郡和諸侯國將近一百多,縣城超出萬座,鄉亭村裏,都有名稱,即使有聖賢的才能也不可能把它們解釋清楚。君高能解釋會稽的名稱,但不能辨別判定各地方的名稱,因此“會計”的說法不可信。帝王巡視是為了考察,修正地方的法度,那麽,禹的時代,吳是個不穿衣服的國家,人們剪短頭發,身刺花紋,考察這樣的地方,沒有絲毫用處,那又為什麽要在這裏大會諸侯,討功行賞呢?

【原文】

16·10傳書言:舜葬于蒼梧,象為之耕;禹葬會稽,烏為之田(1)。蓋以聖德所致,天使鳥魯報祐之也。世莫不然。考實之(2),殆虛言也。

【注解】

(1)烏:疑“鳥”形近而誤。本書《偶會篇》有“鳥為之佃”,可一證。章錄楊校宋本亦作“鳥”,可二證。《太平御覽》卷八九○引《論衡》文作“鳥”,可三證。以上參見劉賡《稽瑞》引《墨子》佚文。

(2)根據上下文例,疑“考”前奪一“如”字。

【譯文】

傳書上說:舜葬在蒼梧,象為他耕地;禹葬在會稽,鳥為他耕田。大概因為聖人德操導致的緣故,天讓鳥獸來報答他們,佑助他們。世人對這件事沒有不相信是如此的。如果考察一下實際情況,恐怕不真實。

【原文】

16.11夫舜、禹之德不能過堯。堯葬于冀州(1),或言葬于崇山(2)。冀州鳥魯不耕,而鳥獸獨為舜、禹耕,何天恩之偏駁也?或曰:“舜、禹治水,不得寧處,故舜死于蒼梧,禹死于會稽。勤苦有功,故天報之;遠離中國(3),故天痛之”。夫天報舜、禹,使鳥田象耕,何益舜、禹?天欲報舜、禹,宜使蒼梧,會稽常祭祀之。使鳥獸田耕,不能使人祭。祭加舜、禹之墓,田施人民之家,天之報祐聖人,何其拙也,且無益哉!由此言之,鳥田象耕,報祐舜、禹,非其實也。實者,蒼梧多象之地,會稽眾鳥所居。《禹貢》曰(4):“彭蠡既瀦(5),陽鳥攸居(6)。”天地之情,鳥獸之行也。象自蹈土,鳥自食蘋(7),土蹶草盡,若耕田狀。壤靡泥易(8),人隨種之,世俗則謂為舜、禹田。海陵麋田(9),若象耕狀,何嘗帝王葬海陵者邪?

【注解】

(1)冀州:州名。漢時轄境相當今河北省中南部,山東西端及河南北端。東漢時治所在高邑(河北省柏鄉縣北),末期移治鄴縣(今河北省臨漳縣西南)。

(2)崇山:即嵩山,在今河南省登封縣北。

(3)中國:指華夏族、漢族地區為中國(因為它地處于各民族之中央)。由于華夏族、漢族多建都在黃河南、北,因此稱中原地區為中國。以後隨華夏族和漢族活動的範圍不斷擴大,其活動所及範圍均稱中國。

(4)《禹貢》:《尚書》中的一篇。

(5)彭蠡(l!裏):古澤名。一說指今江西省的鄱(p¥婆)陽湖,一說應在長江北岸,約當今湖北省東部安徽省西部一帶臨江的湖泊。瀦(h&豬):水停聚的地方。

(6)陽鳥:候鳥。攸(y#u優):通“所”。

(7)蘋:遞修本作“草”,可從。

(8)靡(m0迷):這裏是松碎的意思。易:整治。這裏是扒平的意思。

(9)海陵:古縣名。在今江蘇省泰州市。麋(m0迷):獸名。即麋鹿,鹿的一種。古代人們認為它角似鹿非鹿,頭似馬非馬,身似驢非驢,蹄似牛非牛,故稱它為“四不象”。麋田:據說麋有成群掘食草根的習慣,土被掘松之後,當地人就在上面種谷物,所以被稱為麋田。

【譯文】

舜和禹的德操不會超過堯。堯葬在冀州,有人說葬在嵩山。冀州的鳥和獸都不為堯耕種,而鳥和獸唯獨為舜與禹耕種,為什麽天恩這樣不公平呢?有人說:“因為舜和禹治水,不能安穩地住下來,所以舜死在蒼梧,禹死在會稽。因為勤苦有功,所以天報答他們;由于他們遠離中原,所以天憐惜他們。”天報答舜和禹,讓象為舜耕地,鳥為禹種田,這對舜和禹有什麽好處呢?天要是想報答舜和禹,就應該使蒼梧和會稽的人們經常祭祀他們。讓鳥獸為他們種田耕地,不會使人們去祭祀他們。祭祀供奉的貢品可以放在舜與禹的墳上,而種田隻能給當地百姓人家有好處,天要報答佑助聖人,怎麽這樣苯拙,對舜和禹沒有絲毫好處呢!由此說來,象耕地鳥種田,天以此來報答舜和禹,並不是事實。事情的真實情況是,蒼梧是多象的地方,會稽是眾鳥棲息的地方。《尚書·禹貢》上說:“彭蠡積滿了水,就成了候鳥棲息的地方。”這是天地間的自然現象,也是鳥獸行動的規律。象自然踩地,鳥自然吃草,土被象踩翻,草被鳥吃盡,就好像田上被耕過的樣子。土壤松碎了,泥塊扒平了,人們隨之來栽種,社會上一般人就說它是舜田、禹田。海陵麋鹿掘松的田土,好像被耕過一樣,又何曾有帝王葬在海陵呢?

【原文】

16·12傳書言:吳王夫差殺伍子胥,煮之于鑊(1),乃以鴟夷橐投之于江(2)。子胥恚恨(3),驅水為濤(4),以溺殺人(5)。今時會稽、丹徒大江(6),錢唐浙江(7),皆立子胥之廟。蓋欲慰其恨心,止其猛濤也。夫言吳王殺子胥,投之于江,實也;言其恨恚驅水為濤者,虛也。

【注解】

(1)鑊(hu^或):古時稱無足的鼎。按現在的說法稱大鍋。

(2)鴟(ch9吃)夷:皮革做成的口袋,可以盛酒,也可以裝人。橐(tu¥駝):口袋。這裏是裝的意思。

(3)恚(hu@惠):憤怒。

(4)驅:驅趕。

(5)參見《後漢書·張禹傳》。

(6)丹徒:縣名。在今江蘇省鎮江市。大江:這裏指流經丹徒一帶的長江。

(7)錢唐:古縣名。秦置錢唐縣,在今浙江省杭州市以西靈隱山麓。兩漢時為會稽西部都尉所管轄。浙江:錢塘江。

【譯文】

傳書上說:吳王夫差殺了伍子胥,放在鑊裏煮,然後用皮口袋裝了丟到江裏。伍子胥很憤恨,于是攪動江水成為波濤,把人淹死。如今會稽,沿丹徒的長江,錢唐的浙江,都建了伍子胥的廟。大概想安慰他怨恨的心,止住那凶猛的波濤。說吳王殺死伍子胥,把他丟在江裏,有這事;但說他怨恨憤怒攪動江水成為波濤,就沒有其事。

【原文】

16·13屈原懷恨,自投湘江(1),湘江不為濤;申徒狄蹈河而死(2),河水不為濤。世人必曰屈原、申徒狄不能勇猛,力怒不如子胥。夫衛菹子路而漢烹彭越(3),子胥勇猛不過子路、彭越,然二士不能發怒于鼎鑊之中,以烹湯菹汁瀋漎旁人(4)。子胥亦自先入鑊,乃入江(5)。在鑊中之時,其神安居(6)?豈怯于鑊湯,勇于江水哉?何其怒氣前後不相副也!且投于江中,何江也?有丹徒大江,有錢唐浙江,有吳通陵江(7)。或言投于丹徒大江,無濤;欲言投于錢唐浙江,浙江、山陰江、上虞江皆有濤(8)。三江有濤,豈分橐中之體,散置三江中乎?人若恨恚也,仇讎未死(9),子孫遺在,可也。今吳國已滅,夫差無類(10),吳為會稽,立置太守,子胥之神,復何怨苦?為濤不止,欲何求索?吳、越在時,分會稽郡,越治山陰(11),吳都今吳,餘暨以南屬越(12),錢唐以北屬吳。錢唐之江,兩國界也。山陰、上虞在越界中(13),子胥入吳之江,為濤當自上吳界中(14),何為入越之地?怨恚吳王,發怒越江,違失道理,無神之驗也。且夫水難驅而人易從也。生任筋力,死用精魂。子胥之生,不能從生人營衛其身,自令身死,筋力消絕,精魂飛散,安能為濤?使子胥之類數百千人,乘船渡江,不能越水。一子胥之身,煮湯鑊之中,骨肉糜爛,成為羹菹,何能有害也?

【注解】

(1)湘江:河名。發源于廣西,主流流經湖南省東部,是湖南省最大河流。屈原自投汩羅,汩羅系湘江支流。參見王逸《離騷章句》。

(2)申徒狄:殷末人。根據《庄子·盜跖》和《淮南子·說山訓》的記載,他因諫紂王沒有被採納,抱石投河而死。

(3)衛:指春秋時衛國,菹(&租):把人剁成肉醬。衛菹子路:子路任衛大夫孔悝(ku9虧)

宰時,在貴族內訌中被殺、後被剁成肉醬。參見《淮南子·精神訓》。彭越(?~公元前196年):字仲,昌邑(今山東省金鄉縣西北)人。漢初大將,封梁王。後被告發謀反,為劉邦所殺。烹(p5ng抨):用鼎鑊煮人。參見《史記·黥布列傳》。

(4)瀋(sh5n審):汁。故疑上文“汁”,系“瀋”的旁註誤入正文。漎:根據文意,疑摐(ch&ang窗)”字之誤。上面“湯”,“汁”、“瀋”三字從水,順手誤寫。摐:撞,擊。瀋摐:這裏是湯汁濺擊的意思。

(5)根據文章,疑“乃”前奪一“後”字。《藝文類聚》卷九引《論衡》文有“後”字,可證。

(6)居:語助詞,無義。

(7)吳:吳縣,古地名,漢時屬會稽郡。在今江蘇省蘇州市。通陵江:河名。

(8)山陰江:河名。今浙江省浦陽江下遊。上虞河:河名。今浙江曹娥江的支流。

(9)讎(ch¥u仇):同“仇”。仇讎:仇敵。

(10)類:種類。這裏是後代意思。

(11)治:政府所在地。這裏是建都的意思。山陰:古縣名。因在會稽山之陰(北)而得名。在今浙江省紹興市。

(12)餘暨(j@計):古縣名。在今浙江省蕭山縣西。

(13)上虞:古縣名。在今浙江省上虞縣。

(14)本句意為波濤應當在吳國邊界終止,故疑“上”字是“止”字形近而誤。

【譯文】

屈原懷著怨恨,自投湘江,而湘江沒有波濤;申徒狄跳河而死,河水也沒有波濤。世人一定要說屈原、申徒狄不夠勇猛,力量和怒氣都不如伍子胥。衛國把子路剁成肉醬,漢高祖把彭越煮成肉湯,伍子胥勇猛不會超過子路和彭越,然而他二人在鼎鑊中沒有發怒,用煮成的沸湯或肉汁濺擊旁邊的人。伍子胥也是開始時先放入鑊裏,後來才被投到江中。在鑊中的時候。他的神魂又在什麽地方去了呢?難道他在鑊裏的開水中膽怯,在江水中就勇猛?為什麽他的怒氣前後不相符合呢!再說投在江中,是哪條江呢?是丹徒的長江,錢唐的浙江,還是吳縣的通陵江。有人說丟在丹徒的長江,但長江中卻沒洶涌的波濤,想說投在錢唐的浙江,可是浙江、山陰江、上虞江都有洶涌的波濤。三條江都有洶涌的波濤,難道是把皮口袋中的屍體分割開,分別丟入三條江中嗎?一個人如果懷恨憤怒想報仇,仇敵沒有死,或者仇敵的子孫還在,這是可以的。如今吳國已經滅亡,夫差沒有後代,吳國已成會稽郡,設定了太守,伍子胥的神魂,還怨恨什麽呢?興起波濤不停止,是想索取什麽呢?吳國和越國存在的時候,分佔了今天的會稽郡,越國建都在山陰,吳國建都在今天的吳縣,餘暨縣以南屬于越國,錢唐縣以北屬于吳國。錢唐的江面,是兩國的界限。山陰縣和上虞縣在越國的界限以內,伍子胥被丟在吳國的江中,興起的波濤就應該終止在吳國界內,為什麽會進入越國的地方?懷恨憤怒吳王,卻在越國的江中發怒,違反了一般的道理,這是伍子胥死後沒有神靈的證明。況且水難驅使,人容易驅使。人活著憑的是筋和力,死了靠的是神和魂。伍子胥活著的時候,不能驅使活人營救和保護他自己,自己讓自己死去,筋力消滅,神魂飛散,怎麽能掀起波濤?即使像伍子胥這樣的人有數百千人之多,他們也隻能坐船渡江,不會隻身越過江水。伍子胥的整個身體,在鑊中被開水煮,骨肉被煮得稀爛,成為肉湯,怎麽能掀起波濤危害人呢?

【原文】

16·14周宣王殺其臣杜伯(1),趙簡子殺其臣庄子義(2)。其後杜伯射宣王(3),庄子義害簡子(4)。事理似然,猶為虛言。今子胥不能完體,為杜伯、子義之事以報吳王,而驅水往來,豈報仇之義,有知之驗哉!俗語不實,成為丹青(5)。丹青之文,賢聖惑焉。夫地之有百川也,猶人之有血脈也。血脈流行,泛揚動靜(6),自有節度。百川亦然,其朝夕往來(7),猶人之呼吸氣出入也。天地之性,上古有之。經曰(8):“江、漢朝宗于海(9)。”唐、虞之前也,其發海中之時,漾馳而已(10);入三江之中(11),殆小淺狹,水激沸起,故騰為濤。廣陵曲江有濤(12),文人賦之(13)。大江浩洋(14),曲江有濤,竟以隘狹也。吳殺其身,為濤廣陵,子胥之神,竟無知也。溪谷之深,流者安洋(15),淺多沙石,激揚為瀨(16)。夫濤、瀨,一也,謂子胥為濤,誰居溪谷為瀨者乎?案濤入三江,岸沸踴(17),中央無聲。必以子胥為濤,子胥之身聚岸漼也(18)。濤之起也,隨月盛衰(19),大小滿損不齊同。如子胥為濤,子胥之怒,以月為節也。三江時風,揚疾之波亦溺殺人(20)。子胥之神,復為風也。秦始皇渡湘水,遭風,問湘山何祠(21)。左右對曰:“堯之女(22),舜之妻也(23)。”始皇太怒(24),使刑徒三千人斬湘山之樹而履之。夫謂子胥之神為濤,猶謂二女之精為風也。

【注解】

(1)周宣王(?~公元前782年):姓姬,名靜,一作靖。西周君主,公元前827~前782年在位。杜伯:周宣王的大夫,無罪被殺。顏介《冤魂志》引《周春秋》:“周杜國之伯名恆,為宣王大夫。”

(2)趙簡子:本書《訂鬼篇》作“燕簡公”,可從。燕簡公:春秋末燕國君主,公元前504~前493年在位。庄子義:燕簡公的大夫,被燕簡公所殺。事參見《墨子·明鬼》。

(3)傳說杜伯無罪被殺,陰魂出現,射死了周宣王。

(4)子:根據上文,疑系“公”之誤。庄子義害簡公:傳說庄子義被殺後,陰魂不散,用棍子把燕簡公打死于車下。

(5)丹青:繪畫用的朱紅色和青色。這裏指文字記載。

(6)泛:浮行。揚:顯示。動靜:這裏是形容脈博一張一弛。

(7)朝夕:即潮汐,早潮與晚潮。

(8)經:這裏指《尚書·禹貢》。

(9)漢:指漢水,長江最長支流。源出于陝西省西南部,流經陝西省南部、湖北省西北部和中部。朝宗:諸侯朝見天子,春天朝見叫朝,夏天朝見叫宗。這裏是比喻長江、漢水涌向大海,或比喻大海涌向長江和漢水。王充在這裏是採用後一種說法。

(10)漾:這裏是水面寬闊的意思。馳:延緩、平緩。

(11)三江:由于水經的地區不同而名稱各異,因此歷來關于三江的解釋很多。這裏可能是指北江、南江、中江,即指長江的中下遊。

(12)廣陵:古縣名。在今江蘇省揚州市。曲江:即北江。流經今江蘇省揚州市南的一段長江。古代因水流曲折而得名。

(13)賦:漢代形成的一種文體,講究文採,韻節,兼具詩歌與散文的性質。這裏是作賦的意思。

(14)洋:水大的樣子。

(15)洋:舒緩的樣子。

(16)瀨:(l4i賴):從沙石上急流而過的水。

(17)根據文意,疑“岸”前奪一“江”字。《黃氏日鈔》引文有“江”字,可證。

(18)漼:根據文意,疑“涯”形近而誤。下文有“子胥之身聚岸涯”,可證。

(19)盛衰:這裏指月的圓缺。

(20)疾:這裏是迅猛的意思。揚疾:另一說作“陽侯”。參見《淮南子·覽冥訓》高誘註。

(21)湘山:一名君山,又名洞庭山。在今湖南省岳陽縣西洞庭湖中。祠(c0詞):祭祀。

(22)堯之女:傳說堯有二女,一叫娥皇,一叫女英。堯將他們嫁給了舜作妻。

(23)參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24)太:遞修本作“大”,可從。

【譯文】

周宣王殺了他的大臣杜伯,燕簡公殺了他的大臣庄子義。後來杜伯的陰魂射死了宣王,庄子義的陰魂打死了簡公。事理好像是這樣,但仍然是假話。如今伍子胥不能使身體保持完整,像杜伯和庄子義做的那樣去報復吳王,而是來回地驅趕著水,那點有報仇的意思,這是有知識的證明嗎!社會上流傳的不真實的話,變成了歷史記載。而記載歷史的文章,聖賢看後也會被迷惑。地上有眾多的河流,如同人有血脈一樣。血在血管中流動,脈搏顯得一張一馳,自然而有節奏。眾多的河流也一樣,它們的早潮和晚潮一來一去,就像人的呼吸出氣和進氣一樣。這些天地的本性,上古的時候也是有的。經書上說:“長江和漢水的潮水都來源于大海,堯、舜以前,它們從大海中出發的時候,水面寬闊、平緩;一流進三江裏,大概因為江小,江床淺,江面狹窄,于是水急浪起,所以騰涌成為波濤。廣陵的曲江有洶涌的波濤,文人曾作賦描述它。大江浩浩蕩蕩,而曲江卻有波濤,到底是由于它江面狹窄的緣故。伍子胥在吳都被殺身,卻在廣陵驅水成為波濤,可見他的神靈到底是無知的。溪谷本來很深,水流是平靜的,後來流經的地方由于河床淺沙石多,激蕩成為急流。看來波濤的形成跟山間急流形成的道理是相同的。要說是伍子胥驅水成為波濤,那麽又是誰在溪谷裏製造急流呢?考察一下波濤涌進三江,江岸被洶涌波濤拍打,江心卻沒有濤聲。如果一定要認為是伍子胥驅水成為波濤,那麽他的屍體就該聚集在岸邊。波濤的發生,隨著月亮的圓缺而變化,其大小也隨月亮的圓缺而不一樣。如果是伍子胥驅水成為波濤,那麽他的怒氣也會因月亮的圓缺變化而成為他的節度。三江有時刮風,揚起迅猛的波濤也淹死過人,這樣說來伍子胥的神靈,又成為風了。秦始皇過湘水,碰上大風,就問湘山祭祀的是什麽神,左右的人回答說:“是堯的女兒,舜的妻子。”秦始皇大怒,于是叫三千從事苦役的罪犯砍掉湘山上的樹木並且踐踏它們。那麽說伍子胥的神靈驅水成為波濤,就像說堯的二個女兒的精靈變成風一樣。

【原文】

16·15傳書言:孔子當泗水之葬(1),泗水為之卻流。此言孔子之德,能使水卻,不湍其墓也(2)。世人信之。是故儒者稱論,皆言孔子之後當封,以泗水卻流為證。如原省之(3),殆虛言也。

【注解】

(1)當:對著。泗水:參見11·4註(4)。之:疑作“而”。《太平御覽》卷五五六引《論衡》文作“而”,可一證。本書《紀妖篇》亦作“而”,可二證。

(2)湍:這裏是沖刷的意思。

(3)原:推究。省(x!ng醒):檢查,考查。

【譯文】

傳書上說:孔子對著泗水而葬,泗水為之倒流。這是說孔子的聖賢德操,能夠使水回流,不去沖壞他的墳墓。世人也就相信它。于是儒者稱頌評論,都說孔子的後代應該封爵,並拿泗水回流作為證明,假如推究考查一下這件事,恐怕是句假話。

【原文】

16·16夫孔子死,孰與其生?生能操行,慎道應天,死操行絕。天祐至德(1),故五帝、三王招致瑞應,皆以生存,不以死亡。孔子生時推排不容,故嘆曰:“鳳鳥不至(2),河不出圖(3),吾已矣夫!(4)”生時無祐,死反有報乎?孔子之死,五帝、三王之死也。五帝、三王無祐,孔子之死獨有天報,是孔子之魂聖,五帝之精不能神也(5)。泗水無知,為孔子卻流,天神使之。然則孔子生時,天神不使人尊敬(6)?如泗水卻流,天欲封孔子之後,孔子生時,功德應天,天不封其身,乃欲封其後乎?是蓋水偶自卻流。江河之流,有回復之處;百川之行,或易道更路,與卻流無以異。則泗水卻流,不為神怪也。

【注解】

(1)至:達到極點。

(2)鳳鳥:鳳凰。傳說隻有天下太平時才出現。

(3)河不出圖:相傳伏羲時黃河中有龍馬負圖而出。據說聖王出世才有此吉兆。參見《漢書·五行志上》。

(4)引文參見《論語·子罕》。

(5)上文皆言“五帝三王”,故疑“帝”後脫“三王”二字。

(6)《太平御覽》卷六三引《論衡》文,“不”上有“何”字,可從。

【譯文】

孔子死後,比他生前怎麽樣?生前能修養操行,謹慎地遵循先王之道,順應天意,死後操行也就斷絕了。天祐助他道德最高尚,所以五帝、三王為他招來吉兆,都應該在他活著的時候,不應該在死後。孔子生前被拒絕排斥,不被容納,所以嘆息說:“鳳凰不飛來,黃河沒有圖出現,我這輩子已經完了!”孔子生前沒有得到天的祐助,死後反而得到天的回報?孔子死,跟五帝、三王死一樣。五帝、三王死後都沒有得到天的祐助,唯獨孔子死後得到天的祐助,這豈不是孔子的魂魄聖靈,而五帝、三王的精靈不那麽神明了。泗水無知,它為孔子回流,是天的神靈讓它這樣做的活,那麽孔子生前,天的神靈為什麽不叫人們尊敬他呢?如果泗水回流是天想封孔子後代的征兆,那麽孔子生前,功德應該符合天意,天卻不封他本人,竟要封他的後代呢,這大概是河水碰巧自然回流。江河中的流水,有其迂回的地方,眾多江河的流向,有時也會改變河道,這跟河水回流沒有什麽不同。可見泗水回流,算不上神奇的事。

【原文】

16·17傳書稱:魏公子之德(1),仁惠下士(2),兼及鳥獸。方與客飲,有鸇擊鳩(3)。鳩走,巡于公子案下(4)。鸇追擊,殺于公子之前。公子恥之,即使人多設羅(5),得鸇數十枚,責讓以擊鳩之罪(6)。擊鳩之鸇,低頭不敢仰視,公子乃殺之。世稱之曰:“魏公子為鳩報仇。”此虛言也。

【注解】

(1)魏公子:即魂無忌(?~公元前243年),戰國時魏國貴族。封于信陵(在今河南省寧陵具),號信陵君。門下有食客三千。《漢書·藝文志》有《魏公子》二十一篇,今已失散。

(2)下士:降低身份以謙恭的態度去對待地位低下的人。

(3)鸇(h1n沾):即“晨風”,鳥名。一神似鷂的猛禽。

(4)巡:轉來轉去。案:幾桌。

(5)羅:捕鳥的網。《太平御覽》卷九二六引《論衡》文“罔”下有“捕鸇”,二字,可從。

(6)讓:責備。

【譯文】

傳書上稱頌:魏公子賢德,能仁愛對待士人,並施及鳥獸。(一次,)

他正在跟客人喝酒,看見有隻鸇追擊一隻斑鳩。斑鳩逃跑,在魏公子的幾案下轉來轉去。鸇繼續追擊斑鳩,終于在魏公子面前把它啄死。魏公子以自己不能保護這隻斑鳩為恥辱,立即叫人多設羅網捕鸇,捕到了數十隻鸇,並以擊殺斑鳩的罪過進行譴責。追擊斑鳩的那隻鸇,低著頭不敢仰視,魏公子于是殺了它。世人稱頌魏公子說:“魏公子為斑鳩報仇。”這是句假話。

【原文】

16·18夫鸇物也,情心不同,音語不通。聖人不能使鳥魯為義理之行,公子何人,能使鸇低頭自責?鳥為鸇者以千萬數,向擊鳩蜚去(1),安可復得?能低頭自責,是聖鳥也。曉公子之言,則知公子之行矣。知公子之行,則不擊鳩于其前。人猶不能改過,鳥與人異,謂之能悔。世俗之語,失物類之實也。或時公子實捕鸇,鸇得,人持其頭,變折其頸,疾痛低垂,不能仰視,緣公子惠義之人,則因褒稱,言鸇服過。蓋言語之次(2),空生虛妄之美;功名之下,常有非實之加。

【注解】

(1)向:以往。蜚(f5i飛):通“飛”。

(2)次:中間。

【譯文】

鸇是動物,與人的心情不同,語音不通,聖人尚且不可能叫鳥獸按道義公理去辦,魏公子是什麽人,能使鸇低下頭自我責備?鳥屬于鸇的用千萬數,以前它們攻擊了斑鳩之後就飛離遠去,怎麽能再捉到?能夠低下頭自我責備的,這是聖鳥。知道魏公子的說話,就知道魏公子的所作所為,知道了魏公子的所作所為,就不會在他的面前攻擊斑鳩。人尚且不會悔改過錯,鳥與人不同,卻說它們能知過悔改。可見,社會上一般人的話,違背了物類的實際情況。或許是魏公子確實捕捉到了鸇,鸇被捉到,人抓著它的頭,扭折它頸子,痛得垂下頭,不能仰視,于是有人順著魏公子是個仁愛的人,就以此贊揚他,說鸇認了錯。這恐怕是言談話語之間,憑空捏造出來的沒有根據的美言;在一個人有功業盛名的情況下,往往會有不符合事實的虛誇。

【原文】

16·19傳書言:齊桓公妻姑姊妹七人(1)。此言虛也。

【注解】

(1)參見《荀子·仲尼》。

【譯文】

傳書上說:齊桓公娶了他的姑姊妹七人為妻。這是句假話。

【原文】

16·20夫亂骨肉,犯親戚,無上下之序者(1),禽獸之性,則亂不知倫理(2)。案桓公九合諸侯(3),一正天下(4),道之以德,將之以威,以故諸侯服從,莫敢不率(5),非內亂懷鳥獸之性者所能為也。夫率諸侯朝事王室,恥上無勢而下無禮也。外恥禮之不存,內何犯禮而自壞?外內不相副,則功無成而威不立矣。世稱桀、紂之惡,不言淫于親戚,實論者謂夫桀、紂惡微于亡秦,亡秦過泊于王莽(6),無yín亂之言。桓公妻姑姊七人(7),惡浮于桀、紂,而過重于秦、莽也。《春秋》(8)“採毫毛之美(9),貶纖芥之惡(10)。”桓公惡大,不貶何哉?魯文姜(11),齊襄公之妹也(12),襄公通焉。《春秋》經曰:“庄二年冬(13),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郜(14)。”《春秋》何尤于襄公(15),而書其奸;何宥于桓公,隱而不譏?如經失之(16),傳家左丘明、公羊、谷梁何諱不言(17)?案桓公之過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18),有五公子爭立,齊亂,公薨三月乃訃(19)。世聞內嬖六人,嫡庶無別,則言亂于姑姊妹七人矣。

【注解】

(1)上下:指尊卑、長幼。

(2)倫理:指人與人間相處的各種道德標準。

(3)九:形容次數多。

(4)正:本篇下文作“匡”,可從。

(5)率:順服。

(6)泊:通“薄”,減輕。

(7)上言“桓公妻姑姊妹七人”,下言“亂于姑姊妹七人”,故疑“姊”後脫“妹”字。

(8)《春秋》:儒家經典之一。編年體的春秋史,相傳是孔子依據魯國史官所編的《春秋》整理修訂而成。記載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至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共242年史事。解釋《春秋》的有《左氏》、《公羊》、《谷梁》三傳。

(9)採:這裏是表彰的意思。

(10)纖:纖維。芥:小草。以上參見《說苑·至公》。

(11)魯文姜:魯桓公的夫人,齊僖公的女兒,姓姜,“文”是死後的謚號。

(12)齊襄公:春秋時齊國的君主,魯文姜的異母兄。

(13)庄二年:指魯庄公二年,公元前692年。

(14)齊侯:指齊襄公。郜(g4o告):古國名。最初封給周文王之子,故都在今山東省成武縣東南,春秋時被宋所滅。

(15)尤:怨恨。

(16)經:這時指《春秋》。失:疏忽。

(17)左丘明:春秋時期史學家。魯國人,相傳曾著《春秋左氏傳》。公羊:即公羊高。戰國初期齊國人,相傳曾著《春秋公羊傳》。谷梁:即谷梁赤。戰國初期魯國人,相傳著有《春秋谷梁傳》。

(18)嬖(b@壁):受寵的人。

(19)三月乃訃:據《左傳·僖公十六年》記載,齊桓公死,五個兒子爭奪君位,讓齊桓公屍體擱在床上67天沒有入殮。

【譯文】

yín亂骨肉,冒犯親戚,不講尊卑、長幼,禽獸的本性,就是沒有秩序,不知道倫理。考察齊桓公多次召集諸侯會盟,匡正天下諸侯,用道德引導他們,以威望統率他們,所以諸侯服從,沒有誰敢不恭順,這並非在家中胡作非為,心懷鳥獸本性的人所能做到的。率領諸侯為周王室辦事,以周天子無權勢而諸侯無禮為恥辱。在家庭之外尚且因禮製被廢棄而感到可恥,在家庭之內怎麽會冒犯禮教而自己敗壞道德呢?家庭內外不相符合,就會功業不成而威望不立。世人訴說夏桀、商紂的罪惡,沒有說他yín亂親戚。據實論事的人認為夏桀、商紂的罪惡比被滅亡的秦朝小,被滅秦朝的罪過比王莽篡權輕,但對他們都沒有yín亂的說法。齊桓公娶姑姊妹七個人,罪惡超過夏桀、商紂,罪過比胡亥使秦滅國和王莽篡權還嚴重。《春秋》“表彰細小的美德,貶斥細微的罪過。”齊桓公罪惡如此之大,為什麽不受貶斥呢?魯文姜是齊襄公的妹妹,襄公與她通奸。《春秋》經上說:“魯庄公二年冬天,魯桓公的夫人姜氏在郜會見齊襄公。”《春秋》為什麽要責備齊襄公,並記錄他的奸情;為什麽又要寬恕齊桓公,隱藏其yín亂之情而不指責呢?如果是《春秋》記載有遺漏,那解釋《春秋》的左丘明、公羊、谷梁為什麽要回避不說呢?考察一下齊桓公的過失是寵愛的女人過多,像夫人一樣受寵愛的女人有六個,有五個兒子爭奪君位,致使齊國混亂,齊桓公死後三個月才公布死訊。世人聽見他有六個像夫人樣受寵的女人,妻妾無別,就說他yín亂于姑姊妹七個人。

【原文】

16·21傳書言:齊桓公負婦人而朝諸侯(1)。此言桓公之yín亂無禮甚也。

【注解】

(1)而:《藝文類聚》卷三五、《太平御覽》卷三七一引《論衡》文皆作“以”,可從。

【譯文】

傳書上說:“齊桓公背著婦人來接受諸侯朝見。這是說齊桓公yín亂和無禮到了極點。

【原文】

16·22夫桓公大朝之時,負婦人于背,其遊宴之時,何以加此?方修士禮(1),崇厲肅敬(2),負婦人于背,何以能率諸侯朝事王室?葵丘之會(3),桓公驕矜,當時諸侯畔者九國(4)。眶眥不得(5),九國畔去,況負婦人yín亂之行,何以肯留?

【注解】

(1)士:這裏指諸侯。

(2)厲:同“勵”,勉勵。

(3)葵丘:春秋時宋地,在今河南省蘭考與民權境內。葵丘之會:齊桓公建立霸權之後,于桓公三十五年(公元前651年)在葵丘邀集魯、宋、衛、鄭、許、曹等諸侯國相會結盟。

(4)畔:通“叛”,以上事參見《公羊傳·僖公九年·傳》。

(5)睚(y2牙):眼角。眥(@字):眼眶。睚眥:怒目而視。

【譯文】

齊桓公在舉行盛大朝會的時候,背上背著個女人,那遊樂的時候,還有什麽能超過這種做法呢?正當要整治諸侯禮節,推崇和鼓勵庄重、恭敬的時候,背上背著個女人,怎麽能率領諸侯替周王室辦事?在葵丘會盟上,齊桓公驕傲自大,當時諸侯背離他的就有九個國家。怒目而視,禮貌不當。有九國背離,何況是背著女人這種yín亂行為,他們怎麽肯留下呢?

【原文】

16·23或曰:“管仲告諸侯(1),吾君背有疽創(2),不得婦人,瘡不衰愈。諸侯信管仲,故無畔者。”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孔子。當時諸侯千人以上,必知方術(3),治疽不用婦人,管仲為君諱也。諸侯知仲為君諱而欺己(4),必恚怒而畔去,何以能久統會諸侯,成功于霸?

【注解】

(1)《太平御覽》卷七四二引《論衡》文,“侯”下有“曰”字,可從。

(2)創:《藝文類聚》卷三五引《論衡》文作“瘡”,可從。

(3)方術:這裏指醫術。

(4)仲:遞修本作“苟”,可從。

【譯文】

有人說:“管仲告訴諸侯說,我的君主背上有個毒瘡,沒有女人伏在背上,瘡病就不會減輕、痊愈。諸侯們相信了管仲的話,所以沒有背離的。其實,有十戶人家的地方,一定有像孔子一樣忠誠遵循禮製的。當時在場的諸侯和各國官史有千人以上,肯定有知道醫術,治療毒瘡不用女人伏在背上的,而是管仲在為他的君王掩飾yín亂行為。諸侯們要是知道了在為他的君王掩飾yín亂行為而欺騙自已,必然會憤怒而背離,那麽齊桓公又怎麽能長期地統率、會盟諸侯,成就霸業呢?

【原文】

16·24或曰:“桓公實無道,任賢相管仲,故能霸天下。”夫無道之人,與狂無異,信讒遠賢,反害仁義,安能任管仲,能養人令之?成事: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幹,無道之君,莫能用賢。使管仲賢,桓公不能用;用管仲,故知桓公無亂行也。有賢明之君,故有貞良之臣。臣賢、君明之驗,奈何謂之有亂?

【譯文】

有人說:“齊桓公確實沒有道義,因為任用了賢能的宰相管仲,所以才能夠稱霸天下。”其實,沒有道義的人,跟狂人沒有差別,聽信讒言,疏遠賢人,違反和損害仁義,怎麽能任用管仲,怎麽能養一班人,並支配他們呢?以往的事例是:夏桀殺關龍逢,商紂殺王子比幹,說明沒有道義的君主,不會任用賢人。即使管仲賢能,齊桓公也不會任用他;重用管仲,所以知道齊桓公沒有yín亂行為。有賢明的君主,必定有忠貞賢良的臣子。臣子賢能,是君主賢明的證明,怎麽能說齊桓公有yín亂的行為呢?

【原文】

16·25難曰:“衛靈公無道之君(1),時知賢臣。管仲為輔,何明桓公不為亂也?”夫靈公無道,任用三臣(2),僅以不喪,非有功行也。桓公尊九九之人(3),拔寧戚于車下(4),責苞茅不貢運兵攻楚(5),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千世一出之主也,而雲負婦人于背,虛矣。

【注解】

(1)衛靈公:名元。春秋末衛國君主,公元前534~前493年在位。

(2)三臣:指仲叔圄(y(羽)、祝鮀(tu¥馱)、王孫賈等三位衛靈公的大臣。參見《論語·憲問》。

(3)九九:算術。桓公尊九九之人:據《韓詩外傳》卷三記載,有個懂算術的人去見齊桓公,說算術是一般才能,如果你能尊重他,那些才能高超的人就會聞訊而來。

(4)寧戚:春秋時齊國人,家境貧窮,給人趕牛車。邊喂牛邊唱歌,齊桓公聽見後很賞識,就提拔他做了官。事參見《呂氏春秋·舉難》、《晏子春秋·問》。

(5)苞茅:同“包茅”。包:裹束。茅:菁茅(一種香草)。包茅:成束的菁草茅,祭祀時用來濾酒。它是楚國特產,每年必須向周王室進貢。據《左傳·僖公四年》記載,公元前656年,齊桓公以楚國沒有履行向周王室進貢菁茅的義務,使周王祭祀沒有菁茅濾酒為理由,發兵討伐楚國。

【譯文】

有人責難說:“衛靈公是個沒有道義的君主,當時也知道任用賢臣。管仲做齊桓公輔佐,怎麽就能證明齊桓公不做yín亂的事?其實,衛靈公沒有道義,任用仲叔圄等三位大臣,隻是做到不亡國,並沒有任何功績和作為。齊桓公能尊重懂算術的人,能把給人趕車地位低下的寧戚提拔起來,能指責楚國不向周室進貢芭茅而載兵去攻打楚國,能多次召集諸侯會盟,匡正天下諸侯,這是一千代才出現一個的君主,卻說他把女人背在背上,可見不真實。

【原文】

16·26說《尚書》者曰:“周公居攝(1),帶天子之綬(2),戴天子之冠,負扆南面而朝諸侯(3)”。戶牖之間曰“扆”,南面之坐位也。負扆南面鄉坐(4),扆在後也。桓公朝諸侯之時,或南面坐,婦人立于後也。世谷傳雲,則曰負婦人于背矣。此則夔一足、宋丁公鑿井得一人之語也(5)。唐虞時,夔為大夫,性知音樂,調聲悲善(6)。當時人曰:“調樂如夔,一足矣。”世俗傳言:“夔一足。”案秩宗官缺(7),帝舜博求,眾稱伯夷(8),伯夷稽首讓于夔、龍(9)。秩宗卿官,漢之宗正也(10)。斷足,足非其理也(11)。且一足之人,何用行也?夏後孔甲田于東蓂山(12),天雨晦冥,入于民家,主人方乳。或曰:“後來,之子必貴。”或曰:“不勝,之子必賤。”孔甲曰:“為餘子,孰能賤之?”遂載以歸。析橑(13),斧斬其足,卒為守者(14)。孔甲之欲貴之子,有餘力矣,斷是無宜,故為守者。今夔一足,無因趨步(15),坐調音樂,可也。秩宗之官,不宜一足,猶守者斷足,不可貴也。孔甲不得貴之子,伯夷不得讓于夔焉。宋丁公者,宋人也。未鑿井時,常有寄汲(16),計之,日去一人作。自鑿井後,不復寄汲,計之,日得一人之作,故曰:“宋丁公鑿井得一人。”俗傳言曰:“丁公鑿井得一人于井中(17)。夫人生于人,非生于土也。穿土鑿井,無為得人。推此以論,負婦人之語,猶此類也,負婦人而坐,則雲婦人在背。知婦人在背非道,則生管仲以婦人治疽之言矣。使桓公用婦人徹胤服(18),婦人于背,女氣瘡(19),可去以婦人治疽(20)。方朝諸侯,桓公重衣,婦人襲裳(21),女氣分隔,負之何益?桓公思士,作庭燎而夜坐(22),以思致士,反以白日負婦人見諸侯乎?

【注解】

(1)周公居攝:周武王死後,兒子成王年幼,由周公旦代行君主權力。

(2)帶:佩掛。綬:拴在印上的絲帶。

(3)扆(y!以):指帝王宮殿裏設在門窗之間的屏風。以上參見《漢書·王莽傳上》。

(4)鄉:通“向”,故疑是衍文。

(5)夔一足:夔,人名。傳說是堯、舜時的樂官。據《呂氏春秋·察傳》載,他能“正六律,和五聲,以通八風,而天下大服”,故舜說:“若夔者,一而是矣”。于是他被叫做夔一足,意思是有一個夔已經夠滿足了。後來誤傳為夔隻有一隻腳的神話。宋:春秋時的宋國,都城在商丘(今河南省商丘縣南),有今河南東部和山東、江蘇、安徽之間的地方。丁公:一個姓丁的老頭。語:這裏是傳說的意思。

(6)調聲:樂聲。悲善:很動聽。

(7)秩宗:古代官名。掌管宗廟祭祀之官。

(8)伯夷:傳說堯、舜的賢臣。舜時做秩宗。

(9)龍:人名,舜時為納言。以上參見《尚書·舜典》。

(10)宗正:古代官名。漢時為九卿之一,多由皇族中人擔任,主管皇族事務機關的長官。

(11)足:根據文意,疑是衍文。下文“秩宗之官,不宜一足”,即申釋此語,可證。

(12)後:天子,君王。孔甲:夏朝後期的一位君主,在位三十一年。田:通“畋”,打獵。東蓂山:古山名,《呂氏春秋·音律》作“東陽萯(b8i倍)山”,具體地理位置待考。

(13)析:劈木。橑(li2o遼):柴薪。

(14)《呂氏春秋·音律》“守”下有“門”字,可從。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音律》。

(15)固:依靠,憑借。趨:快步走。

(16)寄:依附別人。汲(j0及):從井中打水。

(17)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察傳》、《風俗通義·正失》。

(18)胤:遞修本作“胸”,可從。

(19)這句活的意思是,女人之氣可以治愈毒瘡,故疑“氣”字後脫一“愈”字。

(20)去:這句活的意思是,才可以說用女人能治毒瘡,故疑是“雲”形近而誤。

(21)襲裳:衣服上加衣服。

(22)燎:植于地上照明的火炬。

【譯文】

解釋《尚書》的人說:“周公處于攝政地位,掌握天子的大印,戴著天子的帽子,背靠屏風,面朝南邊,接受諸侯朝拜。”門窗之間叫“扆”,是面朝南的座位。背靠屏風,面朝南坐,屏風在人的身後。齊桓公接受諸侯朝拜的時候,也許是面朝南坐著,女人在他身後站著。于是社會上流傳,就說他背上背著個女人。這就像夔隻有一隻腳,宋國的丁老頭挖井得到一個人的傳說一樣。堯、舜的時候,夔當大夫,生性通曉音樂,奏樂的聲音非常動聽。當時的人說:“像夔這樣擅長演奏樂曲的人,有一個就夠了。”可是社會上卻流傳說:“夔隻有一隻腳。”據考察舜時秩宗官缺人,帝舜廣泛地尋求適當人選,眾人推舉伯夷,伯夷叩頭致謝一定要讓給夔和龍。秩宗是卿之類的官,相當于漢朝的宗正。說夔斷了一隻腳,這不符合當秩宗的常理。況且隻有一隻腳的人,靠什麽走路?夏王孔甲在東蓂山打獵,遇雨天色昏暗,走進一個老百姓家,主人正在生孩子。有人說:“君王來到,這個孩子一定富貴。”有人又說:“受不了這福分,這孩子必定卑賤。”孔甲說:“做我的兒子,誰能使他卑賤?”于是把孩子放在車上帶回去了。後來孩子長大劈柴,斧子砍斷了他一隻腳,終于隻當了個看門人。孔甲想使這孩子富貴,他有富餘的力量,孩子斷了一隻腳,沒有適宜的官做,所以隻好當了看門人。如今說夔隻有一隻腳,無法快步走,坐著演奏音樂,是可以的。當秩宗官,不宜隻有一隻腳,像看門人斷了腳,就不能富貴一樣。孔甲不能使孩子富貴,伯夷也不會把秩宗讓給夔。宋國的丁老頭是宋國人。自己沒有挖井的時候,常去別人家打水,計算起來,每天要花去一個人的勞動。自從自己挖井以後,就不再去別人家打水,計算一下,每天能得到一個人勞動,因此說:“宋國的丁老頭挖井每天得到一個人勞動。”社會上于是流傳說:“丁老頭挖井在井中得到一個人。”其實,人是人生的,又不在土裏出生。破土挖井,不會得到人。以此推論,齊桓公背女人的傳說,就像上面說的這類情況。背對著女人而坐,就說有女人伏在他背上。知道女人伏在他背上不合情理,就造出管仲用女人治療毒瘡的說法。假使齊桓公讓女人去掉胸前衣服,女人伏在他的背上,利用女人之氣治愈瘡病,那才可以說用女人治療毒瘡。正在接見諸侯朝拜,齊桓公穿著好幾層衣服,女人也穿著好幾層衣服,女人之氣被分隔開,背著她有什麽好處?齊桓公仰慕賢士,點燃庭院中的火炬,夜色中靜坐,在想招致賢士的事,怎麽反而認為他會白天背著女人會見諸侯呢?

【原文】

16·27傳書言:聶政為嚴翁仲刺殺韓王(1)。此虛也。夫聶政之時,韓列侯也。列侯之三年,聶政刺韓相俠累。十二年(1),列侯率,與聶政殺俠累相去十七年(2)。而言聶政刺殺韓王,短書小傳,竟虛不可信也。

【注解】

(1)聶政(?~公元前397年):戰國時韓國軹(h!隻)(在今河南省濟源縣東南)人。韓烈侯時,嚴遂與相國俠累(韓傀)爭權結怨,求他代為報仇,他入相府刺死俠累。後自殺。嚴翁仲:嚴遂,韓烈侯的寵臣。韓王:韓烈侯,戰國時韓國君主。公元前400~前387年在位。下文寫作韓列侯。聶政為嚴翁仲殺韓王:公元前397年,嚴遂求聶政為其報私仇,殺死韓相俠累。之後聶政自殺,當時韓烈侯還在。公元前371年韓哀侯被臣子韓嚴刺殺。後人把這兩件事混在一起,于是就流傳說聶政為嚴遂刺殺韓王。參見《戰國策·韓策二》、《韓非子·內儲說下六微》。(1)十二年:《史記·韓世家》作十三年,可從。

(2)七:韓烈侯三年聶政刺俠累,韓烈侯十三年,韓烈侯死,聶政刺俠累到韓烈侯死之間相隔十年,故疑“十”後之“七”字是衍文。

【譯文】

傳書上說:聶政為嚴翁仲刺殺韓王。這不是事實。其實,聶政生活的年代,是韓烈侯的時侯。韓烈侯三年,聶政刺殺韓相俠累。十二年,韓烈侯死,跟聶政刺殺俠累相隔十年。卻說聶政刺韓烈侯,那些價值不大的短書小傳,畢竟沒有根據不能相信。

【原文】

16·28傳書又言:燕太子丹使刺客荊軻刺秦王不得(1),誅死(2)。後高漸麗復以擊築見秦王(3),秦王說之(4),知燕太子之客,乃冒其眼(5),使之擊築。漸麗乃置鉛于築中以為重(6)。當擊築,秦王膝進(7),不能自禁。漸麗以築擊秦王顙,秦王病傷三月而死。夫言高漸麗以築擊秦王,實也;言中秦王病傷三月而死,虛也。

【注解】

(1)燕(yan煙):古國名。本作纆、郾。公元前十一世紀周分封的諸侯國。姬姓。在今河北省北部和遼寧西端,建都薊(j@記)(在今北京市西南隅)。戰國時成為七雄之一。公元前226年被秦攻破,燕王喜被迫遷到遼東。公元前222年為秦所滅。太子丹(?~公元前226年):戰國末年燕王喜的太子,名丹。曾被作為人質送到秦國,後逃回。因怕秦軍逼境,公元前227年派荊軻刺秦王,不中。第二年秦軍攻破燕國,逃奔遼東,被喜王斬首獻給秦王。荊軻(?~公元前227年):戰國末年衛國人。衛人叫他慶卿,刺客。遊歷到燕,被燕太子丹尊為上卿,派他去殺秦始皇。公元前227年,他帶著秦叛將樊于期的頭和夾有匕首的督亢(今河北省易縣、涿縣、固安縣一帶)地圖,作為進獻秦王的禮物。獻圖時,圖窮匕首見,刺秦王不中,被殺死。秦王:指秦始皇嬴政。

(2)事參見《戰國策·燕策三》、《史記·刺客列傳》。

(3)高漸麗:又叫高漸離。戰國末年燕國人,擅長擊築。燕太子丹派荊軻刺秦王,他到易水送行。他擊築,荊軻和歌。秦始皇聽說他善擊築,命人熏瞎他的眼睛,讓他擊築。一為荊軻報仇,二為自身雪恥,在築內暗藏鋁塊,撲擊秦始皇不中,被殺。擊:敲打。築:古代一種形似箏的十三弦樂器。演奏時,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拿竹尺敲弦發音。

(4)說(yu8悅):通“悅”。

(5)冒:覆蓋,遮住。這裏是弄瞎的意思。

(6)為:變得。這裏是增加的意思。

(7)膝進:戰國時人們席地而坐,姿勢與跪相近,要挪動位置,常常使用膝蓋。膝進,指挪動身體向前靠攏。

【譯文】

傳書上又說:燕太子丹派刺客荊軻刺殺秦始皇未成,被殺。過後高漸麗又以演奏築被秦始皇接見,秦始皇見到他很高興,當知道他是燕太子丹的門客,就弄瞎了他的眼睛,讓他演奏築。高漸麗于是在築中放上鉛以增加重量。在他演奏築的時候,秦始皇聽得入迷用膝挪動身體,已不能自我克製。這時高漸麗就用築敲秦始皇的前額,秦始皇被擊傷生病三個月就死去。那說高漸麗用築打秦始皇,是事實;但說打中秦始皇,秦始皇受傷生病三個月就死去,這不符合事實。

【原文】

16·29夫秦王者,秦始皇帝也。始皇二十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始皇,始皇殺軻,明矣。二十一年,使將軍王翦攻燕(1),得太子首。二十五年,遂伐燕而虜燕王嘉(2)。後不審何年,高漸麗以築擊始皇不中,誅漸麗。當二十七年(3),遊天下,到會稽,至琅邪(4),北至勞、盛山(5),並海(6),西至平原津而病(7),到沙丘平台(8),始皇崩(9)。夫讖書言始皇還,到沙丘而亡;傳書又言病築瘡三月而死于秦(10)。一始皇之身,世或言死于沙丘,或言死于秦,其死言恆病瘡。傳書之言多失其實,世俗之人不能定也。

【注解】

(1)王翦(ji3n減):戰國末期秦國著名大將。

(2)嘉:《史記·秦始皇本紀》作“喜”字,可從。燕王喜:戰國末燕國君主,公元前254~前222年在位。公元前226年秦將王翦攻燕,兵敗,逃往遼東,為取得秦王的諒解,殺太子丹,將其頭獻給秦始皇。公元前222年,秦軍進攻遼東,被虜,燕國亡。

(3)二十七年:《史記·秦始皇本紀》作“三十七年”,可從。

(4)琅邪(l2ngy2郎牙):郡名。秦時設定,治所在琅邪(今山東省膠南縣琅邪台西北)。

(5)勞山:山名。或稱牢山,今稱嶗山。在今山東省嶗山縣境內。盛山:山名。即成山,又稱榮成山。在今山東省榮成縣東北。

(6)並(b4ng棒):通“傍”,依傍。

(7)平原津:古黃河渡口名,在今山東省平原縣南。

(8)沙丘平台:古地名。在今河北省廣宗縣西北大平台。相傳殷紂在此築台,畜養禽獸。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巡視途中病死于此。

(9)以上事參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0)瘡:通“創”,傷。

【譯文】

秦王就是秦始皇帝。始皇二十年,燕國太子丹派荊軻刺殺秦始皇,秦始皇殺掉荊軻,這是大家清楚的。始皇二十一年,派將軍王翦攻打燕國,得到燕太子丹的首級。始皇二十五年,終于攻破燕國俘虜了燕王喜。後來不清楚是那年,高漸麗用築打秦始皇不中,漸麗被殺。正值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遊歷全國,到會稽,去琅邪,北邊至勞山和盛山,及沿海,西邊達平原津就生了病,等到沙丘平台,秦始皇就死了。讖書上說秦始皇是回來,到沙丘時死的;傳書上又說他是因被築打傷得病三個月在秦死的。一個秦始皇的身體,世人有的說死在沙丘,有的說死在秦地,關于他的死因則說是長期創傷造成的。傳書上的說法大多不真實,可是社會上的一般人又都無法判定其真偽。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