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論衡

感虛篇

【題解】

王充想在本篇中說明“精誠”至極能感動天地鬼神是虛妄的說法,故篇名稱為“感虛”。

漢代解釋儒家經典的人,在傳書裏講了諸如商湯遭大旱,以身為牲,自責禱雨,于是上天便為他降雨;杞梁妻因失夫向城痛哭,感動了城,城為此崩塌;山崩堵塞黃河三日不流,晉景公穿著喪服對河哭泣,河水便流通了等等故事,來說明“精誠”能感動天地鬼神,天人感應能相通。王充則不以為然,在本篇列舉了十五個典型事例,逐一加以駁斥。他認為“天道自然無為”,自然界是無目的、無意識的。但又有著自身運動的規律:“日月行有常度”,“寒溫自有時”,“雨雪皆由雲氣發于丘山”。而這種運動規律不因人的主觀感情的“精誠”而改變:“天地之有水旱,猶人之有疾病也,疾病不可以自責除,水旱不可以禱謝去”;“城土也”,“安能為悲哭感慟而崩?使至誠之聲能動城土,則其對林木哭,能折草破木乎?向水火而泣,能涌水滅火乎”?他明確指出,即使傳書上說的事情是真的,頂多不過是人們的行動與自然變化偶然巧合而已,跟人的至誠毫不相幹,決不是人們的“精誠”感動天地鬼神所造成。

【原文】

19·1儒者傳書言:“堯之時,十日並出,萬物燋枯。堯上射十日,九日去,一日常出。”此言虛也。夫人之射也,不過百步矢力盡矣。日之行也,行天星度(1)。天之去人,以萬裏數,堯上射之,安能得日?使堯之時,天地相近,不過百步,則堯射日,矢能及之;過百步,不能得也。假使堯時天地相近,堯射得之,猶不能傷日,傷日何肯去(2)?何則?日,火也。使在地之火附一把炬(3),人從旁射之,雖中,安能滅之?地火不為見射而滅,天火何為見射而去?此欲言堯以精誠射之,精誠所加,金石為虧(4),蓋誠無堅,則亦無遠矣。夫水與火,各一性也,能射火而滅之,則當射水而除之。洪水之時,流濫中國(5),為民大害,堯何不推精誠射而除之?堯能射日,使火不為害,不能射河,使水不為害。夫射水不能卻水,則知射日之語虛非實也。

【注解】

(1)行:運行。

(2)傷:疑衍文,是上句“傷日”之衍誤。

(3)附一把炬:附著在一個火把上,意思是點著一個火把。

(4)虧:毀壞。

(5)流:遞修本作“泛”,可從。

【譯文】

儒者的傳書上說:“堯的時候,十個太陽同時升起,萬物焦爛枯死。堯就舉箭射十個太陽,九個太陽被除掉,一個太陽永久升起。”這話是假的。人射箭,不超過一百步箭的力量就完了。太陽運行,是按天上星宿一定的度數轉動的。天離人,要用萬裏來計算,堯舉箭向上射,怎麽能夠射著太陽呢?假使堯的時候,天地相隔很近,不超過一百步,那堯射太陽,箭就能射到太陽;超過一百步,就不能射到。假使堯的時候天地相隔很近,堯射著太陽,尚且不能傷害太陽,太陽怎麽肯離開呢?為什麽呢?因為太陽是火。假使在地上的火點著一個火把,人從一旁用箭射它,雖然射中,怎麽能使它熄滅呢?地上的火不是被射中而熄滅,天上火(太陽)怎麽是被射中而去掉呢?這是想說堯是用真心誠意去射太陽,凡是真心誠意達到的地方,金屬和石頭都會被毀壞,似乎在“精誠”面前沒有堅硬的東西,那麽也就沒有遠得達不到的地方了。水與火,分別具有同是物質實體的特徵,能射中火而使它熄滅,那就應該能射中水而使它消除。洪水成災的時候,泛濫中原各國,成為老百姓的大禍害,堯為什麽不拿出真心誠意來射洪水而使它消除呢?堯能夠射太陽,使火不成為災害,卻不能射河,使水不成為災害。射水不能使水退卻,那就知道堯能射太陽的話,是虛假不真實的。

【原文】

19·2或曰:“日,氣也,射雖不及,精誠滅之”。夫天亦遠,使其為氣,則與日月同;使其為體,則與金石等。以堯之精誠滅日虧金石,上射日則能穿天乎(1)?世稱桀、紂之惡,射天而毆地;譽高宗之德,政消桑穀。今堯不能以德滅十日,而必射之,是德不若高宗,惡與桀、紂同也,安能以精誠獲天之應也?

【注解】

(1)日:根據文意,疑為“天”之誤。

【譯文】

有人說:“太陽是氣,用箭射雖然達不到,但真心誠意能去掉它。”天特別遠,如果它是氣,那跟日月相同;如果它是物體,那跟金屬、石頭一樣。用堯的真心誠意能去掉太陽毀壞金屬、石頭,那他舉箭向上射天就能射穿天嗎?社會上聲稱夏桀、商紂的罪惡,射天而打地;稱贊殷高宗的德操,能用善政消除桑樹穀樹生于朝廷的凶象。如今堯不能用良好的德操來除掉十個太陽,而一定要射掉它,這是他的德操不如殷高宗,罪惡則與夏桀、商紂相同,如此,怎麽能用精誠的心獲得上天去掉九個太陽的報應呢?

【原文】

19·3傳書言:“武王伐紂(1),渡孟津(2),陽侯之波(3),逆流而擊,疾風晦冥(4),人馬不見。于是武王左操黃鉞,右執白旄,瞋目而麾之曰(5):‘餘在,天下誰敢害吾意者(6)!’于是風霽波罷(7)。”此言虛也。武王渡孟津時,士眾喜樂,前歌後舞,天人同應,人喜天怒(8),非實宜也。前歌後舞,未必其實;麾風而止之,跡近為虛。夫風者,氣也,論者以為天地之號令也。武王誅紂是乎,天當安靜以祐之;如誅紂非乎,而天風者,怒也。武王奉天令,求索己過(9),瞋目言曰:“餘在,天下誰敢害吾者(10)?”重天怒,增己之惡也,風何肯止?父母怒,子不改過,瞋目大言,父母肯貰之乎(11)?如風天所為,禍氣自然,是亦無知,不為瞋目麾之故止。夫風猶雨也,使武王瞋目以旄麾雨而止之乎?武王不能止雨,則亦不能止風。或時武王適麾之,風偶自止,世褒武王之德,則謂武王能止風矣。

【注解】

(1)武王伐紂:周武王十一年,武王以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與庸(地望在今湖北竹山)、蜀(地望在今川西、陝南)、羌(地望在今甘肅)、髳(地望在今山西平陸)、微(地望在今陝西眉縣)、盧(地望在今湖北襄樊西南)、彭(地望在今湖北房縣)、濮(地望在今川東、鄂西)等族聯合討伐商紂,戰于牧野(在今河南淇縣西南)。由于商奴隸陣前反戈,紂兵敗自焚,商滅。

(2)孟津:古渡口,在今河南省孟津縣東。

(3)陽侯:傳說是古代陵陽國的諸侯,被水淹死後其神成為波濤之神。參見《淮南子·覽冥訓》高誘註。

(4)晦冥(hu@m0ng會明):昏暗。

(5)麾(hu9輝):通“揮”。

(6)害:妨礙。

(7)引文參見《淮南子·覽冥訓》。

(8)參見《淮南子·天文訓》、《後漢書·郎f傳》。

(9)求索:尋找。

(10)根據上文原話,“者”前奪一“意”字。

(11)貰(sh@世):赦免。

【譯文】

傳書上說:“周武王討伐商紂,過孟津,碰到驚濤駭浪,逆流而上,大風刮得天昏地暗,人馬都看不清楚。于是周武王左手拿著黃鉞,右手握著白旄,瞪大眼睛揮動著它們,喊道:‘我在這裏,天下有誰敢違反我意志的!’于是風停了波浪也平息了。”這個說法不真實。周武王過孟津的時候,將士們都歡喜快樂,前邊的歌唱後邊的舞蹈。照傳書的說法,天和人是互相感應的,人歡喜而天發怒,這實在不合情理。前邊的歌唱後邊的舞蹈,未必有其事;手揮動風就停止,事情近乎是虛構,風是氣,議論的人認為它是天地發出的號令。周武王討伐商紂是對的,天就應當用安靜的環境來保祐他;如果討伐商紂是不對的,那麽天刮風就是發怒。周武王沒有遵奉天的命令,檢查自己的罪過,卻瞪著眼睛喊道;“我在這裏,天下有誰敢違反我意志的!”這就加重了天的憤怒,增加了自己的罪惡,風怎麽肯停止刮呢?就像父母親發怒,兒子不肯改正過錯,反而瞪著眼睛大喊,父母親肯饒恕他嗎?如果風是天自然而然刮的,那麽水波逆流,疾風晦冥這些禍氣就是自然形成的,可見這些也是無意識的,不會因為周武王瞪眼、揮旄的緣故而停止。風同雨一樣,即使周武王瞪眼用旄揮動雨就會停止下嗎?武王不能使雨停下,那麽也不能使風停刮。或許是周武王正好揮動白旄,風碰巧自然停止,世人為了贊揚武王的聖德,就說武王能製止刮風。

【原文】

19·4傳書言:“魯襄公與韓戰(1),戰酣日暮,公援戈而麾之(2),日為之反三舍(3)。”此言虛也。凡人能以精誠感動天(4),專心一意,委務積神(5),精通于天(6),天為變動,然尚未可謂然。襄公志在戰,為日暮一麾,安能令日反?使聖人麾日,日終不反,襄公何人,而使日反乎?《鴻範》曰(7):“星有好風(8),星有好雨(9)。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月之從星,則有風雨。”夫星與日月同精,日月不從星,星輒復變,明日月行有常度,不得從星之好惡也,安得從襄公之所欲(10)?星之在天也,為日月舍,猶地有郵亭(11),為長吏廨也(12)。二十八舍有分度(13),一舍十度,或增或減。言日反三舍,乃三十度也。日,日行一度。一麾之間,反三十日時所在度也。如謂舍為度,三度亦三日行也。一麾之間,今日卻三日也。宋景公推誠,出三善言,熒惑徙三舍。實論者猶謂之虛。襄公爭鬥,惡日之暮,以此一戈麾,無誠心善言,日為之反,殆非其意哉(14)!且日,火也。聖人麾火,終不能卻;襄公麾日,安能使反?或時戰時日正卯(15),戰迷,謂日之暮,麾之轉左(16),曲道日若卻(17)。世好神怪,因謂之反,不道所謂也。

【注解】

(1)襄:疑“陽”之誤。本書《對作篇》有:“魯陽戰而日暮”,可一證。《太平御覽》卷四引《論衡》文作“陽”,可二證。以下“魯襄公”皆為“魯陽公”。魯陽公:春秋時楚國魯縣(在今河南省魯山)縣公,即魯陽文子,楚平王孫司馬子期之子。楚君自封為王,其守縣的大夫都稱公,故又稱魯陽公。韓:韓國。其地望在今山西省東南角和河南省中部。

(2)援:執,持。

(3)反:同“返”。

(4)《太平御覽》卷四引《論衡》文,“天”下有“者”字,可從。

(5)積神:積蓄精神。

(6)精通:感應的意思。

(7)《鴻範》:即《洪範》,《尚書》中的一篇。

(8)星有好風:古代有人認為,二十八宿中的箕星(東方蒼龍七宿的未宿)好刮風。月亮靠近它就要起風。

(9)星有好雨:古代有人認為,二十八宿中的畢宿(白虎七宿的第五宿)好下雨。月亮靠近畢宿就要下雨。

(10)據上文,疑“襄”上脫一“魯”字。下文亦同。

(11)郵亭:古代供出巡官吏或傳送檔案的人途中食宿和休息的館舍。

(12)長吏:泛指地方官吏。廨(xi8瀉):官吏辦公的地方。

(13)分度:我國古代天文學家把一周天分為365度多,二十八宿中,各佔的度數有多有少,據《淮南子·天文訓》載:“星分度;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四分一;鬥二十六。牽牛八,須女十二,虛十,危十七,營室十六,東壁九;奎十六,婁十二,胃十四,昴十一,畢十六,觜巂二,參九;東井三十二,輿鬼四,柳十五,星七,張翼各十八,軫十七。”

(14)意:疑“實”之誤。“殆非其實”,本書常用語,可一證。與上文“猶謂之虛”相應為文,可二證。

(15)卯:古人用十二地支表方位,卯表正東。

(16)左:這裏指東方。

(17)曲:這裏指歪曲,錯誤的意思。

【譯文】

傳書上說:“魯陽公跟韓國打仗,打得正起勁太陽落山了,魯陽公舉戈一揮,太陽因此退了三舍。”這話是假的。凡是人能夠以真心誠意感動上天的,都要專心一意,放棄一切事務,全神貫註,才能感應給天,天才會改變移動,但是還不能說就一定會使它如此。魯陽公心思在打仗,因為太陽落山而揮了一下戈,怎麽能使太陽退回呢?即使是聖人對著太陽揮戈,太陽也始終不會退回,魯陽公是什麽人,而能使太陽退回呢?《尚書·洪範》上說:“星宿有好刮風的,星宿有好下雨的。太陽與月亮運行,才有冬有夏。月亮靠近箕宿畢宿,就要刮風下雨。”星與太陽月亮同樣是精氣,太陽月亮不靠近星,星總是在反復變化,同樣要刮風下雨。這表明太陽月亮的運行有一定的度數,不會隨著星的好惡而靠近或離開星的,怎麽會順從魯陽公的欲望而退三舍呢?星在天上,是太陽月亮休息停留的地方,就像地下有郵亭,作為地方官吏辦公的地方。二十八舍劃分得有度數,每舍大致十度,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說太陽退回三舍,就是三十度。太陽,每天運行一度。揮戈一下頃刻間,就退回到三十天前所在的地方。如果說一舍為一度,三度也就是太陽三天的行程。揮戈一下的瞬間,竟使太陽退回了三天的行程。宋景公發自誠心說了三句好話,火星就移動了三舍。實事求是的人尚且說這件事是假的。魯陽公正在打仗,討厭的太陽要落山,因此揮了一下戈,沒有誠心,也沒有說好話,太陽就為他退回,這大概不是事實吧!況且太陽是火。聖人向火揮動一下,始終不能使火退卻;魯陽公對著太陽揮動一下戈,怎麽能使太陽返回呢?或許打仗的時候太陽正在東方,打迷糊了,以為太陽要落山,于是揮戈轉向東方,就錯誤地說太陽好像倒退回去了。世人好談神怪,在此就說太陽退回去了,而不講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原文】

19·5傳書言:“荊軻為燕太子謀刺秦王,白虹貫日(1)。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事(2),太白蝕昴(3)。”此言精感天(4),天為變動也。夫言白虹貫日,太白蝕昴,實也。言荊軻之謀,衛先生之畫,感動皇天,故白虹貫日,太白蝕昴者,虛也。夫以箸撞鍾,以筭擊鼓(5),不能鳴者,所用撞擊之者小也。今人之形不過七尺,以七尺形中精神,欲有所為,雖積銳意(6),猶箸撞鍾、筭擊鼓也,安能動天?精非不誠,所用動者小也。且所欲害者人也,人不動,天反動乎?問曰“人之害氣,能相動乎?”曰(7):“不能(8)。”“豫讓欲害趙襄子(9),襄子心動(10);貫高欲篡高祖(11),高祖亦心動(12)。二子懷精,故兩主振感。”曰,禍變且至,身自有怪,非適人所能動也(13)。何以驗之?時或遭狂人于途,以刃加己,狂人未必念害己身也,然而己身先時已有妖怪矣。由此言之,妖怪之至,禍變自凶之象,非欲害己者之所為也。且凶之人,卜得惡兆,筮得凶卦(14),出門不見吉,佔危睹禍氣(15),禍氣見于面,猶白虹、太白見于天也。變見于天,妖出于人,上下適然,自相應也。

【注解】

(1)白虹貫日:古代有人認為,白虹象征兵器,太陽象征君主,白色長虹穿日而過象征君主要遭到凶殺。傳說荊何去秦國時,天上出現過這種現象。

(2)衛先生:戰國時秦國人。畫:謀畫。長平:古城名。故址在今山西省高平縣西北。長平之事:指公元前260年秦、趙長平之戰。秦將白起把四十多萬趙國軍隊在長平圍困46天,結果趙將趙括被箭射死,趙軍全部被俘活埋。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事:白起在長平戰勝趙軍後,打算乘勝滅趙。這可能是衛先生出的主意,于是派衛先生向秦請求支援。傳說這時天空出現太白蝕昴的星象。

(3)太白:太白星,即金星。昂(m3o卯):二十八宿之一,白虎七宿的第四宿。有較亮的星7顆,俗稱“七姊妹星團。”太白蝕昴:古代有人認為,太白是天將,在西方,象征秦。昴宿是趙國的分野。太白星侵蝕昴宿,象征秦將滅趙。引文參見《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

(4)本篇上文言:“精誠感動天”,故疑“精”後奪一“誠”字。

(5)筭(su4n算):計算用的籌。《說文·竹部》:“筭長六寸,計歷數者”。(6)銳意:這裏是精誠的意思。

(7)曰:這裏是王充回答。

(8)下文系責難之詞,故疑此奪一“曰”字。

(9)豫讓:春秋與戰國間晉國人。初為晉卿智瑤的家臣。趙、韓、魏共滅智氏,他改名換姓,躲藏洗手間,用漆塗身,吞炭使啞,暗伏橋下,多次謀殺趙襄子,傳說每次都因趙襄子事先心動察覺,未能成功。後被捕自殺。

(10)以上事參見《戰國策·趙策一》、《史記·刺客列傳》。

(11)貫高:西漢初人,趙王張敖的相。漢高祖經過趙,責罵了張敖,貫高不顧六十歲高齡要殺漢高祖為趙王報仇,因家人揭發,被捕。但卻傳說因劉邦事先心動察覺而未能成功。

(12)以上事參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3)適(d@敵):通“敵”。

(14)筮(sh@是):用蓍草來算卦,預測吉凶。

(15)“危”與“矦”形近,“矦”是“候”的異體,故疑“危”系“候”之誤。佔候:根據天象變化來預測吉凶,這裏指通過看人臉上的氣色來預測吉凶。

【譯文】

傳書上說:“荊軻為燕太子謀殺秦王時,天空出現白色長虹穿過太陽。

衛先生為秦國謀畫長平之事時,天空出現金星侵蝕昴宿。”這話是說人用真心誠意感動上天,上天才會變化受打動。要說白色長虹穿過太陽,金星侵蝕昴宿,是事實。但說荊軻謀殺秦王,衛先生謀畫長平之事,感動了上天,所以才有“白虹貫日,太白蝕昴”的事,這是假的。我們用筷子敲鍾,用算籌來打鼓,之所以不能發出聲音,是因為用來敲打的東西太小。如今人的形體不過七尺,憑人七尺形體中的精神,想有所作為,即使全神貫註真心誠意,也同用筷子敲鍾、用算籌打鼓一樣,怎麽能感動上天呢?心不是不誠,而是用來感動上天的東西太小了。況且想殺害的是人,人還沒有預感,天反而能預感到嗎?有人問說:“人想謀害別人的氣,能使人預感到嗎?”我以為:“不能”。人又責難道:“那麽豫讓想謀害趙襄子,趙襄子卻事先心動察覺;貫高想弒殺漢高祖,漢高祖也事先心動有所察覺。他二人懷有害人的精氣,所以兩位君主被震動而有感覺。”依我說:“禍害將要來,這人本身就會有作為預兆的奇怪現象出現,而並不是敵人害人的精氣所能震動的。用什麽來證明呢?有時會在路上碰到狂人,用刀砍他自己,狂人未必想傷自己的身體,然而自己身體先的時候卻已經有作為預兆的奇怪現象發生。照這樣說,奇怪現象的出現,是災禍要到來的凶兆,而不是想害自己的人造成的。將要遭到災禍的人,去佔卜會得惡兆,去算卦會得凶卦,出門也會見到不吉利的事情,觀天象佔卜會見到禍氣,禍氣表現在臉上,就像白虹,金星在天空出現一樣。災變在天空呈現,奇異的預兆在人身上出現,天上地下的怪現象碰巧同時出現,這是自然的相互應和。

【原文】

19·6傳書言:“燕太子丹朝于秦,不得去,從秦王求歸。秦王執留之,與之誓曰:‘使日再中,天雨粟(1),令烏白頭,馬生角,廚門木象生肉足,乃得當。’當此之時,天地祐之,日為再中,天雨粟,烏白頭,馬生角,廚門木象生肉足(2)。秦王以為聖,乃歸之。”此言虛也。燕太子丹何人,而能動天?聖人之拘,不能動天;太子丹賢者也,何能致此!夫天能祐太子(3),生諸瑞以免其身,則能和秦王之意,以解其難。見拘一事而易,生瑞五事而難。舍一事之易,為五事之難,何天之不憚勞也?湯困夏台(4),文王拘羑裏,孔子厄陳、蔡(5)。三聖之困,天不能祐,使拘之者睹祐知聖,出而尊厚之。或曰:“拘三聖者不與三誓(6),三聖心不願,故祐聖之瑞無因而至(7)。天之祐人,猶借人以物器矣,人不求索,則弗與也。”曰:“太子願天下瑞之時,豈有語言乎?心願而已。然湯閉于夏台、文王拘于羑裏時,心亦願出;孔子厄陳、蔡,心願食。天何不令夏台、姜裏關鑰毀敗(8),湯、文涉出(9);雨粟陳、蔡,孔子食飽乎?太史公曰:“世稱太子丹之令天雨粟,馬生角,太抵皆虛言也(10)。”太史公書漢世實事之人,而雲“虛言”,近非實也。

【注解】

(1)粟:谷子,去皮後稱小米。也有解釋為糧食作物通稱的。

(2)以上事參見張華《博物志·史補》、《風俗通義·正失》。

(3)上言“太子丹”,故疑“子”後脫一“丹”字。下同。

(4)困:疑“囚”形近而誤。本書《命義篇》作“囚”,可證。

(5)厄(8餓):陷于窮困。

(6)三:疑“之”行草書形近而誤。上文“秦王執留之,與之誓”,文正相對,可證。

(7)因:根據。

(8)關:門閂。鑰:鎖。

(9)涉:疑“步”形近而誤。

(10)引文參見《史記·刺客列傳》。

【譯文】

傳書上說:“燕太子丹在秦國朝見,得不到離開,于是向秦王請求回國。秦王堅持要留下他,跟他發誓說‘除非偏西的太陽再回到正中來,天上降下谷子,使烏鴉白頭,馬長出角,廚門上的木象生出肉腳來,才能回去’。正當這個時候,天地保祐他,偏西的太陽則又回到正中,天上降下谷子,烏鴉白了頭,馬長出了角,廚門上的木象長出了肉腳。秦王認為他是聖人,就放他回去了。”這個說法是假的。燕太子丹是什麽人,能感動上天?聖人被拘禁,沒有能感動上天;太子丹是賢人,怎麽能做到這樣!上大能保祐燕太子丹,生出諸多吉祥的東西來以避免他的身體被困,那就應該能緩和秦王意圖,以解除他的困境。要解決被拘禁一事很容易,要產生出吉祥的五件事來卻是極困難的。拋開一件容易做的事,而去幹五件困難的事,上天怎麽就不怕辛苦呢?成湯被囚禁在夏台,周文王被拘留在羑裏,孔子被困在陳國、蔡國。三個聖人受困,上天不能保祐他們,使拘留者看到上天的保祐而知道他們是聖人,釋放並尊重、厚待他們。有人說:“拘留三聖人的人沒有與他們立誓,三個聖人的心裏就沒有產生求天保祐的願望,所以保祐三聖的吉祥物就無從出現。上天保祐人,就像拿器物借給人一樣,別人不來求取,就不給他。”我的回答是:燕太子丹希望上天降吉祥的時候,那裏會開口說話呢?隻是心裏希望罷了。然而成湯被關在夏台,周文王被囚在姜裏的時候,心裏也希望被釋放;孔子被困在陳國、蔡國,心裏是多麽希望有飯吃。上天為什麽不使夏台、羑裏的門閂和鎖毀壞,讓成湯、文王走出來;降谷子在陳國和蔡國,讓孔子吃飽呢?太史公說:“世人稱贊燕太子丹能使天降谷,馬生角,大都是假話。”太史公是記載漢代真實情況的人,卻說是“假話”,可見上面的說法近似不真實了。

【原文】

19·7傳書言:“杞梁氏之妻向城而哭(1),城為之崩(2)。”此言杞梁從軍不還,其妻痛之,向城而哭,至誠悲痛,精氣動城,故城為之崩也。夫言向城而哭者,實也;城為之崩者(3),虛也。夫人哭悲莫過雍門子(4)。雍門子哭對孟嘗君,孟嘗君為之於邑(5)。蓋哭之精誠,故對向之者凄愴感慟也(6)。夫雍門子能動孟嘗之心,不能感孟嘗衣者,衣不知惻怛(7),不以人心相關通也。今城,土也。土猶衣也,無心腹之藏(8),安能為悲哭感慟而崩?使至誠之聲能動城土,則其對林木哭(9),能折草破木乎?向水火而泣,能涌水滅火乎?夫草木水火與土無異,然妃梁之妻不能崩城,明矣。或時城適自崩,杞梁妻適哭。下世好虛,不原其實。故崩城之名,至今不滅。

【注解】

(1)杞(q!起)梁(?~公元前550年):杞一作芑。名殖(一作植),春秋時齊國大夫。杞梁氏之妻:即孟姜。姓姜,字孟。

(2)城為之崩:齊庄公四年(公元前550年)杞梁隨庄公攻莒(j(舉),被俘而死。孟姜到郊外迎喪,庄公使人往郊吊唁,她認為違禮,庄公于是親自往吊其家。《左傳·襄公二十三年》並無哭城之說。至西漢始傳說她哭夫十天,城崩塌,投淄水死。後人更附會把杞梁說成是秦朝人,稱“範杞良”,並編成孟姜女哭長城的故事。事參見《列女傳·貞順》、《說苑·善說》。

(3)根據文意,疑“城”前奪一“言”字。“言城為之崩者,虛也。”與上文相對為文,可證。

(4)雍門子:姓雍門,名周。戰國時齊國人。劉向《說苑·善說》記載他善鼓琴。此說他以善哭著稱。

(5)於(w&烏):同“嗚”。於邑:嗚咽。形容悲哀抽噎的樣子。以上事參見《淮南子·覽冥訓》。

(6)凄愴(chu4ng創):悲傷。感慟(t^ng痛):極度悲哀。

(7)惻怛(c8d2測達):悲憂。

(8)藏:同“髒”,五髒。

(9)林:疑“草(艸)”形近而誤。下文“折草破木”承此為文,可證。又下文雲“向水火而泣”,故疑“哭”前奪一“而”字。

【譯文】

傳書上說:“杞梁的妻子對著城痛哭,城為此崩塌。”這是說杞梁隨軍打仗沒有回來,他的妻子很悲哀,對著城痛哭,至誠的悲痛,精氣感動了城,所以城牆為此崩塌。說杞梁妻子對著城痛哭,是事實;但說城為此而崩塌,是假的。人們哭聲的悲哀沒有超過雍門子的。雍門子向孟嘗君哭訴,孟嘗君也為此抽泣,大概哭得真誠,所以面對他的人也感到凄慘悲痛。雍門子能感動孟嘗君的心,但不能感動孟嘗君的衣服,因為衣服不知道憂傷,不與人的心相貫通。如今的城是土的。土就同衣服一樣,沒有五髒,怎麽會為悲哀的哭聲悲痛而崩塌呢?假使至誠的哭聲能感動城的泥土,那她對著草木哭,就能使草折斷使樹裂開嗎?對著水和火哭泣,能使水冒出來滅掉火嗎?草木水火與泥土沒有兩樣,那麽杞梁妻的哭聲,不能使城崩塌,是明明白白的了,或許是城正好要自己崩塌,而杞梁的妻子恰巧這時痛哭。後代喜歡隨便說的人,不追究這事的真實情況,所以杞梁妻使城崩塌的名聲,到今天也沒有消失。

【原文】

19·8傳書言:“鄒衍無罪,見拘于燕,當夏五月,仰天而嘆,天為隕霜(1)。”此與杞梁之妻哭而崩城,無以異也。言其無罪見拘,當夏仰天而嘆,實也;言天為之雨霜(2),虛也。夫萬人舉口並解吁嗟(3),猶未能感天,鄒衍一人冤而壹嘆(4),安能下霜?鄒衍之冤不過曾子、伯奇(5)。曾子見疑而吟,伯奇被逐而歌。疑與拘同(6),吟、歌與嘆等。曾子、伯奇不能致寒,鄒衍何人,獨能雨霜(7)?被逐之冤,尚未足言。申生伏劍(8),子胥刎頸,實孝而賜死,誠忠而被誅。且臨死時皆有聲辭(9),聲辭出口,與仰天嘆無異。天不為二子感動(10),獨為鄒衍動,豈天痛見拘,不悲流血哉!伯奇冤痛相似而感動不同也(11)?夫熯一炬火爨一鑊水(12),終日不能熱也;倚一尺冰置庖廚中(13),終夜不能寒也。何則?微小之感不能動大巨也。今鄒衍之嘆,不過如一炬、尺冰,而皇天巨大,不徒鑊水,庖廚之醜類也(14)。一仰天嘆,天為隕霜,何天之易感,霜之易降也?夫哀與樂同,喜與怒均。衍興怨痛,使天下霜,使衍蒙非望之賞,仰天而笑,能以冬時使天熱乎?變復之家曰(15):“人君秋賞則溫,復罰則寒。”寒不累時則霜不降,溫不兼日則冰不釋(16)。一夫冤而一嘆,天輒下霜,何氣之易變,時之易轉也?寒溫自有時,不合變復之家。且從變復之說,或時燕王好用刑(17),寒氣應至;而衍囚拘而嘆,嘆時霜適自下。世見適嘆而霜下,則謂鄒衍嘆之致也。

【注解】

(1)以上事參見《後漢書·劉瑜傳》註引《淮南子》。

(2)雨:此復述上文“仰天而嘆,天為隕霜”。故疑“雨”是隕(霣)的殘字。又下文“一仰天嘆,天為隕霜”,可證。

(3)解:這裏是發出的意思。吁嗟(x&ji5虛接):嘆氣的聲音。

(4)壹:同“一”。

(5)曾子:參見2·2註(18)。他以孝著稱,但卻經常受到父母的歧視和虐待。伯奇:參見2·5註(20)。

(6)上文言“曾子見疑”、“伯奇被逐”,故疑本句“疑”字下奪一“逐”字。本句“疑、逐與拘同”和下句“吟、歌與嘆等”正好對文,可證。

(7)雨:疑作“隕”。詳見註(2)。

(8)申生:春秋時晉獻公的太子。獻公寵愛驪姬,而驪姬想立她的兒子奚齊,便誣陷申生,申生自殺。參見《史記·晉世家》。

(9)參見《國語·晉語二》、《史記·吳太伯世家》。

(10)動:疑是衍文。本句“不為二子感”,正好與下文“獨為鄒衍動”對文,可證。

(11)伯奇:根據文意,疑“伯”為“何”之形誤,“奇”為“其”之音誤。

(12)熯(h4n汗):焚燒。這裏是點燃的意思,爨(c)an竄):用火煮東西。鑊(hu^或):古時指無足的鼎,作用相當于今天的大鍋。

(13)倚:《白孔六帖》卷三引《論衡》文作“持”,可從。

(14)醜:類似。

(15)變復之家:指主張用祭祀祈禱來消除自然災害和異常現象的人。

(16)兼:這裏是連續積累的意思。

(17)燕王:指燕惠王。

【譯文】

傳書上說:“鄒衍沒有罪,卻被燕王囚禁,正當夏天五月,仰天長嘆,天因此降霜。”這跟杞梁妻痛哭使城崩塌,沒有什麽不同。說他沒有罪被囚禁,正值夏天而仰天長嘆,是事實;說上天為此而降霜,不是事實。萬人張口一齊發出嘆氣聲,尚且不能感動上天;鄒衍一個人受冤枉嘆一口氣,怎麽就會下霜呢?鄒衍的冤枉不會超過曾子和伯奇。曾子被疑忌就低聲哀吟,伯奇被放逐就高聲悲歌。疑忌、放逐跟囚禁一樣,哀吟、悲歌與嘆氣等同。曾子和伯奇不能招致寒冷,鄒衍是什麽人,唯獨他能降霜?被放逐的冤枉,尚且不值得說。申生自殺,伍子胥割頸,一個忠心孝敬被賜死,一個真心效忠被誅殺。臨死的時候他們都有話說,話說出口,與仰天長嘆沒有兩樣。上天不被他二人感動,唯獨被鄒衍感動,難道是上天痛心被囚禁,而不哀憐流血嗎!為什麽那冤屈悲痛相似而上天所感動不一樣呢?點一個火把燒一大鍋水,整天不會熱;拿一尺冰放在廚房中,整夜不會冷。為什麽呢?因為微弱的感觸不能觸動巨大的東西。現在鄒衍的嘆氣,不過像一個火把、一尺冰,而上天的巨大,不隻像一鍋水及廚房一類東西。一仰天長嘆,天就會降霜,是什麽天這樣容易感動,是什麽霜這樣容易降下?悲哀跟快樂相同,歡喜與憤怒一樣。鄒衍發出怨痛的聲音,能使天降霜,那麽假使鄒衍受到意外的賞賜,仰天大笑,能在冬天使天變熱嗎?談變復的人說:“人之君子秋天受賞則天氣溫暖,夏天被罰則天氣寒冷。”寒氣不累積多時則霜不會降,暖氣不連續幾天則冰不會化。一個人被冤枉而嘆一口氣,天就下霜,是什麽氣候這樣容易改變,是什麽時節這樣容易轉變?氣候的寒冷與溫暖自有一定時節,這與談變復的人的說法是不相合的。姑且聽從變復的說法,或許燕惠王好用刑,寒冷的氣候應該來了;而鄒衍被囚禁長嘆,嘆氣時霜正好自己降下。世人看見正好在鄒衍嘆氣的時候霜下起來了,就說是鄒衍嘆氣所導致的。

【原文】

19·9傳書言:“師曠奏《白雪》之曲(1),而神物下降,風雨暴至,平公因之癃病(2),晉國赤地(3)。”或言:“師曠《清角》之曲(4),一奏之,有雲從西北起;再奏之,大風至,大雨隨之,裂帷幕,破俎、豆(5),墮廊瓦(6),坐者散走。平公恐懼,伏乎廊室(7),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8)。”夫《白雪》與《清角》,或同曲而異名,其禍敗同一實也。傳書之家,載以為是,世俗觀見,信以為然。原省其實,殆虛言也。夫《清角》,何音之聲而致此(9)?“《清角》,木音也(10),故致風。而如木為風,雨與風俱。”三尺之木,數弦之聲,感動天地,何其神也!此復一哭崩城,一嘆下霜之類也。師曠能鼓《清角》,必有所受,非能質性生出之也。其初受學之時,宿昔習弄(11),非直一再奏也。審如傳書之言,師曠學《清角》時,風雨當至也(12)。

【注解】

(1)《白雪》:古樂曲名。商調曲,傳說為師曠所作。瑟譜最早見于《神奇秘譜》。解題稱“《白雪》取凜然清潔,雪竹琳琅之音。”

(2)平公:晉平公。名彪,春秋時晉國君主。公元前557~前532年在位。癃(l¥ng隆)病:一種手腳不靈活的病。

(3)以上參見《淮南子·覽冥訓》。

(4)《清角》:古曲調名。

(5)俎((組):古代禮器。祭祀時用來裝牛羊等祭品。豆:古代食器、禮器。祭祀時用來裝肉食。

(6)墮:落。廊:連于正堂兩側的低屋。

(7)乎:《韓非子·十過》和《史記·樂書》均作“于”,可從。

(8)以上事參見《韓非子·十過》。

(9)前文“燕太子丹何人,而能動天”,與此句例同,故疑“而”後奪一“能”字。

(10)“清角”以下十七字是王充回答上文的假設之詞,故疑“清”上奪一“曰”字。《清角》,木音也:陰陽五行家將金木水火土五行,跟宮商角徵羽五音相配,認為角屬木。

(11)宿昔:素常,平素。

(12)當():根據文意,疑是“常”形近而誤。

【譯文】

傳書上說:“師曠演奏《白雪》曲,神物從天而降,風雨突然而來,晉平公因此得了手腳麻痹的病,晉國地上則寸草不生。”有人說:“師曠的《清角》曲,開始演奏,就有雲從西北面升起;再次演奏,大風來,大雨隨之而到,吹裂帷幕,砸壞俎、豆,把廊上的瓦刮了下來,坐著的人紛紛逃散。晉平公感到恐懼,趴在廊室裏,接著晉國大旱,三年地上寸草不生,平公也得了手腳麻痹的病。看來《白雪》和《清角》也許是同曲異名,因為它們災禍的情況相同。解釋儒家經典的人,把它當作對的東西記載下來,社會上一般人看見,相信以為就是如此。要是研究考察一下它的實際情況,大概是句假話。那麽《清角》是什麽聲音能導致它這樣呢?要說“《清角》是木音,所以能招致風產生。如果木能招風,雨就會跟風一起來。”三尺長的一把木琴,幾根弦發出的聲音,就能感動天地,怎麽這樣神奇啊!這還是一哭就使城崩塌,一嘆氣就使天下霜之類。師曠能彈奏《清角》,肯定有傳授的人,不可能是本性生就出來的。他開始接受學習的時候,經常練習,不隻一次兩次地彈奏過。考察一下,如果確實像傳書所說的,那麽師曠學奏《清角》時,風雨就一定會經常到來。

【原文】

19·10傳書言:“瓠芭鼓瑟(1),淵魚出聽;師曠鼓琴(2),六馬仰秣(3)。”或言:“師曠鼓《清角》(4),一奏之,有玄鶴二八,自南方來,集于廊門之危(5);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頸而鳴,舒翼而舞,音中宮商之聲(6),聲吁于天(7)。平公大悅,坐者皆喜(8)。”《尚書》曰:“擊石拊石(9),百獸率舞。”此雖奇怪,然尚可信。何則?鳥獸好悲聲(10),耳與人耳同也。禽獸見人欲食(11),亦欲食之;聞人之樂,何為不樂?然而魚聽、仰秣,玄鶴延頸,百獸率舞,蓋且其實。風雨之至,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殆虛言也。或時奏《清角》時,天偶風雨,風雨之後,晉國適旱;平公好樂,喜笑過度,偶發癃病。傳書之家信以為然,世人觀見,遂以為實。實者樂聲不能致此。何以驗之?風雨暴至,是陰陽亂也。樂能亂陰陽,則亦能調陰陽也。王者何須修身正行,擴施善政?使鼓調陰陽之曲,和氣自至,太平自立矣。

【注解】

(1)瓠(h)護)芭:傳說是楚國人,善彈琴。瑟(s8色):古代一種像琴的多弦樂器。

(2)師曠:據《荀子·勸學》、《淮南子·說山訓》等書載,鼓琴使六馬仰秣的是伯牙,非師曠。

(3)六馬:很多馬。秣(m^末):這裏是喂馬吃飼料的意思。引文參見《荀子·勸學》、《淮南子·說山訓》。

(4)清角:疑作“清徵”。上文言奏“清角”,雲起,風雨至。此言玄鶴來,與奏“清角”是兩回事。《韓非子·十過》、《風俗通義·聲音》均謂奏“清徵”之曲,有玄鶴來,可證。

(5)危:屋脊。

(6)宮商:這裏以宮商代稱宮、商、角、徵、羽五音。

(7)吁:驚。

(8)引文參見《韓非子·十過》。

(9)石:即石磬(q@ng慶),一種石製的樂器。拊(f[撫):輕輕地敲擊。

(10)悲聲:動聽的聲音。

(11)欲:根據文意,疑“飲”形近而誤。

【譯文】

傳書上說:“瓠芭彈瑟,深淵裏的魚會冒出水面來聽;伯牙奏琴,正在吃料的馬也抬起頭來聽。”有人說:“師曠彈奏《清徵》,開始演奏,有十六隻黑鶴從南方飛來,在廊門的脊上停留;再演奏黑鶴就排成隊;第三次演奏,黑鶴群便伸長脖子鳴叫,舒展翅膀起舞,樂音中符合五音的聲音,響徹天空。晉平公很高興,在坐的都歡喜。”《尚書·舜典》上說:“敲擊著石磬,使各種獸類一齊起舞。”這雖然使人奇怪,然則尚且可信。為什麽呢?因為鳥獸喜好動聽的聲音,它們的耳朵與人的耳朵一樣。禽獸看見人的食物,也想吃;聽到人的樂曲,為什麽要不快樂呢?雖然魚冒出水面來聽,吃料的馬抬著頭聽,黑鶴伸長脖子鳴叫,各種獸類一齊起舞,這些大概接近其真實。但狂風暴雨的到來,晉國大旱,地上三年寸草不長,晉平公得手腳麻痹的病,大概是假話。也許彈奏《清角》的時候,天正好要刮風下雨,風雨過後,晉國碰巧遭上大旱;晉平公喜歡聽樂曲,喜笑過度,偶然得了手腳麻痹的病。解釋儒家經典的人,相信認為是這樣,世人看了,就更認為是事實了。事實上,樂聲不可能招致這樣。用什麽來證明呢?風雨突然到來,這是陰陽錯亂。樂聲能使陰陽錯亂,那麽也能使陰陽調和。既然如此作君王的又何必要修養身心,端正操行,廣泛施行善政呢?隻要讓人彈奏能調和陰陽的曲子,調和之氣自然到來,太平景象自然就會呈現。

【原文】

19·11傳書言:“湯遭七年旱,以身禱于桑林,自責以六過,天乃雨。”或言:“五年。”“禱辭曰:‘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天以一人之不敏(1),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于是剪其發,麗其手(2),自以為牲(3),用祈福于上帝。上帝甚說(4),時雨乃至(5)。”言湯以身禱于桑林自責,若言剪發麗手,自以為牲,用祈福于帝者;實也。言雨至,為湯自責以身禱之故,殆虛言也。孔子疾病,子路請禱。孔子曰:“有諸(6)?”子路曰:“有之。誄曰(7):‘禱爾于上下神祗(8)。’”孔子曰:“丘之禱久矣(9)。”聖人修身正行,素禱之日久,天地鬼神知其無罪,故白“禱久矣”。《易》曰:“大人與天地合其德(10),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敘,與鬼神合其吉凶。”此言聖人與天地鬼神同德行也。即須禱以得福,是不同也。湯與孔子俱聖人也,皆素禱之日久。孔子不使子路禱以治病,湯何能以禱得雨?孔子素禱,身猶疾病。湯亦素禱,歲猶大旱。然則天地之有水旱,猶人之有疾病也。疾病不可以自責除,水旱不可以禱謝去,明矣。湯之致旱,以過乎?是不與天地同德也。今不以過致旱乎?自責禱謝,亦無益也。人形長七尺,形中有五常(11),有癉熱之病(12),深自克責,猶不能愈,況以廣大之天,自有水旱之變,湯用七尺之形,形中之誠,自責禱謝,安能得雨邪?人在層台之上(13),人從層台下叩頭,求請台上之物。台上之人聞其言,則憐而與之;如不聞其言,雖至誠區區(14),終無得也。夫天去人,非徒層台之高也,湯雖自責,天安能聞知而與之雨乎?夫旱,火變也;湛(15),水異也。堯遭洪水,可謂湛矣。堯不自責以身禱祈,必舜、禹治之,知水變必須治也。除湛不以禱祈,除旱亦宜如之。由此言之,湯之禱祈不能得雨。或時旱久,時當自雨,湯以旱久,亦適自責,世人見雨之下,隨湯自責而至,則謂湯以禱祈得雨矣。

【注解】

(1)天:根據文意,疑是“無”形近而誤。

(2)麗:拴,系。

(3)牲:犧牲,古代供祭祀用的牲畜。

(4)說(yu8悅):通“悅”。

(5)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順民》、《荀子·大略》。

(6)諸:“之乎”的合音。

(7)誄(l7i累):祭文。這裏指向鬼神祈求的禱詞。

(8)祗(h9支):通“祇(q0其)”,地神。

(9)引文參見《論語·述而》。

(10)大人:這裏指聖人。

(11)五常:指五行。這裏指人體的五髒。我國古代醫學把五髒分別配屬于五行: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

(12)癉(d4n旦):古病名。瘧疾的一種。

(13)層:一層堆一層的意思。

(14)區區:誠摯。

(15)湛(y0n淫):同“霪”。久雨。

【譯文】

傳書上說:“湯遇上七年大旱,用自己做犧牲在桑山的樹林裏禱告,列舉六項過失責備自己,天才下雨。”有人說:“大旱是五年。”“禱告說:‘我一個人有罪,不要涉及萬民。萬民有罪,罪在我一個人。不要因為我一個人的昏庸,就讓上帝鬼神傷害萬民的生命。’于是剪自己的頭發,捆自己的手,把自己作為犧牲,以此向上帝請求降福。上帝很高興,當時就下了雨。”說湯把自己當做犧牲在桑林禱告責備自己,以及說剪頭發捆手,把自己當作犧牲,以此向上帝請求降福,這是事實。至于說天下雨,是因為湯責備自己,把自己當做犧牲向上帝禱告的緣故,大概是不符合事實的說法。孔子得病,子路請求為他禱告。孔子說:“有這樣的事嗎?”子路說:“有的。禱詞上有:‘為你向天上的神和地下的神祈禱。’”孔子說:“我祈禱已經很久了。”聖人修養身心,端正操行,平常禱告的時間已經很久了,天地鬼神都知道他們沒有罪過,所以說“禱告很久了”。《周易·乾卦·文言》上說:“聖人與天地同德行,與日月同光明,與春、夏、秋、冬四時變化同順序,與鬼神同吉凶。”這是說聖人跟天地鬼神同德行。如果聖人一定要祈禱才能得福,這就是說他跟天地鬼神不同德行了。商湯和孔子都是聖人,平素祈禱的時間都很久。孔子不讓子路禱告為他治病,商湯為什麽要用禱告來得到雨水呢?孔子一向祈禱,身體尚且還生病。商湯也一向祈禱,整年還是大旱。既然如此,那麽天地有水災旱災,就像人會生病一樣。生病不可能因為責備自己而消除,水災旱災同樣不可能因為祈禱而自動免除,這是明擺著的。商湯遭到旱災,是因為犯了過錯嗎?這就是他不與天地同德行了。如果不是由于他的過錯招致來的大旱,那麽,責備自己向上天禱告謝罪,也沒有什麽用處。人的形體長七尺,身體中有五髒,會得瘧疾,狠狠地責備自己,尚且不能痊愈。何況廣闊的天,本來就有水災和旱災,湯用七尺長的身體,心中的誠摯,責備自己禱告謝罪,怎麽能得到雨水呢?要是人在高台上,有人從高台下叩頭,請求得到台上的東西。台上的人聽見他的話,就會憐憫給他;如果聽不見他的話,即使他誠懇到極點,最終還是得不到。天離人,不隻高台那樣高,商湯即使責備自己,天怎麽能聽見而給他雨水呢?那幹旱,是火氣造成的災害,久雨,是水造成的災異。堯遇到的洪水,可以說是大得很。堯並沒有責備自己,用自己作犧牲來向上天祈禱,而是一定要舜、禹去治理它,因為他知道水災必須靠治理才會消除。消除水患不能靠祈禱,消除旱災也應該像這樣。由此說來,商湯的祈禱不可能得到雨水。也許是幹旱得太久了,該當是下雨的時候,商湯由于久旱,碰巧在責備自己,世人看雨下來,是隨著湯責備自己而來的,就說湯是靠祈禱得到雨水的。

【原文】

19·12傳書言:“倉頡作書,天雨粟、鬼夜哭(1)。”此言文章興而亂漸見(2),故其妖變致天雨粟、鬼夜哭也。夫言天雨粟,鬼夜哭,實也。言其應倉頡作書,虛也。夫河出圖(3),洛出書(4),聖帝明王之瑞應也。圖書文章與倉頡所作字畫何以異(5)?天地為圖書,倉頡作文字,業與天地同,指與鬼神合(6),何非何惡,而致雨粟、神哭之怪(7)?使天地、鬼神惡人有書,則其出圖書,非也;天不惡人有書,作書何非而致此怪?或時倉頡適作書,天適雨粟,鬼偶夜哭。而雨粟,鬼神哭(8),自有所為(9)。世見應書而至(10),則謂作書生亂敗之象,應事而動也。天雨谷,論者謂之從天而下,變而生(11)。如以雲雨論之,雨谷之變,不足怪也。何以驗之?夫雲雨出于丘山(12),降散則為雨矣。人見其從上而墜,則謂之天雨水也。夏日則雨水,冬日天寒則雨凝而為雪,皆由雲氣發于丘山,不從天上降集于地,明矣。夫谷之雨,猶復雲布之亦從地起(13),因與疾風俱飄,參于天(14),集于地。人見其從天落也,則謂之“天雨谷”。建武三十一年中(15),陳留雨谷(16),谷下蔽地。案視谷形,若茨而黑(17),有似于稗實也。此或時夷狄之地,生出此谷。夷狄不粒食(18),此谷生于草野之中,成熟垂委于地(19),遭疾風暴起,吹揚與之俱飛,風衰谷集墜于中國。中國見之,謂之雨谷(20)。何以效之?野火燔山澤,山澤之中,草木皆燒,其葉為灰,疾風暴起,吹揚之,參天而飛,風衰葉下,集于道路,夫天雨谷者,草木葉燒飛而集之類也。而世以為雨谷,作傳書者以變怪(21)。天主施氣,地主產物。有葉實可啄食者,皆地所生,非天所為也。今谷非氣所生,須土以成,雖雲怪變,怪變因類,生地之物,更從天集(22);生天之物,可從地出乎?地之有萬物,猶天之有列星也。星不更生于地,谷何獨生于天乎?

【注解】

(1)引文參見《淮南子·本經訓》。

(2)文章:文字。見:同“現”。

(3)河出圖:參見16·16註(3)。

(4)洛出書:傳說夏禹治水時,有神龜負文于背在洛水中出現。“河出圖,洛出書”這兩句話始見于《周易·系辭上》。洛水:發源于陝西省,流入河南省西部。以上事參見《漢書·五行志上》。

(5)字:疑衍文。畫(■):疑“書(■)”形近而誤。上文言“傳書言,倉頡作書”,可一證。《太平御覽》卷六一八引《論衡》文作“圖書文章,與書何異”,可二證。

(6)指:通“旨”。意思,意圖。

(7)神:上文言“天雨粟,鬼夜哭”,故疑是“鬼”之誤。《太平御覽》卷七四七引《論衡》文作“鬼哭”可證。又《太平御覽》卷七四七引《論衡》文“怪”下有“哉”字,可從。

(8)神:上文作“天雨粟,鬼夜哭”,故疑是衍文。

(9)所為:這裏表原因。

(10)應:這裏是跟隨的意思。

(11)《太平御覽》卷八三七引《論衡》文,“變”字前有“應”字,可從。

(12)雨:根據文意,疑是衍文。《太平御覽》卷二七、卷八三七引《論衡》文,無“雨”字,可證。

(13)布:上言“如以雲雨論之”,此正其結論,故疑系“雨”之誤。

(14)參:聳立。

(15)建武:東漢光武帝年號。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年。中:《藝文類聚》卷八五、《太平御覽》卷八三七引《論衡》文,均無此字,故疑是衍文。

(16)陳留:郡名。西漢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置郡。郡治所在陳留(今河南省開封市東南)。轄境相當今河南省東至民權縣、寧陵縣,西至開封市、尉氏縣,北至延津縣,長垣縣,南至杞縣,睢縣等地。

(17)茨:即蒺藜。這裏指蒺藜子。

(18)粒食:以谷米為食。

(19)垂:落下。委:丟棄,散落。

(20)上文言“則謂之天雨谷”,故疑“之”後奪一“天”字。《太平御覽》卷八三七引《論衡》文,“之”下有“天”字,可證。

(21)以:認為。

(22)從天集:即上文的“從天而下”。

【譯文】

傳書上說:“倉頡創造文字,天上降下谷米,鬼夜晚哭泣。”這是說文字產生而禍亂也隨著出現,所以他創作文字的奇異現象導致了天降谷,鬼夜哭頭。說天降谷,鬼夜哭,是事實,但說那是應驗倉頡創造文字,則是假話。黃河中出現圖,洛水中出現書,是聖帝明王吉兆的應驗。圖書文章跟倉頡創造文字有什麽區別?天地作圖書,倉頡創造文字,所從事的跟天地相同,意圖與鬼神相合,有什麽錯,有什麽罪,卻招來天降谷、鬼夜哭的怪現象呢?如果天地、鬼神憎恨人有文字,那麽黃河中出現圖,洛水中出現書,就不對了;要是天不憎恨人有文字,創造文字又有什麽錯而會導致這樣的怪現象呢?也許倉頡正好創造文字,天碰巧降谷,鬼偶爾夜哭。而天降谷,鬼夜哭,自有它的原因,世人看到它們是隨著文字的出現而到來的,就說創造文字產生禍亂的現象,是跟隨著倉頡的事業而發生的。天降谷,議論的人說它從天而降,是隨著災變而發生。如果用雲雨來解說,降谷的怪現象,不足奇。用什麽來證明呢?因為雲是從山丘中產生,分散落下來就成為雨。人看見它從天上落下來,就說天下雨了。夏天則是雨水,冬天天冷,那雨就凝結成雪花,這都是由于雲氣在山丘中產生,而不是從天上產生降落在地上,道理是明明白白的。那谷雨,好比重復雲雨一樣,也是從地上產生,隨著跟大風一起飄揚,高入雲霄,然後再降集在地上。人們看見它從天上落下來,就說“天降谷米”。建武三十一年,陳留地方降谷米,谷米下來把地都遮蓋了。察看谷米的形態,像蒺藜子但要黑些,有點類似于稗子。這或許是邊遠的夷狄地方,出產這種谷米,夷狄不用谷米作糧食,這谷子生于荒野中,成熟後散落在地上,碰到大風突然來,吹起飄揚跟著一起飛馳,等風勢減弱谷子聚集在中原地區落下。中原地區的人看見,就說天降谷米。以什麽來驗證呢?野火燒山澤,山澤中草木都被燒光,樹葉成了灰,大風突然來,吹起飄揚,高高在天上紛飛,風勢減弱葉灰下落,堆集在路上。天降谷米,就像草木的葉子被燒成灰飛上天,然後降集在地上一樣。而一般人便以為天降谷米,作傳書的人就認為是災變的怪現象。天主管散布氣,地主管生產物。有葉子、有果實可以啄吃的東西,都是地上長出來的,不是上天所造的。這谷米不是氣生成的。而必須有土才能長成,雖說天降谷是怪現象,但怪現象都源于同類事物。長在地上的東西,變成從天上降下來;那麽產生在天上的東西,可以從地上長出來嗎?地上有萬物,就像天上有群星一樣。群星不會改變從地上長出來,谷米為什麽就能單獨從天上產生呢?

【原文】

19·13傳書又言:“伯益作井,龍登玄雲(1),神棲昆侖(2)。”言龍井有害(3),故龍神為變也(4)。夫言龍登玄雲,實也。言神棲昆侖,又言為作井之故,龍登神去,虛也。夫作井而飲,耕田而食,則一實也。伯益作井,致有變動,始為耕耘者(5),何故無變?神農之橈木為耒(6),教民耕耨(7),民始食谷,谷始播種,耕土以為田,鑿地以為井。井出水以救渴,田出谷以拯飢,天地鬼神所欲為也,龍何故登玄雲?神何故棲昆侖?夫龍之登玄雲,古今有之,非始益作井而乃登也。方今盛夏,雷雨時至,龍多登雲。雲龍相應(8),龍乘雲雨而行,物類相致,非有為也。堯時(9),五十之民擊壤于塗(10)。觀者曰:“大哉,堯之德也!”擊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堯時已有井矣。唐、虞之時,豢龍御龍,龍常在朝。夏末政衰,龍乃隱伏。非益鑿井,龍登雲也。所謂神者,何神也?百神皆是。百神何故惡人為井?使神與人同,則亦宜有飲之欲。有飲之欲,憎井而去,非其實也。夫益殆不鑿井,龍不為鑿井登雲,神不棲于昆侖,傳書意妄(11),造生之也。

【注解】

(1)玄:深,厚。

(2)引文參見《淮南子·本經訓》。

(3)龍:此言龍、神因作井有害而去,故疑“龍”系“作”之誤。下文雲“為作井之故,龍登神去”,可證。

(4)變:害。

(5)耕:種田。耘(y*n雲):除草。

(6)神農:神農氏。傳說中農業和醫葯的發明者。相傳遠古人以採集漁獵為生,神農用木製成耒、耜,教其農業生產。又傳他曾嘗百草,發現葯材,教人治病。一說神農氏即炎帝。橈(n2o撓)木:彎曲的木頭。耒(l7i蕾):古代的一種農具,形狀像木叉。

(7)耨(n^u):用耨(古代一種鋤草工具)來鋤草。

(8)《太平御覽》卷二二引《論衡》文作“雲雨與龍相應”,故疑“雲”後奪“雨與”二字。

(9)《昭明文選·七命》註引“堯時”下有“天下大和,百姓無事,有”九字,根據下文文意,可從。

(10)擊壤:相傳堯時的一種遊戲。壤是類似鞋底狀的木板。遊戲時,把一塊壤放在地上,然後在三四十步外的地方,用另一塊木壤去投擲它,投中的算贏。後用“擊壤”為歌頌太平盛世之典。塗:通“途”,道路。

(11)意妄:疑是“妄意”之誤倒。《韓非子·用人》雲:“雲規矩而妄意度,”可一證。《庄子·胠篋》有“妄意室中之藏”,可二證。

【譯文】

傳書上又說:“因為伯益鑿井,龍飛升到高高厚厚的雲端,神隱居于昆侖山中。”這是說鑿井有害,所以龍和神在作怪。要說龍飛升到高高的厚厚的雲端,是事實。但要說神隱居昆侖山中,又說因為鑿井的緣故,龍飛升神離開,那是假的。鑿井有水喝,種田有飯吃,同是一種情況。伯益鑿井,導致變化,開始有種田的人,怎麽能說沒有改變呢?神農把木頭弄彎做成耒,教百姓種田鋤草,百姓才開始以五谷為糧食,五谷才開始播種。改耕土成為田,鑿地成為井。井出水能解渴,田產谷能救飢,這是天地鬼神想做的事,龍為什麽要躲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去呢?神又為什麽蔽居昆侖山呢?其實,龍升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古今都有,並非始于伯益鑿井才升入雲端。如今盛夏,雷雨的季節到了,龍多數要飛升雲裏。雲雨與龍相互應和,龍駕雲雨而行,同類之物互相招致,這並非是有意的行為。堯的時候,天下很和睦,老百姓無事,有個五十歲的老人在路上玩擊壤的遊戲。圍觀的人說:“偉大啊,堯的德政!”玩擊壤的人則說“我太陽升起就勞動,太陽下山才休息,鑿井來喝水,種田來吃飯,這裏邊堯出了什麽力呢?”可見,堯的時候已經有井了。唐堯、虞舜的時候,養龍駕龍,龍常在朝廷。夏朝末年政治衰敗,龍才隱藏起來。並非伯益鑿井,龍才飛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隱藏。所說的神,是什麽神呢?各種各樣的神都是。各種各樣的神為什麽要憎恨人鑿井呢?假使神跟人一樣,那也應該有喝水的欲望,有喝水的欲望。卻要憎恨井而離開,這就不真實。要是伯益不鑿井,龍就不會因為憎恨鑿井而蔽入雲端,神也不會因此而隱居昆侖,這是作傳書的人胡亂揣測,編造出來的。

【原文】

19·14傳書言:“梁山崩(1),壅河三日不流,晉君憂之(2)。晉伯宗以輦者之言(3),令景公素縞而哭之(4),河水為之流通(5)。”此虛言也。夫山崩壅河,猶人之有癰腫(6),血脈不通也。治癰腫者,可復以素服哭泣之聲治乎?堯之時,洪水滔天,懷山襄陵(7)。帝堯吁嗟,博求賢者。水變甚于河壅,堯憂深于景公,不聞以素縞哭泣之聲能厭勝之(8)。堯無賢人若輦者之術乎?將洪水變大,不可以聲服除也?如素縞而哭,悔過自責也,堯、禹之治水以力役(9),不自責。梁山,堯時山也;所壅之河,堯時河也。山崩河壅,天雨水踴,二者之變無以殊也。堯、禹治洪水以力役,輦者治壅河用自責,變同而治異,人鈞而應殊(10),殆非賢聖變復之實也。凡變復之道,所以能相感動者,以物類也。有寒則復之以溫,溫復解之以寒。故以龍致雨,以刑逐暑,皆緣五行之氣用相感勝之。山崩壅河,素縞哭之,于道何意乎?此或時河壅之時,山初崩,土積聚,水未盛。三日之後,水盛土散,稍壞沮矣(11)。壞沮水流,竟註東去。遭伯宗得輦者之言,因素縞而哭,哭之因流(12),流時謂之河變起此而復(13)。其實非也。何以驗之?使山恆自崩乎,素縞哭無益也。使其天變應之,宜改政治。素縞而哭,何政所改而天變復乎?

【注解】

(1)梁山:指呂梁山。在今山西省西部,黃河與汾河之間。

(2)晉君:指晉景公。

(3)伯宗:春秋時晉景公的大夫,賢而好直言。輦(ni3n碾):古代一種用人拉挽的車子。

(4)縞(g3o搞):白絹。素縞:喪服。

(5)引文參見《谷梁傳·成公五年》。

(6)癰(y#ng擁):一種毒瘡,屬急性化濃性疾病,多發于背部和頸部,瘡面有許多膿泡,非常疼痛。

(7)襄:水漲到高處。以上參見《尚書·堯典》。

(8)厭:鎮壓妖邪。

(9)役:勞役,勞力。

(10)鈞:相同。

(11)沮(j(舉):毀壞,敗壞。

(12)因:于是,就。

(13)根據文意,疑“時”系“則”之誤。

【譯文】

傳書上說:“呂梁山崩塌,堵塞了黃河三天沒有流水,晉景公非常發愁。晉伯宗聽從拉車人的話,叫晉景公穿著喪服哭泣,河水就會因此流通。”這是假話。山崩塌堵塞黃河,就像人生瘡長膿,血脈不通。治毒瘡的人,難道可以又重復用穿喪服,通過哭泣的聲音來治病嗎?堯的時候,洪水滔天,包圍了高山,漫上了丘陵。帝堯嘆息,廣求賢能的人。洪水成災比黃河堵塞更凶,堯為此發愁比晉景公厲害,但沒有聽見用穿喪服,通過哭泣聲的手段能製服洪水的。這是因為堯的時候沒有賢能的人像拉車人那樣具有法術呢?還是洪水災害太大,不能用哭泣聲和穿喪服的辦法來消除它呢?如果穿著喪服哭泣是在悔過和責備自己,那麽堯和禹治水是用人力,而不靠責備自己。呂梁山,是堯時的山;堵塞的黃河,是堯時的黃河。山崩塌黃河堵塞,天下雨洪水猛漲,二者災害沒有區別。堯和禹治理洪水用人力,拉車人治理黃河堵塞靠責備自己,災害一樣而治理辦法不同,同樣是人而對付水災的辦法卻不同,這大概不是聖賢消除災禍恢復正常狀態的實際情況。但凡能消除災禍恢復正常狀態的道理,是因為能互相感動,是同類事物的緣故。寒冷就用溫暖去消除它,溫暖就用寒冷去解除它。所以用龍招致下雨,用酷刑會帶來嚴寒趕走暑氣,這都是因為五行之氣需要相互感應,相互克製的緣故。山崩塌堵塞黃河,就穿著喪服哭泣,在道理上是什麽意思呢?這事或許是黃河被堵塞的時候,山剛崩塌,泥土聚積,河水沒有興起。三天以後,河水興起泥土失散,逐漸毀壞。積土毀壞了河水開始流動,終于向東流去。碰巧伯宗聽到拉車人的話,于是晉景公穿著喪服哭泣,一哭河水就流了。河水流了,人們就說黃河的災害是由于哭泣才被消除並恢復正常狀態的。事實並不是這樣。用什麽來證明呢?假使山經常自然崩塌,穿著喪服哭泣也沒有用。如果山崩是天應和人事的一種災變,那就應該改變政治才能消除。穿著喪服哭泣,是什麽改革了政治而使天災消除並恢復正常的呢?

【原文】

19·15傳書言:“曾子之孝,與母同氣。曾子出薪于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願留,參方到。’即以右手扼其左臂。曾子左臂立痛,即馳至問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來欲去,吾扼臂以呼汝耳。’蓋以至孝,與父母同氣,體有疾病,精神輒感。”曰,此虛也。夫“孝悌之至(1),通于神明(2)”。乃謂德化至天地。俗人緣此而說,言孝悌之至,精氣相動。如曾母臂痛,曾子臂亦輒痛。曾母病乎(3),曾子亦病(4)?曾母死,曾子輒死乎(5)?考事,曾母先死。曾子不死矣,此精氣能小相動,不能大相感也。世稱申喜夜聞其母歌(6)。心動,開關問歌者為誰,果其母(7)。蓋聞母聲,聲音相感,心悲意動,開關而問,蓋其實也。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不聞號呼之聲,母小扼臂,安能動子?疑世人頌成(8),聞曾子之孝天下少雙,則為空生母扼臂之說也。

【注解】

(1)孝:盡心奉養和順從父母。悌(t@替):敬愛兄長。

(2)神明:天神和地神。引文參見《孝經·感應》。

(3)乎:疑衍文。遞修本“病”後無“乎”字,可一證。下文“曾母死,曾子輒死乎?”句法一律,可二證。

(4)遞修本“病”後有“乎”字,根據文意,可從。下文“曾母死,曾子輒死乎?”句法一律,可證。又“亦輒痛”、“亦輒病”、“亦輒死”,語氣相同,故疑“亦”後脫一“輒”字。

(5)“輒”前疑奪一“亦”字。理由見上註。

(6)申喜:春秋戰國之際楚國人。

(7)以上事參見《淮南子·說山訓》、《呂氏春秋·精通》。

(8)成:通:“誠”。

【譯文】

傳書上說:“由于曾子很孝順,所以能跟母親的氣相同。曾子在野外去砍柴,有客人來找,見不在想走,曾母說:‘請留步,曾子馬上就到。’立即用右手掐她自己的左臂。曾子的左臂立刻感到疼痛,就飛跑到家問母親:‘我的左臂為什麽會疼痛?’母親說:‘現在有客人來訪想要回去,我掐臂叫你回來。’就因為曾子非常孝順,所以跟他父母的氣相同,身體有疾病,精神上總是有感應。”我認為這話是假的。所謂“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能與天神地神相通。”是說德行可以感化天地。一般人由此解釋說,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人與人之間精氣就可以互相感動。像曾母左臂痛,曾子的左臂也就跟著痛。那曾母生病,曾子也跟著生病嗎?曾母死,曾子也跟著死嗎?考察事實,曾母先死,曾子沒有死,這樣說來,精氣隻能在小事上互相感動,而不能在大事上互相感應了。世人聲稱申喜晚上能聽見他母親唱歌,心有所感動,開門問唱歌的人是誰,果真會是他的母親。這大概是聽見他母親的聲音,聲音相互感應,心裏悲哀神情感動,開門而問,大約是事實。如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外,聽不見叫喊的聲音,母親稍微掐一下左臂,怎麽就能感動曾子呢?我懷疑是一般人為宣揚誠心,又聽說曾子孝順父母天下難找第二個,就為此憑空捏造了曾母掐臂的說法。

【原文】

19·16世稱南陽卓公為緱氏令(1),蝗不入界。蓋以賢明至誠,災蟲不入其縣也。此又虛也。夫賢明至誠之化,通于同類,能相知心,然後慕服。蝗蟲,閩虻之類也(2),何知何見而能知卓公之化?使賢者處深野之中,閩虻能不入其舍乎?閩虻不能避賢者之舍,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縣?如謂蝗蟲變,與閩虻異,夫寒溫亦災變也,使一郡皆寒,賢者長一縣,一縣之界能獨溫乎?夫寒溫不能避賢者之縣,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界?夫如是,蝗蟲適不入界,卓公賢名稱于世(3),世則謂之能卻蝗蟲矣。何以驗之?夫蝗之集于野,非能普博盡蔽地也,往往積聚多少有處。非所積之地,則盜跖所居;所少之野,則伯夷所處也。集過有多少,則其過縣有留去矣。多少不可以驗善惡,有無安可以明賢不肖也?蓋時蝗自過,不謂賢人界不入,明矣。

【注解】

(1)南陽:郡名。治所在宛縣(今河南省南陽市)。漢時轄境相當于今河南省熊耳山以南葉縣、內鄉之間和湖北省大洪山以北應山縣、鄖(y*n雲)縣之間。卓公:卓茂(?~公元28年),字子康。西漢末年南陽郡宛縣人。習《詩經》、《周禮》和歷算。為人寬厚仁愛。平帝時為密縣令。善教化,教化大行,道不拾遺。東漢光武帝時官至太傅,封褒德侯。緱(g#u勾)氏:古縣名。治所在今河南省偃師縣東南。南陽卓公為緱氏縣令:《後漢書·卓茂傳》雲:“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也。遷密令”,故疑王充記述有誤,當為“南陽卓公為密縣令”。《後漢·光武紀》雲:“以前密令卓茂為太傅”,可一證。《水經註·洧水》有密縣“今縣城東門南側,有漢密令卓茂祠”,可二證。密縣:古縣名。漢置。治所在今河南省密縣東南三十裏。令:參見9·15註(3)。

(2)閩(w6n蚊):通“蚊”。虻:昆蟲名。形似蠅較大,雌性食血。

(3)根據文意,疑“名”後奪一“偶”字。“偶稱于世”與上文“適不入界”語氣相同,可一證。本書“偶”與“適”平列甚多,可二證。

【譯文】

社會上稱道南陽卓公做密縣縣令時,蝗蟲不飛入他的縣界。這大概是因為他賢明得極誠心,害蟲不會進入他縣境的緣故。這又不真實了。賢明極誠心使卓公德化,與同類相通,能互相知心,然後對他仰慕,信服。蝗蟲是蚊虻之類,它們何時知道何時看見而能夠曉得卓公德化?如果賢者住在茫茫荒野之中,蚊虻能不飛入他的房子裏嗎?蚊虻尚且不能避免飛進賢者的房舍,蝗蟲怎麽又能不飛入卓公的縣境呢?發果說蝗蟲是一種災變,跟蚊虻不同,那寒冷與溫暖也是一種災變,假使一郡都寒冷,賢者做一縣之長,一縣之內能單獨溫暖嗎?寒冷與溫暖不能避開賢者的縣,蝗蟲又怎麽能不飛入卓公的縣界呢?要麽是這樣,蝗蟲碰巧沒有飛入縣境,而卓公的賢名恰好在社會上被稱頌,于是世人就說他能使蝗蟲不入境。拿什麽證明呢?蝗蟲在野外降落,不可能完全都把地遮蓋住,往往有的地方聚積得多些,有的少些。它們沒有聚積的地方,隻有盜跖住的地方;聚積少的野外,隻有伯夷隱居的地方。降落和飛過的蝗蟲有多有少,不可能把一個地方完全都遮蓋住。蝗蟲聚集的地方有多有少,它們飛過的縣,有的停留,有的飛走。其降落的多少不可能證明誰善誰惡,那麽有沒有降落怎麽能夠用來說明誰賢誰不賢呢?大概當時蝗蟲自己飛過,並不認為是賢人管理的縣界就不飛進去,這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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