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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虛篇

【題解】

王充在本篇駁斥了行善可以得天福佑的荒謬說法,故篇名曰:“福虛”。當時社會上流傳行善的得福,幹壞事的遭禍,而福與禍的報應,都是由天來決定的說法,並宣揚楚惠王吞吃螞蟥“有仁德”,得“天佑”,不僅“病不為傷”,而且還治好了原來的“心腹之積”。對此,王充態度鮮明地指出,楚惠王根本沒有“仁德”,而是“不肖之主”,如果天保祐他,就是“天祐不肖人也”。他還舉一些帝王的壽命為例,說明“惡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長”、證明天並不是按照善惡來“賜年”。王充進一步分析了“善者福至,為惡者禍來。福禍之應,皆天也”這種說法廣為流傳的社會原因:一是“賢聖欲動人為善”編造出來的;二是一般人出于無知,錯誤地把偶然巧合當作“天賜禍福”的必然報應;三是大臣為了討好君主,顯示自己有預見而杜撰的。

【原文】

20·1世論行善者福至,為惡者禍來。福禍之應,皆天也。人為之,天應之。陽恩(1),人君賞其行;陰惠(2),天地報其德。無貴賤賢愚,莫謂不然。徒見行事有其文傳(3),又見善人時遇福,故遂信之,謂之實然。斯言或時賢聖欲勸人為善,著必然之語(4),以明德報;或福時適(5),遇者以為然(6)。如實論之,安得福佑乎?

【注解】

(1)陽:外露,公開。恩:恩惠。這裏作好事講。

(2)陰:暗中。惠:恩惠。這裏是好事的意思。

(3)根據文意,疑“徒”奪一“不”字。行:經歷。文傳:文字記載。

(4)著:用。然:這樣。文中具體指行善得福,為惡遭禍這類事。

(5)這句話使人費解,疑是“善人時適福”之脫誤。有上文“又見善人時遇福”,可證。

(6)劉盼遂認為:“或福時適遇者以為然”,“此九字文辭不屬。意亦與上文沓復,疑是衍文。”錄此,以供參考。

【譯文】

世人議論做好事的福至,幹壞事的禍來。福與禍的報應,都由天定。人做出來,由天報應。公開做了好事,君主會獎勵他的操行;暗中做了好事,天地會報應他的德行。不論貴、賤、賢、愚的人,沒有認為不是這樣的。由于他們不僅看見過去的事例有文字記載,又看見做好事的人時常得福,所以就相信了,認為確實是這樣。這話或許是聖賢想規勸人們做好事,用一定會行善得福,為惡遭禍的說法,來表明有德必得好報;或許是做好事的人當時碰巧得福,遇見這種情況的人就認為行善得天好報這種情況是確實的。如果按照實際情況來判斷,怎麽會有上天賜福保佑的事呢?

【原文】

20·2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1),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令尹問(2):“王安得此疾也?”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譴之而不行其罪乎(3)?是廢法而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國人聞之也。譴而行誅乎(4)?則庖廚監食者法皆當死(5),心又不忍也。吾恐左右見之也(6),因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賀曰:“臣聞天道無親,唯德是輔(7)。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為傷。”是夕也,惠王之後而蛭出(8),及久患心腹之積皆愈(9)。故天之親德也,可謂不察乎(10)!曰,此虛言也。

【注解】

(1)楚惠王:春秋時楚昭王的兒子,名韋。春秋戰國之際楚國君主。公元前488~前432年在位。菹(u租):酸菜。得:這裏作發現講。蛭(h@至):螞蟥。

(2)令尹:春秋時楚國最高的官職,相當于其他國家的相。

(3)行:這裏作治講。

(4)根據文意,疑“行”後脫一“其”字。與上文“行其罪”語氣相同,可證。(5)廚:章錄楊校宋本作“宰”,可從。下同。

(6)見之:疑“之見”之誤倒。下文有“如恐左右之見”,可證。

(7)德:這裏是有德行的人的意思。是:結構助詞,使賓語提前。

(8)後:後室。這裏指後宮的洗手間。

(9)及:這裏作同時講。積:病症名。一般以積塊明顯,痛脹較厲害,固定不移的稱作積。

(10)以上事參見《新序·雜事四》。

【譯文】

楚惠王吃涼酸菜發現有螞蟥,于是就吞食了,之後腹部得病不能吃東西。令尹問安道:“君王怎麽得這病的?”惠王回答說:“我吃涼酸菜發現有螞蟥,想如果責備廚師而不治他們的罪呢?這是破壞法令而使自己威嚴建立不起來的做法,我沒有這樣做的原因是怕百姓知道。要責備並給予他們懲罰呢?那廚師和管膳食的人按法律都該處死,心又不忍。我害怕左右的人看見,于是就吞食了。”令尹離開自己的座位再次叩拜並恭賀說:“我聽說天道是沒有親疏的,隻幫助有德行的人。君王具有仁德,靠天的幫助,病不會造成傷害。”這天晚上,惠王去後宮洗手間排出了螞蟥,同時病了很久的心腹積塊也全都痊愈了。所以上天是愛護有德行的人的,這還能說不清楚嗎!我說,這是句假話。

【原文】

20·3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有不肖之行,天不祐也。何則?惠王不忍譴蛭,恐庖廚監食法皆誅也。一國之君,專擅賞罰;而赦,人君所為也。惠王通譴菹中何故有蛭,庖廚監食皆當伏法(1),然能終不以飲食行誅于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庖廚罪覺而不誅,自新而改後。惠王赦細而活微,身安不病。今則不然,強食害己之物,使監食之臣不聞其過,失御下之威(2),無御非之心(3),不肖一也。使庖廚監食失甘苦之和(4),若塵土落于菹中,大如蟣虱,非意所能覽,非目所能見,原心定罪(5),不明其過(6)。可謂惠矣。今蛭廣有分數,長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猶將見之(7),臣不畏敬,擇濯不謹,罪過至重。惠王不譴,不肖二也。菹中不當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見,懷屏隱匿之處(8),足以使蛭不見,何必食之?如不可食之物誤在菹中,可復隱匿而強食之?不肖三也。有不肖之行,而天祐之,是天報祐不肖人也。

【注解】

(1)伏:屈服,低頭承認。伏法:罪人被執行死刑。

(2)御:控製,統治。

(3)御:阻止,製止。

(4)失甘苦之和:沒有把甘苦調和好。

(5)心:意念,本意。

(6)明:這裏是揭示、揭發的意思。

(7)眇(mi3o渺):一隻眼瞎。將:相當于“得”。

(8)懷:懷藏。屏(b!ng餅):排除。這裏作丟、扔講。

【譯文】

考察惠王吞吃螞蟥,可以看出他是不賢明的君主。有不賢明的德行,上天不會保佑。為什麽呢?惠王不忍心責備冷酸菜中有螞蟥的事,恐怕廚師和管膳食的人按照法律都被殺掉。一國的君主,獨斷全國的獎勵與懲罰;而赦免罪人的權力,也是君主所掌握。惠王用通常責備酸菜中為什麽會有螞蟥的作法,廚師和管膳食的人都該被依法處死,然而最終能不因飲食問題把人處死,並赦免,不判罪,其恩惠沒有比這更大的了。廚師的罪過被發覺而沒有殺他,自然會自新,改過以後不再犯。惠王寬恕小罪,使地位低微的人保全了性命,自身也會平安而不生病。現在則不是這樣,惠王硬吃下有害自己的東西,讓管理膳食的臣子不知道自己的過錯,失去了統治臣民的威嚴,可見沒有製止錯誤的意思,這是不賢明之一。即使廚師和管膳食的人調味不當,或把塵土落在酸菜中,大小如虱子的卵,不是一般註意力所能察覺,不是眼睛所能看見,在推究動機定罪時,沒有揭發他的過錯,就可以說是極大的恩惠了。現今螞蟥體寬可以用分來計算,身長可以用寸來衡量,掉在涼酸菜中,就是瞎了一隻眼也還能看見,臣子對君王沒有怕懼,又不恭敬,挑選洗滌不小心,罪過極大。而惠王卻不責備,這是不賢明之二。酸菜中不該有螞蟥,不能吃就應扔在地上;如果怕左右侍臣看見,可以把它揣在懷裏,然後丟在隱蔽的地方,完全可以使螞蟥不被人看見,又何必吃下去呢?如果不能吃的東西誤落在酸菜中,難道能再悄悄地硬吃下去嗎?這是不賢明之三。有不賢明的德行,而上天保祐他,這是上天善報保佑不賢明的人。

【原文】

20·4不忍譴蛭,世謂之賢。賢者操行,多若吞蛭之類,吞蛭天除其病,是則賢者常無病也。賢者德薄(1),未足以言。聖人純道,操行少非,為推不忍之行(2),以容人之過,必眾多矣。然而武王不豫(3),孔子疾病,天之祐人,何不實也!

【注解】

(1)薄:微,少。這裏是差的意思。

(2)推:這裏是拿出的意思。不忍:不忍心,憐憫人。

(3)豫:安適。不豫:指帝王有病。

【譯文】

不忍心責備廚師和管膳食的人就吞食螞蟥,世人于是認為賢明。賢者的操行,大多像吞食螞蟥之類,吞下螞蟥天就解除他的病,這樣賢者永遠不會生病。像這樣的賢者品德太差,不足以稱道。聖人的道德純厚,操行很少有不對的地方,做出憐憫人的德行,以寬容人過失的事,一定很多。然而周武王有病,孔子生病,天保祐人,為什麽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呢!

【原文】

20·5或時惠王吞蛭,蛭偶自出。食生物者無有不死。腹中熱也。初吞蛭時,未死(1),而腹中熱,蛭動作,故腹中痛。須臾蛭死,腹中痛亦上。蛭之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積,殆積血也。故食血之蟲死,而積血之病人愈。猶狸之性食鼠(2),人有鼠病(3),吞狸自愈(4)。物類相勝,方葯相使也(5)。食蛭蟲而病愈,安得怪乎!食生物無不死,死無不出。之後蛭出,安得祐乎!令尹見惠王有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當死出,臣因再拜賀病不為傷(6),著己知來之德(7),以喜惠王之心,是與子韋之言星徙,太卜之言地動,無以異也。

【注解】

(1)蛭時:根據文意,疑“時蛭”之誤倒。

(2)狸:動物名。俗稱野貓。

(3)鼠病:鼠瘺,病名。即頸腋部淋巴結結核。

(4)參見《淮南子·說山訓》。

(5)使:這裏作克製講。

(6)臣: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7)德:客觀規律。

【譯文】

或許是惠王吞下螞蟥,螞蟥正好自然被排出。人吃了活的東西在肚子裏沒有不死的,因為腹中是熱的。剛吞下的時候,螞蟥沒有死,由于腹中熱,螞蟥翻動起來,所以腹中感覺疼痛。一會兒螞蟥死了,腹痛也就停止。螞蟥的本性吸血,惠王心腹的積塊,大概是瘀血。所以吸血的蟲死了,瘀血的病也就痊愈了。就像野貓本性吃老鼠,人得了鼠病,吞吃野貓就會自動痊愈一樣。物類相互克製,開方配葯正是利用它們相克的特點。吃下螞蟥病痊愈了,這有什麽值得奇怪的!人吃了活的東西在肚子裏沒有不死的,死後沒有不被排出的。死後螞蟥被排出,怎麽能是天保祐呢!令尹看見惠王有憐憫人的品德,知道螞蟥進入人腹中肯定要死,然後被排出體外,于是又叩拜又恭賀惠王的病不會造成傷害,是要顯示自己知道未來的客觀規律,以討惠王的心歡喜,這跟子韋說宋景公說了三句憐惜人的話火星就會移動離開心宿,太卜在齊景公面前吹噓自己能使地震動,沒有兩樣。

【原文】

20·6宋人有好善行者,三世不解(1)。家無故黑牛生白犢(2),以問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享鬼神(3)。”即以犢祭。一年,其父無故而盲。牛又生白犢。其父又使其子問孔子。孔子曰:“吉祥也,以享鬼神。”復以犢祭。一年,其子無故而盲(4)。其後楚攻宋(5),圍其城。當此之時,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此獨以父子俱盲之故(6),得毋乘城。軍罷圍解,父子俱視(7)。此修善積行神報之效也(8)。曰,此虛言也。

【注解】

(1)解(xi8卸):通“懈”。

(2)犢(d*獨):小牛。

(3)享:用食物供奉鬼神。

(4)上言“其父無故而盲”,故疑此當言“其子又無故而盲”。《淮南子·人間訓》“子”下有“又”字,可證。

(5)楚攻宋:指公元前595年,楚出兵攻宋一事。距離孔子出生還有四十多年。《淮南子·人間訓》也提到此事,不過文中“孔子”均作“先生”字樣。

(6)此:則,就。

(7)以上事參見《淮南子·人間訓》、《列子·說符》。

(8)行:德行。

【譯文】

宋國有個人喜歡做好事,祖孫三代都不懈怠。家中不知道什麽緣故黑牛生了白犢,便去問孔子。孔子說:“這是吉祥的征兆,用它去祭鬼神。”于是立刻用白犢去祭祀。過了一年,他父親的眼睛無緣無故地瞎了。之後,黑牛又生了一頭白犢,他父親又讓他兒子去問孔子。孔子仍然說:“是吉祥的征兆,用它去祭鬼神。”又立即用白犢去祭祀。過了一年,他兒子的眼睛又無緣無故地瞎了。那之後楚國攻打宋國,包圍了宋城。在這時候,彼此交換孩子來吃,劈開人骨來燒。就唯獨因為他父子雙眼都瞎了的緣故,可以不登城守衛。等楚軍退去,城的包圍解除了,他父子的眼睛一齊恢復了視力。這就是修善積德天神報應的證明。我認為,這是假話。

【原文】

20·7夫宋人父子修善如此,神報之,何必使之先盲後視哉?不盲常視,不能護乎?此神不能護不盲之人,則亦不能以盲護人矣。使宋、楚之君合戰頓兵(1),流血僵屍(2),戰夫禽獲(3),死亡不還。以盲之故,得脫不行,可謂神報之矣。今宋、楚相攻,兩軍未合,華之、子反結言而退(4),二軍之眾,並全而歸,兵矢之刃無頓用者。雖有乘城之役,無死亡之患(5)。為善人報者為乘城之間乎(6)?使時不盲,亦猶不死。盲與不盲,俱得脫免,神使之盲,何益于善!當宋國乏糧的時也,盲人之家,豈獨富哉?俱與乘城之家易子析骸,反以窮厄獨盲無見,則神報祐人,失善惡之實也。宋人父子前偶自以風寒發盲,圍解之後,盲偶自愈。世見父子修善,又用二白犢祭,宋、楚相攻獨不乘城,圍解之後,父子皆視,則謂修善之報,獲鬼神之祐矣。

【注解】

(1)合戰:兩軍交鋒。頓:通“鈍”。

(2)僵屍:死屍,這裏是死掉的意思。

(3)禽:通“擒”。

(4)華之:春秋時宋國的大臣。結言:口頭結盟或訂約。結言而退:根據《左傳·宣公十五年》的記載,楚軍包圍宋都九個月,兩軍相持不下,雙方主將華之與子反達成協定,各自退兵。

(5)患:憂患,災禍。

(6)“為善人”之“為”,通“謂”。

【譯文】

宋人父子修善像這樣,天神報答他們,為什麽一定要讓他們先瞎然後再恢復視力呢?眼睛不瞎經常看得見,就不能保護他們嗎?這樣天神不能保護眼睛不瞎的人,那麽也就不能用使人失明的辦法來保護人了。假使宋國與楚國的君主使兩軍交鋒兵器都用鈍了,戰士流血死掉,被俘虜,死去回不了家,他們卻因眼瞎的緣故,能脫身不去打仗,可以說是天神報答他們了。如今宋軍與楚軍相互圍攻,兩軍並沒有交鋒,宋國大臣華之與楚軍大將子反口頭達成協定各自退兵,雙方軍隊都完整地撤回,武器的鋒刃沒有用壞的。即使有登城的戰鬥,也沒有死亡的威脅。說善人得報應指的是登城守衛這段時間嗎?如果當時他們不瞎,也還是不會死。眼睛瞎不瞎,一樣能擺脫而免死。天神讓他們瞎了眼,對行善的人有什麽好處呢!在宋國缺乏糧食的時侯,瞎了眼睛的人家,難道能獨家富裕嗎?一起參與登城守衛的人家都交換孩子來吃,劈人骨來燒的時候,反而因貧困偏偏瞎了眼看不見東西的,卻成了天神報應保祐的人,真是違背了善惡的實際情況。或許是宋人父子以前正好自己因為風寒發病瞎了眼,楚軍圍城解除之後,失明碰巧自己好了。世人看見他們父子做好事,又用二頭白犢祭祀,宋軍與楚軍相互攻打,唯獨他們沒有登城守衛,包圍解除以後,他們父子的眼睛又都恢復了視力,就說這是修善的報應,得到了鬼神的保祐。

【原文】

20·8楚相孫叔敖為兒之時(1),見兩頭蛇,殺而埋之。歸對其母泣。母問其故,對曰:“我聞見兩頭蛇死(2)。向者出(3),見兩頭蛇,恐去母死,是以泣也(4)。”其母曰:“今蛇何在?”對曰:“我恐後人見之,即殺而埋之。”其母曰:“吾聞有陰德者,天必報之(5)。汝必不死,天必報汝。”叔敖竟不死,遂為楚相。埋一蛇,獲二祐(6),天報善,明矣。曰,此虛言矣。夫見兩頭蛇輒死者,俗言也;有陰德天報之福者,俗議也。叔敖信俗言而埋蛇,其母信俗議而必報,是謂死生無命,在一蛇之死。

【注解】

(1)楚相:即楚國令尹。孫叔敖:春秋時楚庄王的令尹。

(2)《新書·春秋》和《新序·雜事》,“蛇”下有“者”字,可從。

(3)向者:剛才。

(4)是以:因此,所以。

(5)天必報之:下文言“有陰德天報之福者”,故疑應作“天報之福”。《新書·春秋》、《新序·雜事》,正作“天報之福”,可證。

(6)二佑:指孫叔敖沒有死和做了令尹。

【譯文】

楚國令尹孫叔敖是孩子的時候,看見了兩個頭的蛇,于是把它殺死並埋掉。回家對著他母親哭泣。母親問他原因,回答說:“我聽說遇見兩個頭的蛇的人會死。剛才出去,碰見了兩個頭的蛇,恐怕就要撇下母親死去,因此哭泣。”他母親說:“現在蛇在什麽地方?”回答說:“我恐怕後來的人看見,就殺掉埋了。”他母親說:“我聽說暗中有德行的人,天會以福佑報答他。你一定不會死,天肯定要報答你的。”孫叔敖終于沒有死,並做了楚國的令尹。埋掉一條兩頭蛇,得到二次保祐,天報應做好事的人,這是明明白白的。我認為,這是假話,因為看見兩個頭的蛇就會死,這是老百姓說的;暗中有德行的人,天會報答他福祿,這是老百姓的議論。孫叔敖相信老百姓的話埋掉兩頭蛇,他母親相信老百姓的議論,認為一定會有好報,這就是說人的生死不決定于命,而決定于一條兩頭蛇的死活。

【原文】

20·9齊孟嘗君田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田嬰讓其母曰(1):“何故舉之(2)?”曰(3):“君所以不舉五月子,何也?”嬰曰:“五月子長與戶同(4),殺其父母。”曰:“人命在天乎?在戶乎?如在天,君何憂也!如在戶,則宜高其戶耳,誰而及之者(5)!”後文長與一戶同(6),而嬰不死。是則五月舉子之忌,無效驗也。夫惡見兩頭蛇,猶五月舉子也。五月舉子,其父不死,則知見兩頭蛇者,無殃禍也。由此言之,見兩頭蛇自不死,非埋之故也。埋一蛇,獲二福(7),如埋十蛇,得幾祐乎?埋蛇惡人復見,叔敖賢也。賢者之行,豈徒埋蛇一事哉?前埋蛇之時,多所行矣。稟天善性,動有賢行。賢行之人,宜見吉物,無為乃見殺人之蛇(8)。豈叔敖未見蛇之時有惡,天欲殺之,見其埋蛇,除其過,天活之哉?石生而堅,蘭生而香,如謂叔敖之賢在埋蛇之時,非生而稟之也。

【注解】

(1)田嬰:戰國時齊威王的小兒子,盂嘗君田文的父親。一說是齊宣王的異母弟弟。曾為齊相。初封于彭城(今江蘇徐州),其後于薛(今山東省滕縣南),稱薛公,號靖郭君。

(2)舉:養育,撫養。

(3)《史記·孟嘗君列傳》和本書《四諱篇》,“曰”前有“文頓首因”四字,故疑此“曰”前奪一“文”字。按:以下對話是田文長大之後的事。

(4)戶:單扇的門,泛指門。

(5)而(n6ng能):通“能”。及:達到。

(6)一:疑是衍文。

(7)福:疑是“祐”之誤。上言“埋一蛇,獲二祐”,下言“埋十蛇,得幾祐”,可證。

(8)無為:這裏是不應該的意思。

【譯文】

齊國孟嘗君田文因為五月五日出生,他父親田嬰責怪他母親說:“為什麽要養活他呢?”孟嘗君長大後問他父親:“你不願撫養五月出生的孩子,為什麽呢?”田嬰說:“五月出生的孩子長到跟門一樣高,就會克死他的父母。”孟嘗君反問道:“人命由天決定呢?還是由門決定呢?如果由天決定,你擔憂什麽!如果由門決定,那就應該把門增高,誰還能長到跟門一樣高!”後來田文長得跟門一樣高,而田嬰並沒有死。所以五月養孩子的忌諱,沒有被驗證。討厭看見兩個頭的蛇,就像討厭五月養孩子一樣。五月養孩子,他的父親沒有死,就知道看見兩頭蛇的人,沒有禍害。由此說來,看見兩頭蛇本來不會死,並不是他埋掉兩頭蛇的緣故。埋掉一條兩頭蛇,能得到二次保佑,如果埋掉十條兩頭蛇,要得到幾次保祐呢?埋掉蛇是怕別人再看見,這是孫叔敖的賢行。賢人的賢行,難道隻有埋蛇一樁事情嗎?在埋蛇以前的時間裏,應該已做了很多的好事。從天那裏稟承了善性,一舉一動都會是賢行。有賢行的人,應該見到吉祥的東西,不應該隻看見會克死人的兩頭蛇。難道是孫叔敖還沒有見到蛇的時候就有罪惡,天想殺他,見他埋掉兩頭蛇,解除了他的罪過,是天使他活下來的嗎?石頭本性堅硬,蘭草生來幽香,如果說孫叔敖的賢行隻在埋蛇的時候,那就不是生來就從天那兒稟承了善性。

【原文】

20·10儒家之徒董無心(1),墨家之役纏子(2),相見講道。纏子稱墨家佑鬼神(3),是引秦穆公有明德(4),上帝賜之九十年(5)。纏子難以堯、舜不賜年(6),桀、紂不夭死。堯、舜、桀、紂猶為尚遠,且近難以秦穆公、晉文公。夫謚者行之跡也(7),跡生時行(8),以為死謚。“穆”者誤亂之名(9),“文”者德惠之表。有誤亂之行,天賜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奪其命乎(10)?案穆公之霸不過晉文,晉文之謚美于穆公。天不加晉文以命,獨賜穆公以年,是天報誤亂,與穆公同也。天下善人寡,惡人眾。善人順道,惡人違天。然夫惡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命不長。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載之壽,惡人為殤子惡死(11),何哉?

【注解】

(1)董無心:戰國時人,著有《董子》一篇,已散佚。

(2)役:門徒,弟子。纏子:墨家學派的繼承人之一。

(3)佑:疑“右”字同音抄誤。本書《薄葬篇》有:“墨家之議右鬼”,《案書篇》有:“墨家薄葬右鬼”,可證。右:崇尚,推崇。神:疑為衍文。

(4)是:因此。

(5)九十:《墨子·明鬼下》作“十九”,可從。

(6)纏:本句是責難纏子的話,故疑“纏”是“董”之誤。難:駁斥。

(7)謚(sh@是):古代帝王、後妃、貴族、大臣等死後,根據其生平事跡給一個褒貶的稱號,叫做謚。帝王之謚,由禮官議上;臣下之謚,由朝廷賜予。《逸周書·謚法解》:“謚者,行之跡也;號者,功之表也。。。行出于己,名生于人。”跡:痕跡。

(8)跡:推究,考察。

(9)穆:通“繆”。古代謚法,“繆”表示行為錯亂。秦穆公曾用人殉葬,無辜加罪百裏奚,故謚號為“繆”。

(10)奪:奪去。這裏是縮短的意思。

(11)殤(sh1ng商)子:未成年而死的人。惡死:這裏是短命的意思。

【譯文】

儒家的門徒董無心,墨家的弟子纏子,相互見面交流學術思想。纏子稱頌墨家尊重鬼,因此招致秦穆公有賢明的德行,上帝賞他多活十九年。董子以堯、舜沒有受到上帝賞給的年壽,桀、紂也沒有夭折來進行反駁。堯、舜、桀、紂的時代就算久遠,姑且用秦穆公、晉文公來辯駁。謚號是人生前行為的寫照,朝廷考察生前的行為,作為死後的謚號。“穆”是行為錯亂的稱號,“文”是有道德、賢惠的標志。為什麽有錯亂的行為,上天賞給他年壽;而有道德、賢惠操行的,上天卻要縮短他的壽命呢?考察一下秦穆公的霸業超不過晉文公,晉文公的謚號比秦穆公美。天不給晉文公增加壽命,而偏偏賞給秦穆公的年壽,這說明天對人報應的錯亂,跟秦穆公的行為一樣。天下的好人少,壞人多。好人遵循道義,壞人違反天意。然而壞人的命長,好人的命短。天不要好人常享有一百年的壽命,壞人早死短命,這是為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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