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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雩篇

【題解】

“雩”(yú魚)是我國古代專門為求雨而舉行的祭祀。王充在本篇闡明了自己對雩祭的觀點。前一部分駁斥天人感應論,後一部分說明人君舉行雩祭是對人民的關懷。他明確指出,“暘(晴)久自雨,雨久自暘”,水旱災害是“天之運氣,時當自然”,“雖雩請求,終無補益”。他認為,君主不祭祀、不禱求,“恬居安處,不求已過”,天也仍然會“沛然自雨,曠然自暘”。人既不能用操行感動天,天也不因人的操行而施以譴責。但王充並不完全反對雩祭,他認為,不管災害是如何發生的,如果久旱不雨,君主就必須舉行雩祭,以表示“惠愍惻隱之恩”,“慰民之望(怨)”。這也是他認識上的局限性。

【原文】

45·1變復之家(1),以久雨為湛(2),久暘為旱(3)。旱應亢陽(4),湛應沉溺(5)。或難曰:“夫一歲之中,十日者一雨(6),五日者一風,雨頗留,湛之兆也;暘頗久,旱之漸也(7)。湛之時,人君未必沉溺也;旱之時,未必亢陽也。人君為政,前後若一,然而一湛一旱,時氣也(8)。”《範蠡·計然》曰(9):“太歲在子水(10),毀;金,穰(11);木,飢(12);火,旱(13)。”夫如是,水旱飢穰,有歲運也(14)。歲直其運(15),氣當其世,變復之家,指而名之(16)。人君用其言,求過自改。暘久自雨,雨久自暘,變復之家,遂名其功,人君然之,遂信其術。試使人君恬居安處(17),不求己過,天猶自雨,雨猶自暘。暘濟雨濟之時(18),人君無事,變夏之家,猶名其術。是則陰陽之氣(19),以人為主,不說于天也(20)。夫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隨行而應人。

【注解】

(1)變復之家:參見41·9註(3)。

(2)湛:大水,澇災。

(3)暘(yáng羊):晴。久暘:長時間不下雨。

(4)應:應和,對應。亢陽:陽氣過盛。這裏借指君王驕橫,沉溺:陷于不良之境,不能自拔。這裏指君王迷戀酒色。《春秋》:“人君亢陽致旱,沉溺致雨。”

(5)或:有人,這裏指王充本人。難:詰難。

(6)者:句中表停頓的語氣詞。

(7)漸:苗頭。

(8)氣:指災害之氣。

(9)《範蠡·計然》:書名。《唐志·農家》有《範子計然》十五卷。據說是以範蠡提問,計然回答的形式寫的一本書,已佚。範蠡:參見3·2註(4)。計然:傳說是範蠡的老師。《意林》引《範子》曰:“計然者,葵丘濮上人也。姓辛,名文子。其先晉國公子,不肯自顯,天下莫知,故稱曰計然。”《史記·貨殖列傳集解》徐廣曰:“計然者,範蠡之師也,名研。”

(10)太歲:古代天文學家把由西向東轉的木星叫“歲星”,用它來紀年。後來,為了套用方便,又虛構了一個和歲星運轉方向相反,即由東向西運轉的假歲星來紀年,這顆假歲星就稱為“太歲”。子:當為“于”字之誤。此言太歲在于水則毀,若作“在子”文義不通。水:按陰陽五行說法,北方為水,西方為金,東方為木,南方為火。太歲在于水:指太歲運行到北方。

(11)穰(ráng瓤):稻、麥等的桿子,此指豐收,五谷豐饒。

(12)飢:飢荒。五谷不熟稱飢,果實歉收稱荒。

(13)以上引文參見《史記·貨殖列傳》。

(14)歲運:指太歲的運行。

(15)直:通“值”,恰逢。

(16)指而名之:針對這種情況編造一套說法。

(17)恬(tián甜):安靜。

(18)濟:停止。字本作“霽”。《說文》:“霽,雨止也。”假“濟”為之,引申之,凡“止”可曰:“濟”。《淮南子·天文訓》:“大風濟。”高誘註:“濟,止也。”此則又謂風止為濟。(19)陰陽之氣:陰陽的原義是向日為陽,背日為陰,這裏泛指太空。王充認為萬物是由氣形成的,氣是天自然而然地施放出來的。它的變化是無意識的,不會受人的影響。(20)說:當為“統”,形近而訛。《變動篇》:“人物吉凶統于天也。”“寒溫之氣系于天地而統于陰陽。”可證。

【譯文】

專門祈禱消除變異的人認為,雨下久了就成澇災,天晴久了就成旱災。

旱災是上天對君主驕橫的譴告,澇災是上天對君主迷戀酒色的譴告。有人詰難說:“一年之中,或十天下一次雨,或五天刮一次風。雨稍微下久一點,就是澇災的預兆;天晴久一點,就是旱災的苗頭。發生澇災的時候,君主未必就迷戀于酒色;發生旱災的時候君主未必就驕橫。君主施政,前後一致,然而無論澇災旱災,都是因為碰上了當時的災害之氣。”《範蠡·計然》上說:“太歲運行到北方,庄稼被毀壞;運行到西方,五谷豐登;運行到東方,發生飢荒;運行到南方,發生旱災。”這樣說來,水旱災害飢荒豐收是和太歲運轉相關聯的。太歲恰好運行到某一方位,災害之氣正好在世上出現,變復之家就針對這種情況編造出一套說法。君主採用他們的說法,找出自己的過錯加以改正。晴久了自然會下雨,雨下久了自然會天晴,變復之家于是就把晴雨的變化說成是他們的功勞,君主認為正確,于是就相信了他們的佔術。假如讓君主安安靜靜地呆在那裏,不尋求自己過錯,上天仍然會下雨,雨後仍然會天晴。晴止雨止之時,君主並沒有做什麽特殊的事情,變復之家,仍然要自吹他們的佔術。這樣說來,陰陽之氣的變化是以人決定的,而不是統屬于天的了。人不能用道德行為感動天,天也不會隨從人的道德行為來譴告人。

【原文】

45·2《春秋》魯大雩(1),旱求雨之祭也。旱久不雨,禱祭求福,若人之疾病,祭神解禍矣,此變復也(2)。詩雲(3):“月離于畢(4),比滂沱矣(5)。”《書》曰(6):“月之從星(7),則以風雨(8)。”然則風雨隨月所離從也。房星四表三道(9),日月之行,出入三道。出北則湛(10),出南則旱。或言出北則旱,南則湛(11)。案月為天下佔,房為九州候(12)。月之南北,非獨為魯也。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13)。有頃,天果大雨。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昨暮月離于畢。”後日,月復離畢。孔子出,子路請齎雨具,孔子不聽,出果無雨。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昔日,月離其陰(14),故雨。昨暮,月離其陽(15),故不雨。”夫如是,魯雨自以月離,豈以政哉?如審以政令,月離于畢為雨佔,天下共之。魯雨,天下亦宜皆雨。六國之時(16),政治不同,人君所行,賞罰異時,必以雨為應政令,月離六七畢星,然後足也。

【注解】

(1)《春秋》:參見16·20註(8)。雩(yú魚):古代專為求雨而舉行的祭祀。據《春秋》載,魯桓公五年(公元前707年)魯舉行大雩。

(2)變復:此指變復之道。即用祭祀之法解除災害變異,恢復原狀。

(3)《詩》:參見8·2註(7)。

(4)離(lí麗):通“麗”,附著,靠近。畢:畢宿,二十八宿之一,亦稱“天濁”。白虎七宿的第五宿,有8顆星。因形狀像畢網(古代田獵用的長柄網)而得名。《毛詩詁訓傳》:“畢,噣也。月離陰星則雨。”

(5)比:臨近,馬上。滂沱:形容雨大。引詩參見《詩經·小雅·漸漸之石》。本書《說日篇》亦引此詩,“比”作“俾”,與《毛詩》同。

(6)《書》:《尚書》。參見36·8註(1)。

(7)從:隨從,靠近。星:這裏指箕宿和畢宿。

(8)風雨:《尚書·洪範》:“星有好(háo)風,星有好雨。”馬融註:“箕星好風”,“畢星好雨”。馬融說法本于《詩經》和《周禮》。

(9)四表三道:房宿由四顆星組成,以這四顆為標志(表),其間構成了三條通道。

(10)北:房宿三道的北邊一條道。

(11)“或言”二句:劉盼遂《論衡集解》:“此九字非本文,亦非自註語,或出後人誤沾也。本篇屢言南則暘,北則雨,知仲任定從北湛南旱之說,不應于此處操兩可之說也。”

(12)九州:傳說中的我國中原上古行政區劃。這裏泛指天下。參見31·7註(3)。候:觀測氣候。

(13)子路:參見8·3註(15)。齎(jī機):攜帶。

(14)陰:指畢宿的北面。

(15)陽:指畢宿的南面。

(16)六國:指戰國時期的齊、楚、燕、韓、趙、魏。

【譯文】

《春秋》記載魯國舉行雩祭,是天旱祈求下雨的祭祀。天旱了好長時間不下雨,禱告祭祀求天福佑,就像人生了疾病,祭祀神靈解除災禍一樣,這就是所謂的變復之道。《詩經》上說:“月亮靠近畢宿,馬上就有滂沱大雨。”《尚書》上說:“月亮靠近箕宿和畢宿,就會多風多雨。”如此說來,風和雨是隨著月亮靠近箕宿和畢宿而來的了。房星以四顆星為標志構成三條通道,日月的運行,出入于此三道之間。出于北道就有雨,出于南道就有旱。或者說出于北道就有旱,出于南道就有雨,按照月亮靠近箕宿或畢宿這種自然現象被天下人用來預測風雨,月亮運行經過房宿北道或南道這種自然現象,被天下人用作觀測澇旱的事實,月亮經過房宿的南道或北道不光是為了魯國啊。孔子外出,讓子路攜帶雨具,一會兒,天果然下了大雨。子路問這又是什麽緣故,孔子說:“因為昨天晚上月亮靠近畢宿。”後來有一天,月亮又靠近畢宿。孔子外出,子路請求帶雨具,孔子不聽從,出去果然沒有下雨。子路問這是什麽緣故,孔子說:“那天,月亮靠近畢宿的北面,所以下雨;昨天晚上,月亮靠近畢宿的南面,所以不下雨。”這樣看來,魯國下雨本來是因為月亮靠近了畢宿,哪裏是由于政治的緣故呢?如果確實是由于政令的緣故,那麽月亮靠近畢宿預示天要下雨,這是天下所共同的。魯國下雨,天下也都應該下雨。戰國時期,各國政冶不同,君主施政,賞罰不在一個時間,一定要把下雨說成是上天應和六國的政令,那麽上天就要使月亮靠近畢宿六七次,然後才能滿足這種情況。

【原文】

45·3魯繆公之時(1),歲旱。繆公問縣子(2):“天旱不雨,寡人欲暴巫(3),奚如(4)?”縣子不聽。“欲徙市(5),奚如?”對曰:“天子崩(6),巷市七日(7);諸公薨(8),巷市五日。為之徙市,不亦可乎?”案縣子之言,徙市得雨也。案《詩》、《書》之文,月離星得雨(9)。日月之行,有常節度,肯為徙市故,離畢之陰乎?夫月畢天下佔,徙魯之市,安耐移月(10)?用之行天,三十日而周(11)。一月之中,一過畢星,離陽則陽(12)。假令徙市之感,能令月離畢陽(13),其時徙市而得雨乎?夫如縣子言,未可用也。

【注解】

(1)魯繆公:參見29·12註(1)。

(2)縣子:人名。生平不詳。

(3)寡人:古代國君的謙稱,意謂少德之人。暴(pù鋪):同“曝”,曬。巫:古代以侍奉鬼神,替人求福消災為職業的人。《春秋傳》:“在女曰巫,在男曰覡。”暴巫:古代的一種迷信,認為把巫放在太陽下面暴曬,可以使天下雨。本書《訂鬼篇》作“焚巫”。魯穆公暴巫事見《禮記·檀弓下》。

(4)奚如:何如,怎麽樣。

(5)徙市:遷移集市。古代遇有大喪事(如君主死亡),就停止正常的集市,隻在小巷裏做買賣。欲徙市:按天人感應說,天旱是因為君主有過失。這裏穆公提出要徙市,就是表示要悔罪。

(6)崩:參見4·4註(11)。

(7)巷市:在小巷裏做買賣。

(8)公:據《禮記·檀弓下》應作“侯”。薨:參見4·4註(10)。

(9)星:這裏指畢宿。

(10)耐(néng能):通“能”。

(11)周:一周天。《白虎通義·日月篇》:“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月及日為一月,至二十九日未及七度;即三十日者,過行七度。”

(12)陽(陽):據文意當為“暘(暘)”之形誤。此句下疑脫“離陰則雨”四字。(13)陽:疑當為“陰”之誤,上文皆作“離畢之陰”可證。

【譯文】

魯穆公在位的時候,有一年大旱。穆公問縣子:“天旱不下雨,我打算曬巫求雨,怎麽樣?”縣子不贊成他的做法。穆公又說:“我打算遷移集市,怎麽樣?”縣子回答說:“天子死,要在小巷裏集市七天;諸侯死,要在小巷裏集市五天。為了天旱而遷移集市,不也是可以的嗎?”考察縣子的這種說法,是為遷移集市而求雨。考察《詩經》、《尚書》上的記載,月亮靠近畢宿就會下雨。日月的運行,有一定的規律,能因為遷移集市的緣故,靠近畢宿的北面而使天下雨嗎?月亮靠近畢宿天下人用來預測澇旱,遷移魯國的集市,怎麽能改變月亮運行的軌道呢?月亮在天空運行,三十日一個周天。一個月之中,有一次經過畢宿,靠近畢宿的南邊就天晴。假使以遷移集市的行為去感動天,能使月亮靠近畢宿的北面,那麽在月亮已經靠近畢宿南面的時候遷移集市,能夠讓月亮再靠近畢宿的北面而求得下雨嗎?像縣子的這種說法,是不可採用的。

【原文】

45·4董仲舒求雨(1),申《春秋》之義,設虛立祀(2)。父不食于枝庶(3),天不食于下地(4)。諸侯雩禮所祀,未知何神。如天神也,唯王者天乃歆(5)。諸侯及今長吏(6),天不享也。神不歆享,安耐得神(7)?如雲雨者氣也(8),雲雨之氣,何用歆享?觸石而出(9),膚寸而合(10),不崇朝而辨雨天下(11),泰山也(12)。泰山雨天下,小山雨國邑(13)。然則大雩所祭,豈祭山乎?假令審然,而不得也。何以效之?水異川而居,相高分寸(14),不決不流,不鑿不合。誠令人君禱祭水旁,能令高分寸之水流而合乎?夫見在之水,相差無幾,人君請之,終不耐行。況雨無形兆(15),深藏高山,人君雩祭,安耐得之?

【注解】

(1)董仲舒:參見13·7註(1)。董仲舒求雨:《漢書·董仲舒傳》:“仲舒治國,以《春秋》災異之變,推陰陽所以錯行,故求雨,閉諸陰,縱諸陽。其止雨反是。”《春秋繁露》中有《求雨篇》。

(2)虛:同“墟”,土丘,這裏指祭壇。四通之壇曰墟。

(3)枝庶:指嫡長子以外的兒子。

(4)下地:指各諸侯國。

(5)歆(xīn欣):祭祀時神靈享受祭品的香氣。

(6)今長吏:指漢代的地方長官。

(7)得神:得到神靈的恩惠。

(8)者:據遞修本應作“之”。

(9)觸:沿著。

(10)膚寸:參見32·31註(3)。

(11)崇:通“終”。終了。朝(hāo招):早上。終朝:《淮南子·汜論訓》註:“崇,終也,日旦至食時為終朝。”辨:通“遍”。周遍。

(12)泰山:參見2·6註(6)。以上四句,參見《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13)本書《說日篇》作“小山雨一國”。

(14)相高:高低相差。

(15)形兆:形體跡象。

【譯文】

董仲舒向天求雨,是為了發揮《春秋》的大義,所以設立土壇進行祭祀。死去的父親不享用庶子所供的祭品,上天也不享用各諸侯國的祭品。諸侯各國雩禮所祭祀的,不知道是什麽神靈。如果說是祭祀天神,隻有天子的祭品天神才肯享用。諸侯各國以及現在的地方長官的祭品,天神是不享用的。天神不享用他們的祭供,他們怎麽能得到天神的恩惠呢?如果說是祭祀雲雨之氣的話,雲雨之氣用什麽來享用祭品呢?雲雨之氣沿著石縫蒸發出來,緊密地接合在一起,不到一早上的時間,普天下都下了雨,這是泰山上的雲雨之氣。泰山的雲雨之氣形成的雨,能夠遍及天下;小山形成的雨,隻局限于一個地區。如此說來,大雩禮所祭祀的,豈不是祭泰山嗎?假使真的如此,也還是得不到雨的。用什麽來檢驗呢?水聚集在不同的河道裏,高低相差在分寸之間,不挖開堤岸,水不會流出來,不開通河道,兩條河的水就不會匯合在一起。如果讓君主在河水旁邊禱告祭祀,能使相差分寸的水流匯合嗎?呈現在眼前的河水,高低相差不多,君主祈求它,終究不能流出。何況雨在降落之前無形無蹤,深藏在高山上,君主舉行雩祭,怎麽能夠求得它呢?

【原文】

45·5夫雨水在天地之間也,猶夫涕泣在人形中也。或齎酒食請于惠人之前(1),未出其泣(2),惠人終不為之隕涕。夫泣不可請而出。雨安可求而得?雍門子悲哭(3),孟嘗君為之流涕(4)。蘇秦、張儀悲說坑中(5),鬼谷先生泣下沾襟(6)。或者倘可為雍門之聲(7),出蘇、張之說以感天乎?天又耳目高遠,音氣不通。杞梁之妻,又已悲哭,天不雨而城反崩(8)。夫如是,竟當何以致雨?雩祭之家,何用感天?案月出北道,離畢之陰,希有不雨。由此言之,北道,畢星之所在也,北道星肯為雩祭之故下其雨乎?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之時,魯未必雩祭也。不祭,沛然自雨(9);不求,曠然自暘(10)。夫如是,天之暘雨,自有時也。一歲之中,暘雨連屬。當其雨也,誰求之者?當其暘也,誰止之者?人君聽請,以安民施恩,必非賢也。天至賢矣,時當未雨,偽請求之(11),故妄下其雨,人君聽請之類也。變復之家不推類驗之,空張法術(12),惑人君。或未當雨,而賢君求之而不得(13);或適當自雨,惡君求之,遭遇其時。是使賢君空受責,而惡君蒙虛名也。

【注解】

(1)齎(jī機):以物送人。惠人:仁慈的人。

(2)未:疑當作“求”,下文“泣不可請而出,雨安可求而得”可證。

(3)雍門子:參見19·7註(4)。

(4)孟嘗君:參見1·6註(5)。以上事參見《淮南子·覽冥訓》。

(5)蘇秦:參見11·3註(5)。張儀:參見11·3註(6)。

(6)鬼谷先生:即鬼谷子。參見33·12註(6)。

(7)聲:指哭聲。

(8)以上事參見本書《感虛篇》。另參見劉向《列女傳》卷四、《說苑》卷四。

(9)沛然:形容雨大的樣子。

(10)曠然:形容天氣晴朗的樣子。

(11)偽:當作“為”,人為地。

(12)空張:憑空誇張。法術:這裏指進行雩祭等迷信作法。

(13)“雨”下“而”字衍,當刪。

【譯文】

雨水在天地之間,好比眼淚在人體中一樣。有人把酒食送到一個仁慈的人面前並提出請求,請求他哭出淚來,那位仁慈的人終究不會為他的請求而流淚的。眼淚不可以因請求而流出,雨怎麽又可以因請求而得到呢?雍門子悲痛地哭泣,孟嘗君被感動得也哭了起來。蘇秦、張儀在深谷中悲哀地訴說,鬼谷先生眼淚流下沾濕了衣襟。有人如果能發出雍門子那樣的哭聲,說出蘇秦、張儀那樣的話來,也許因此就能感動上天了吧?再說天的耳目又高又遠,聲音氣息與人不相通。杞梁的妻子已經又悲哀地痛哭,天不下雨城牆反而倒塌,如果是這樣,究竟應當用什麽才能招來下雨呢?鼓吹雩祭的人,以什麽辦法來感動上天呢?考察月亮出入于房宿北道,靠近畢宿的北面,很少有不下雨的。因此說來,北道是畢宿所在的位置。北道畢宿肯因為雩祭的緣故而下雨嗎?孔子外出,讓子路帶雨具的時候。魯國未必舉行雩祭。沒有舉行雩祭,雨自己仍然下得很大;沒有祈求,天自己仍然很晴朗。如果是這樣,天的晴雨,自有一定的時候。一年之中,晴天雨天交替出現。當天下雨的時候,是誰求它下的呢?當天晴朗的時候,是誰禁止它不下雨的呢?君主聽從別人的請求,舉行雩祭來安撫人民施以恩惠,必定不是賢良的君主。天是極為賢良的了,這時不應當下雨,人為地請求它下雨,因此就隨便下起雨來,好比君主聽從別人的請求是同樣的。鼓吹變復之道的人,不用類推的辦法去驗證它,憑空吹噓法術,迷惑君主。或者這時不應當下雨,而賢良的君主祈求也不會下雨;或恰好上天正要下雨,凶惡的君主祈求它,正好碰上這個時候,這就使得賢良的君主受到枉然的責備,而凶惡的君主則獲得虛假的名聲。

【原文】

45·6世稱聖人純而賢者駁(1)。純則行操無非,無非則政治無失。然而世之聖君,莫有如堯、湯(2)。堯遭洪水,湯遭大旱。如謂政治所致,堯、湯惡君也;如非政治,是運氣也(3)。運氣有時,安可請求?世之論者,猶謂堯、湯水旱。水旱者,時也,其小旱湛,皆政也。假令審然,何用致湛(4)?審以政致之,不修所以失之,而從請求(5),安耐復之?世審稱堯、湯水旱,天之運氣,非政所致。夫天之運氣,時當自然。雖雩祭請求,終無補益。而世又稱湯以五過禱于桑林(6),時立得雨。夫言運氣,則桑林之說絀(7);稱桑林,則運氣之論消。世之說稱者,竟當何由?救水旱之術,審當何用?

【注解】

(1)駁:與“純”相對,不純。《潛夫論·實貢篇》雲:“聖人純,賢者駁。”(2)堯:參見1·1註(10)湯:參見1·2註(5)。

(3)運氣:指自然運行的陰陽之氣。

(4)據上下文例,“湛”上應有“旱”字。這是總承堯遭洪水,湯遭大旱而言,脫一“旱”字則偏而不周。

(5)“從”字不妥,當作“徒”。“從”、“徒”,形近而誤。

(6)五過:五種過錯。五過當是六過之誤。本書《感虛篇》“湯禱于桑林自責以六過”可證。《後漢書·鍾離意傳》:“成湯遭旱,以六事自責。”亦不作五事。桑林:古地名。

(7)絀(chù處):通“黜”,排除,廢除。

【譯文】

世人都聲稱聖人純正而賢者不純正。純正則行為品德沒有過失,沒有過失則政治就不會失誤。然而世間上的聖明君主,沒有一個比得上唐堯和成湯的。唐堯執政時國家遭受洪水,成湯執政時國家遭受大旱。如果說是由于政治所帶來的,那麽唐堯、成湯都是凶惡的君主了;如果不是政治帶來的,那就是運行的陰陽之氣引起的。運行的陰陽之氣出現有一定的時機,怎麽可以由于祭祀禱告而出現呢?世上論說此事的人,仍然說唐堯、成湯時的洪水和大旱。洪水和大旱出現,是時節問題。那些小的旱澇災害,都是政治造成的,假如果真如此,那麽究竟是什麽原因導致旱澇災害的呢?確實是由于政治的原因導致了災害,不去修正政治上造成的失誤,而隻是舉行祭祀禱告,怎麽能消除災害而恢復常態呢?世人確實認為唐堯、成湯時的洪水和大旱,是由于上天運行的陰陽之氣引起的,並不是由于政治失誤導致的。天上運行的陰陽之氣時機適當就自己形成,即使舉行雩禮祭祀禱告,終究毫無補益。世人又說成湯遭大旱時,他曾經找出自己的六種過錯在桑林祈禱,當時立即就獲得了雨。如果說旱澇是自然運行的陰陽之氣造成的,那麽祈禱于桑林的說法就得排除;肯定祈禱于桑林的說法,那麽自然運行的陰陽之氣造成旱澇的看法就得取消。世上論說這件事的人,究竟應當遵循哪一種說法呢?而救水旱災害的辦法,到底應當採用哪一種呢?

【原文】

45·7夫災變大抵有二,有政治之災,有無妄之變(1)。政治之災,須耐求之。求之雖不耐得,而惠愍惻隱之恩(2),不得已之意也。慈父之于子,孝子之于親,知病不祀神(3),疾痛不和葯(4)。又知病之必不可治,治之無益,然終不肯安坐待絕,猶卜筮求祟(5),召醫和葯者,惻痛殷勤,冀有驗也。既死氣絕,不可如何,升屋之危(6),以衣招復(7),悲恨思慕,冀其悟也(8),雩祭者之用心,慈父孝子之用意也。無妄之災,百民不知,必歸于主,為政治者慰民之望(9),故亦必雩。

【注解】

(1)無妄:不能預期的,出其不意的。無妄之變:意想不到的自然災害。這裏指在君主德行純正、政治得當的情況下出現的自然災害。

(2)惠愍(mǐn敏):仁慈哀憐。惻隱:哀痛,對別人的不幸表示憐憫。(3)不:與下句的“不”字均當作“必”,本書“必”、“不”常誤用。

(4)和葯:配葯。

(5)卜筮(shì士):用龜甲推知吉凶叫卜,用蓍草推知吉凶叫筮。求祟:求問是什麽鬼神在作怪降禍。

(6)危:屋脊。

(7)以衣招復:按迷信說法,站在高處搖動衣服,可以把死人的魂招回來。參見《禮記·喪大記》、《儀記》七《喪禮》。

(8)悟:蘇醒,復活過來。

(9)望:責怪,怨恨。

【譯文】

災變大致有兩種,有由于政治導致的災害,有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政治導致的災害,應該進行祈禱。祈禱即使不能得到天的保佑,然而表示了君主對百姓的一種仁慈憐憫的恩典,不由得不那樣做的意思。慈父對于兒子,孝子對于雙親,知道有病必然祭祀神靈保佑,知道疾痛必然配葯醫治。即使知道是根本無法可治的病,治療也沒有什麽好處,然而終究不肯讓病人安坐家中等待死亡,還是要佔卜求問是什麽鬼神在作怪,請來醫生配葯,憂傷悲痛情意懇切,希望醫治能有效果。親人已經死亡氣絕,無可奈何,還要爬上屋脊,搖動衣服招魂,悲哀悔恨思念不已,希望死者復活過來。雩祭者的用心,如同慈父孝子的用意一樣。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老百姓不知道,必然怪罪于君主,執政的君主為了安撫民心,所以也心須舉行雩祭。

【原文】

45·8問:“政治之災,無妄之變,何以別之?”曰:德酆政得(1),災猶至者,無妄也;德衰政失,變應來者,政治也。夫政治,則外雩而內改,以復其虧;無妄,則內守舊政,外修雩禮,以慰民心。故夫無妄之氣(2),歷世時至,當固自一,不宜改政。何以驗之?周公為成王陳立政之言(3),曰:“時則物有間之(4),自一話一言,我則末(5),維成德之彥(6),以乂我受民(7)。”周公立政,可謂得矣。知非常之物(8),不賑不至(9),故敕成王自一話一言(10),政事無非,毋敢變易。然則非常之變,無妄之氣間而至也。水氣間堯(11),旱氣間湯。周宣以賢(12),遭遇久旱(13)。建初孟季(14),北州連旱(15),牛死民乏,放流就賤(16)。聖主寬明于上,百官共職于下(17),太平之明時也(18)。政無細非,旱猶有,氣間之也。聖主知之,不改政行,轉谷賑贍(19),損酆濟耗(20)。斯見之審明,所以救赴之者得宜也(21)。魯文公間歲大旱(22),臧文仲曰(23):“修城郭(24),貶食省用(25),務嗇勸分(26)。”文仲知非政,故徒修備(27),不改政治。變復之家,見變輒歸于政(28),不揆政之無非(29)。見異懼惑,變易操行,以不宜改而變,隻取災焉!

【注解】

(1)酆:同“豐”,純厚。

(2)氣:遞修本作“變”,應據改。

(3)周公:參見2·5註(19)。成王:參見3·2註(11)。立政:原指配備和使用長官,這裏指把政治搞好。

(4)物:事。這裏指旱澇等災害。間(jiàn見):擾亂,幹犯。《左傳·定公四年》:“惎間王室。”孔穎達疏:“間,亂。”之:焉,于此。

(5)末:無。這裏指沒有錯誤。

(6)維:通“惟”,獨。彥:有才德之人。

(7)乂(yì義):治理。以上引文參見《尚書·立政》。

(8)非常之物:指異常的災禍。

(9)賑(hèn振):救濟。至:依據文意,應作“去”。段玉裁曰:“‘不賑不至’,當作‘不賑不去’,謂去非常之災異也。”

(10)敕(chì赤):告誡。

(11)水氣:指造成水災的陰陽之氣。下文“旱氣”同此。

(12)周宣:即周宣王。參見16·14註(1)。

(13)久旱:傳說周宣王元年到六年連續大旱。

(14)建初:漢章帝年號,公元76~83年。孟季:當作“孟年”,形近而誤。本書《須頌篇》、《恢國篇》、《對作篇》具作“建初孟年”,可證。孟年:元年,初年。

(15)北州連旱:據《後漢書·章帝紀》記載,章帝即位初年,京師(指東漢都城洛陽)和兗(yǎn演,在今河南東部和山東西南部),豫(在今河南東部和安徽西北部)、徐(在今江蘇北部和山東東南部)三州大旱。

(16)流:流民。指因受災而背井離鄉的人。賤:指糧價便宜的地方。

(17)共(gōng恭):通“恭”,奉。共職:忠于職守。

(18)明時:政治清明之時。盛世。

(19)贍(shàn善):供給,救濟。

(20)耗:凶年歉收。

(21)救赴:前去救濟。

(22)魯文公:參見18·3註(1)。據《左傳》記載,“間歲大旱”事發生在魯僖公二十一年。疑王充記載有誤。間歲:隔年。

(23)臧文仲:(?~前617),春秋時魯國執政,歷仕庄公、閔公、僖公、文公四君。臧孫氏,名辰。

(24)郭:外城城牆。

(25)貶:減省。

(26)嗇:通“穡(sè色)”,稼穡,農業勞動。分:本分,本職工作。以上事參見《左傳·僖公二十一年》。

(27)修備:指加強預防災害的措施。

(28)輒(hé哲):總是,就。

(29)揆(kuí葵):度量,考察。

【譯文】

問:“政治失誤引起的災禍和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用什麽來區別它們呢?”答:君主德行純厚政治得當,災害仍然出現,就是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君主德行衰微政治失誤,災害應和這種狀況出現,就是政治引起的災害。如果是政治引起的災害,那就在外舉行雩祭而在內修改政治,用這種辦法來挽回它造成的虧損;如果是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那就在內堅持原有的政治,在外舉行雩禮,用這種辦法來安撫民心。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歷代不時出現,應當堅持本身一貫的做法,不應該改變政治。用什麽來驗證這一點呢?周公為周成王陳述治理國家的道理,說:“有時災禍會幹擾政事,即使在一句話一個字上,我都沒有錯誤,隻是用有才德的人,治理好我承天命所得的百姓。”周公在用人理政方面,可算是很得體的了。知道異常的災禍,不對百姓進行救濟就不會消除。因此告誡周成王從一句話一個字開始,政事上沒有過失,就不要輕易改變。然而異常的災禍,由于意料不到的陰陽之氣的幹擾而出現。造成水災的陰陽之氣幹擾唐堯,造成旱災的陰陽之氣幹擾成湯。周宣王作為一位賢君,卻遭遇長時間的旱災。漢章帝建初元年,北面三州接連大旱,耕牛死亡人民貧乏,開放流民到谷價便宜的地方求生。聖主在朝廷寬厚英明,百官在地方忠于職守,就是太平盛世。政治上沒有細小的過失,旱災還有發生,是陰陽之氣幹擾造成的。聖主知道這種情況,不改變政治德行,調運谷物救濟百姓,運送豐收地區的糧食去救濟災區。這種見解確實高明,救災的方法是非常得當的。魯文公在位時隔年一次大旱,臧文仲對魯文公建議:“修理外城城牆,減少吃食節省費用,致力農業,獎勵各人搞好本職工作。”臧文仲知道災禍不是由于政治失誤引起的,所以僅僅是加強預防措施,不改變政治。鼓吹變復之道的人,見到災變總是歸罪于政治原因,不考察政治上有沒有過失。見到怪異就驚懼疑惑,改變道德行為,把不應當改變的也改變了,結果隻能是自取災禍!

【原文】

45·9何以言必當雩也?曰:《春秋》大雩,傳家在宣、公羊、穀梁無譏之文(1),當雩明矣。曾皙對孔子言其志曰(2):“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3),童子六七人,浴乎沂(4),風乎舞雩(5),詠而歸(6)。”孔子曰:“吾與點也(7)!”魯設雩祭于沂水之上。“暮”者,晚也。“春”,謂四月也。“春服既成”,謂四月之服成也。“冠者”、“童子”,雩祭樂人也(8)。“浴乎沂”,涉沂水也,象龍之從水中出也(9)。“風乎舞雩”,風,歌也。“詠而饋”,詠歌饋祭也,歌詠而祭也。說《論》之家,以為浴者,浴沂水中也。風,幹身也。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10),尚寒,安得浴而風幹身?由此言之,涉水不浴,雩祭審矣。《春秋左氏傳》曰:“啓蟄而雩(11)。”又曰:“龍見而雩(12)。”啓蟄、龍見,皆二月也。春二月雩,秋八月亦雩。春祈谷雨,秋祈谷實。當今靈星(13),秋之雩也。春雩廢,秋雩在。故靈星之祀,歲雩祭也。孔子曰:“吾與點也!”善點之言,欲以雩祭調和陰陽,故與之也,使雩失正,點欲為之,孔子宜非,不當與也。樊遲從遊(14),感雩而問,刺魯不能崇德而徒雩也(15)。

【注解】

(1)傳家:指解釋《春秋》的人。在宣:“在”為“左”字之誤,又脫“丘明”二字,故文不成義。本書《書虛篇》:“如經失之,傳家左丘明、公羊、穀梁何諱不言”可證,當據改。左丘明、公羊、穀梁:參見16·20註(17)。

(2)曾皙(xī西):即曾點。曾參的父親,也是孔子門徒。

(3)冠者:成年人。古代男子年滿二十歲時束發加冠,舉行冠禮,表示已經成年。

(4)沂(yí移):沂水,流經山東曲阜城南,西入泗河。此水有溫泉流入,所以暮春即可入水沐浴。

(5)舞雩:舞雩台。魯國祭天祈雨的地方,在山東曲阜城南。

(6)歸:據下文“詠而饋”應作“饋”。饋(kuì愧):這裏指用酒食祭祀。漢代流行的另一種《論語》本,即《魯論》。“饋”亦作“歸”,是回家之意。

(7)與:同意,贊成。以上曾皙和孔子的對話參見《論語·先進》。王充引用這段話是為了說明雩祭,下面他對這段話作了自己的解釋。

(8)雩祭樂人:指雩祭時伴奏、跳舞的人。

(9)象:象征。

(10)正歲:指東漢使用的夏歷,即沿用至今的農歷。正歲二月:周歷以夏歷十一月為正月,二歷相差兩個月。王充認為孔子時使用的是周歷,所以周歷四月是夏歷二月。

(11)啓蟄:即驚蟄。參見43·3註(4)。《左傳·桓公五年》作“啓蟄而郊”,不雲雩。不知王充據何本而言。

(12)龍:龍星,指二十宿中的角、亢二宿,屬東方蒼龍。見(xiàn現):同“現”。

(13)靈星:傳說是主管農業的星。王充認為“靈星”即“龍星”。參見本書《祭意篇》。

(14)樊遲:參見28·5註(2)。

(15)以上事參見《論語·顏淵》。

【譯文】

為什麽說必定要舉行雩祭呢?《春秋》上有關于雩祭的記載,作“傳”

的左丘明、公羊高、穀梁赤都對此沒有譏刺的說法,應當雩祭是很清楚的。曾皙對孔子談自己的志向說:“春末之時,春衣已經做好穿上,相約五六個成年人,六七個小孩子,在沂水裏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風,一路唱著歌走回來。”孔子說:“我贊同曾點的想法!”魯國設雩祭之所在沂水旁。“暮”,是晚的意思。“春,講的是四月。“春服既成”,講的是四月的衣服已經做好了。“冠者”、“童子”,指的是雩祭伴奏、跳舞的人。“浴乎沂”,講的是涉過沂水,象征從水中出來的龍。“風乎舞雩”,“風”是講唱歌。“詠而饋”,是講唱著歌用酒食雩祭,歌唱詠誦而祭祀。解說《論語》的人,認為浴是在沂水中沐浴。風,是吹幹身上。周歷的四月,是夏歷的二月,天氣還在寒冷,怎麽能沐浴後讓風吹幹身體呢?由此說來,是涉水而不是沐浴,雩祭是確實的了。《春秋左氏傳》上說:“驚蟄時要雩祭。”又說:“龍星出現要雩祭”,驚蟄與龍星出現,都在二月,春天二月雩祭,秋天八月也雩祭。春雩是為谷苗祈求雨水,秋雩是為谷穗祈求長得飽滿。現在祭祀靈星,就是過去秋天舉行的雩祭。春雩廢除了,秋雩還存在,所以現在對靈星的祭祀,就是每年的雩祭。孔子說:“我贊同曾點的想法。”這是稱贊曾點的說法,想用雩祭來調和陰陽之氣,所以贊同他的想法,假如雩祭不符合正道,曾點想那樣做,孔子應當反對,就不該贊同了。樊遲隨孔子出遊,對魯國的雩祭有所感觸而求問于孔子,這是批評魯國不崇尚德行而光知道一再搞雩祭。

【原文】

45·10夫雩,古而有之。故《禮》曰(1):“雩祭,祭水旱也(2)。”故有雩禮(3),故孔子不譏,而仲舒申之。夫如是,雩祭,祀禮也。雩祭得禮,則大水,鼓,用牲于社(4),亦古禮也。得禮無非,當雩一也(5)。禮祭也社(6),報生萬物之功。土地廣遠,難得辨祭,故立社為位(7),主心事之(8)。為水旱者,陰陽之氣也,滿六合(9),難得盡祀,故修壇設位,敬恭祈求,效事社之義,復災變之道也。推生事死,推人事鬼,陰陽精氣(10),倘如生人能飲食乎?故共馨香(11),奉進旨嘉(12),區區惓惓(13),冀見答享(14)。推祭社言之,當雩二也。歲氣調和(15),災害不生,尚猶而雩。今有靈星,古昔之禮也。況歲氣有變,水旱不時,人君之懼,必痛甚矣。雖有靈星之祀,猶復雩,恐前不備,肜繹之義也(16)。冀復災變之虧,獲酆穰之報,三也。禮之心悃愊(17),樂之意歡忻(18)。悃愊以玉帛效心,歡忻以鍾鼓驗意。雩祭請祈,人君精誠也。精誠在內,無以效外,故雩祀盡己惶懼,關納精心于雩祀之前(19)。玉帛鍾鼓之義,四也。臣得罪于君,子獲過于父,比自改更,且當謝罪。惶懼于旱,如政治所致,臣子得罪獲過之類也。默改政治,潛易操行,不彰于外,天怒不釋,故必雩祭。惶懼之義,五也。

【注解】

(1)《禮》:《禮記》。參見6·4註(14)。

(2)引文見《禮記·祭法》。

(3)故有雩禮:當是“古有雩禮”,方與下句相應。

(4)牲:犧牲,祭祀用的牲畜。社:參見38·5註(9)。

(5)雩一:舉行雩祭的第一條理由。

(6)也:當為“地”之壞字。《禮記·郊特徵》:“地載萬物,取財于地,是以親地也,故教民美報焉。”

(7)位:神位。即供奉土地神的場所。

(8)主心:一心一意。

(9)六合:東、南、西、北、上(天)、下(地)六方,指天地之間。

(10)陰陽精氣:王充認為,人和萬物都是氣構成的,而人是最尊貴的。陰氣構成人體的骨肉,陽氣構成人的精神。參見本書《訂鬼篇》。

(11)共(gōng供):通“供”。馨(xīn新)香:指芳香的祭品。

(12)旨:味道好。旨嘉:指可口的祭品。

(13)區區惓惓:形容誠懇真摯的樣子。

(14)享:供獻祭品。

(15)歲氣:指一年中的陰陽之氣。

(16)肜(róng容)繹:一祭再祭。殷代叫“肜”,周代叫“繹”。《公羊傳·宣公八年》何註:“殷曰肜,周曰繹。繹者,據今日道昨日,不敢斥尊言之,文意也。肜者,肜肜不絕,據昨日道今日,斥尊言之,質意也。”

(17)悃(kǔn捆)愊(bì畢):至誠。

(18)忻:同“欣”。高興。

(19)關納:表達,獻送。

【譯文】

雩祭,很古以前就有的。所以《禮記》上說:“雩祭,是祭祀解除水旱災害。”自古就有雩禮,所以孔子對此不譏刺,而董仲舒發揮了它的大義。如果是這樣,雩祭,是祭祀之禮。雩祭符合禮,發大水就擊鼓獻上牲畜祭祀土地神,這也是符合于古禮的。符合于禮就不會錯,這是應當舉行雩祭的第一條理由。按照禮的規定,祭祀土地神,報答它生長萬物的功德。土地寬廣遙遠,難得普遍祭祀到,因此建立一個社作為供奉土地神的場所,一心一意地供奉它。造成水旱災害的是陰陽之氣,它充滿天地之間,難得全部祭祀到,所以修建祭壇設立牌位,恭恭敬敬地祈求,仿效祭祀土地神的道理,這是消除災害,恢復正常狀況的辦法。把對待活人的辦法推行于事奉死人,把對待人的辦法推行于事奉鬼神。陰陽精氣,也許像活人一樣能飲食吧,所以供奉芳香的祭品,奉獻可口的祭品,誠心誠意,希望能對自己的供奉給予報答。從推行祭祀社神方面說來,這是應當舉行雩祭的第二條理由。一年中陰陽之氣調和,災害不發生,尚且還要舉行雩祭。現在祭祀靈星是依照古代的雩禮。何況一年中陰陽之氣發生了變化,水旱災害經常出現,君主的驚懼,必然是很痛切的。雖然有了對靈星祭祀,仍然要再舉行雩祭,唯恐隻有前一項祭祀還不夠周到,這就是一祭再祭的含義了。期望消除災害帶來的損失,獲得庄稼豐收的報答,這是應當舉行雩祭的第三條理由。行禮的時候心是至誠的,樂曲的節奏是歡快的。至誠可以用玉器絲帛來表達心意,歡快可以用鍾鼓來檢驗誠意。雩祭禱告祈求,君主是極誠懇的。至誠的心意隱慝于內,無法表達出來,所以舉行雩祭以盡量表達自己恐懼不安的心情,把自己的誠心獻到雩祭台前。用玉帛鍾鼓來表達祭祀的誠意,這是應當舉行雩祭的第四條理由。大臣得罪了君主,兒子對父親犯了過錯,等到自己改正時,尚且應當對自己的罪過進行道歉。君主對旱災惶恐不安,如果旱災是由政治所引起的,就好比大臣得罪君主和兒子對父親犯了過錯一樣。不聲不響地改變政治,暗中改變道德行為,不顯露出來,上天的憤怒不會解除,所以必須舉行雩祭,為表達對旱災的惶恐不安的心意,這是應當舉行雩祭的第五條理由。

【原文】

45·11漢立博士之官(1),師弟子相呵難,欲極道之深,形是非之理也。不出橫難,不得從說(2);不發苦詰,不聞甘對,導才低仰,欲求裨也(3),砥石劘厲(4),欲求銛也(5)。推《春秋》之義,求雩祭之說,實孔子之心,考仲舒之意。孔子既歿(6),仲舒已死,世之論者,孰當復問?唯若孔子之徒,仲舒之黨,為能說之(7)。

【注解】

(1)博士:參見3·3註(13)。

(2)從(òng縱):通“縱”。直,正確。

(3)導:選擇。這兩句不好理解,疑當作“導米低仰,欲求粺也。”《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李註雲:“導官主導擇米以供祭祀。謂導擇米粟,簸揚低仰之,所以去粗糲,求精粺也。”米才粺裨,形聲相近而誤。低仰:揚米時一上一下搖動簸箕。粺(bài敗):精米。

(4)砥石:磨刀石。劘(mó摩):磨。厲:同“礪”。磨。

(5)銛(xiān先):鋒利。

(6)歿(mò末):死。

(7)說:解釋。王充在這裏以孔子、董仲舒自居。

【譯文】

漢代設立博士這種官,老師學生互相責難,想要窮盡“道”的深奧,弄清是非的道理。不進行橫加責難,就得不到正確的看法。不進行一再的追問,就聽不到絕妙的回答。搖動簸箕選擇谷米,是想得到精米;用磨刀石磨刀,是想使刀刃鋒利。以上議論是為了推究《春秋》的原義,尋求關于雩祭的道理,證實孔子的想法,查考董仲舒的心思。孔子已經死了,董仲舒已經死了,世間上的論述者,又應當去問誰呢?唯有像孔子這樣的人,董仲舒這樣的人,才能去解釋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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