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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類篇

【題解】

在本篇中,王充針對湯時遭旱,“湯自責,天應以雨”和周成王在用天子禮還是人臣禮葬周公時猶豫不決,因而“天大雷雨,動怒示變”為說展開辯論。“感類”是對同類事物有所感觸的意思。王充指出,“天道無為”,自然災變的出現,是由于“自然之氣”不和造成的,“旱不為湯至,雨不應自責”。如果“雷為天怒,雨為恩施”,那麽天怒周成王不以天子禮葬周公,就應當隻打雷不下雨,可是“今(雷)雨俱至,天怒且喜乎?”“如天以雷雨責怒人,則亦能以雷雨殺無道”,可是自古以來“無道者多”,並不見天用雷雨去誅殺,隻見“聖人興師動軍”去克敵,而最為“無道”的人,其死“不以雷雨”。可見譴告說是“失其實”而“未足信”的。

王充認為,君王對自然災變感到恐懼,是人對客觀事物的一種主觀反映,進行祈禱,不過是表示一種“憂念百姓”的心情,並不是因為真有過失而害怕上天的懲罰。本篇與《感虛篇》是姊妹篇,但顯得更為深刻有力。

【原文】

55·1陰陽不和,災變發起,或時先世遺咎,或時氣自然。賢聖感類(1),慊懼自思(2),災變惡征,何為至乎?引過自責(3),恐有罪,畏慎恐懼之意,未必有其實事也。何以明之?以湯遭旱自責以五過也(4)。聖人純完,行無缺失矣,何自責有五過?然如《書》曰:“湯自責,天應以雨(5)。”湯本無過,以五過自責,天何故雨?以無過致旱,亦知自責不能得雨也。由此言之,旱不為湯至,雨不應自責。然而前旱後雨者(6),自然之氣也。此言(7),《書》之語也。

【注解】

(1)感:感觸。類:指同類事物。感類:對同類事物有所感觸,即由客觀出現的有物,聯想到與此同類或有關的事物。

(2)慊(xián賢):通“嫌”。懷疑。

(3)引過:把過失歸到自己頭上。

(4)自責以五過:本書《感虛篇》19·11節作:“自責以六過”。

(5)引文不見于今本今古文《尚書》,當是佚文。

(6)“者”前原本校語“一有之字”。

(7)此言:指“湯自責,天應以雨”這句話。

【譯文】

陰陽之氣下和諧,災變就會發生,或許是前代遺留下來的凶禍,或許是由于氣自然而然形成的。賢人聖人對同類事物有所感觸,心懷疑懼而自己思考,災變這種壞征兆,是因為什麽而出現的呢?歸過于自己而自我責備,害怕自己有過錯,這是一種戒慎恐懼的心理,自己並不一定真有那樣的過錯。用什麽來證明這一點呢?用成湯時遭受大旱災成湯責備自己有五大過夫這件事來證明。聖人的道德純正完美,行為沒有任何缺點和過失,為什麽要責備自己有五大過失呢?然而正如《尚書》上說的:“成湯責備自己,上天用下雨來應和。”成湯本來沒有過失,用五大過失責備自己,天為什麽有意下雨呢?因為沒有過失而導致旱災,也應當知道責備自己並不能求得天下雨。因此說來,旱災並不是為成湯犯了過失而出現的,雨不是應和成湯引咎自責而降下的。然而先幹旱而後又下雨的情況,是由于自然之氣不和諧造成的。“湯自責,天應以雨”的說法,不過是《尚書》裏的一句話罷了。

【原文】

55·2難之曰(1):《春秋》大雩(2),董仲舒設土龍(3),皆為一時間也。一時不雨,恐懼雩祭,求陰請福(4),憂念百姓也。湯遭旱七年,以五過自責,謂何時也?夫遭旱一時,輒自責乎?旱至七年,乃自責也?謂一時輒自責(5),七年乃雨,天應之誠(6),何其留也?始謂七年乃自責(7),憂念百姓,何其遲也?不合雩祭之法,不厭憂民之義。《書》之言,未可信也。

【注解】

(1)難之曰:以下是王充對“湯自責,天應以雨”的責難。

(2)雩:古代一種求雨的祭祀。

(3)土龍:參見22·10註(6)。

(4)求陰:即求雨。按陰陽五行說法,雨屬陰。

(5)“責”字下原本校語“一有也字”。

(6)應之:當作“之應”,于義方妥。

(7)始:按文意當作“如”。

【譯文】

我責難它說:“《春秋》上記載的雩祭,董仲舒提倡用設定土龍的辦法來祭天求雨,都是為了一時間出現的旱災。一時間不下雨,君王就心裏恐懼而舉行雩祭,求天下雨祈請福祐,這是君王為百姓擔憂啊。成湯時遭受七年的大旱,成湯用五種過失責備自己,指的是哪一個時間呢?是一遇到旱災就責備自己呢?還是大旱了七年,才責備自己呢?如果說成湯一遇到旱災就責備自己,而七年後天才下雨,上天應和他的誠意,為什麽會這樣遲緩呢?如果說大旱了七年成湯才責備自己,成湯為百姓的擔憂為什麽這樣晚呢?這既不符合雩祭的規矩,又不符合君王為百姓擔憂的道理。《尚書》上的話,是不可全信的。

【原文】

55·3由此論之,周成王之雷風發(1),亦此類也。《金縢》曰(2):“秋大熟未獲,天大雷電以風(3),禾盡僵,大木斯拔(4),邦人大恐。”當此之時,周公死。儒者說之(5),以為成王狐疑于周公(6)。欲以天子禮葬公,公,人臣也;欲以人臣禮葬公,公有王功(7)。狐疑于葬周公之間,天大雷雨,動怒示變,以彰聖功。古文家以武王崩(8),周公居攝(9),管、蔡流言(10),王意狐疑周公,周公奔楚(11),故天雷雨,以悟成王(12)。

【注解】

(1)周成王:參見3·2註(11)。

(2)《金縢(téng騰)》:《尚書·周書》中的一篇。亦即所謂“金縢之書”。參見46·3註(10)、(11)。

(3)雷電:當作“雷雨”,下文“雷雨”凡數十見,可證。以:與。據《廣雅》。

(4)斯:盡。據《呂覽》註。

(5)儒者:漢代傳授今文《尚書》的稱今文經學家,傳授古文《尚書》的稱古文經學家。這裏的儒者指今文經學家。他們註重闡述微言大義,並且嚴守家法師法。

(6)據下文“狐疑于葬周公之間”,“周公”前脫一“葬”字。關于《金縢》中所記雷風偃禾拔木事,今、古文學派解釋不同。今文家認為周公已死,成王欲以天子禮葬他,因為周公非天子,恐怕越禮。又欲以人臣之禮葬他,恐怕不足表周公之功,狐疑之間,天降雷雨以彰周公。古文家認為周公未死,居攝政時,管、蔡散布流言,成王懷疑周公,天才降雷雨來警悟成王。這裏指的是今文學派的解釋,所以必須增補“葬”字。

(7)王功:指周公在創立和鞏固西周王朝過程中所建立的不亞于君王的功績。(8)古文家:古文經學家。他們註重文字訓詁,考訂製度、名物。崩:參見4·4註(11)。

(9)居攝:代替君王執掌政權。

(10)管、蔡:指管叔、蔡叔。參見42·10註(5)。

(11)周公奔楚:參見2·5註(19)。

(12)悟:使。。覺悟。

【譯文】

據上述情況來論述這一點,周成王時的雷雨狂風暴發,也屬于這一類。

《尚書·金縢》上說:“秋天庄稼成熟,還沒有收割,天上雷雨大作,刮起了大風,庄稼都倒伏了,大樹全都連根拔起,國人大為恐慌。”正當這個時候,周公死了。儒者解釋這件事,認為是因為周成王在用什麽禮節葬周公的問題上猶豫不決引起的。周成王想以天子禮葬周公,周公隻是個大臣;想以大臣禮葬周公,周公有類似君王的功績。猶豫在用什麽禮節葬周公的問題之間,上天降下大雷雨,動了威怒示以災變,以此來表彰周公的功德。古文經學家則認為武王死後,周公代成王執政,管叔、蔡叔散布流言,成王心裏懷疑周公,周公出奔到楚國,所以上天降下雷雨,以使周成王醒悟。

【原文】

55·4夫一雷一雨之變,或以為葬疑,或以為信讒。二家未可審(1),且訂葬疑之說。秋夏之際,陽氣尚盛,未嘗無雷雨也,顧其拔術偃禾,頗為狀耳(2)。當雷雨時,成王感懼,開金縢之書(3),見周公之功,執書泣過,自責之深,自責適已,天偶反風,《書》家則謂天為周公怒也。

【注解】

(1)二家:指今文經學家和古文經學家。

(2)狀:現象。

(3)金縢之書:參見46·3註(10)。

【譯文】

這忽兒雷忽兒雨的不同變化,有的認為是由于成王葬周公時猶豫不決引起的,有的認為是成王聽信了讒言引起的。兩家的說法誰是誰非還弄不清楚,姑且先考訂一下關于葬疑的說法。秋夏時節,陽氣還在旺盛,未嘗沒有雷雨發生,隻是它拔起大樹使庄稼倒伏,多少是一種特殊現象罷了。正當大雷雨的時候,成王因此而感到恐懼,開啓了金縢中的冊書,發現了周公的功績,捧著周公的祈禱冊書,一邊哭泣一邊責備自己的過錯,表現了他在深刻地責備自己。他責備自己恰好完畢,天偶然刮起相反方向的風,解釋《尚書》的人就認為上天是為周公的事而發怒了。

【原文】

55·5千秋萬夏,不絕雷雨,苟謂雷雨為天怒乎?是則皇天歲歲怒也。

正月陽氣發泄(1),雷聲始動,秋夏陽至極而雷折(2)。苟謂秋夏之雷為天大怒(3),正月之雷天小怒乎?雷為天怒,雨為恩施。使天為周公怒,徒當雷,不當雨。今雨俱至(4),天怒且喜乎?“子于是日也(5),哭則不歌(6)。”《周禮》(7):“子、卯稷食菜羹(8)。”哀樂不並行。哀樂不並行,喜怒反並至乎?

【注解】

(1)正月:夏歷正月,這裏指初春時節。

(2)“雷”字下有原本校語“一有陽至極字”。

(3)雷折:指雷電折斷樹木。

(4)“雨”上當有“雷”字。故下句雲:“天怒且喜乎?”

(5)子:指孔子。參見1·3註(1)。

(6)引文參見《論語·述而》。

(7)《周禮》:亦稱《周官》或《周官經》。蒐集周王室官製和戰國時各國製度,添附儒家政治理想,增減排比而成的匯編,是儒家經典之一。

(8)子、卯:古代以十二地支計日,子、卯指逢子和卯的日子。子卯稷食菜羹:傳說殷紂王死于甲子日,夏桀死于乙卯日,所以周朝的君臣每逢子日和卯日隻吃稷米飯和菜湯,不吃葷食,以表示戒懼,警惕自己不要重蹈亡國的覆轍。引文不見于今本《周禮》,參見《禮記·玉藻》。

【譯文】

千萬個秋夏季節,雷雨沒有斷絕過,如果認為雷雨是天發怒的表現嗎?

這樣的話,那麽皇天年年都在發怒了。初春時節陽氣開始散發出來,雷聲開始發作,到秋夏時節陽氣發展到極點而雷電擊斷樹木。如果說秋夏時節的雷是天大怒的表現的話,那麽正月的雷是天小怒的表現嗎?雷是天發怒的表現,雨是天施恩的表現。假如天為周公發怒,隻應當打雷,不應當下雨。現今雷雨一齊來,難道上天又發怒又高興嗎?“孔子在吊喪的這天哭泣過,就不再唱歌了。”《周禮》上說:“逢子日、卯日隻吃稷米飯和菜湯。”這是不同時做哀傷和歡樂的事情。既然不同時做哀傷和歡樂的事情,上天的高興和發怒反而會同時表現出來嗎?

【原文】

55·6秦始皇帝東封岱岳(1),雷雨暴至(2)。劉媼息大澤(3),雷雨晦冥(4)。始皇無道,自同前聖,治亂自謂太平,天怒可也。劉媼息大澤,夢與神遇,是生高祖(5),何怒于生聖人而為雷雨乎?堯時大風為害,堯激大風于青丘之野(6)。舜入大麓(7),烈風雷雨(8)。堯、舜,世之隆主(9),何過于天,天為風雨也?

【注解】

(1)岱岳:即泰山。封岱岳:登泰山築壇祭天。

(2)以上事參見《史記·秦始皇本紀》。《本紀》雲:“二十八年,始皇上泰山,立石封祠祀。下,風雨暴至,休于樹下。”

(3)媼(ǎo襖):古代對老年婦女的尊稱。劉媼:指漢高祖劉邦的母親。

(4)以上事參見《史記·高祖本紀》。

(5)高祖:漢高祖劉邦。參見3·4註(11)。

(6)激:據《淮南子·本經訓》:“堯時九嬰大風皆為民害,堯乃使羿繳大風于青丘之野”當作“繳”。繳(huó濁):系在箭尾的生絲繩,這裏是射的意思。大風:這裏指風伯,主管風的神。青丘:傳說中的古地名。《逸周書·王會解》孔晁曰:“青丘,海東地名。”以上事參見《淮南子·本經訓》。

(7)大麓:官名。指守深山老林的小官。《說文》:“麓,一曰守山林吏也。”舜入大麓:傳說堯準備讓位給舜,于是先讓舜到深山老林中去經受考驗。舜遇到烈風雷雨而不迷途。

(8)以上事參見《尚書·舜典》。

(9)隆:盛,這裏指道德非常高尚。

【譯文】

秦始皇帝登泰山築壇祭天,雷雨突然出現。劉媼在大澤中休息,出現雷雨天色昏暗。秦始皇是無道君王,卻自稱同前世的聖人一樣,國家統治得很亂還自認為太平,上天為此發怒還可以說得過去。劉媼在大澤中休息,夢中與神人交合,于是生下了漢高祖,上天對于生聖人為什麽還要發怒而降雷雨呢?堯的時候大風造成災害,堯射風伯于青丘的郊外。舜進入深山老林當守林小吏,在狂風雷雨的時候也不迷誤。堯和舜是世間道德高尚的君王,對上天有什麽過錯,而上天要對他們刮狂風、下暴雨呢?

【原文】

55·7大旱,《春秋》雩祭;又董仲舒設土龍,以類招氣(1)。如天應雩、龍,必為雷雨。何則?秋夏之雨,與雷俱也。必從《春秋》、仲舒之術,則大雩、龍,求怒天乎?師曠奏《白雪》之曲(2),雷電下擊;鼓《清角》之音(3),風雨暴至(4)。苟為雷雨為天怒,天何憎于《白雪》、《清角》,而怒師曠為之乎?此雷雨之難也。

【注解】

(1)以類招氣:指用同屬陰類的土龍來招致下雨的陰氣。參見本書《亂龍篇》。

(2)師曠:參見16·6註(9)。《白雪》:參見19·9註(1)。

(3)《清角》:古琴曲名。本書《感虛篇》:“夫《白雪》與《清角》,或同曲而異名,其禍敗同一實也。”

(4)以上事參見本書《感虛篇》、《紀妖篇》。

【譯文】

天下大旱,《春秋》上記載舉行雩祭,又有董仲舒設定土龍,想以同屬陰類的土龍招致陰氣。如果上天應和雩祭和土龍,必定要降雷雨。為什麽呢?秋夏時節的雨,是與雷同時出現的。果真聽從《春秋》和董仲舒的主張,那麽舉行雩祭和設定土龍,難道是為了求得激怒上天嗎?師曠演奏《白雪》之曲,雷電擊了下來;演奏《清角》之曲,暴風雨突然來到。如果認為降雷雨是上天發怒,上天為什麽憎恨《白雪》、《清角》兩曲,而惱怒師曠演奏它們呢?這就是我對雷雨是天發怒這種說法的責難。

【原文】

55·8又問之曰(1):“成王不以天子禮葬周公,天為雷風,偃禾拔木。

成王覺悟,執書泣過,天乃反風,偃禾復起,何不為疾反風以立大木,必須國人起築之乎(2)?”應曰:“天不能。”曰:“然則天有所不能乎?”應曰:“然。”難曰:“孟賁推人(3),人僕;接人而起,接人立。天能拔木,不能復起,是則天力不如孟賁也。秦時三山亡,猶謂天所徙也。夫木之輕重,孰與三山?能徙三山,不能起大木,非天用力宜也。如謂三山非天所亡,然則雷雨獨天所為乎?”問曰(4):“天之欲令成王以天子之禮葬周公,以公有聖德,以公有王功。經曰(5):‘王乃得周公死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6)。’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也。”

【注解】

(1)本文從這裏開始用一問一答的方式進行,發問者是王充,回答者是王充虛擬的主張天人感應說的儒生。

(2)國人起築之:據《尚書·金縢》記載,當時,被風刮倒的樹木,是太公、召公命令老百姓扶起來並用土堆築結實的。築:用土培根。

(3)孟賁:參見2·4註(15)。

(4)問:據問答順序,當作“應”。

(5)經:這裏指《尚書》。

(6)死:據遞修本應作“所”。《尚書·金縢》也作“所”。

【譯文】

我又責問說:“周成王不用天子禮節安葬周公,上天降下雷風,吹倒了庄稼拔起了大樹。周成王覺悟了,捧著周公的冊書哭泣責備自己的過錯,于是天就刮起相反方向的風,倒伏的庄稼又重新立起來,為什麽不刮猛烈的反方向的風而把大樹重新立起,必須要老百姓去扶起來並用土築實它呢?”回答說:“天不能做到這一點。”問:“然而天有不能做到的事嗎?”回答說:“是的。”責難說:“孟賁推人,人就會跌倒;扶人起來,被扶的人就站立起來了。天能拔起大樹,不能重新扶起大樹,這樣天的力量就不如孟賁了。秦代時有三座山消失了,尚且說是天搬走的。樹木和三座山相比,誰輕誰重呢?能搬掉三座山,不能扶起大樹,不合符上天用力的道理。如果認為三座山不是上天搬掉的,然而雷雨單單是上天降下的嗎?”回答說:“上天想叫周成王用天子的禮節安葬周公,因為周公有聖德,因為周公有王功。《尚書》中說:‘周成王才看到了周公自認為比武王有本事願替武王去死的祝詞。’現在上天動了威怒,以表彰周公的功德。”

【原文】

55·9難之曰:“伊尹相湯伐夏(1),為民興利除害,致天下太平。湯死,復相大甲(2)。大甲佚豫(3),放之桐宮(4),攝政三年,乃退復位(5)。周公曰:‘伊尹格于皇天(6)。’天所宜彰也。伊尹死時,天何以不為雷雨?”應曰:“以《百雨篇》曰(7):‘伊尹死,大霧三日’。”大霧三日,亂氣矣(8),非天怒之變也。東海張霸造《百雨篇》(9),其言雖未可信,且假以問:“天為雷雨以悟成王,成王未開金匱雷止乎(10)?已開金匱雷雨乃止也?”應曰:“未開金匱雷止也。開匱得書,見公之功,覺悟泣過,決以天子禮葬公。出郊觀變(11),天止雨反風,禾盡起。”

【注解】

(1)伊尹:參見1·2註(4)。夏:這裏指夏朝的最後一位君王桀。參見1·1註(9)。

(2)大甲:即太甲,湯的嫡長孫,太丁子,在位十二年。

(3)佚(yì義):樂。豫:遊。佚豫:遊樂無度。

(4)桐:地名,在今山西萬榮西。桐宮:指在桐地的離宮。

(5)復位:指恢復太甲的王位。以上事參見《史記·殷本紀》。

(6)格:嘉許。《史記·燕召公世家》引作“假”。《中庸》、《釋文》:“假,嘉也。”引文參見《尚書·君奭(shì士)》。

(7)雨:當作“兩”,形近而誤。下文《百雨篇》的“雨”同此。《百兩篇》:指一百零二篇本《尚書》。參見36·8註(3)。

(8)氣:指陰氣和陽氣。

(9)東海:郡名。參見34·14註(6)。張霸:西漢東萊人。他根據《尚書》序、參考《左傳》的記載,偽造出《尚書》百二篇。參見《漢書·儒林傳》。

(10)據上文“天為雷雨”,“雷”字下應補“雨”字。下句“未開金匱雷止也”亦當補“雨”字。金匱(guì貴):指裝有周公的禱文並用銅封固的匣子。一作“金縢”。

(11)郊:古代帝王到南部去祭天稱“郊”。

【譯文】

責難說:“伊尹輔佐湯討伐夏桀,為老百姓興利除害,致使天下太平。

湯死後,又輔佐太甲。太甲遊樂無度,伊尹放逐他到桐地的一座離宮中去,代他執政三年,才退下恢復太甲的王位。周公說:‘伊尹受到上天的嘉許’。上天應當如此表彰他。伊尹死的時候,上天為什麽不降下雷雨呢?”回答說:“依據《百兩篇》上說的‘伊尹死的時候,天大霧了三天。’”大霧三天,是陰氣和陽氣錯亂了,並不是上天發怒顯示出來的災變。東海郡的張霸偽造的《百兩篇》,書中的話雖然不可信,姑且借他的說法來問難一下:“天降下雷雨以使成王覺悟,是成王還未開啟金匱雷雨就停止了呢?還是已經開啟了金匱雷雨才停止的呢?”回答說:“還未開啟金匱雷雨就停止了。開啟金匱,得到冊書,發現了周公的功績,覺悟到了就哭泣悔過,決心用天子的禮節安葬周公。去到南郊祭天觀察災變,上天止住了雨刮起了相反方向的風,倒伏的庄稼全都立起來了。”

【原文】

55·10由此言之,成王未覺悟,雷雨止矣。難曰:“伊尹霧三日(1)。

天何不三日雷雨,須成王覺悟乃止乎?太戊之時(2),桑穀生朝(3),七日大拱(4)。太戊思政,桑穀消亡。宋景公時(5),熒守心(6),出三善言,熒惑徙舍(7)。使太戊不思政,景公無三善言,桑穀不消,熒惑不徙。何則?災變所以譴告也,所譴告未覺,災變不除,天之至意也。今天怒為雷雨,以責成王,成王未覺,雨雷之息,何其早也?”

【注解】

(1)據文意“伊尹”下脫一“死”字。

(2)太戊:參見46·3註(1)。

(3)桑穀生朝:參見7·5註(1)“桑穀之異”條。本書《無形篇》、《異虛篇》說此事發生在殷高宗武丁時,與此有異。

(4)拱:兩手合圍的粗細。

(5)宋景公:參見7·5註(3)。

(6)“熒”下脫“惑”字,見後文自明。熒惑:參見7·5註(4)。熒惑守心:參見17·1註(2)。

(7)熒惑徙舍:參見7·5註(3)、(4)。

【譯文】

據此說來,成王尚未覺悟,雷雨就停止了。責難說:“伊尹死的時候,天大霧了三天。上天為什麽不降三天的雷雨,等待成王覺悟後才停止呢?太戊的時候,桑樹穀樹生長在朝廷上,七天就長大到一抱粗。太戊考慮並實行聖王的政治,桑樹穀樹就消失了。宋景公的時候,熒惑星迫近心宿,景公說了三句善良的話,熒惑星就離開了心宿所在的位置。假如太戊不思考並實行聖王之政,宋景公沒有講三句善良的話,桑樹穀樹就不會消失,熒惑星就不離開心宿。為什麽呢?災變是上天用來譴責告誡人的,被譴責告誡的人還沒有覺悟,災變是不會消除的,這是上天的最深的用意。現今上天發怒降下雷雨,以此責備成王,成王尚未覺醒,雨雷的停息,為什麽這樣早呢?”

【原文】

55·11又問曰:“禮(1),諸侯之子稱公子,諸侯之孫稱公孫,皆食採地(2),殊之眾庶。何則?公子公孫,親而又尊,得體公稱(3),又食採地,名實相副,猶文質相稱也(4)。天彰周公之功,令成王以天子禮葬,何不令成王號周公以周王,副天子之禮乎?”應曰:“王者,名之尊號也,人臣不得名也。”難曰:“人臣猶得名王,禮乎?武王伐紂,下車追王大王、王季、文王(5)。三人者,諸侯,亦人臣也,以王號加之。何為獨可于三王,不可于周公?天意欲彰周公,豈能明乎?豈以王跡起于三人哉(6)?然而王功亦成于周公。江起岷山(7),流為濤瀨(8)。相濤瀨之流(9),孰與初起之源?秬鬯之所為到(10),白雉之所為來(11),三王乎?周公也?周公功德盛于三王,不加王號,豈天惡人妄稱之哉?周衰,六國稱王(12),齊、秦更為帝(13),當時天無禁怒之變。周公不以天子禮葬,天為雷雨以責成王。何天之好惡不純一乎?”

【注解】

(1)禮:這裏指按照周朝的禮製的規定。

(2)採地:即採邑或封地。中國古代諸侯封賜所屬卿、大夫作為世襲的田邑。食邑隨爵位的黜升而損益,也能世襲。盛行于周。

(3)體:享有,接納。

(4)文:文彩,這裏指表面的東西。質:質地,本質,這裏指內在的東西。

(5)下車:一下了戰車,指剛結束戰爭。大王:指周武王的曾祖父古公亶父。參見12·1註(7)。王季:周武王的祖父季歷。參見12·1註(7)。文王:參見2·5註(13)。

(6)王跡:指創立西周王朝的業績。

(7)江起岷山:參見37·8註(1)。

(8)瀨(lài賴):急流。

(9)相(xiàng向):察看。

(10)秬(jù巨):黑黍。鬯(chàng暢):鬯草,指鬱金草。秬鬯:指釀造祭祀用酒的兩種原料。傳說周公攝政時,東方倭人曾貢鬯草。

(11)白雉(hì志):白色的野雞。傳說周公攝政時,南方的越裳曾獻白雉。以上事參見本書《異虛篇》、《講瑞篇》。

(12)六國:指齊、楚、燕、韓、趙、魏六國。

(13)齊秦更為帝:公元前288年,齊湣(mǐn敏)王稱字帝,秦昭襄王稱西帝。

【譯文】

又發問說:“按周朝禮製,諸侯的兒子稱為公子,諸侯的孫子稱為公孫,他們都享有封地,不同于老百姓。為什麽呢?公子公孫,是君王的親屬,因而地位尊貴,能夠享有“公”的稱號,又享有封地,名稱與實際相符合,如同表裏配合適當一樣。上天表彰周公的功績,強使成王用天子的禮節安葬周公,為什麽不強使成王封周公以周王的稱號,以符合安葬時用天子的禮節呢?”回答說:“王,是名號中最尊貴的稱號,臣子不能稱王。”責難說:“人臣也還有稱王的,這符合禮嗎?周武王討伐紂王,戰爭一結束,就追封他的先人為大王、季王、文王。這三個人,是諸侯,也是臣子,卻用王號加封給他們。為什麽偏偏對于三王可以加封王號,對周公又不可以呢?上天的本意是想表彰周公,難道這樣能顯示出來嗎?難道是因為開創周朝的業績起源于他們三個人嗎?然而周公也同樣具有開創周朝的業績。長江發源于岷山,往下流就形成了波濤和急流。察看有波濤急流的流水,有哪一處與源頭相同呢?秬鬯之所以貢到,白雉之所以獻來,是由于三王的功德呢?還是由于周公的功德呢?周公的功德比三王盛大,沒有加封王號,難道是由于上天憎恨人們隨便稱王的緣故嗎?周朝衰敗,六國相繼稱王,齊國、秦國甚至稱為帝,當時上天並沒有顯示出要禁止他們而發怒的災變。不用天子的禮節安葬周公,天降下雷雨用以譴責成王。為什麽上天的好惡如此不純正專一呢?”

【原文】

55·12又問曰:“魯季孫賜曾子簀(1),曾子病而寢之。童子曰:‘華而睆者(2),大夫之簀(3)。’而曾子感慚,命元易簀(4)。蓋禮,大夫之簀,士不得寢也。今周公,人臣也,以天子禮葬,魂而有靈,將安之不也(5)?”應曰:“成王所為,天之所予,何為不安?”難曰:“季孫所賜大夫之簀,豈曾子之所自製乎?何獨不安乎?子疾病(6),子路遣門人為臣(7)。病間(8),曰(9):‘久矣哉,由之行詐也(10)!無臣而為有臣(11)。吾誰欺?欺天乎?’孔子罪子路者也。已非人君(12),子路使門人為臣,非天之心而妄為之,是欺天也。周公亦非天子也,以孔子之心況周公,周公必不安也。季氏旅于太山(13),孔子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14)!’以曾子之細,猶卻非禮,周公至聖,豈安天子之葬?曾謂周公不如曾子乎?由此原之,周公不安也。大人與天地合德(15),周公不安,天亦不安,何故為雷雨以責成王乎?”

【注解】

(1)簀(é則):竹席。

(2)睆(huǎn緩):美好,漂亮。

(3)大夫之簀:在周代,大夫的地位比士高一級,按禮規定,大夫的席子,士是不能享用的,所以這個童子這樣說。

(4)元,曾元,曾參的兒子。命元易簀:據《禮記·檀弓上》記載,曾參聽到侍童的話以後,馬上叫曾元撤換席子,但是剛換過,還沒有躺好,他就死了。

(5)不(fǒu否):同“否”。

(6)子:孔子。

(7)子路:參見8·3註(15)。臣:家臣。子路遣門人為臣:按照周朝的奴隸製度,隻有大夫才能有家臣,孔子這時已經不是大夫了,沒有家臣,子路叫門人充當孔子的家臣,負責料理後事,是準備以大夫之禮來安葬孔子。

(8)病間:指病情轉輕。

(9)曰:孔子說。

(10)由:仲由,即子路。

(11)為:通“偽”。假裝。此事參見《論語·子罕》。

(12)人君:統治者的通稱。這裏指大夫。

(13)季氏:指季康子。參見28·26註(1)。旅:古代祭山稱“旅”。太山:即泰山。

(14)林放:魯國人,曾向孔子問過禮,得到孔子的賞識。曾謂泰山不如林放:按照周禮規定,隻有周天子、諸侯才有資格舉行“旅”祭,季孫氏是大夫,所以孔子對其加以譏諷,說季孫氏居然去祭山,泰山之神難道還不如林放知禮,竟然接受不合符禮的祭祀。以上事參見《論語·八佾》。(15)大人:聖人,賢人。大人與天地合德:指聖人的德行與上天完全一致。參見《周易·乾卦·文言》。

【譯文】

又問:“魯國季孫氏賜給曾子一張席子,曾子病了就睡在這張席子上。

侍童說:‘華麗漂亮的席子,是大夫享用的席子。’曾子聽了感到慚愧,叫曾元撤換了這張席子。按禮製,大夫享用的席子,士子不能躺在上面。而今周公,隻是臣子,用天子的禮節安葬他,他的魂魄如果有靈知,將會安心不會呢?”回答說:“成王這樣做,是上天授意的,為什麽會感到不安呢?”責難說:“季孫氏賜給曾子的大夫享用的席子,難道是曾子自己製造的嗎?為什麽偏偏會感到不安呢?孔子病重,子路派門人充當孔子的家臣。孔子病勢轉輕,就說:‘很久以來,仲由就幹這種弄虛作假的事了!我本來沒有家臣,卻硬裝做有家臣。我欺騙誰呢?欺騙上天嗎?”孔子這段話是責備子路的。自己不是大夫,子路派門人充當家臣,不符合天的心意,而隨便這樣做,這是欺騙上天。周公也不是天子,用孔子的心比照周公的心,周公一定會感到不安。季孫氏旅祭于泰山,孔子說:“竟然認為泰山之神不如林放知禮啊!”憑曾子的低下地位,尚且拒絕作違背周禮的事,周公是大聖人,怎麽能夠安心于用天子的禮節來安葬自己呢?竟然認為周公不如曾子嗎?據此推究這件事,周公會感到不安的。聖人的德行與天地完全一致,周公感到不安,上天也會感到不安,為什麽有意降下雷雨用來譴責成王呢?”

【原文】

55·13又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1)’。武王之命,何可代乎?”應曰:“九齡之夢(2),天奪文王年以益武王(3)。克殷二年之時(4),九齡之年未盡,武王不豫(5),則請之矣。人命不可請,獨武王可。非世常法,故藏于金縢;不可復為,故掩而不見。”難曰:“九齡之夢,武王已得文王之年未(6)?”應曰:“已得之矣。”難曰:“已得文王之年,命當自延。克殷二年,雖病猶將不死,周公何為請而代之?”應曰:“人君爵人以官,議定,未之即與,曹下案目(7),然後可諾。天雖奪文王年以益武王,猶須周公請,乃能得之。命數精微(8),非一臥之夢所能得也。”應曰:“九齡之夢能得也(9)。”難曰:“九齡之夢,文王夢與武王九齡,武王夢帝予其九齡,其天已予之矣,武王已得之矣,何須復請?人且得官,先夢得爵(10),其後莫舉,猶自得官(11)。何則?兆象先見,其驗必至也。古者謂年為齡,已得九齡,猶人夢得爵也。周公因必效之夢,請之于天,功安能大乎?”

【注解】

(1)引文參見《論語·顏淵》。這是子夏對司馬牛說的話。

(2)九齡之夢:指周武王做了一個上帝給他增壽九年的夢。《禮記·文王世子》:“文王謂武王曰:‘汝何夢矣?’武王對曰:‘夢帝與我九齡。’文王曰:‘古者謂年齡,齒亦齡也。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3)奪:減損。

(4)克殷二年之時:推翻殷王朝後的第二年。傳說武王病重,周公請求代死就是在這一年。

(5)不豫:古代指帝王生病。

(6)未:否。

(7)曹:尚書曹。參見34·9註(7)。案目:經辦公文的官吏。

(8)命數:指壽命長短。

(9)對這一句話,前人認為,此九字為衍文。語義難明,疑有訛倒。疑是註語,誤入正文,當刪。

(10)爵(què確):通“雀”。“爵”和“雀”相通,得雀就意味著將得官爵。

(11)猶自得官:王充認為,人將遇見吉事(如當官、升遷),事先一定會出現預兆(如作夢)。有了預兆,即使吉事暫時沒有實現,最後還是要實現的。參見本書《訂鬼篇》。

【譯文】

又問:“‘死生是命運安排,富貴由上天決定。’武王的命,怎麽可以代替呢?”回答說:“周武王作了增加九年壽命的夢,上天減損文王的壽數用以加給武王。推翻殷王朝後的第二年,所增加的九年壽數還沒有完,武王生了病,周公就請求上天願代武王去死。一般人的壽命是不可以請求上天延長的,唯獨武王的可以。這不是世上常用的方法,因此將冊書藏在金縢中;這種事不可能再做第二次,所以掩藏起來不讓人看見。”責難說:“武王做‘九齡之夢’時,已得到文王的壽數沒有呢?”回答說:“已經得到九年的壽數。”責難說:“已經得到文王的壽數,武王的命應當自然延長,推翻殷王朝後的第二年,即使病了仍然不會死的,周公為什麽請求代他去死呢?”回答說:“君王用官爵授予人,議論定了,並不立刻給他官爵,要通過尚書曹下達給經辦文書的官吏寫成奏章,然後由君王批準才授予官爵。上天雖然減損文王的壽數用來加給武王,仍然必須經過周公請求,才能得到它。人的壽命長短極其精細微妙,不是做一個夢所能得到的。”責難說:“九齡之夢,講的是文王在夢中給武王九年的壽數,武王就夢見上帝給予他九年壽數,這麽說來,上天已經給予他了,武王已經得到它了,何必要再行請求呢?某人將要得官做,事先會夢見得到雀子,以後即使沒有人推薦,他還是會得到官爵的。為什麽呢?預兆事先出現,其效驗一定會實現。古人稱年為齡,已經得到九齡,如同人夢見得雀一樣。周公憑借武王所做的必然會有效驗的夢,對天請求代死,功績怎麽稱得上大呢?”

【原文】

55·14又問曰:“功無大小,德無多少,人須仰恃賴之者,則為美矣。

使周公不代武王,武王病死,周公與成王而致天下太平乎?”應曰:“成事,周公輔成王而天下不亂。使武王不見代,遂病至死,周公致太平何疑乎?”難曰:“若是,武王之生無益,其死無損,須周公功乃成也。周衰,諸侯背畔(1),管仲九合諸侯(2),一匡天下。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3)。’使無管仲,不合諸侯,夷狄交侵,中國絕滅(4),此無管仲有所傷也。程量有益,管仲之功,偶于周公。管仲死,桓公不以諸侯禮葬,以周公況之,天亦宜怒,微雷薄雨不至,何哉?豈以周公聖而管仲不賢乎?夫管仲為反坫(5),有三歸(6),孔子譏之,以為不賢(7)。反坫、三歸,諸侯之禮,天子禮葬,王者之製,皆以人臣,俱不得為。大人與天地合德。孔子,大人也,譏管仲之僭禮(8),皇天欲周公之侵製,非合德之驗。《書》家之說,未可然也。”

【注解】

(1)畔:通“叛”。

(2)九:表示次數多,非實指。

(3)被(pī披):通“披”。左衽(rèn任):衣襟向左開。被發左衽:這是當時少數民族的習俗。引文參見《論語·憲問》。

(4)中國:參見16·11註(3)。

(5)反坫(diàn店):古代君王招待別國君王時,獻酒後放置空杯子的土台。(6)三歸:舊註解釋不一。相傳是藏錢幣的府庫。楊伯峻釋為“市租”,可備考。

(7)以上事參見《論語·八佾》。

(8)僭(jiàn建):超越本分。

【譯文】

又問:“功績無論大小,德行無論多少,別人必須仰仗依靠他的人,那就是完美的了。假使周公不祈求代替武王去死,武王病死了,周公與成王能導致天下太平嗎?”回答說:“據已有的事例,證明用公輔佐成王而天下沒有混亂。假使武王不被周公替代,終于生病至死,周公照樣能導致太平這有什麽可懷疑的呢?”責難說:“如果是這樣,武王活著沒有什麽益處,他死了,也沒有什麽損失,隻要有周公的功業也就成了。周朝衰微,諸侯背叛,管仲多次會盟諸侯,糾正天下諸侯的行動。孔子說:‘如果沒有管仲,恐怕我們都會披散頭發,衣襟向左開了。’假使沒有管仲,不會盟諸侯,邊遠的夷族狄族交相侵入,中原各諸侯國會被消滅,這就是沒有管仲會帶來的損害。衡量帶來的好處,管仲的功勞,和周公並列。管仲死後,齊桓公不用諸侯的禮節安葬他,與周公相比較,天也應當發怒,卻連小雷小雨都沒有出現,是什麽原因呢?難道是由于周公是聖人而管仲不是賢人嗎?管仲造反坫,擁有三歸,孔子譏諷他,認為他不賢良。擁有反坫、三歸是諸侯的禮節,用天子的禮節安葬,是君王的禮製,因為都是臣下,完全不能這樣做。聖人的德行與天地一致。孔子是位聖人,譏諷管仲超越了禮的規範,皇天卻想讓周公違反禮的規定,這不是聖人與天地德行一致的證明。解釋《尚書》者的說法,不可以認為是正確的。”

【原文】

55·15以見鳥跡而知為書,見蜚蓬而知為車(1)。天非以鳥跡命倉頡(2),以蜚蓬使奚仲也(3)。奚仲感蜚蓬而倉頡起鳥跡也。晉文反國(4),命徹麋墨(5),舅犯心感(6),辭位歸家(7)。夫文公之徹麋墨,非欲去舅犯;舅犯感慚,自同于麋墨也。宋華臣弱其宗(8),使家賊六人(9),以鈹殺華吳于宋命合左師之後(10)。左師懼曰:“老夫無罪。”其後左師怨咎華臣,華臣備之。國人逐瘈狗(11),瘈狗入華臣之門。華臣以為左師來攻己也,逾牆而走(12)。

【注解】

(1)蜚(fēi飛):通“飛”。蜚蓬:蓬草枯後根斷,遇風飛旋,所以叫“飛蓬”。以上說法,參見《淮南子·說山訓》。

(2)倉頡:亦作“蒼頡”。參見11·3註(3)。

(3)奚仲:參見36·14註(39)。

(4)晉文:即晉文公。參見5·4註(1)。反:同“返”。晉文公反國:晉文公即位前,被迫流亡在外十九年,後由秦國護送回晉即位。

(5)徹:通“撤”。退,向後撤。麋(méi煤):通“酶”。麋黑:黑色。這裏指跟隨晉文公長期流亡在外,面色變黑了的人。命徹麋黑:晉文公回到晉國國境時,曾命令那些面色變黑了的人排列隊伍後邊去。

(6)舅犯:晉文公的舅舅咎犯。參見18·9註(3)。

(7)辭位歸家:《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文公反國,至河,令手足胼胝,面目黧黑者後之。咎犯聞而夜哭,再拜而辭。”

(8)華臣:春秋時宋國將軍華元的兒子。華臣弱其宗:指華臣要殺死他的侄子華皋(gāo高)比,侵佔他的財產。

(9)家賊:指藏在家裏的刺客。

(10)鈹(pī批):一種短劍。華吳:華皋比的管家。命:由“合”字之誤而衍。《左傳·襄公十七年》:“殺諸盧門合左師之後。”合:宋國地名,向戍的封邑。左師:官名,當時向戍任左師。後:屋後。

(11)瘈(hì志)狗:瘋狗。

(12)以上事參見《左傳·襄公十七年》。

【譯文】

因為看到鳥的足跡而知道創造文字,看到飛旋的蓬草而知道製造車子。

上天並沒有用鳥的足跡來叫倉頡創造文字,用飛旋的蓬草來叫奚仲發明車子。奚仲有感于飛旋的蓬草,而倉頡受啓發于鳥的足跡。晉文公返回晉國,命令面目變黑的人撤到隊伍後邊去,舅犯有感于此事,辭去官位回到家裏。晉文公撤面目變黑的人,並不是想去掉舅犯;舅犯感到慚愧,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皮膚變黑了的人。宋國的華臣要削弱自己的宗族,派六個刺客藏于家中,用鈹把華吳殺死在宋國合地左師向戍的屋後。左師害怕地說:“我沒有什麽罪。”事後左師怨恨華臣,華臣時刻防備著他。都城的人驅逐瘋狗,瘋狗跑進了華臣家的大門。華臣以為左師來攻打自己,就翻牆逃跑了。

【原文】

55·16夫華臣自殺華吳而左師懼,國人自逐瘈狗而華臣自走,成王之畏懼,猶此類也。心疑于不以天子禮葬公,卒遭雷雨之至(1),則懼而畏過矣。夫雷雨之至,天未必責成王也。雷雨至,成王懼以自責也。夫感則倉頡、奚仲之心,懼則左師、華臣之意也。懷嫌疑之計,遭暴至之氣,以類之驗見(2),則天怒之效成矣。見類驗于寂漠(3),猶感動而畏懼,況雷雨揚軒■之聲(4),成王庶幾能不怵惕乎(5)?

【注解】

(1)卒(cù猝):同“猝”。突然。

(2)見(xiàn現):同“現”。

(3)漠:據遞修本應作“寞”。

(4)軒:當為“軯”之誤。參見本書《雷虛篇》。軯■(pēng kē怦科):車聲,這裏形容雷雨聲。

(5)庶幾:差不多。表推測語氣。怵(chù觸)惕:形容驚恐的樣子。

【譯文】

華臣自己殺了華吳而左師感到害怕,都城的人自己驅逐瘋狗而華臣自己卻逃走了,成王的畏懼心理,同上述情況一樣。心裏疑惑于不用天子禮節安葬周公這件事情,遇到雷雨突然到來,就因為恐懼而害怕自己有什麽過錯了。這場雷雨的到來,上天不一定是在責備成王。雷雨到來,成王恐懼因而責備自己。有所感這是倉頡、奚仲的心理,有所懼這是左師、華臣的心理。抱著懷疑的心理,遇上突然到來的氣,認為與自身有關的事物的應驗出現了,于是雷雨是天發怒的表想這種想法就形成了。在平靜的環境中看到與自身有關的事物得到了應驗,還是會因有所感動而畏懼,何況雷雨中發出震動聲,成王怎麽能不驚恐呢?

【原文】

55·17迅雷風烈,孔子必變(1)。禮,君子聞雷,雖夜,衣冠而坐,所以敬雷懼激氣也(2)。聖人君子于道無嫌(3),然猶順天變動,況成王有周公之疑,聞雷雨之變,安能不振懼乎(4)?然則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氣;成王畏懼,殆且感物類也。夫天道無為,如天以雷雨責怒人,則亦能以雷雨殺無道。古無道者多,可以雷雨誅殺其身,必命聖人興師動軍,頓兵傷士(5)。難以一雷行誅,輕以三軍克敵(6),何天之不憚煩也?

【注解】

(1)事見《論語·鄉黨》。

(2)激氣:相互沖擊的陰陽之氣。這裏指雷。

(3)無嫌:問心無愧。

(4)振:通“震”。

(5)頓:通“鈍”。損壞。

(6)三軍:參見8·8註(7)。

【譯文】

遇到迅雷烈風,孔子必定會改變常態。依照禮製,君子聽到打雷,即使是在半夜,也要穿好衣服,戴上帽子,正襟危坐,這樣來敬畏陰陽之氣激起的雷。聖人君子對于道是問心無愧的,然而還是順應天的變動,何況成王有用什麽禮葬周公的猶豫,聽到雷雨的變化,怎麽能不震動害怕呢?然而雷雨的到來,大概還是由于天上氣的變化引起的;成王畏懼雷雨,大概還是由于感觸類似的事物引起的。天本來是無為的,如果天能用雷雨來責怒人類,就能以雷雨殺掉無道的人。自古以來無道的人眾多,上天可以用雷雨來殺掉他們,卻偏要授命聖人出動大軍,損壞兵器,損傷士卒去討伐他們。上天不願用一個炸雷去誅殺無道的人,卻輕易地出動三軍去戰勝無道的人,為什麽上天如此不怕麻煩呢?

【原文】

55·18或曰:“紂父帝乙(1),射天毆地(2),遊涇、渭之間(3),雷電擊而殺之。斯天以雷電誅無道也。”帝乙之惡,孰與桀、紂?鄒伯奇論桀、紂惡不如亡秦(4),亡秦不如王莽,然而桀、紂、秦、莽之地(5),不以雷電。孔子作《春秋》,採毫毛之善(6),貶纖介之惡(7),採善不逾其美,貶惡不溢其過。責小以大,夫人無之(8)。成王小疑,天大雷雨。如定以臣葬公,其變何以過此?《洪範》稽疑(9),不悟災變者,人之才不能盡曉,天不以疑責備于人也。成王心疑未決,天以大雷雨責之,殆非皇天之意。《書》家之說,恐失其實也。

【注解】

(1)帝乙:殷紂王的父親。據《史記·殷本紀》作“武乙”,是紂的曾祖父。被雷擊死的是他,而不是紂父帝乙。

(2)射天:據《史記·殷本紀》記載,武乙做了一個代表天神的假人,親自同他搏鬥。又用一個皮口袋裝上血用以代表上天,並親自用箭射它。毆:擊。

(3)涇、渭:涇河和渭河,均在陝西中部。“涇、渭”當作“河、渭”。《史記·殷本紀》、《竹書》、《史記·封禪書索隱》並作“河、渭”,可證。

(4)鄒伯奇:王充在本書中多次提到他,生平事跡不詳。《案書篇》、《對作篇》稱他為“東番人”,著有《元思》及《檢論》。亡秦:這裏指秦朝的統治者。

(5)地:據遞修本當為“死”字。

(6)採:採取。這裏有表彰的意思。

(7)介:通“芥”。小草。纖介:形容細微。

(8)夫:那。夫人:指孔子。

(9)《洪範》:《尚書·周書》中的一篇稽:考核,分析解決。稽疑:分析解決疑難大事。

【譯文】

有人說:“紂的父親帝乙,用箭射天又擊打大地,當他在黃河、渭水之間行走時,雷電擊殺了他。這是上天用雷電來誅殺無道的人。”帝乙的罪惡,與桀、紂相比哪一個更大呢?鄒伯奇評論桀、紂的罪惡比不上秦朝,秦朝又比不上王莽,然而桀、紂、秦朝、王莽的滅亡,不是由于雷電誅殺了他們。孔子編寫《春秋》,表彰極小的善行,貶斥極細的惡舉。表彰善行不誇大他的美德,貶斥惡舉也不超過他的過錯。用重罰處理小過錯,孔子沒有這樣做過。成王稍有猶豫,天就降下大雷雨。如果成王決定按照臣子之禮安葬周公,上天將會降下什麽比這更嚴重的災變呢?《洪範》中分析解決疑難大事,並沒有講到要用災變來使人對疑難之事省悟,這是因為人的才智不能什麽都通曉,上天不會由于人有了猶豫就對他加以責備。成王心裏猶豫不決,上天用大雷雨責備他,大概不是皇天的本意。《書》家的解釋,恐怕有失真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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