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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妖篇

【題解】

“紀妖”就是考訂怪異之事的意思。本篇對史書上記載的八件離奇古怪的傳說,進行了分析和解釋。

王充認為,各種神鬼傳說,從上帝到石頭精,都是虛幻而不真實的。他用萬物都是由氣所構成的思想對此作了推論和解釋:“夫非實則象,象則妖也。妖則所見之物非物也,非物則氣也。”這些所謂“非物則氣”的妖象,與人死為鬼有所不同,所以難予解釋。

但是,王充沒有從根本上否定這些鬼神的存在,隻是強加解釋,並由此提出了一個“妖象”說,認為各種神怪都是由陽氣構成的預示國家和個人吉凶的一種征兆。他在本書《訂鬼篇》中,從理論上進一步發揮了他的這一觀點。

【原文】

64·1衛靈公將之晉,至濮水之上,夜聞鼓新聲者,說之,使人問之,左右皆報弗聞。召師涓而告之曰:“有鼓新聲者,使人問,左右盡報弗聞,其狀似鬼,子為我聽而寫之。”師涓曰:“諾。”因靜坐撫琴而寫之。明日報曰:“臣得之矣,然而未習,請更宿而習之。”靈公曰:“諾。”因復宿。明日已習,遂去之晉。

【注解】

衛靈公:參見16·25註。

濮(pú葡)水:古河名,今已淤塞,故道在今河南東北部和山東西南部。師涓:衛靈公的樂師。

【譯文】

衛靈公將要到晉國去,到達濮水岸邊,晚上聽見有人在彈奏新曲子,很喜歡,派人尋問彈奏的人,身邊的人都說沒有聽見彈奏。衛靈公召見師涓並把此事告訴他說:“有彈奏新曲子的人,派人尋問,我身邊的人全都說沒有聽見,這種現象有點像是鬼在那裏彈奏,您為我認真聽曲子把它譜寫下來。”師涓說:“是。”于是靜坐彈琴而譜寫曲子。第二天向衛靈公報告說:“我掌握這個新曲了,然而還不熟練,請求再住一夜讓我熟練它。”衛靈公說:“好吧。”第二天師涓完全熟練了此曲,于是離開此地而往晉國去。

【原文】

64·2晉平公觴之施夷之台,酒酣,靈公起曰:“有新聲,願請奏以示公。”公曰:“善。”乃召師涓,令坐師曠之旁,援琴鼓之。未終,曠撫而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不可遂也。”平公曰:“此何道出?”師曠曰:“此師延所作淫聲,與紂為靡靡之樂也。武王誅紂,懸之白旄,師延東走,至濮水而自投,故聞此聲者必于濮水之上。先聞此聲者其國削,不可遂也。”平公曰:“寡人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師涓鼓究之。

【注解】

晉平公:參見19·9註。觴(shāng傷):盛酒的器皿。這裏指請人喝酒。施夷:《左傳》作“■祁”,《韓非子·十過》作“施夷”,《史記·樂書》作“施惠”。古地名。《春秋大事年表》七之三:“今平陽府曲沃縣西四十九裏,有■祁宮址,地連降州之聞喜縣界。”師曠:參見16·6註。

師延:殷紂王的樂師。王逸《楚辭章句》:“師延,殷紂之臣也,為紂作新聲。”淫聲:放蕩、不正派的音樂。

寡人:古時諸侯對下的自稱,謂寡德之人。唐以後皇帝用以自稱。據《史記·樂書》、《韓非子·十過》“寡人”後有“所”字,下文亦有“所”字,當據補。

【譯文】

晉平公請衛靈公在施夷宮喝酒,喝得很酣暢時,靈公離席對平公說:“有新曲子,請允許奏給您聽聽。”平公說:“好吧。”就召來師涓,讓他坐在師曠的身旁,拿琴彈奏起來。曲子尚未奏完,師曠按住琴製止彈奏,說:“這是亡國之音,不可奏完。”平公問:“這支曲子是從哪裏來的呢?”師曠回答說:“這是師延所作的淫蕩音樂,奏給紂王聽的靡靡之音。因武王誅滅紂王,把紂王的頭懸掛在白旄旗桿上,師延往東逃跑,到濮水時投河自殺,所以聽見這支曲子一定是在濮水岸邊。先聽見這支曲子的,他的國土會被侵佔而亡國,所以不能讓它奏完。”平公說:“我所喜歡的就是音樂,你讓他奏完吧。”師涓彈奏完這支曲子。

【原文】

64·3平公曰:“此所謂何聲也?”師曠曰:“此所謂清商。”公曰:“清商固最悲乎?”師曠曰:“不如清徵。”公曰:“清徵可得聞乎?”師曠曰:“不可!古之得聽清徵者,皆有德義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聽之。”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願試聽之。”師曠不得已,援琴鼓之。一奏,有玄鶴二八從南方來,集于郭門之上危,再奏而列,三奏延頸而鳴,舒翼而舞。音中宮商之聲,聲徹于天。平公大悅,坐者皆喜。

【注解】

商:五音中的一音。參見38·2註。清商:古曲名。

清徵:古樂曲名。

郭:本書《感虛篇》作“郎門之危”,應為“郎”字。郎:通“廊”。

【譯文】

平公問:“這稱做什麽曲子?”師曠說:“這稱為清商曲。”平公問:“清商曲確實最悲哀嗎?”師曠說:“不如清徵悲哀。”平公問:“清徵曲能夠聽聽嗎?”師曠說:“不行!古代能夠聽清徵曲的人,都是有德義的君王,現在我國君王德義淺薄,不配聽清徵曲。”平公說:“我所喜歡的就是音樂,希望能聽聽清徵曲。”師曠迫不得已,隻好拿琴來彈奏清徵曲。奏第一遍,有黑鶴十六隻從南方飛來,停聚在廊門高高的屋脊上,奏第二遍黑鶴排列成隊形,奏第三遍黑鶴伸長頸子鳴叫,展翅起舞。鶴的叫聲合乎宮商之聲,聲音響徹天空。平公很高興,在座的人全都欣喜不已。

【原文】

64·4平公提觴而起,為師曠壽,反坐而問曰:“樂莫悲于清徵乎?”

師曠曰:“不如清角。”平公曰:“清角可得聞乎?”師曠曰:“不可!昔者黃帝合鬼神于西大山之上,駕象輿,六玄龍,畢方並轄,蚩尤居前,風伯進掃,雨師灑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後,蟲蛇伏地,白雲覆上,大合鬼神,乃作為清角。今主君德薄,不足以聽之。聽之,將恐有敗。”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願遂聽之。”師曠不得已而鼓之。一奏之,有雲從西北起,再奏之,風至,大雨隨之,裂帷幕,破俎、豆,墮廊瓦,坐者散走。平公恐懼,伏于廊室。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何謂也(11)?

【注解】

清角:古樂曲名。

西大山:傳說中的山名。有人認為即泰山。

玄龍:《韓非子》、《墨子》作“蛟龍”,《風俗通義·聲音》作“交龍”,疑“玄”為“交”字之誤。

畢方:傳說中的火神。轄:車軸頭上的鍵。

風伯:神話中的風神。詳見76·5註。

雨師:神話中的雨神。《周禮·春官上》鄭玄註,以畢宿為雨師。《風俗通義》卷八以元(玄)冥為雨師。《山海經·海外東經》郭璞註,以屏翳為雨師。詳見後76·5註。俎(ǔ祖)、豆:古代的兩種祭器。俎用以盛牛羊肉等祭品。豆形似高足盤,或有蓋,用以盛食物,多陶質。

“廊室”下應依《史記》、《韓非子》補“之間”二字,古者廊下無室,不得雲廊室。赤地:嚴重的旱、蟲災,使地面寸草不生。

癃(lóng龍)病:一種手腳麻痹的病。以上事參見《韓非子·十過》、《史記·樂書》。(11)據本篇文例,“何”字前應有“是”字。

【譯文】

平公舉著酒杯站起來,向師曠敬酒表示祝賀,回到座位上問道:“樂曲沒有比清徵更悲哀的了嗎?”師曠說:“清徵不如清角悲哀。”平公問:“清角曲可以聽聽嗎?”師曠說:“不行!從前黃帝召集鬼神于西大山上,駕著象車,六條黑龍和畢方並列站在車鍵上,蚩尤坐在車前面,風伯掃地開路,雨師清灑道路,虎狼走在車前,鬼神跟在車後,蟲蛇伏在地上,白雲覆蓋在車上空,召集眾多鬼神,這才彈奏清角曲。現今您的德薄,不配聽清角曲。聽了清角曲,恐怕會有凶禍。”平公說:“我老了,所喜歡的就是音樂,就讓我聽聽它吧。”師曠不得已而彈奏清角曲。奏第一遍清角曲,有烏雲從西北方升起,奏第二遍清角曲,暴風刮來,大雨隨風而降,帷幕被撕裂,俎、豆禮器被打破,廊房上的瓦都吹落下來,在座的人都逃散了。平公很害怕,僕伏在廊室之間。晉國遭大旱,三年寸草不生。平公的身體害了手腳麻痹病。這怎麽解釋呢?

【原文】

64·5曰:是非衛靈公國且削,則晉平公且病,若國且旱亡妖也。

師曠曰“先聞此聲者國削”,二國先聞之矣。何知新聲非師延所鼓也?曰:師延自投濮水,形體腐于水中,精氣消于泥塗,安能復鼓琴?屈原自沉于江,屈原善著文,師延善鼓琴,如師延能鼓琴,則屈原能復書矣。楊子雲吊屈原,屈原何不報?倔原生時,文無不作,不能報子雲者,死為泥塗,手既朽,無用書也。屈原手朽無用書,則師延指敗無用鼓琴矣。孔子當泗水而葬,泗水卻流,世謂孔子神而能卻泗水。孔子好教授,猶師延之好鼓琴也。師延能鼓琴于濮水之中,孔子何為不能教授于泗水之側乎?

【注解】

曰:以下是王充的解釋。本篇用“曰”字開始的句、段都是如此。

亡:當為“之”。隸書形相近而誤。下文句例可證。

二國先聞之:意即衛、晉二國的君王都聽了樂曲,但並沒有喪失國土,因此它不是“衛靈公國且削”的妖象。

“何”字下脫“以”字,下文句例可證。

楊子雲吊屈原:《漢書·揚雄傳》“作書往往摭《離騷》文而反之,自崏山投諸江流,以吊屈原,名曰《反離騷》。”

【譯文】

解釋說:“這如果不是衛靈公將要亡國,那就是晉平公將要得病,或者晉國將遭大旱的妖象。師曠說“首先聽到這支曲子的國家被侵佔而滅亡”,衛、晉二國君王都首先聽了樂曲並未亡國。怎麽知道新曲子不是師延所彈奏的呢?解釋說:師延投濮水自殺,形體腐爛在河水中,精氣消失于污泥之中,怎麽能再奏琴呢?屈原自投于汨羅江而死,屈原善于寫文章,師延善于奏琴,如果師延能在水中奏琴,那麽屈原也能又在江底寫文章了。楊子雲寫文章悼念屈原,屈原為什麽不回答他呢?屈原活著的時候,什麽文章都能寫,不能回答楊子雲,是由于死後變成污泥,手已經腐爛了,沒有手來寫文章的緣故。屈原手腐爛了不能用來寫文章,那麽師延的手指腐爛了也不能用來奏琴了。孔子面對泗水埋葬,泗水倒流,世人認為孔子神靈而能使泗水倒流。孔子喜歡教書傳授知識,就象師延愛好奏琴一樣。師延死後能在濮水之中奏琴,孔子死後為什麽不能在泗水岸邊教書傳授知識呢?

【原文】

64·6趙簡子病,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懼,于是召進扁鵲。扁鵲入視病,出,董安于問扁鵲,扁鵲曰:“血脈治也,而怪?昔秦繆公嘗如此矣,七日悟。悟之日,告公孫支與子輿曰:‘我之帝所,甚樂。吾所以久者,適有學也。帝告我晉國且大亂,五世不安,其復將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公孫支書而藏之,于篋于是。晉獻公之亂,文公之霸(11),襄公敗秦師于崤而歸縱淫(12),此之所謂(13)。今主君之病與之同,不出三日,病必間,間必有言也。”

【注解】

董安于:參見8·9註(14)。

而怪:《史記·趙世家》作“而何怪”,應據補“何”字。

秦繆公:即秦穆公。參見7·5註。

公孫支、子輿:兩人都是春秋時秦國大夫。

五世不安:指晉獻公逼死太子申生,隨後四個君王奚齊、悼子、晉惠公、晉懷公又相繼爭奪君位事。

復:據《史記·趙世家》應作“後(後)”。《史記·扁鵲倉公列傳》、《風俗通義·皇霸》亦作“後”。

未老而死:指晉文公活不到老年就會死去。實際上晉文公死時已七十歲左右了。霸者之子:指晉文公之子晉襄公。男女無別:yín亂。這句話的意思是晉襄公將會使秦國發生yín亂。具體史實不詳。

于篋于是:遞修本作“秦篋于是”,《史記·趙世家》作“公孫支書而藏之,秦讖于是出矣。”應據《史記》改。讖(chèn襯):預示吉凶的隱語。

晉獻公之亂:晉獻公寵驪姬,逼死太子申生,立驪姬子奚齊。另外兩個公子重耳、夷吾也逃亡在外。獻公死後,晉大夫裏克殺死奚齊及其弟悼子,鞭殺驪姬于市,迎立夷吾為晉惠公。惠公死,其子懷公又迫害重耳。大臣殺懷公,重耳由秦發兵護送回國,被立為晉君,即晉文公。(11)文公之霸:晉文公重耳在踐士(今河南原陽西南)主盟諸侯,周天子亦奉召參加,策命他為“侯伯”(霸主)。

(12)崤(xiáo淆,又讀yáo搖):崤山,在今河南洛寧西北。襄公元年(前627年),晉國打敗秦師于此。

(13)此之所謂:據《史記·趙世家》及《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應作“此子之所聞”。

【譯文】

趙簡子病了,五天不省人事,官員們都很擔憂,于是召來扁鵲。扁鵲進去看病,出來時,董安于向扁鵲打聽病情,扁鵲說:“血脈正常,你為什麽要大驚小怪呢?過去秦穆公曾經也是這樣,七天就蘇醒了。穆公醒過來的那天,告訴公孫支和子輿說:‘我去到上帝住的地方,非常高興。我所以要去這麽久,是因為正好有所領教啊。上帝告訴我晉國將要大亂,五世不得安寧,晉國的後代將會成就霸業,但不到老年便會死去,霸主的兒子將會使你們國家發生yín亂之事。’公孫支記下穆公的話並收藏起來,秦國的讖語就從這裏出現。晉獻公引起的禍亂,晉文公的霸業,晉襄公在崤山打敗秦國軍隊回來後縱欲yín亂,這些都是你所知道的事情。現在趙簡子的病與秦穆公的相同,不出三天,病必然好轉,病好轉後一定會有話要講。”

【原文】

64·7居二日半,簡子悟,告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遊于鈞天,靡樂九奏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有一熊欲授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有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帝甚喜,賜我一笥,皆有副。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也,以賜之。’帝告我:‘晉國且襄,十世而亡,嬴姓將大敗周人于範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今餘將思虞舜之勛,適餘將以其胃女孟姚配而十世之孫。’”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以扁鵲言告簡子。簡子賜扁鵲田四萬畝。

【注解】

靡:據章錄楊校宋本應作“廣”。各書敘此事者多作“廣樂”。

授:據《史記·趙世家》應作“援”。

一:據章錄楊校宋本應作“二”。《史記》及下文亦作“二笥”。

副:備用的笥。

翟:通“狄”。

襄:據《史記·趙世家》應作“衰”。

十:據《史記·趙世家》應作“七”。七世:七代,指晉定公、出公、哀公、幽公、烈公、考公、靜公七代。

嬴姓:即趙氏。趙氏的祖先是嬴姓。據《史記》“趙氏之先與秦共祖”,“繆王以趙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為趙氏”,後來,“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周人:指衛人。衛國的祖先康叔是周武王的同母弟,後來封于衛。大敗周人:指後來趙成侯伐衛,侵佔了七十三邑。範魁:古地名。孟姚:人名。十:據《史記·趙世家》應作“七”。七世之孫:指趙武靈王,他是趙簡子的七世孫。

【譯文】

停了兩天半,趙簡子蘇醒過來,他告訴其他官員說:“我去到上帝住的地方,非常高興,與眾神仙遨遊在天的中央,宏麗的樂曲多番演奏,萬人齊舞,不像夏、商、周三代的樂曲,樂曲聲激動人心。有一頭熊想要抓我,上帝命令我射熊,我射中熊,熊死了。有一頭羆過來,我又射羆,射中羆,羆也死了。上帝很高興,賞賜我兩個竹笥,都有備用的笥。我看到一個小孩子在上帝身邊,上帝交給我一條狄犬,說:‘等到你的兒子長大以後,就把這條狄犬賜給他。’上帝告訴我說:‘晉國將要衰敗,七代以後就要滅亡,嬴姓將要在範魁之西大敗衛國,但也不能佔有它。我現在思念舜的功勞,正要把他的後代的女兒孟姚許配給你的七世孫。’”董安于聽了趙簡子的話後寫下來收藏起,並把扁鵲說的事告訴了趙簡子。趙簡子賞賜四萬畝田給扁鵲。

【原文】

64·8他日,簡子出,有人當道,闢之不去,從者將拘之。當道者曰:“吾欲有謁于主君。”從者以聞,簡子召之,曰:“嘻!吾有所見子遊也。”當道者曰:“屏左右,願有謁。”簡子屏人。當道者曰:“日者主君之病,臣在帝側。”簡子曰:“然,有之。子見我何為?”當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與羆皆死。”簡子曰:“是何也?”當道者曰:“晉國且有大難,主君首之。帝令主君滅二卿,夫罷羆皆其祖也。”簡子曰:“帝賜我二笥,皆有副,何也?”當道者曰:“主君之子將克二國于翟,皆子姓也。”簡子曰:“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以賜之。’夫兒何說以賜翟犬?”當道者曰:“兒,主君之子也。翟犬,代之先也。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並二國翟。”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官。當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遂不見。是何謂也?

【注解】

遊:據《史記·趙世家》當作“晰”。《風俗通義》亦作“晰”。《史記索隱》:“簡子見當道者,乃寤曰:嘻,是故吾前夢所見者,知其名子晰也。”子晰:人名。二卿:指晉國的中行文子和範昭子。公元前490年,他們被趙簡子打敗。罷:據倫明錄澀江校宋本當作“熊”。《史記》亦作“熊”。

主君之子:指趙襄子,名無恤。參見10·10註。二國:指代國和知氏領地。知氏是晉國六卿之一,公元前453年,趙襄子和韓、魏共滅知氏,瓜分了他的領地。

代:古國名。在今河北蔚縣。公元前457年為趙襄子所滅。襄子把它封給其侄趙周,稱為代成君。

後嗣:指趙武靈王。

據《史記·趙世家》“翟”字前有“于”字。《風俗通義》亦有“于”字。二國:指下文所說的“中山”和“胡地”。

以上事參見《史記·趙世家》。

【譯文】

有一天,趙簡子外出,有人擋住道路,驅趕他也不離開,隨從的人準備逮捕他。擋路的人說:“我有事要當面告訴主君。”隨從的人把他的話告訴了趙簡子,簡子召見了他,說:“好呀!這是我在夢中見到過的子晰啊。”擋路的人說:“請屏退隨從的人,有事當面告訴您。”簡子屏退了隨從的人。擋路的人說:“前些時候主君生病,我在上帝的身旁。”簡子說:“對,有這回事。您見我在幹什麽呢?”擋路的人說:“上帝命令你射熊與羆,熊羆都射死了。”簡子問:“這意味著什麽呢?”擋路的人說:“晉國將有大難,主君首當其沖。上帝命令主君消滅二卿,那個熊羆都是他們的祖先。”簡子問:“上帝賜給我兩個竹笥,都有備用的笥,意味著什麽呢?”擋路的人說:“主君的兒子將在翟戰勝代國和知氏,兩國都姓子。”簡子問:“我看見小孩子在上帝身邊,上帝交給我一條狄犬,說‘等到你的兒子長大後就把這條狄犬賜給他’,把狄犬賜給兒子是什麽意思呢?”擋路的人說:“小孩,是主君的兒子。狄犬,是代國的祖先。主君的兒子一定會擁有代國。到主君的後代,將會有革新政治而穿胡人衣服,在翟地吞並二國的事。”簡子問他的姓名要請他當官。擋路的人說:“我是山野之人,隻是傳達上帝的命令。”于是就不見了。這怎麽解釋呢?

【原文】

64·9曰:是皆妖也。其佔皆如當道者言所見于帝前之事。所見當道之人,妖人也。其後晉二卿範氏、中行氏作亂,簡子攻之,中行昭子、範文子敗,出奔齊。始,簡子使姑布子卿相諸子,英吉,至翟婦之子無恤,以為貴。簡子與語,賢之。簡子募諸子曰:“吾藏寶符于常山之上,先得者賞。”諸子皆上山,無所得。無恤還曰:“已得符矣。”簡子問之,無恤曰:“從常山上臨代,代可取也。”簡子以為賢,乃廢太子而立之。簡子死,無恤代,是為襄子。襄子既立,誘殺代王而並其地。又並知氏之地。後取空同戎。

【注解】

中行昭子、範文子:據《左傳·定公十三年》應作“中行文子、範昭子”。此文上下互誤。中行文子:荀寅又稱中行寅,春秋時晉國大夫。範昭子:即範吉射,又稱士吉射,晉國大夫。姑布子卿:姓姑布,名子卿。一個相面的人。

翟婦之子:指趙簡子與狄族婢女所生的兒子。翟婦:本書《骨相篇》作“翟婢”,與《史記》同。

常山:即恆山,在今河北曲陽西北。

太子:指趙簡子原先的太子伯魯。

誘殺代王:公元前457年,趙襄子宴請代王,叫人把他當場打死,隨後就發兵佔領了代地。事見《呂氏春秋·長攻篇》。

空同戎:古代少數民族,以崆峒山為姓氏。後取空同戎:《史記·趙世家》作“其後娶空同氏,生五子。”

【譯文】

解釋說:這些全都是妖象。這些妖象預示的內容,完全和擋路的人說的在上帝面前發生的事情一樣。簡子所見到的擋路人是個妖人。那以後,晉國的二卿範氏和中行氏作亂,簡子攻擊他們,中行文子和範昭子失敗,逃亡到齊國去。當初,簡子讓姑布子卿給自己的幾個兒子看相,沒有一個是吉相,看到狄婦生的兒子無恤時,認為他是貴人之相。簡子和無恤談話,很器重他。簡子召集幾個兒子說:“我在常山上藏有寶符,誰先找到它有賞。”各個兒子都上山去找,誰也沒有找到。無恤回來說:“我已經找到寶符了。”簡子問這件事,無恤說:“從常山上下臨代國,代國就可以佔領。”簡子認為他有才能,就廢掉太子而立無恤為太子。簡子死後,無恤繼位,這就是趙襄子。襄子繼位以後,誘殺代王並吞並了代國土地,又吞並了知氏的領地。後來娶空同戎女子為妻。

【原文】

64·10自簡子後,十世至武靈王,吳慶入其母姓羸,子孟姚。其後,武靈王遂取中山,並胡地。武靈王之十九年,更為胡服,國人化之。皆如其言,無不然者。蓋妖祥見于兆,審矣,皆非實事。吉凶之漸,若天告之。何以知天下實告之也?以當道之人在帝側也。夫在天帝之側,皆貴神也,致帝之命,是天使者也。人君之使,車騎備具,天帝之使,單身當道,非其狀也。天宮百二十,與地之王者無以異也。地之王者,官屬備具,法象天官,稟取製度。天地之官同,則其使者亦宜鈞。官同人異者,未可然也。

【注解】

十:據《史記·趙世家》應作“七”。武靈王:戰國時趙國君王,公元前325~前229年在位。

慶、母姓羸:據《史記·趙世家》應作“廣”、“女娃嬴”。吳廣:人名。傳說是舜的後代。娃嬴:人名。

子孟姚:據《史記·趙世家》應作“孟姚也”。這兩句當作“吳廣入其女娃嬴孟姚也。”事亦見《烈女傳》七。

中山:中山國,在今河北中、南部。

胡地:在今山西北部、內蒙古一帶。

妖祥:這裏指吉凶。兆:征兆。這裏指趙簡子夢見上帝一事。

天官百二十:漢代一些學者宣揚天上有一百二十種官,古代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共一百二十種官,就是模仿天官而設定的。《五經異義》:“天子三公,一曰司徒,二曰司馬,三曰司空。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在天為星辰,在地為山川。”參見《公羊傳·桓公八年》註。

【譯文】

自趙簡子以後,七代傳到趙武靈王,吳廣獻他的女兒娃嬴給武靈王,她就是上帝提到的孟姚。從那以後,武靈王終于奪取了中山國,吞並了胡地。武靈王十九年,更換為胡人的服裝,國內的人也習慣了這種胡裝。這一切都如擋路的人所預言的那樣,沒有一處不是如此。這是吉凶通過某些征兆表現出來,就很清楚的了,全都不是真實的事情。吉凶的苗頭,好像是上天在預告一般。根據什麽知道上天不如實預告人呢?根據擋路的人在上帝的身旁。在上帝的身旁,都是些貴神,傳達上帝的命令,是上天的使者。人君的使者,車騎全都俱備,天帝的使者,獨自一人擋在路上,這不是天帝使者的樣子。天官有一百二十個,和地上君王的官數沒有什麽不同。地上的君王,大小官吏俱備,效法于天官,承受上天的製度。天上與地上的官製既然相同,那麽他們的使者也應當一樣。官製相同而人不同,不能認為是正確的。

【原文】

64·11何以知簡子所見帝非實帝也?以夢佔知之。樓台山陵,官位之象也。人夢上樓台、升山陵,輒得官位。實樓台山陵非官位也,則知簡子所夢見帝者非天帝也。人臣夢見人君,人君必不見,又必不賜。以人臣夢佔之,知帝賜二笥、翟犬者,非天帝也。非天帝,則其言與百鬼遊于鈞天,非天也。魯叔孫穆子夢天壓己者,審然,是天下至地也。至地,則有樓台之抗,不得及己。及己,則樓台宜壞。樓台不壞,是天不至地。不至地,則不得壓己。不得壓己,則壓己者,非天也,則天之象也。叔孫穆子所夢壓己之天非天,則知趙簡子所遊之天非天也。

【注解】

非天帝:意即夢見樓台山陵隻是當官的征兆。樓台山陵並不是官位,因此也可以推斷夢見的天帝是一種征兆,並不真是天帝。

叔孫穆子:叔孫豹。參見71·12註。以上事參見《左傳·昭公四年》。

【譯文】

根據什麽知道簡子所夢見的上帝不是真實的上帝呢?根據夢來推斷可以知道這一點。樓台山陵,是官位的象征。人夢見上樓台、登山陵,往往可以獲得官位。實際上樓台山陵並不是官位,就可知簡子所夢見的天帝並不真是天帝。臣子夢見君王,君王一定沒有見過臣子,也必然不會賞賜臣子。根據臣子的夢來推測,知道夢中上帝賜給簡子兩個竹笥和一條狄犬,這個天帝並不是真天帝。不是真天帝,那麽簡子說他和百鬼在天中央遨遊,那並不是真的天堂。魯國叔孫穆子夢見天壓住了自己,如果真是這麽回事,這是天掉到地上來了。天掉到地上,就有樓台頂住它,不會壓倒叔孫穆子自己的身上。如果壓到他自己的身上,那麽樓台該是被壓壞了。樓台沒有壓壞,這是天沒有掉到地上。天沒有掉到地上,就不會壓到他自己的身上。不會壓到他自己的身上,那麽壓到他自己身上的,就不是天了,而是天的象征。叔孫穆子所夢見的壓在自己身上的天不是天,那麽就知道趙簡子所遨遊的天也並不是天。

【原文】

64·12或曰:“人亦有直夢,見甲,明日則見甲矣。夢見君,明日則見君矣。”曰:然。人有直夢,直夢皆象也,其象直耳。何以明之?直夢者,夢見甲,夢見君,明日見甲與君,此直也。如問甲與君,甲與君則不見也。甲與君不見,所夢見甲與君者,象類之也。乃甲與君象類之,則知簡子所帝者象類帝也。且人之夢也,佔者謂之魂行。夢見帝,是魂之上天也。上天猶上山也。夢上山,足登山,手引木,然後能升。升天無所緣,何能得上?天之去人以萬裏數。人之行,日百裏,魂與體形俱,尚不能疾,況魂獨行,安能速乎?使魂行與形體等,則簡子之上下天,宜數歲乃悟,七日輒覺,期何疾也?

【注解】

直夢:直接應驗了的夢。《潛夫論·夢列篇》:“凡夢,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時,有反,有病,有性。”《淮南子·地形訓》高註:“悟如其夢,故曰直夢。”“見甲”前依文例當有“夢”字。

象:王充指的是由“陽氣”構成的虛象。

以萬裏數:王充認為天是個實體,距地有六萬裏。參見本書《談天篇》。

【譯文】

有人說:“人也有直接應驗了的夢,夢見某甲,第二天就見到某甲了。

夢見君王,第二天就見到君王了。”解釋說:確實如此。人有直接應驗的夢,直夢全都是虛像,這種虛象不過是直接應驗的罷了。用什麽來證明這一點呢?所謂直夢夢見某甲,夢見君王,第二天見到某甲和君王,這就叫直夢。如果去問某甲和君王,某甲與君王則沒有見到他。某甲與君王沒有見到他,他所夢見的某甲與君王,隻是類似某甲與君王的虛象。用某甲與君王的虛象來類推這件事,就知道簡子所夢見的天帝隻是類似天帝的虛象而已。況且人所做的夢,佔卜者認為它是魂在行動。夢見天帝,是魂到天上去了。上天如同登山。夢見上山,足登山路,手攀樹木,然後才能登上去。升天沒有可以登攀的東西,怎麽能上得去呢?天距離人要以萬裏計算。人行走,每天不過一百裏,魂與形體在一起,尚且不能走得很快,何況魂單獨行走,怎麽能走得快呢?假使魂行走的速度與形體相等,那麽簡子上天下地,應該幾年才能蘇醒,七天就醒過來,為什麽往返得這麽快呢?

【原文】

64·13夫魂者,精氣也,精氣之行與雲煙等,案雲煙之行不能疾。使魂行若蜚鳥乎?行不能疾。人或夢蜚者,用魂蜚也,其蜚不能疾于鳥。天地之氣尤疾速者,飄風也。飄風之發,不能終一日。使魂行若飄風乎,則其速不過一日之行,亦不能至天。人夢上天,一臥之頃也,其覺,或尚在天上,未終下也。若人夢行至雒陽,覺,因從雒陽悟矣。魂神蜚馳何疾也!疾則必非其狀,必非其狀則其上天非實事也。非實事則為妖祥矣。夫當道之人,簡子病,見于帝側,後見當道象人而言,與相見帝側之時,無以異也。由此言之,臥夢為陰侯,覺為陽佔,審矣。

【注解】

蜚:通“飛”。

飄風:狂風,大風。

雒陽:即洛陽。

陰侯:夢中出現的征兆。

陽佔:醒時見到的征兆。參見《潛夫論·夢烈篇》。

【譯文】

魂,是精氣,精氣行走和雲煙相同,經考察雲煙飄行不能很快。要說魂行如同飛鳥一樣嗎?魂行就不能很快。人有時夢見在飛行,是靠魂在飛,它飛行的速度並不比鳥快。天地之氣中速度最快的,是狂風。狂風吹起來,不能吹一整天。要說魂行如同狂風一樣嗎?那麽它的速度不過是狂風一天的距離,也不能到達天上。人夢見上天,不過睡一覺那麽短的時間,醒來的時候,感到自己也許還在天上,而沒有最終回到地上來。好像有人做夢到了洛陽,醒來的時候,就感到自己是在洛陽醒過來的了。簡子的魂神飛馳何等的迅速啊!飛得極快就一定不是他的樣子,一定不是他的樣子那麽他上天就不是實事了,不是實事就是表示吉凶的征兆了。那個擋路的人,簡子病中見到他在上帝身旁,後來見他擋在路上像人一樣的說話,和在上帝身旁相見的時候,沒有什麽不同。由此說來,睡夢中出現的征兆是“陰侯”,醒時看到的征兆是“陽佔”。這就很清楚了。

【原文】

64·14趙襄子既立,知伯益驕,請地韓、魏,韓、魏予之;請地于趙,趙不予。知伯益怒,遂率韓、魏攻趙襄子。襄子懼,乃奔保晉陽。原過從,後,至于托平驛,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以下不可見。予原過竹二節,莫通,曰:“為我以是遺趙無恤。”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齊三日,親自割竹,有赤書曰:“趙無恤,餘霍大山陽侯,天子。三月丙戌,餘將使汝滅知氏,汝亦祀我百邑,餘將賜汝林胡之地。”襄子再拜,受神之命(11)。是何謂也?

【注解】

知伯:指知瑤,春秋末晉國執政大夫之一。

晉陽:古地名,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

原過:人名,趙襄子的屬官。從:指跟著逃跑。

托平驛:據《史記·趙世家》應為“王澤”。王澤:古地名,在今山西新絳東南。齊:通“齋”。齋戒。

豁:據《史記·趙世家》當為“剖”。《風俗通義·皇霸》亦作“剖”。大:據遞修本應作“太”,下文“霍大山”的“大”字同此。霍太山:一稱霍山、太岳山,在今山西中部。《水經註》:“太岳山,《禹貢》所謂岳陽,即霍太山。”據《史記·趙世家》“山”字應重。

天子:據《史記·趙世家》應為“天使”。

百邑:古地名,在今山西霍縣東南。

林胡:古代胡族的一支。林胡之地:指今山西朔縣西北至內蒙古包頭市以南一帶。(11)命:《史記》、《風俗通義》並作“令”。以上事參見《史記·趙世家》。

【譯文】

趙襄子繼位後,知伯更加驕橫,他向韓國和魏國索取土地,韓國和魏國給予了他;他向趙國索取土地,趙國不給。知伯更是發怒,于是率領韓、魏進攻趙襄子。襄子懼怕,于是逃跑出去守住晉陽。原過隨他逃跑,落在後邊,到達王澤,看到三個人,自腰帶以上部分看得見,自腰帶以下部分看不見。三人給原過兩節竹子,竹節不通,說:“為我們把這兩節竹子贈送給趙無恤。”原過趕上趙襄子,把這件事告訴了襄子。襄子齋戒三天,親自剖開竹子,竹子裏有紅字,寫的是:“趙無恤,我是霍太山山陽侯,是天使。三月丙戌日,我將讓你消滅知氏,你也要在百邑祭祀我,我將把林胡之地賜給你。”襄子拜了兩拜,接受了神的指示。這怎麽解釋呢?

【原文】

64·15曰:是蓋襄子且勝之祥也。三國攻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板。襄子懼,使相張孟談私于韓、魏,韓、魏與合謀,竟以三月丙戌之日,大滅知氏,共分其地。蓋妖祥之氣象人之形,稱霍大山之神,猶夏庭之妖象龍,稱褒之二君,趙簡子之祥象人,稱帝之使也。何以知非霍大山之神也?曰:“大山,地之體,猶人有骨節,骨節安得神?如大山有神,宜象大山之形。何則?人謂鬼者死人之精,其象如生人之形。今大山廣長不與人同,而其精神不異于人。不異于人,則鬼之類人。鬼之類人,則妖祥之氣也。

【注解】

三國:指韓、魏和知氏。

汾水:今山西汾河。

板:指古代築牆用的板,一般寬二尺,合今一尺多。《公羊傳》何休註:“入尺曰板。”相:官名。張孟談:人名。

大:據《史記·趙世家》當作“反”。

稱褒之二君:傳說夏朝將要滅亡時,宮廷中出現兩條龍相鬥,自稱是褒國的兩位國君。事見《國語·鄭語》,參見本書《異虛篇》。

鬼:王充反對人死精神為鬼的說法,但他承認“陽氣”可以構成鬼象。妖祥之氣:構成妖祥的氣,即陽氣。

【譯文】

解釋說:這大概是趙襄子將要取勝的預兆吧。三國進攻晉陽一年多,引汾河水灌晉陽城,城隻差三板就要淹沒了。襄子懼怕,派相官張孟談和韓、魏私下談判,韓、魏與趙合謀,竟然在三月丙戌日那天,反而滅掉了知氏,三國共分了知氏的領地。大概是妖祥之氣像人的形狀,自稱是霍太山的神,如同夏朝宮廷的妖象像龍,自稱是褒國的兩位君王一樣。趙簡子遇到的妖象像人,自稱是天帝的使者。根據什麽知道不是霍太山的神呢?解釋說:太山,是地的形體,好比人有骨節一樣,骨節怎麽會成為神呢?如果霍太山有神,這個神應該像霍太山的形狀。為什麽呢?人們認為鬼是死人的精神變的,它的形象如同活人的形象。現在霍太山又廣又長與人不相同,而它的精神卻和人沒有一點不同。和人沒有一點不同,那就不是山神而是鬼類似于人。鬼類似于人,那就是妖祥之氣構成的了。

【原文】

64·16秦始皇帝三十六年,熒惑守心,有星墜下,至地為石。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聞之,令御史逐問,莫服,盡取石旁家人誅之,因燔其石。妖,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野,或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我遺鎬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龍死。”使者問之,因忽不見,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言聞,始皇默然良久,曰:“山鬼不過知一歲事。”乃言曰:“‘祖龍’者,人之先也。”使御府視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11)。明三十七年(12),夢與海神戰,如人狀。是何謂也?

【注解】

秦始皇帝三十六年:公元前211年。

熒惑:即火星,太陽系九大行星之一。守:迫近,侵犯。心:心宿,二十八宿之一。熒惑守心:迷信說法認為這是凶兆。

據本書《語增篇》“民或刻其石”,此句前當有“民或”二字。《漢書·五行志》亦有“民或”二字。

地分:國土分裂。指國家的統一被破壞,出現割據局面。

御史:官名,主要掌管糾察。

妖: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當作“秋”。

野: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當作“舒”。關東:今河南函谷關以東。華陰:今陝西華陰。平舒:古地名,在今華陰西北。《水經註》十九雲:“渭水又東經平舒北,城枕渭濱,半破淪水,南面通衢。昔秦之將亡也,江神返璧于華陰平舒道,即其處也。”

鎬(hào號)池:古池名,在今陝西西安市西南。鎬池君:謂水神。

今:當作“明”。三十六年言祖龍死,果三十七年始皇崩,其言驗。祖龍:指秦始皇。《史記》裴駰集解引蘇林曰:“祖,始也;龍,人君像;謂始皇也。”

御府:掌管製造和供應宮廷服飾的機構。

(11)二十八年:即公元前219年。

(12)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

【譯文】

秦始皇帝三十六年,熒惑星侵犯心宿,有星從天墜下來,到地上變為石頭。有老百姓在這塊殞石上刻字:“始皇當死國土分裂。”始皇聽見這件事,命令御史追查,沒有人承認,就把住在殞石旁的人全部抓來殺掉,隨著燒毀了這塊殞石。秋天,秦始皇的使者在晚上從關東路過華陰平舒,有人拿著一塊璧攔住使者,說:“請為我把璧贈送給鎬池君。”隨著又說:“明年祖龍要死了。”使者想問這件事,忽然這個人就不見了,留下那塊璧就離開了。使者獻上璧並把事情的經過原原本在地報告了秦始皇。秦始皇沉默很久,說:“山鬼隻不過知道一年以內的事情。”于是又說:“‘祖龍’是人的祖先。”讓御府官來看這塊璧,原來是二十八年出巡時沉入江中的那塊璧。第二年是秦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夢見與海神交戰,海神像人的形狀。這怎麽解釋呢?

【原文】

64·17曰:皆始皇且死之妖也。始皇夢與海神戰,恚怒,入海,候神射大魚,自琅邪至勞、成山不見。至之罘山,還見巨魚,射殺一魚,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到沙丘而崩。當星墜之時,熒惑為妖,故石旁家人刻書其石,若或為之,文曰“始皇死”,或教之也。猶世間童謠,非童所為,氣異之也。

【注解】

勞:即嶗山,在今山東嶗山縣。成山:又稱榮成山,在今山東榮成縣東北。勞、成山:《史記·秦始皇本紀》作“榮成山”。

之罘(fú浮)山:亦作芝罘,在今山東煙台市北。

平原津:古黃河渡口名,在今山東平原縣南境。

沙丘:古地名,在今河北巨鹿東南。以上事參見《史記·秦始皇本紀》。若或為之:好像有什麽東西讓人這樣刻的。意思是,其實不是人有意刻的,而是“陽氣”誘人刻的。

氣:指“陽氣”。王充認為,童謠是“陽氣”誘導兒童唱出來的。參見本書《訂鬼篇》。

【譯文】

解釋說:這些全是秦始皇將要死去而出現的妖象。始皇夢見和海神交戰,很憤怒,就乘船入海,等候射殺象征海神的大魚,從琅邪山直到勞山、成山都沒有看見大魚。到了之罘山,回來時看見了大魚,射死一條大魚,于是沿著海岸向西航行到達平原津渡口秦始皇就病了,到了沙丘秦始皇就死了。當天上的星墜下之時,熒惑出現妖象,所以殞石旁的家人刻寫字在殞石上,好像是有什麽東西讓人刻石的,刻的字是“始皇死”,好像是有什麽東西教人這樣刻的。如同世間上的童謠,不是兒童所編造的,是“陽氣”誘導他們唱的。

【原文】

64·18凡妖之發,或象人為鬼,或為人象鬼而使,其實一也。晉公子重耳失國,乏食于道,從耕者乞飯。耕者奉塊土以賜公子,公子怒。咎犯曰:“此吉祥,天賜土地也。”其後公子得國復土,如咎犯之言。齊田單保即墨之城,欲詐燕軍,雲“天神下助我。”有一人前曰:“我可以為神乎?”田單卻走再拜事之,竟以神下之言聞于燕軍。燕軍信其有神,又見牛若五採之文,遂信畏懼,軍破兵北。田單卒勝,復獲侵地。此人象鬼之妖也。

【注解】

人象鬼而使:有的是人像鬼而活動。王充認為這種人和“鬼”起的作用一樣,也是“陽氣”在作怪,所以也屬于妖象。參見本書《訂鬼篇》。

咎犯:參見18·9註。

以上事參見《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田單:戰國時齊國將領。臨淄(今山東淄博東北)人,以功封安平君,後入趙為相,封平都君。即墨:古地名,在今山東平度東南。田單保即墨之城:此事發生在公元前279年。燕將樂毅破齊,連下七十餘城。田單率領宗人走保即墨,被推為將軍,據城拒燕軍。燕昭王死,他施反間計于燕惠王,使之調走樂毅,以騎劫代將。又故示虛弱,遣使約降于燕,乘敵不備,用火牛陣突襲燕軍,大獲全勝,一舉收復七十餘城,迎襄王復位。

此處文與《史記》有異。

五採:青、赤、黃、白、黑五色。牛若五採之文:據《史記·田單列傳記載》;田單在夜間從即墨城中趕出許多牛,牛角上帶尖刀,身上綁著畫有五彩龍紋的紅絲綢。牛群沖向燕軍,後面跟著齊軍,使燕軍看到非常害怕。

北:敗。

侵地:指被燕軍侵佔的土地。

【譯文】

凡是妖象出現,有的是像人形的鬼,有的是人像鬼而活動,其實質都是一樣的。晉公子重耳逃亡別國,在路上斷絕了糧食,向耕田的人乞討飯食。耕田的人獻上一塊土給公子,公子很冒火。咎犯說:“這是吉祥的征兆,是上天賜給你土地。”事後公子重建國家收復了國土,完全像咎犯所講的一樣。齊國的田單守衛即墨城,想欺騙燕軍,說“有天神下來幫助我。”有一個人上前說:“我可以成為神嗎?”田單退走兩次拜他,侍奉他為神,終于把神從天上下來幫助齊國的話傳到了燕軍那裏。燕軍相信齊國有神幫助,又看見牛身上好像有五色花紋,于是更加相信而害怕,燕軍被攻破吃了敗仗。田單終于獲勝,又收復了被侵佔的國土。這是人像鬼的妖象。

【原文】

64·19使者過華陰,人持璧遮道,委璧而去,妖鬼象人之形也。夫沉璧于江,欲求福也。今還璧,示不受物,福不可得也。璧者,象前所沉之璧,其實非也。何以明之?以鬼象人而見,非實人也。人見鬼象生存之人,定問生存之人,不與己相見,妖氣象類人也。妖氣象人之形,則其所齎持之物,非其物矣。“祖龍死”,謂始皇也。祖,人之本;龍,人君之象也。人,物類,則其言禍亦放矣。

【注解】

己:指看見鬼的那個人。

人、物類:指上文所說的持璧者和璧都是一種類似于人和璧的虛象。

放:通“仿”。相似。

【譯文】

秦始皇的使者路過華陰,有人拿著璧攔在路上,又放下璧而離去,是妖氣構成的鬼像人的形狀。沉璧在江中,是想祈求福佑。現在水神把璧歸還秦始皇,是表示他不接受禮物,秦始皇就不可能獲得福佑。這塊璧,像從前沉于江中的那塊璧,其實並不是同一塊璧。用什麽證明它呢?根據鬼像人的形狀而出現,它並不是真實的人來證明。有人看見鬼像是某個活著的人,一定會去問這個活著的人,這個活著的人並沒有與自己見過面,是妖氣構成的鬼像人的形狀。妖氣構成的鬼像人的形狀,那麽它所拿著的璧,就不是真的璧。“祖龍死”,說的是秦始皇。祖,是人的祖先;龍,是君王的象征。人和物都是類似的虛象,那麽所預言的祖龍死也隻是一種比方而己。

【原文】

64·20漢高皇帝以秦始皇崩之歲,為泗上亭長,送徒至驪山。徒多道亡,因縱所將徒,遂行不還。被酒,夜經澤中,令一人居前。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道,願還。”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擊斬蛇,蛇遂分兩。徑開,行數裏,醉因臥。高祖後人至蛇所,有一老嫗夜哭之。人曰:“嫗何為哭?”嫗曰:“人殺吾子。”人曰:“嫗子為何見殺?”嫗曰:“吾子,白帝子,化為蛇當徑,今者,赤帝子斬之,故哭。”人以嫗為妖言,因欲笞之,嫗因忽不見。何謂也?

【注解】

經:當依《史記》作“徑”。經本小道,而用為動詞。

白帝:漢代陰陽五行說中的五天帝之一。五天帝指東方蒼帝,西方白帝,南方赤帝,北方黑帝,中央黃帝。

以上事參見《史記·高祖本紀》。

依本篇文例,“何”字前當有“是”字。

【譯文】

漢高皇帝在秦始皇死的那一年,當泗上亭長,押送服勞役的人去驪山。

役徒大部分在半路上逃跑了,高祖隨著放走了所要押送的役徒,于是役徒全都走了不再回來。高祖帶著酒意,于夜間在大澤中小道上行走,讓一個人走在前頭。走在前頭的人回來報告說:“前面有大蛇擋在路上,請往回走吧。”高祖醉了,說:“壯士行路,怕什麽!”于是往前走,拔劍砍斬大蛇,于是大蛇被分成兩截。小道通了,走了幾裏路,高祖由于酒醉而躺下來。跟隨高祖而落在後邊的人走到斬蛇的地方,有一個老婦人在夜間哭這條蛇。後邊來的人問:“老婦為什麽事痛哭?”老婦說:“有人殺了我的兒子。”後邊的人問:“你的兒子為什麽被殺呢?”老婦說:“我的兒子是白帝的兒子,變化成蛇擋在小道上。現在,赤帝的兒子斬殺了他,所以我痛哭。”後邊的人認為老婦說的是妖言,因此想用鞭子打她,老婦人忽然不見了。這怎麽解釋呢?

【原文】

64·21曰:是高祖初起威勝之祥也。何以明之?以嫗忽然不見也。不見,非人,非人則鬼妖矣。夫以嫗非人,則知所斬之蛇非蛇也。雲白帝子,何故為蛇夜而當道?謂蛇白帝子,高祖赤帝子,白帝子為蛇,赤帝子為人。五帝皆天之神也,子或為蛇,或為人。人與蛇異物,而其為帝同神,非天道也。且蛇為白帝子,則嫗為白帝後乎?帝者之後,前後宜備,帝者之子,官屬宜盛。今一蛇死于徑,一嫗哭于道,雲白帝子,非實,明矣。

【注解】

前後宜備:指前後應該有開道和護衛的隨從。

【譯文】

解釋說:“這是高祖剛剛興起威力勝人的祥兆。用什麽來證明呢?根據老婦人忽然不見來證明。忽然不見,必不是人,不是人那就是鬼妖了。由于老婦不是人,就可知高祖斬殺的蛇不是蛇。說是白帝的兒子,為什麽變為蛇在夜間擋在小道上呢?說蛇是白帝的兒子,高祖是赤帝的兒子,白帝的兒子為蛇,赤帝的兒子卻為人。五帝都是天上的神,有的兒子為蛇,有的兒子卻為人。人和蛇是不同的物類,而他們的父親都是五帝之一同為天神,這不符合天道。況且蛇是白帝的兒子,那麽老婦是白帝的妻子嗎?白帝的妻子,前後該有隨從,白帝的兒子,官員下屬應該很多。現在一條蛇死在小道上,一個婦人在小道上痛哭,說他是白帝的兒子,並不是真實的,就很明白了。

【原文】

64·22夫非實則象,象則妖也,妖則所見之物皆非物也,非物則氣也。

高祖所殺之蛇非蛇也,則夫鄭厲公將入鄭之時,邑中之蛇與邑外之蛇鬥者非蛇也,厲公將入鄭,妖氣象蛇而鬥也。鄭國鬥蛇非蛇,則知夏庭二龍為龍象。為龍象,則知鄭子產之時龍戰非龍也。天道難知,使非,妖也;使是,亦妖也。

【注解】

鄭厲公:春秋時鄭國君王,公元前700~前697年在位。鄭:指新鄭,鄭國都城,在今河南新鄭。鄭厲公將入鄭:厲公與兄昭公爭奪君位,厲公失敗逃亡,後又率兵打回都城,殺昭公。傳說在這之前,都城南門中有內蛇和外蛇爭鬥,內蛇死,當時認為是厲公將取勝的征兆。參見《左傳·庄公十四年》、《洪範五行傳》。

邑:指鄭國都城新鄭。

龍戰:傳說子產掌權時,都城外一條河中有龍相鬥。當時鄭國較弱,因此“龍鬥”被認為是鄭國將要和大國發生戰爭而遭失敗的征兆。但因為子產採取了措施,避免了戰爭,征兆並沒有應驗。參見《左傳·昭公十九年》、《漢書·五行志》。

【譯文】

不真實則是虛象,虛象則是妖,是妖那麽所見到的東西就不是真實的物,不是真實的物則是陽氣了。高祖斬殺的那蛇不是真實的蛇,鄭厲公將要進入都城新鄭時,妖氣像蛇的形狀而相鬥。鄭國相鬥的蛇不是真實的蛇,那麽可知夏朝宮廷裏出現的兩條龍是陽氣構成的龍象,是龍象,那麽可知鄭國子產時互相爭鬥的龍不是真正的龍。天道難以知曉,如果不是龍、蛇;那麽就是妖象;如果是龍、蛇,那麽也還是妖象。

【原文】

64·23留侯張良椎秦始皇,誤中副車。始皇大怒,索求張良。張良變姓名亡匿下邳。常閒從容步遊下邳泗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泗下,顧謂張良:“孺子下取履!”良愕然,欲毆之,以其老,為強忍下取履,因跪進履。父以足受履,笑去。良大驚,父去裏許所復還,曰:“孺子可教矣。後五日平明,與我期此。”良怪之,因跪曰:“諾。”

【注解】

留侯:張良的封爵。“留”是他的封地,在今江蘇沛縣東南。椎:同“槌”。副車:隨從的車。古代天子出行,有副車三十六乘。

下邳(pī批):古縣名。在今江蘇邳縣南。

泗:據《史記·留侯世家》當作“圯”。下同。圯(yí宜):橋。

直:特地,故意。

【譯文】

留侯張良槌殺秦始皇,誤中隨從的車。始皇大怒,命令搜捕張良。張良改名換姓逃跑去躲藏在下邳。張良經常閒適從容地在下邳橋上散步遊覽,有一個老頭穿著粗布衣來到張良散步的地方,故意把他的鞋掉到橋下去,看著張良說:“小後生到橋下面去給我撿鞋子。”張良很驚呀,想揍這位老頭,因為老頭年紀大,勉強忍氣到橋下面撿鞋子,接著跪下奉上鞋子,老頭用腳接受鞋,笑著離開了。張良很驚奇。老頭走了一裏左右又回來,說:“後生有出息可把本事傳給你。五天以後天剛亮時,和我在此相見。”張良很奇怪,就跪下說:“好的。”

【原文】

64·24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去!後五日早會。”五日雞鳴復往,父又已先在,復怒曰:“後,何也?去!後五日復早來。”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頃,父來,喜曰:“當如是矣。”出一篇書,曰:“讀是則為帝者師。後十三年,子見我濟北,谷成山下黃石即我也。”遂去,無他言,弗復見。旦日視其書,乃《太公兵法》也。良因異之,習讀之。是何謂也?

【注解】

濟北:郡名,在今山東東平、秦安、濟南、慶雲一帶。

谷成山:在今山東東阿南。

《太公兵法》:傳說是姜太公著的一部兵書,已佚。

以上事參見《史記·留侯世家》。

【譯文】

五天後天剛亮,張良就去那裏,老頭已經先在那裏了,很不高興地說:“和老年人約會,遲到,怎麽回事呢?回去!五天後早點來見面。”五天後雞叫時張良又去,老頭又已經先在那裏了,又不高興地說:“又遲到,怎麽回事呢?回去!五天後再早點來。”五天後,張良未到半夜就去了,一會兒,老頭來到,高興地說:“應當像這樣啊。”老頭拿出一本書,說:“讀了這本書就能做帝王的老師。十三年後,你在濟北來見我,谷成山下的黃石就是我。”于是就離開了,沒有說其他的話,也不再見張良。第二天張良看這本書,是一部《太公兵法》。張良因此很珍奇這部書,熟讀這部書。這怎麽解釋呢?

【原文】

64·25曰:是高祖將起,張良為輔之祥也。良居下邳,任俠,十年陳涉等起,沛公略地下邳,良從,遂為師、將,封為留侯。後十三年,後高祖過濟北界,得谷成山下黃石,取而葆祠之。及留侯死,並葬黃石。蓋吉凶之象神矣,天地之化巧矣,使老父象黃石,黃石象老父,何其神邪!

【注解】

十年:《史記·留侯世家》作“後十年”。陳涉:即陳勝(?~公元前208年),字涉,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人,秦末農民起義領袖。

後:據遞修本應作“從”。《史記》亦作“從”。

葆:通“寶”。

【譯文】

這是漢高祖將要興起,張良成為輔佐的吉兆。張良隱居在下邳,仰強扶弱,十年後陳涉等人起兵,沛公佔領下邳,張良跟隨沛公,沛公于是以張良為師、將,封張良為留侯。十三年後,張良隨高祖經過濟北界,遇到谷成山下的黃石。取回來極尊貴地祭祀它。等到留侯死時,與黃石同時下葬。大概吉凶之象很神奇,天地的變化很巧妙,讓老頭像黃石,黃石像者老頭,多麽神妙啊!

【原文】

64·26問曰:“黃石審老父,老父審黃石耶?”曰:石不能為老父,老父不能為黃石。妖祥之氣見,故驗也。何以明之?晉平公之時,石言魏榆。平公問于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憑依也。不然,民聽偏也。”夫石不能人言,則亦不能人形矣。石言,與始皇時石墜車郡,民刻之,無異也。刻為文,言為辭。辭之與文,一實也。民刻文,氣發言,民之與氣,一性也。夫石不能自刻,則亦不能言。不能言,則亦不能為人矣。《太公兵法》,氣象之也。何以知非實也?以老父非人,知書亦非太公之書也。氣象生人之形,則亦能象太公之書。

【注解】

據遞修本,“曰”字下有“黃”字。

魏榆:古地名,在今山西榆次市。《元和郡志》:“太原郡榆次,漢舊縣,春秋時,晉魏榆地。《史記》秦庄襄王二年,使蒙驁攻趙魏榆。”

偏:《左傳》作“濫”。杜註:“濫,失也。”以上事參見《左傳·昭公八年》。車:據遞修本應作“東”。東郡:郡名,在今河南東北部、山東西南部。

【譯文】

問道:“黃石真能變老人,老人真能變黃石嗎?”回答說:黃石不能變老人,老人不能變黃石。妖祥之氣出現,所以有征兆。用什麽來證明呢?晉平公的時候,魏榆的石頭說了話。平公問師曠:“石頭為什麽說話?”師曠回答說:“石頭不能說話,是有什麽東西憑借石頭說話。如不是這樣,就是老百姓聽錯了。”石頭不能說人的話,那麽也就不能變成人的形狀。石頭說話,與秦始皇時候殞石墜落在東郡,老百姓在石頭上刻字,沒有什麽不同。雕刻出來就是文字,說出來就是言辭。言辭與文字,實質上是一樣的。老百姓雕刻文字,氣能發出語言,老百姓與氣,性質是一樣的。石頭不能自己刻自己,那麽也就不能說話。不能說話,那也就不能變成人了。《太公兵法》是陽氣構成的虛象。根據什麽知道它不是真實的呢?根據老人不是真實的人,可知書也不是太公的書。陽氣能構成像活人的形狀,那麽也能構成像太公之書那樣的書。

【原文】

64·27問曰:“氣無刀筆,何以為文?”曰:魯惠公夫人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掌,曰:“為魯夫人”。晉唐叔虞文在其手,曰:“虞”。魯成季友文在其手,曰“友”。三文之書,性自然;老父之書,氣自成也。性自然,氣自成,與夫童謠口自言,無以異也。當童之謠也,不知所受,口自言之。口自言,文自成,或為之也。推此以省太公釣得巨魚,刳魚得書,雲“呂尚封齊”,及武王得白魚,喉下文曰“以予發”,蓋不虛矣。因此復原《河圖》、《洛書》言興衰存亡、帝王際會,審有其文矣。皆妖祥之氣,吉凶之端也。

【注解】

魯惠公、仲子:參見23·19註。

晉唐叔虞:即唐叔虞。參見54·8註。

魯成季友:即公子友。參見54·8註。

刳(kū哭):剖開。

呂尚封齊:《說苑》:“呂望年七十,釣于渭渚,三日三夜,魚無食者。與農人言,農人者,古之老賢人也,謂望曰:‘子將復釣,必細其綸,芳其餌,徐徐而投之,無令魚駭。’望如其言,初下得鮒,次得鯉,刳腹得書,書文曰‘呂望封于齊’。”

發:指周武王姬發。事見《尚書中侯·合符後》。

帝王際會:指帝王遇到祥瑞,即帝王的興起。

【譯文】

問道:“氣沒有刀筆,用什麽寫成文字呢?”回答說:魯惠公的夫人仲子,生下來就有字在她的手掌上,字是“為魯國君的夫人”這幾個字。晉唐叔虞有文字在他的手上,字是“虞”字。魯成季友有字在他的手上,字是“友”字。三個人手掌上的字是天生就有的;老人所傳的書,是陽氣自然形成的。天生就有的,氣自然形成的,和那些童謠是兒童口裏自己說出來的,沒有什麽不同。倘若童謠,不知是誰傳授的,是兒童口中自說的。童謠由口中自說,手上的文字自然形成,都象是有什麽東西造成的。從這裏推測知道太公釣得一條大魚,剖開魚得到一本書,書上說:“呂尚將封在齊”,以及周武王得到白魚,喉下有文字:“把天下給姬發”,大概都不會是虛假的了。由此又考察《河圖》、《洛書》上所說的國家的興衰存亡、帝王的興起,確實有那些文字了。這些全都是妖祥之氣構成的,是吉凶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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