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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篇

【題解】

所謂“解除”,就是為消除災禍而舉行祭祀、驅逐凶神惡鬼的一種迷信活動。本篇針對這一迷信活動進行批判。

王充認為,“祭禮無鬼神”,禍福“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因此,“論解除,解除無益;論祭祀,祭祀無補;論巫祝,巫祝無力”。他指出,迷信鬼神是禮義敗壞的結果,“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不修其行而豐其祀,不敬其上而畏其鬼”,“通人”是不會幹這種蠢事的。

王充在本篇中也反映了他的“命定論”觀點。他用“命”來代替鬼神,認為“國期有遠近”,“天下人民,夭壽貴賤,皆有祿命,操行吉凶,皆有盛衰”。

【原文】

75·1世信祭祀,謂祭祀必有福;又然解除,謂解除必去凶。解除初禮,先設祭祀。比夫祭祀,若生人相賓客矣。先為賓客設膳,食已,驅以刀杖。鬼神如有知,必恚止戰,不肯徑去,若懷恨,反而為禍。如無所知,不能為凶,解之無益,不解無損。且人謂鬼神何如狀哉?如謂鬼有形象,形象生人,生人懷恨,必將害人。如無形象,與煙雲同。驅逐雲煙,亦不能除。形既不可知,心亦不可圖。鬼神集止人宅,欲何求乎?如勢欲殺人,當驅逐之時,避人隱匿,驅逐之止,則復還立故處。如不欲殺人,寄托人家,雖不驅逐,亦不為害。

【注解】

解除:一種為消除災禍而舉行祭祀、驅除凶神惡鬼的迷信活動。

恚(huì會):發怒。止:疑當作“與”。草書形近而誤。或涉“恚”字下半“心”字而誤。既言“必恙”,不得言“止戰”,既雲“止戰”,不得雲“不去”,其誤甚明。

集:止。集止:停留。

【譯文】

社會上迷信祭祀,認為祭祀必定有福;又相信解除,認為解除一定能消除災禍。“解除”的第一項儀式是先舉行祭祀。比照祭祀,就如活人招待賓客一樣。首先為賓客安排飯食,吃完後,用刃杖驅趕鬼神。鬼神如果有知,一定會發怒而與祭主搏鬥,不肯就這樣離開,或者心裏懷恨,反而因此造成災禍。如果鬼神無知,不能造成災禍,人們解除它無益,不解除它也無損。而且人們認為鬼神是什麽樣子呢?如果認為鬼有形狀,形狀像活人一樣,那麽活人懷恨在心,是一定要害人的。如果鬼沒有形狀,如煙雲一樣,要驅逐去煙雲,也是不能除去的。既然鬼神的形狀不能知曉,鬼神的想法也就不可推測。鬼神停留在人的住宅中,是想幹什麽呢?如果鬼神勢必要殺人,遇上驅逐鬼神的時候,它就會避開人而躲藏起來,驅逐鬼神一停止,那麽鬼神又會返回原處。如果鬼神不想殺人,隻是寄居在人的家裏,即使人們不驅逐它,也不會造成什麽災害。

【原文】

75·2貴人之出也,萬民並觀,填街滿巷,爭進在前。士卒驅之,則走而卻;士卒還去,即復其處;士卒立守,終日不離,僅能禁止。何則?欲在于觀,不為壹驅還也。使鬼神與生人同,有欲于宅中,猶萬民有欲于觀也,士卒驅逐,不久立守,則觀者不卻也。然則驅逐鬼者,不極一歲,鬼神不去。今驅逐之,終食之間,則舍之矣。舍之,鬼復還來,何以禁之?暴谷于庭,雞雀啄之,主人驅彈則走,縱之則來,不終日立守,雞雀不禁。使鬼神乎,不為驅逐去止。使鬼不神乎,與雞雀等,不常驅逐,不能禁也。

【注解】

還:尋上下文義當作“退”為妥。

暴(pù鋪):曬。

彈:用彈弓彈射。

【譯文】

貴人出來,老百姓都來圍觀,擠滿了大街小巷,都爭著擠到前面去。士卒驅趕圍觀的人,他們就跑開退避;土卒一離開,他們立馬又回到原處;士卒站立守衛,整天不離開,才能製止他們。為什麽呢?老百姓的目的隻是在于觀看貴人,不會因為一驅趕就退去了。假如鬼神同活人一樣,對人的住宅有什麽目的的話,就如同老百姓目的在于觀看貴人一樣,士卒驅逐,如果不是長久地站在那裏看守,那麽圍觀者是不會退走的。這樣看來,那麽驅逐鬼神的人,如果不是一年到頭地趕鬼神,鬼神是不離開的。現在驅逐鬼神,僅僅在吃完一頓飯的時間,就拋開鬼神不過問了。不過問鬼神,鬼神又會回來,怎麽能禁止它們呢?在庭院中曬谷子,雞雀來啄食,主人用彈弓射擊驅趕,雞雀就跑開,一放松雞雀就回來,不整天站著防守,就不能禁止雞雀啄食谷子。要說鬼很神靈,那麽它就不會因為人的驅趕而去留。要說鬼並不神靈,那就同雞雀一樣,不經常驅逐,就不能禁止他們。

【原文】

75·3虎狼入都,弓弩巡之,雖殺虎狼,不能除虎狼所為來之患。盜賊攻城,官軍擊之,雖卻盜賊,不能滅盜賊所為至之禍。虎狼之來,應政失也;盜賊之至,起世亂也。然則鬼神之集,為命絕也。殺虎狼,卻盜賊,不能使政得世治。然則盛解除,驅鬼神,不能使凶去而命延。

【注解】

弩(nǔ努):利用板機射箭的弓。弓弩:指弓弩手。巡:往來察看。

虎狼之來,應政失也:王充認為,虎狼本應在山野裏活動,如果跑到城裏來,就是一種怪現象,它預示當地政治不好,官吏將被撤職或判刑。參見本書《遭虎篇》。盜賊之至,起世亂也:王充認為,盜賊的產生是由于“飢寒並至”,而飢寒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好壞有自己的周期,它決定社會的治或亂,與統治者的德行和政治的好壞無關。參見本書《治期篇》。

命:天命。參見本書《命義篇》。鬼神之集,為命絕也:王充認為,鬼神是一種氣構成的妖象,人將死亡,鬼神就會作為一種凶兆出現。參見本書《訂鬼篇》。

【譯文】

虎狼進入城裏,弓弩手往來察看它,即使殺了虎狼,並不能鏟除引起虎狼到來的禍根。盜賊攻打城,官軍反擊他們,即使打退了盜賊,並不能消除引起盜賊到來的禍根。虎狼的到來,是應和政治上的過失;盜賊的到來,預示要引起社會的動亂。這樣說來,那麽鬼神的停留,是人的壽命當終絕了。殺掉虎狼,擊退盜賊,並不能使國家政治清明社會安定。這樣說來,那麽盛行解除活動,驅逐鬼神,並不能使凶禍離去而壽命延長。

【原文】

75.4病人困篤,見鬼之至,性猛剛者,挺劍操杖,與鬼戰鬥,戰鬥壹再,錯指受服,知不服必不終也。夫解除所驅逐鬼,與病人所見鬼無以殊也。其驅逐之,與戰鬥無以異也。病人戰鬥,鬼猶不去,宅主解除,鬼神必不離。由此言之,解除宅者,何益于事?信其凶去,不可用也。

【注解】

困篤(dǔ堵):指病勢沉重。

錯:停止。錯指:停下手,不再戰鬥。

【譯文】

病人病情嚴重,就會看到鬼來,性格勇猛剛強的病人,就會舉劍拿杖,與鬼進行戰鬥,戰鬥一兩次,病人就停下手表示屈服,因為他知道如果不屈服戰鬥就不會有終結。用解除法所驅逐的鬼,與病人所看到的鬼沒有什麽不同。他們驅逐鬼的辦法,與病人和鬼戰鬥沒有什麽不同。病人與鬼戰鬥,鬼尚且不離去,宅主用解除法驅鬼,鬼神必然不會離去。據此說來,驅逐宅中鬼神的活動,對于驅鬼有什麽好處呢?認為這樣做能去掉宅中的凶禍,這種說法是不可信的。

【原文】

75·5且夫所除,宅中客鬼也。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龍、白虎列十二位。龍、虎猛神,天之正鬼也,飛屍流凶安敢妄集,猶主人猛勇,奸客不敢窺也。有十二神舍之,宅主驅逐,名為去十二神之客,恨十二神之意,安能得吉?如無十二神,則亦無飛屍流凶。無神無凶,解除何補?驅逐何去?

【注解】

客鬼:外來的鬼。

主神:對“客鬼”而言,指家中的神。十二:當時流行的迷信說法認為,住宅中有十二個“主神”:子(司命)、醜(勾陳)、寅(青龍)、卯(明堂)、辰(天刑)、巳(朱雀)、午(金匱)、未(天德)、申(白虎)、酉(玉堂)、戌(天牢)、亥(玄武)。

青龍、白虎:東方之神和西方之神。

飛屍流凶:參見72·10註。

窺(kuī虧):窺視。這裏指侵擾。

恨:通“很”,違背。

【譯文】

況且所要驅除的,是住宅中的客鬼。住宅中的主神有十二位,青龍和白虎也在十二神之中。青龍白虎是勇猛的神,是天上的正鬼,飛屍流凶怎麽敢隨便聚集到住宅中來,這就好比宅主人猛勇,奸邪之人不敢來侵擾一樣。有十二神留宿客鬼,宅主驅逐它們,這就叫驅逐十二神的客人,違反十二神的意志,宅主怎麽會得吉利呢?如果住宅中沒有十二神,那麽也就沒有什麽飛屍流凶。沒有十二神沒有飛屍流凶,搞解除活動有什麽好處呢?所謂驅逐又去除什麽呢?

【原文】

75·6解逐之法,緣古逐疫之禮也。昔顓頊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水為虐鬼,一居若水為魍魎,一居歐隅之間主疫病人。故歲終事畢,驅逐疫鬼,因以送陳、迎新、內吉也。世相仿效,故有解除。夫逐疫之法,亦禮之失也。行堯、舜之德,天下太平,百災消滅,雖不逐疫,疫鬼不往。行桀、紂之行,海內擾亂,百禍並起,雖日逐疫,疫鬼猶來。

【注解】

疫:疫鬼,指使人患病的鬼。

顓頊:參見11·2註。

生而皆亡:指一生下來就變化成鬼。參見本書《訂鬼篇》。

江水:指長江。虐鬼:使人患重病的鬼。

若水:古河名,即今四川雅礱江,魍魎:山川中的鬼。

歐:據本書《訂鬼篇》“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庫”應作“區”。區:小屋。主疫病人:專門用疫病害人。

內:通“納”。

【譯文】

解除驅逐鬼神的方法,是因襲古代驅逐疫鬼的儀式。過去顓頊氏有三個兒子,一生下來就變化成鬼了,一個居住在長江成為虐鬼,一個居住在若水成為魍魎,一個居住在小屋角落之間專門用疫病害人。所以每當年終事情都幹完了,人們就驅逐疫鬼,借以送舊、迎新、納吉。社會上相互仿效,所以就有了解除之法。驅逐疫鬼的方法出現,出是由于禮儀敗壞的結果。推行堯、舜的德政,天下太平,各種災禍都會消滅,即使不驅逐疫鬼,疫鬼也不會去害人。仿效桀、紂的惡行,海內紛擾混亂,各種災禍一齊出現,即使每天驅逐疫鬼,疫鬼仍然會來害人。

【原文】

75·7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周之季世,信鬼修祀,以求福助。愚主心惑,不顧自行,功猶不立,治猶不定,故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國期有遠近,人命有長短。如祭祀可以得福,解除可以去凶,則王者可竭天下之財,以興延期之祀,富家翁嫗可求解除之福,以取逾世之壽。案天下人民,夭壽貴賤,皆有祿命,操行吉凶,皆有盛衰。祭祀不為福,福不由祭祀。世信鬼神,故好祭祀。祭祀無鬼神,故通人不務焉。祭祀,厚事鬼神之道也,猶無吉福之驗,況盛力用威,驅逐鬼神,其何利哉!

【注解】

嫗(yù玉):老婦。

祿命:祿指“祿命”,命指“壽命”。

【譯文】

沒落的社會喜好迷信鬼神,無知的人喜好祈求福佑。周朝末期,迷信鬼神講究祭祀,借以祈求福助。昏庸的君王心思迷亂,不顧禮儀自行祭祀,功業仍然不能成就,統治還是不穩定,所以國家的興衰在于人而不在于鬼,在于德政而不在于祭祀。國家存在的時期有長短,人的壽命也有壽夭。如果祭祀可以求得福佑,舉行解除可以消掉凶禍,那麽君王可以耗盡天下的財富,用來舉行延長“國期”的祭祀,有錢的老頭老婦可以祈求解除之福,以取得超過一般人的壽命。考察天下的老百姓,壽命長短地位貴賤,都有註定的祿命壽命,行為的吉凶,都有盛衰的時候。祭祀不會得福,福不由祭祀得來。社會上迷信鬼神,所以喜好祭祀。祭祀並沒有什麽鬼神,所以通達事理的人是不會幹這種事的。祭祀,是優握侍奉鬼神的辦法,仍就沒有吉福的效果,何況拚命使用武力,驅逐鬼神,這會有什麽好處呢!

【原文】

75·8祭祀之禮,解除之法,眾多非一,且以一事效其非也。夫小祀足以況大祭,一鬼足以卜百神。世間繕治宅舍,鑿地掘土,功成作畢,解謝土神,名曰“解土”。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已祭之後,心快意喜,謂鬼神解謝,殃禍除去。如討論之,乃虛妄也。何以驗之?

【注解】

功:通“工”,事。

解:禳解。謝:認錯,表示抱歉。《東觀漢記》:“功作既畢,謂解土祝曰:‘興工役者令,百姓無事。如有禍祟,令自當之。’人皆大悅。”

形:據遞修本應作“神”。

祝延:禱告。

【譯文】

祭祀之禮,解除之法,千奇百怪不隻一種,姑且用一個事例來證明它是錯誤的。小型的祭祀足以比喻大型的祭祀,以一個鬼的情況為例就足以推知眾神的情況。世間修建住宅房舍,挖掘土地,事情做成興建完畢,就解謝土神,這稱為“解土”。做一個土偶人,以象征鬼神,讓巫師禱告,用來禳解土神。停止祭祀以後,心快意喜,就認為鬼神接受了解謝,殃禍就會除去。如討論這種情況,實在是虛妄不實的。用什麽來證明這一點呢?

【原文】

75·9夫土地猶人之體也,普天之下,皆為一體,頭足相去,以萬裏數。人民居土上,猶蚤虱著人身也。蚤虱食人,賊人肌膚,猶人鑿地,賊地之體也。蚤虱內知,有欲解人之心,相與聚會,解謝于所食之肉旁,人能知之乎?夫人不能知蚤虱之音,猶地不能曉人民之言也。胡、越之人,耳口相類,心意相似,對口交耳而談,尚不相解,況人不與地相似,地之耳口與人相達乎!

【注解】

胡:泛指北方少數民族地區。越:泛指南方少數民族地區。

達:據遞修本應作“遠”。

【譯文】

土地好比是人的身體,整個天下,都是一體,頭與足相距,要以萬裏來計算。老百姓居住在土地上,好比蚤虱附著在人的身上一樣。蚤虱吃人的血,傷害人的肌膚,如同人挖地,傷害地的形體一樣。如果蚤虱內心有知,抱著想要解謝被咬人的心思,就相互聚會在一起,在它們所咬的肌膚旁進行解謝,人能夠知道這些嗎?人不能了解蚤虱的聲音,如同地不能明白老百姓的語言一樣。胡地、越地的人,口耳相類同,心意也相似,對口交耳進行交談,尚且不能相互了解,何況人與地並不相似,地的口耳與人相隔甚遠啊!

【原文】

75·10今所解者地乎?則地之耳遠,不能聞也。所解一宅之土,則一宅之土猶人一分之肉也,安能曉之?如所解宅神乎?則此名曰“解宅”,不名曰“解土”。禮,入宗廟,無所主意,斬尺二寸之木,名之曰主,主心事之,不為人像。今解土之祭,為土偶人,像鬼之形,何能解乎?神,荒忽無形,出入無門,故謂之神。今作形像,與禮相違,失神之實,故知其非。象似布藉,不設鬼形,解土之禮,立土偶人,如祭山可為石形,祭門戶可作木人乎?

【注解】

照上文句例,“一宅之土”下疑脫“乎”字。

主(hù註):通“註”,傾心。

主:指宗廟裏立的祖先牌位,又稱神主。

布:鋪。藉:墊子,席子。象似布藉:這句話疑有脫誤,大意是按禮的規定,祭祀鬼神隻是象征性地設一個坐位就行了。

形:據文意,疑當作“人”。

【譯文】

現在所要解謝的是地神嗎?而地的耳朵遙遠,不能聽到。所要解謝的是一宅之土嗎?而一宅之土好比人身上的一部分肉,怎麽能明白這一點呢?如果所解謝的是宅神嗎?那麽這名稱就該叫“解宅”,不該叫“解土”。根據禮的規定,人們到宗廟裏去祭祀,由于沒有一個集中表達心意的地方,就砍一根一尺二寸長的木棒,稱之為神主,傾心侍奉它,但並不設人的形象。現在解土的祭祀,設定土偶人,像鬼神的形象,怎麽解釋謝呢?神,恍恍惚惚沒有固定的形體,出入不通過門,所以稱為神。現在製作了形象,與禮的規定相違背,違反了神“荒忽無形”的事實,所以知道它是錯的。應該安設一個象征性的坐位,不設立鬼的形象,而解土的禮節,卻設立了土偶人。如果祭山神可以做一個石人,那麽祭門神戶神可以製作一個木人嗎?

【原文】

75·11晉中行寅將亡,召其太祝,欲加罪焉,曰:“子為我祀,犧牲不肥澤也?且齊戒不敬也?使吾國亡,何也?”祝簡對曰:“昔日吾先君中行密子有車十乘,不憂其薄也,憂德義之不足也。今主君有革車百乘,不憂義之薄也,唯患車之不足也。夫船車飭則賦斂厚,賦斂厚則民謗詛。君苟以祀為有益于國乎(11);詛亦將為亡矣。一人祝之,一國詛之,一祝不勝萬詛,國亡,不亦宜乎?祝其何罪?”中行子乃慚。

【注解】

中行寅:即荀寅。參見64·9註。亡:逃走。這裏指中行氏被當權的大夫趙氏打敗後,逃離晉國。

太祝:掌管祭祀的官。

祀:此文出自劉向《新序·雜事》,當據之改作“祝”。

齊:通“齋”。齊戒:即齋戒。

簡:太祝的名字。

日:疑為“者”之壞字。《新序》亦為“者”。先君:已故的君王。中行密子:中行寅之父。《新序》作“穆子”。車:《新序》作“皮車”。乘(shèng聖):古代四匹馬拉的戰車一輛稱一乘。主君:指中行寅。革車:用皮革包裹車廂的車。

據《新序·雜事》“義”字前有“德”字。

飭:通“飾”。裝飾。

謗:指責。詛:詛咒,祈禱鬼神降禍于所恨的人。

(11)祀:本文以“祝”、“詛”對言,作“祀”誤,據《新序·雜事》應作“祝”。

【譯文】

晉國中行寅將要逃亡,召見他的太祝,想要給他加罪,說:“你替我祭祀祈禱,是所用的犧牲不肥美光潤呢?還是齋戒時不嚴肅認真呢?使我的國家遭到滅亡,是為什麽呢?”太祝簡回答說:“過去我們的先君中行密子有戰車十乘,不愁戰車少,憂慮的是德義不足。現在主君有革車上百乘,不憂慮德義少,隻愁戰車不足。船和車裝飾得越好則征收的賦稅就越重,賦稅過重那麽老百姓就要指責詛咒。您如果認為祭祀有益于國家,那麽老百姓的詛咒也會使國家滅亡。一個人祝禱,一國人詛咒,一個人的祝禱抵不過一萬人的詛咒,國家滅亡,不也是理所當然的嗎?當太祝的有什麽罪呢?”中行子這才感到慚愧。

【原文】

75·12今世信祭祀,中行子之類也。不修其行而豐其祝,不敬其上而畏其鬼;身死禍至,歸之于祟,謂祟未得;得祟修祀,禍繁不止,歸之于祭,謂祭未敬。夫論解除,解除無益;論祭祀,祭祀無補;論巫祝,巫祝無力。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

【注解】

祟:指凶神作怪。

【譯文】

現在社會上迷信祭祀,就同中行子這類人一樣。不修養自己的操行而是隆重地進行祭祀,不尊敬祖先而是害怕鬼神;生命死亡禍殃到來,就歸罪于凶神作怪,認為是由于什麽凶神在作怪沒有搞清楚的緣故;等到了解了是哪種凶神在作怪去祭祀它,而禍亂仍然不斷發生,又歸罪于祭祀,認為是祭祀不恭敬。若論解除,解除于事無益;若論祭祀,祭祀于事無補;若論巫祝,巫祝也無能為力。歸根到底凶禍在人不在鬼,在于德義而不在于祭祀,這是很明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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