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孔子家語

辯物第十六

【原文】
孔子在陳,陳惠公賓之于上館①。時有隼集陳侯之庭而死,楛矢②貫之石砮,其長尺有咫,惠公使人持隼如孔子館而問焉。
孔子曰:“隼之來遠矣,此肅慎氏③之矢。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蠻,使各以其方賄④來貢,而無忘職業。于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遠物也,以示後人,使永鑒⑤焉,故銘其栝曰‘肅慎氏貢楛矢’,以分大姬。配胡公⑥,而封諸陳。古者分同姓以珍玉,所以展親親也;分異姓以遠方之職貢,所以無忘服⑦也。故分陳以肅慎氏貢焉。君若使有司求諸故府,其可得也。”
公使人求得之,金牘如之。

【注解】
①陳惠公:陳哀公之孫,名吳。在位二十八年卒,謚惠。上館:上等館舍。
②楛(hù)矢:楛木做的箭桿。楛為荊類植物,莖可製箭桿。
③肅慎氏:古民族名。
④方賄:地方所貢的財物土產。
⑤永鑒:永遠作為借鏡。
⑥胡公:虞舜的後代。
⑦服:臣服,服從。

【譯文】
孔子在陳國,陳惠公請他住在上等館舍裏。當時有一隻死的隼鳥陳列在陳惠公的廳堂上,射穿它的箭的箭桿是楛木製成,箭頭是石頭的,長度有一尺八寸。陳惠公讓人拿著死鳥到孔子的館舍詢問這件事。
孔子說:“隼鳥是從很遠的地方來的啊!這是肅慎氏的箭。從前周武王攻克商朝,打通了通向各少數民族的道路,讓他們以各自的特產來進貢,並要求按職業進貢物品。于是慎肅氏進貢了用楛木作桿石頭作箭頭的箭,長有一尺八寸。武王欲顯示他的美德能使遠方來進貢,以此來昭示後人,永遠作為借鏡,所以在箭桿的末端刻著‘肅慎氏貢楛矢’幾個字,把它賞給他的女兒大姬。女兒嫁給胡公,封在陳地。古代把珍玉分給同姓,為了表示親屬的親密關系;把遠方的貢物分給異姓,是為了讓他們不忘記臣服。所以把肅慎氏的貢物分給陳國。您如果派官員到從前的府庫中去找,就可以得到。”
陳惠公派人去找,得到寫有金字的簡牘,果然和孔子說得一樣。

【評析】
孔子非常善于學習,不僅靠讀書,還要實地去考察訪問,因此見多識廣。遇到事情,有時隻靠推測判斷就能得出正確的結論。孔子從陳惠公庭上死隼身上的箭,判別為“肅慎氏貢楛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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