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孝經

天子章第二

【原文】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于人,敬親者不敢慢于人。愛敬盡于事親,而德孝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雲:「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譯文】
孔子說∶“能夠親愛自己父母的人,就不會厭惡別人的父母,能夠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會怠慢別人的父母。以親愛恭敬的心情盡心盡力地侍奉雙親,而將德行教化施之于黎民百姓,使天下百姓遵從效法,這就是天子的孝道呀!《尚書·甫刑》裏說∶‘天子一人有善行;萬方民眾都仰賴他。’”

【讀解】
這一章書,是說明一國的元首應當盡的孝道,要博愛廣敬,感化人群。人無分種族,地無分中外,天子之孝,起感化作用,故為五孝之冠,列為第二章。

孔子說:“要親愛自己的父母,必先博愛。就不敢對于他人的父母有一點厭惡。要恭敬自己的父母,必需廣敬,就不敢對于他人的父母,有一毫的簡慢”。

元首的孝道,隻要把親愛恭敬的誠心,盡到自己父母的身上,他的身教之德,如風吹草,自然風行草偃,很快的普及到百姓身上。外國人看見了,也要摹仿實行,爭相取法。大概這就是天子的孝道吧?

書經呂刑篇有兩句話說:隻要國家的元首,他一人有敬親愛親可慶幸的事,那天下幾萬萬老百姓,都是歡欣鼓舞的仰賴效法,而敬愛他們自己的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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