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智囊 第十部 雜智

雜智·用心狡黠

【原文】
英雄欺人①,盜亦有道;智日以深,奸日以老。象物為備,禹鼎在茲②;庶幾不若,莫或逢之。集“狡黠”。

【注解】
①欺人:以氣勢嚇人。
②象物為備,禹鼎在茲:禹把各地的神物和惡物鑄在鼎上,讓人民識別。

【譯文】
英雄可能會欺負人,盜匪也可能會有道義。智慧能越來越深沉,奸詐也會越來越老練。這些智慧應該像禹將神物和惡物鑄在鼎上一樣,集中在一起,加以了解和防備。如果自知不如,最好敬而遠之。因此集成“狡黠”卷。

郭純 王燧
【原文】
東海孝子郭純喪母,每哭則群鳥大集。使檢有實,旌表門閭。復訊,乃是每哭即撒餅于地,群鳥爭來食之。其後數數如此,鳥聞哭聲,莫不競湊,非有靈也。
河東孝子王燧家貓、犬互乳①,其子言之州縣,遂蒙旌表。訊之,乃是貓、犬同時產子,取其子互置窠中,飲其乳慣,遂以為常。
〔評〕田單妙計②,可惜小用。然撒餅亦資冥福,稱孝可矣!
即使非偽,與孝何幹?

【注解】
①互乳:互相哺乳。
②田單妙計:春秋時田單被圍即墨,下令城中每次開飯前必在庭院中祭先祖,引飛鳥落下就食,圍城之敵迷惑不解,疑有神降。

【譯文】
有個名叫郭純的東海孝子,他母親過世後,每當他思母號哭,他家庭院的上空就有大批的飛鳥聚集,一時傳為奇談。官府派員調查發覺確有此事,于是奏請皇帝,在閭門立旌旗表揚。後來,有人一再追查孝子飛鳥群聚的原因,原來是孝子每次號哭時,就把餅散撒在地上,飛鳥就爭相來食,每次都如此,日後,飛鳥一聽哭聲,就群聚盤旋在他家庭院上空,並非是飛鳥有靈性,被孝子所感動。
河東孝子王燧的家裏,所飼養的貓狗,竟然貓哺犬子,犬育貓兒,官府聽聞此事,也賜旌旗表揚。問及王燧,原來是貓狗同時產子,家人互調其子,日久也就哺育習慣了。
〔評譯〕這原本是齊人田單欺騙燕人的計謀,用來欺騙鄉民,實在是小用了。然而撒餅喂鳥也算是行善事、積陰德,就這點看,也還可以稱孝子。
王燧的做法有欺騙世人的嫌疑,竟然蒙賜旌旗表揚,這和孝順有何相幹?

京邸假宦官
【原文】
嘉靖間,一士人候選京邸有官矣,然久客橐,欲貸千金。與所故遊客談。數日報命,曰:“某中貴允爾五百。”士人猶恨少,客曰:“凡貸者例以厚贄①先。內相②性喜諛苟得其歡,即請益非難也。”士人拮據,湊貸器幣,約值百金,為期人謁及門。堂軒麗巨,蒼頭廬兒皆曳綺縞,兩壁米袋充棟,皆有御用字。久之,主人出。壯橫肥,以兩童子頭抵背而行,享禮③微笑,許貸八百,廬兒曰:“已晚,須明日。”主人可之。士人既出,喜不自勝,客復屬耳:“當早至,我俟于此。”及明往,寥然空宅,堂下煤土兩堆,皆袋所傾。問主宅者,曰:“昨有內相賃宅半日,知是誰?”客亦滅跡,方悟其詐。

【注解】
①厚贄:豐厚的見面禮。
②內相:對宦官的諛稱。
③享禮:接受禮物。

【譯文】
明朝嘉靖年間,有位書生到京城聽候分派官職,過了許久,他終于有了派官的訊息。但因離家日久,旅費用盡,想向人借款千金周轉,于是找舊日友人商量。幾天後,友人對他說:“有一宦官答應借你五百金。”但書生嫌少,友人又說:“凡是想向他借錢的人,按往例都得先送他貴重的禮物,他喜歡別人奉承巴結,如果能得到他的歡心,再請他增加貸款的額數也並非是件難事。”書生手頭拮據,把身邊所有的錢及值錢的器皿拼湊起來約有百金,于是約定雙方見面的日期。書生按期來到宦官府邸,隻見廳堂富麗豪華,府邸的僕役、侍從也都衣著華麗,府庫中米糧堆積如山,而且袋袋都有“御用”的標記。書生等候許久,才見主人出現,一副腦滿腸肥的模樣,由兩名童子抵著他的背,才能緩慢地走動。主人收了書生的厚禮後,微笑著許諾書生八百金的貸款。一旁的侍從說:“現在天色已晚,要等明天才能拿錢。”要書生明日再來,書生離開府邸後,高興得不得了,友人叮囑書生說:“明天要早些去,我等你的好訊息。”第二天,書生又前去府邸,隻見府中空無一人,廳堂中也隻有由米袋中漏出的兩堆煤土。書生詢問這屋宅的原主,宅主說:“昨天有個自稱宦官的官員,向我租下半天的房子,但他究竟是什麽人,我也弄不清楚。”書生回到原處,友人也不見了,這才知道上了大當。

老嫗騙局
【原文】
萬歷戊子,杭郡北門外有居民,年望六而喪妻。二子婦皆美,而事翁皆孝敬。一日忽有老嫗立于門,自晨至午,若有期待而不至者。翁出入數次。憐其久立,命二子婦詢其故,婦曰:“吾子忤逆①,將訴之官,期姐子同往,久候不來,腹且枵②矣。”子婦憐而飯之,言論甚相愜,至暮,期者不來,因留之宿,一住旬日。凡子婦操作,悉代其勞,而女工尤精。子婦唯恐其去也,謂嫗無夫而子不孝,煢煢③無歸,力勸翁娶之,翁乃與合。又旬餘,嫗之子與姐子始尋覓而來,拜跪告罪,嫗猶厲詈不已,翁解之,乃留飲。其人即拜翁為繼父,喜母有所托也。如此往來三月,一日嫗之孫來,請翁一門,雲已行聘,嫗曰:“子婦來何容易,吾與翁及兩郎君來耳。”往則醉而返。又月餘,其孫復來請雲:“某日畢姻,必求二姆④同降。”子婦允其請,且多貸衣飾,盛妝而往,嫗子婦出迎,面黃如病者,日將晡,嫗子請二姆迎親,且曰:“鄉間風俗若是耳。”嫗佯曰:“汝妻雖病,今日稱姑矣,何以不自往迎,而煩二位乎?”其子曰:“規模不雅,無以取重。既來此,何惜一往?”嫗乃許之,于是嫗與病婦及二子婦俱下船去,更餘不返,嫗子假出覘,孫又繼之,皆去矣。(邊批:金蟬脫殼計。)及天明,遍覓無蹤,訪之房主,則雲:“五六月前來租房住,不知其故。”翁父子悵悵而歸,親友來取衣飾,傾囊償之,而二婦家來覓女不得,訟之官,翁與子恨極,因自盡。

【注解】
①忤逆:此處指不孝敬母親。
②枵:空。
③煢煢:孤單的樣子。
④姆:嬸母,指老翁的兩位兒媳。【譯文】
明朝萬歷戊子年間,杭州北門外有個老頭,年紀快六十歲,老伴已經去世,兩個兒子都已經娶妻,媳婦們不僅貌美,而且對他也非常孝順。一天,有位老太太站在他家門口,從早晨一直站到中午,好像在等什麽人,而對方好像一直沒有來。老頭出入門口好多次,可憐老太太站立太久,于是就讓兩個兒媳婦去問問老太太怎麽回事。老太太說:“我兒子不孝順,我要到官府告他,我是在這裏等我姐姐的孩子和我一起去官府,沒有想到他一直沒有來,我的肚子都有些餓了。”媳婦們同情老太太,就請她進屋吃飯,彼此交談得十分愉快,一直到晚上,仍然不見要等的人來,于是媳婦們就留老太太在家中過夜。老太太住了十天,凡是日常家務,都是老太太一手料理,女工尤其精巧,老頭的兩位媳婦都怕老太太離去,她們認為老太太既然老伴過世,兒子又不孝順,一個人孤苦無依,于是極力勸公公娶這個老太太為妻。于是兩個人成婚。又過了十多天,才看到老太太的兒子和姐姐的孩子尋來,見了老太太之後就跪在地上認罪,老太太仍然不停地大聲怒罵,老頭勸慰老太太,于是邀請老太太的兒子留下來喝酒,老太太的兒子拜老頭為繼父,慶幸母親往後日子有了個依靠。兩家往來了三個月之後,一天,老太太的孫子來邀請老頭一家去喝訂婚酒,老太太說:“兩個媳婦哪能隨便走開呢,我和老伴兒還有他兩個兒子去吧。”一行人喝得醉醺醺地才回來。又過了一個多月,老太太的孫子又前來邀請說:“某日是我完婚的大喜日子,二位嬸嬸務必要來喝杯喜酒。”老頭的媳婦笑著答應了。等到大喜之日,老頭的媳婦們向親友借了很多首飾,盛妝前往,老太太的兒媳婦站在門口迎接她們,面色青黃好像生病一樣。快傍晚,老太太的兒子請兩位媳婦去迎接新婦,並且說:“這是我們這裏的習俗。”旁邊的老太太故意對兒子說:“你的媳婦兒雖然有病在身,但是今天要做婆婆了,怎麽能不親自迎接新嫁娘過門,而要煩勞你這兩位弟妹呢?”老太太的兒子說:“她那病懨懨的樣子,實在是難看,怕親家看了笑話,兩位弟妹既然已經來了,怎麽會吝惜前往呢?”老太太才故作勉強地答應了。于是老太太和生病的媳婦再加上老頭的兩位媳婦,一同下船迎娶新嫁娘。等候多時仍然看不到她們回來,老太太的兒子又假裝下船打探,接著老太太的孫子也借口查探,都走了。(邊批:金蟬脫殼計。)第二天天亮後,老頭父子四處尋找,也沒有看到他們的蹤影,詢問屋主,屋主說:“他們在五六個月前搬來租下這所屋子,但是不知道他們的來歷。”老頭父子隻好悵然回去了,過了幾天,親友們紛紛來索要被借走的衣服、首飾,老頭父子隻好拿出所有的積蓄來償還,而兩個媳婦的娘家,也因為女兒失蹤,到官府去控告老頭父子,老頭父子悔恨不已,三個人竟然因此自殺身亡。

乘驢婦
【原文】
有三婦人僱驢騎行,一男子執鞭隨之。忽少婦欲下驢擇便地①,呼二婦曰:“緩行俟我。”因倩②男子佐之下,即與調謔,若相悅者。已乘驢,曰:“我心痛,不能急行。”男子既不欲強少婦。追二婦又不可得,乃憩道旁。而不知少婦反走久矣,是日三驢皆失。

【注解】
①便地:方便的地方。
②倩:請(男子)幫忙。

【譯文】
有三位婦人僱了個驢代步,驢主也騎著驢跟隨在後面。走了一陣子,忽然其中有位婦人要下驢,想找個比較隱秘的地方方便,就對另外兩位婦人說:“你們慢慢騎,邊走邊等我。”接著就請驢主扶她下驢,就和驢主打情罵俏,好像兩個人之間非常親密。等到婦人方便完,再騎上驢背的時候,婦人說:“我心痛不能騎得太快。”驢主不好意思要婦人加快速度,追趕前面的兩位婦人又追不到,隻好先在路旁休息,誰知道這名婦人早就已經掉頭逃走很久了。這天這名驢主丟失了三隻驢。

竊磬
【原文】
鄉一老嫗,向誦經,有古銅磬,一賊以石塊作包,負①之至媼門外。人問何物,曰:“銅磬,將鬻②耳。”入門見無人,棄石于地,負磬反向門內曰:“欲買磬乎?”曰:“家自有。”賊包磬復負而出,內外皆不覺。

【注解】
①負:背。
②鬻:賣。

【譯文】
鄉下有個老婆婆,一向念經,她家有個古銅磬。有個小偷兒包了一包石塊,背著來到老婆婆家門外。外面的人問他:“你在賣什麽東西?”偷兒答:“銅磬,我賣銅磬。”小偷兒進入屋內,發現廳中沒有人,于是就丟下石包,背著銅磬朝內室問:“要買磬嗎?”屋內的人說:“我家中有。”小偷兒包著銅磬從老婆婆家出來,家內外沒有人察覺那個小販竟然是個小偷兒。

假跛書生 假斷腳偷
【原文】
閶門有匠,鑿金于肆。忽一士人,巾服甚偉,跛曳而來,自語曰:“暴令①以小過毒撻我,我必報之!”因袖出一大膏葯,薰于爐次,若將以治瘡者。俟其熔化,急糊匠面孔,匠畏熱,援以手,其人即持金奔去。
又一家門集米袋,忽有躄②者,垂腹甚大,盤旋其足而來,坐米袋上,眾所共觀,不知何由。匿米一袋于胯下,復盤旋而去。後失米,始知之。蓋其腹襯塞而成,而躄亦偽也。

【注解】
①暴令:殘暴的縣令。
②躄:兩腿皆瘸。

【譯文】
蘇州閶門有個金匠在市集上擺攤。忽然有位書生,衣著講究,跛著腳走了進來,還一面自言自語地說:“那個殘暴的官吏,竟然因為我犯了丁點小錯就這樣毒打我,我一定要報仇!”說完就從袖子中抽出一大片膏葯,借金匠的爐火來薰烤膏葯,好像要將其貼在自己的傷處。等到膏葯熔化之後,書生卻將膏葯往金匠的臉上一貼,金匠受不了灼熱,急忙用手去撕,那人就立即搶走了金匠的金飾,飛奔而逃。
又有一家門口堆有很多米袋,忽然有個瘸腿的人垂著個很大的肚子,一瘸一拐地走過來,坐在米袋上休息,當時有很多人都看到了,但是不知道他要做什麽。那個人偷偷地在胯下藏了一袋米,然後又一瘸一拐地走了。後來那家人發現丟了一袋米,才知道是那瘸腿人偷的。原來那個人的大肚子是用衣服偽裝的,他的斷腿也是假的。

斷腳盜
【原文】
有躄盜者,一足躄,善穿窬①。嘗夜從二盜入巨姓②家,登屋翻瓦,使二盜以繩下之,搜資入之櫃,命二盜系上已,復下其櫃,入資上之,如是者三矣。躄盜自度曰:“櫃上,彼無置我去乎。”遂自入坐櫃中,二盜系上之,果私語曰:“資重矣,彼出必多取,不如棄去。”遂持櫃行大野中,一人曰:“躄盜稱善偷,乃為我二人賣。”一人曰:“此時將見主人翁矣。”相與大笑歡喜,不知躄盜乃在櫃中,頃二盜倦,坐道上,躄盜度將曙,又聞遠舍有人語笑,從櫃中大聲曰:“盜劫我。”二盜惶訝遁去,躄盜顧乃得金資歸。何大復③作《躄盜篇》。

【注解】
①窬:小門洞。
②巨姓:豪族,大戶人家。
③何大復:何景明,號大復,明弘治年間人。

【譯文】
有個竊賊雖斷了一條腿,但仍善于穿牆偷竊之術。有一天夜裏,這名斷腳盜跟另外兩個竊賊潛入一個大戶人家中行竊。斷腳盜先要另外兩人翻上屋頂,再垂下繩索,讓他能入屋搜刮財物,裝入大箱中,再要兩人將大箱吊起,接著再放下大箱。如此連續三次後,斷腳盜突然想到:“大箱上去後,他們是否會丟下我不管?”于是自己鑽進箱內。兩人將大箱拉上後,果然暗暗商量:“箱子那麽重,財物一定不少,他一定會要求要多分一些,不如丟下他吧!”于是兩人抬著箱子向郊外逃去。途中,一名盜匪說:“斷腳盜號稱神偷,但是還是被我們出賣了。”另一人說:“此刻恐怕已被主人發覺了。”兩人不覺得意大笑,不知斷腳盜就在大箱中。又走了一段路,兩人累了,就在路邊休息,斷腳盜盤算天快亮了,又聽見遠處屋舍傳來人語聲,于是笑著由箱中走出,大聲說:“有強盜搶我的東西。”兩名強盜在驚懼訝異中逃走,于是斷腳盜獲得全部的贓物。這件事記載在何大復所著的《躄盜篇》中。

江南士子
【原文】
江南有文科者,衣冠之族,性奸巧,好以術困人而取其資。有房一所,貨于徽人。業經改造久矣,科執原直取贖,不可,乃售計①于奴,使其夫婦往投徽人為僕,徽人不疑也。兩月餘,此僕夫婦潛竄還家,科即使他奴數輩謂徽人曰:“吾家有逃奴某,聞靠汝家,今安在?”徽人曰:“某來投,實有之,初不知為貴僕,昨已逸去矣。”奴輩曰:“吾家昨始緝知在宅,豈有逸去之事?必汝家匿之耳,吾當搜之!”徽人自信不欺,乃屏家眷于一室,而縱諸奴入視,諸奴搜至酒房,見有土松處,佯疑,取鋤發之,得死人腿一隻,乃哄曰:“汝謀害吾家人矣!不然,此腿從何而來?當執此訟官耳。”徽人懼,乃倩人居間,科曰:“還吾屋契,當寢其事耳。”徽人不得已,與之期而遷去。向酒房之人腿,則前投靠之奴所埋也。
科嘗為人居間公事。其人約于公所封物,正較量次,有一跛丐,右持杖,左攜竹籃,籃內有破衣,捱入②乞賞。科拈零星③與之,丐嫌少,科佯怒,取元寶一錠擲籃中,叱曰:“汝欲此耶?”丐悚懼,曰:“財主不添則已,何必怒?”雙手捧寶置幾上而去。後事不諧,其人啓封,則元寶乃偽物,為向丐者易去矣,丐者,即科黨所假也。
〔評〕蘇城四方輻湊之地;騙局甚多。曾記萬歷季年,有徽人叔侄爭墳事,結訟數年矣,其侄先有人通郡司理,欲于撫台準一詞發之。忽有某公子寓閶門外,雲是撫公年侄④,衣冠甚偉,僕從亦都⑤。徽侄往拜,因邀之飲。偶談及此事,公子一力承當。遂封物為質,及期,公子公服,取訟詞納袖中,徑人撫台之門,徽侄從外伺之,忽公事已畢而門閉矣,意撫公留公子餐也。詢門役,俱莫知,乃晚衙,公子從人叢中酒容而出,意氣揚揚,雲:“撫公相待頗厚,所請已諧。”抵徽寓,出官封袖中,印識宛然。徽侄大喜,復飲食之,公子索酬如議而去,明日徽侄以文書付驛卒,此公子私從驛卒索文書自投,驛卒不與,公子言是偽封不可投。驛卒大驚,還責徽侄,急訪公子,故在寓也,反叱徽人用假批假印,欲行出首。徽人懼,復出數十金賂之始免。後訪知此棍慣假宦、假公子為騙局。時有春元謁見撫院,彼乘鬧混入,潛匿于土地堂中,眾不及察,遂掩門。渠預藏酒糕以燒酒製糕,食之醉飽,啗之,晚衙復乘鬧出,封筒印識皆預造藏于袖中者,小人行險僥幸至此,亦可謂神棍⑥矣。

【注解】
①售計:授計,傳授計策。
②捱入:畏縮著進入。
③零星:指零星的碎銀。
④年侄:科舉同年的兒子。
⑤都:華麗。
⑥神棍:用技如神的惡棍。

【譯文】
江南有個參加經學考試的士子,雖出身權貴之家,但個性奸詐,善于投機取巧,喜歡用計使別人落入他所設計的圈套,再進而要脅,詐欺對方財物。這士子有棟房子賣給一位徽州人。那徽州人買下房子,經過改建後已住了一段很長的日子。士子持著原來雙方買賣房屋的契約,想向徽州人買回房子,遭到拒絕。士子于是心生一計,命自家一對僕人夫婦投身徽州人家為奴僕,徽州人絲毫未加懷疑。兩個多月後,這對夫婦暗中潛逃回士子家,士子命多名奴僕到徽州人家,說:“我們有兩名奴僕逃走,聽說是投身你家為奴,現在他倆在何處?”徽州人說:“確實有這樣的兩人來我家為奴,當初我並不知道是貴府的僕人。但這兩人昨天已逃走了。”奴僕們說:“昨天我們還看見這兩人出入這宅府,哪有這麽巧,晚上就逃走了?一定是你們把他倆藏起來了,我們要搜。”徽州人自認清白,無所隱瞞,于是就將家人集中在一間屋子裏,任憑士子的奴僕四處查看。奴僕們來到酒窖,見有一堆土隆起,乃故作懷疑狀,拿起鋤頭挖掘,竟挖出一條死人腿,于是起哄說:“你竟敢謀害我府上的人!這死人腿你作何解釋?我們要將你送官治罪。”徽州人頓時嚇得失了主意,隻好央請他人居間作調解人。士子說:“還我房契,這事我便不再追究。”徽州人不得已隻好答應,限期搬離。其實酒窖中所挖出的人腿,就是前來投靠的那對夫婦事先掩埋的。
這位士子有一次也為人居間作財物公證人,對方約他到公所查看財物,然後再貼上封條。正在清點財物時,有名跛腳的乞丐,右手拄著拐杖,左手拿著竹籃,籃內還有一件破衣服,溜進公所乞討賞錢,士子隨手拿了一塊碎銀丟給乞丐,乞丐竟然嫌少,士子大怒,拿起一錠元寶擲到乞丐的竹籃裏,斥責說:“你想要這元寶是不是?”乞丐害怕顫抖說:“大善人不願再多給賞錢就算了,何必發脾氣呢?”接著雙手捧著元寶放在桌上,然後離去。過了一段日子,另一名公證人開封取物,發現元寶竟是假的,原來早就被那乞丐調了包,而那乞丐,正是士子的黨羽所裝扮的。
〔評譯〕蘇州交通發達,商業繁榮,詐欺事件也層出不窮。明朝萬歷年間,曾有一對叔侄爭墳地大打官司,纏訟多年一直沒有結果。後來侄兒買通郡府法曹,希望撫台能判自己勝訴。一天,忽然有個住在閶門(皇宮中紫微宮之門,又叫閶闔)外的貴公子,自稱是撫台的世侄,看他衣著華麗,一表人才,隨行的侍僕也多,于是侄兒就去邀貴公子喝酒,閒談中談到與叔父爭奪墳地的事。公子一口答應這事包在他身上,為表示自己誠意,公子還交給侄兒一件信物。到了約定日期,公子拿了侄兒的訟狀,直接進入撫台大人的官府,侄兒在門外守候許久,一直到府衙公務處理完畢,大門緊閉,還不見公子出來,侄兒猜測可能撫台大人留公子吃飯,問門房公子下落,都答稱未見過此人。直到入夜,才見公子滿臉酒意地從人群中走來,一臉得意洋洋的神情,對侄兒說撫台大人熱忱地招待他,所托付的事都已打點妥當,兩人回到侄兒住處。公子從袖中拿出一封公文,公文上蓋有官府的官印,侄兒大為高興,命人備酒謝公子,公子拿了當初兩人協定的報酬後離去。第二天,侄兒將公文交給驛卒送官府,公子卻派人索取公文,官府的驛卒不肯交出公文,公子才表明這公文是偽造的,不能送交官府,驛卒害怕獲罪,立即將公文退還侄兒,並且斥責侄兒,侄兒拿著假文書趕往公子住處,公子正巧在家,看了假文書,反而斥責侄兒用假官印,假批示唬人,要到官府控告他。侄兒大驚,隻有再拿出數十金賄賂公子,才平息此事。後來,侄兒向別人打聽,才知道這人常假冒宦官或貴公子,設計詐人錢財。當初,正碰到春元(明朝人林章的本名)入府謁見撫台,公子就趁忙亂中混入府內,暗中躲在佛堂中,府中奴僕一時沒留意到他,就依往日按時關門。公子事先曾準備凈糕,以燒酒製作糕餅,食後飽且醉,就在佛堂內吃喝起來,等府衙到了夜間辦公時,再伺機混出府衙,至于官印等物,都是事先準備好放在袖中的。像這種心機深沉、存心詐財的小人,真可說是神棍。

猾吏奸官
【原文】
包孝肅①尹京②日,有民犯法當杖脊。吏受賕③,與約曰:“今見尹必付我責狀,汝第呼號自辯,我與汝分此罪。”既而包引囚問畢,果付吏責狀,囚如吏教,分辯不已,吏大聲呵之曰:“但受杖出去,何用多言?”包謂其市權,捽吏于庭,杖之七十,特寬囚罪以抑吏勢,不知為所賣也。
有縣令監視用印。暗數已多一顆,檢不得,嚴訊吏,亦不承。令乃好謂曰:“我明知汝盜印,今不汝罪矣,第為我言藏處。”此令素不食言者,于是吏叩頭謝罪曰:“實有之,即折置印匣內,俟後開印時方取出耳。”
又聞某按院疑一吏書途中受賄,親自簡查,無跡而止。蓋按院止搜其通身行李,而串鈴與馬鞭,大帽明置案前,賄即在內,不及察也。吏之奸弊,何所不至哉!
〔評〕“包鐵面”尚爾,況他人乎!

【注解】
①包孝肅:包拯,謚號孝肅。
②尹京:包拯曾做過北宋京城開封的知府。
③賕:賄賂。

【譯文】
宋朝包拯(字希仁,即包公)為開封府尹時,有一個人犯法,要受到木杖鞭打背脊的處分。有位吏卒接受罪民賄賂,和罪民約定說:“見了令尹後,令尹一定會將鞭打你的公務交付我執行,你隻管大聲哀號,為自己找尋借口,我會想辦法減輕你的罪。”不久,包拯命人帶上罪犯,審訊完畢後,果然要吏卒鞭打罪民,罪犯就照吏卒所說的,不停地喊冤辯解,吏卒大聲斥責說:“不要再多說了,還不趕快領杖刑受罰。”包拯認為吏卒賣弄職權,為了懲罰吏卒,就將罪民所要挨的棍子,挪了七十大板給吏卒,沒想到因此正中吏卒的詭計。
有位縣令檢視縣府官印,發現竟然是偽造的,但找遍整個縣府,卻找不到真的印信。雖經嚴厲的偵訊,吏卒也堅不吐實。縣令隻好婉言勸解說:“我知道一定是你盜取了印信,現在隻要你告訴我真的印信藏在哪裏,我絕不將你治罪。”由于這縣令一向言出必行,這名吏卒才磕頭謝罪,說:“確實是小人拿的,就藏在印匣內,開啟印匣就可看到了。”
又聽說有位按院大人懷疑手下一名文書官曾收取別人賄賂,于是親自調查,結果毫無所獲,隻好罷手不再追究,原來這位按院大人,隻搜查文書官的身體行李,至于放在案桌上的串鈴、馬鞭及一頂大帽子,都沒有仔細檢查,而賄款就在帽中。貪官的奸詐,真是無所不至啊!
〔評譯〕連包公都會被這吏卒玩弄,更別說是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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